第1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第2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处罚办法
为了确保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实施奖励与处罚,是积极进行安全事故和隐患整改,制止违规违章现象与行为的必要措施。根据工程建设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及矿山井巷工程的实际情况,我部特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试行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宗旨
1防止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参建各方人身与财产的安全;
2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与个人,惩罚严重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
3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基金专款专用,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严禁擅自挪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之奖罚规定;
2本工程项目合同与协议签署的有关条款;
3《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三门峡矿管理标准》相关规定与办法;
4各主管单位与我部对施工分包单位与工地现场综合考评和检查情况的通报等书面文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奖励与处罚程序和主要内容
1各施工分包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与各项具体制度、措施、操作规程等执行文件,认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与自检,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积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隐患,并对安全生产较好的班组或个人和对违规违章的现象或行为,由本单位内部进行奖励与处罚。
2各主管单位与我部负责以定期安全管理综合考评和日常巡回检查及专项安全事件治理等方式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我部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各专业管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安全状况随时进行巡回检查,根据考评结果与检查记录情况,作出总结和实施奖励与处罚,对工作先进、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在现场考评与检查中,我部对一般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将当即指出与纠正,并保存检查记录等资料;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严重违规违章的现象与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作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管理警告通知书”等相关通报,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我部对考评与检查后限期整改落实的情况将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对仍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纠正违规违章、消除安全隐患的单位与个人,将依照规定作出处罚(处罚标准见附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出“通报”。
5安全管理奖励金额由被处罚单位与个人主动向我部缴纳现金或由我部从工程拨款中相应扣除。
6安全管理奖励与处罚金将专款专用并建立台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部本着以促进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为主要目的,以处罚为辅助措施的原则,将处罚金用于奖励安全施工先进单位与个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中,直至工程竣工。
7安全管理奖励与处罚金的处理。受奖单位应将奖金用于奖励安全施工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或加强安全设施与器材的购置。对处罚金额较多的单位,我部将强令其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特别是在多次现场考评与检查(含复查)中,对存在严重或多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且拖延或拒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单位,我部将另聘队伍进行整改或自行购买相关安全器材发放到受罚单位,所发生费用全部从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专款中列支。若受罚单位未出现安全事故,工程竣工后,剩余处罚金原则上将返还给相关单位。
8实施过程中如对本《试行办法》另有异议,可向我部提出建议,共同修改完善。本《试行办法》,由总承包项目质安部负责解释。
9本《试行办法》从2023年8月10日起实施。
附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违规违章处罚标准表》
***单位
2023年8月6日
第3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措施
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
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即:公司级检查、项目部级检查、班组自查。
1、公司级检查
(1)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每月5初召开例会,对上月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集中进行汇报式检查;
(2)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经常性的巡检。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安全措施在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是否进行了教育、培训,施工机具、设备、仪器、仪表是否进行了检测等;
(3)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安全、机具设备的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具、用品配备及正确使用,工人工资的准时发放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项目部级检查
(1)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要列入项目部工作的首位。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的配备,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施工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安全性,以及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的可靠性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杜绝'以包代管'的违章行为;
(2)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规范性、符合性、操作性的专业性检查,以杜绝制度、措施、方案与现场实施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3)项目部要自查发放工人工资的情况,使国家有关不准拖欠工人工资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4)针对节假日前后施工人员思想容易松懈、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的特点,项目部要以送温暖形式进行检查,提醒施工人员,越是节日越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必要时,安排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节假日值班。
3、班组自查
(1)班组的检查主要以自查、互查、工作交接检查为主。首先要查班前教育的情况。包括:进场后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工程施工中,兼职安全员要随时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甚至下令停工。班组长要记好施工日志,重点记录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状态、作业周围的环境情况和机具、设备使用情况等。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预防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3)工程施工中不但要把质量工作交接清楚,更要把安全状况、周围环境交接明白,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整改
对查处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或事故、事件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公司工程管理部要限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定专人负责,并由责任人跟踪验证。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和保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三、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记录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均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汇总、分析,以便制定预防、纠正、整改措施和方案,杜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事故、事件隐患。
第4篇 项目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项目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和质量管理,以落实“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等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奖罚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过程。
二、执奖惩机构和范围
1、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奖惩办法的执法机构;
2、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和专职技术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有权对其实施经济奖惩;
3、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检查人员经项目经理办公会授权,有权按照本奖惩办法对本分部管内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情况实施奖惩。
三、奖罚金的发放和收缴
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奖罚,统一由安质部专职安质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办。奖励来源,一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专项奖励基金,二是受罚款单位和个人的罚金。
2、奖金数额由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的奖金直接从财务上领取,作业队的奖金和计量款一起领取。
3、涉及作业队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在其自有资金中扣除;涉及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直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财务部依据安全、质检工程师开出的《罚款单通知书》中的金额进行扣款。
五、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0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20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2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2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500元。
9、以上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落实认可后,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施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从施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10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专职技术员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5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办公会给予500—3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杜绝一般责任安全事故,杜绝交通运输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杜绝责任火灾、爆炸重大事故;参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和中铁建股份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工地;预防和减少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施工现场控制。
2、分部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部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各项活动。
安全管理层次经理→安全总监→安全工程师→施工员,现场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3、项目部属各作业队必须按架子队管理制度配备九大员,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如发现作业队人员配备不足,作业队除配足人员外,对作业队罚款500元。
4、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已上岗而无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对人员所属作业队和部门罚款50元/人次;对安质部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人次。
5、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安全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6、加强职民工安全教育,严格过程控制,重视“三违”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罚作业队(或项目部指挥人员个人)50元/人次:
1.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3.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2)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元/人次:
1.关键岗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含不系帽带)、安全带(含安全带缠在身上)、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2.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未持证上岗);
3.情绪不稳定、精神恍惚、酒后作业;
4.施工现场睡觉(含露天作业);
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上岗作业。
6.攀爬脚手架、乘坐非人乘吊篮上下,坐在脚手架、防护等栏杆的。
7.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
(3)施工员、技术员、部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系帽带)罚款30元/人次,部门主管罚款50元/人次,项目部领导罚款100元/人次。
7、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1.作业队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内容符合要求,不进行安全讲话,记录不合格的罚作业队50元;填写内容虚假的罚作业队100元。作业队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做记录的罚施工员10元/次。
2.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罚作业队500元,罚项目部副经理、主管工程师、施工员各100元。当遇到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定后进行施工。否则,罚项目部副经理和主管工程师各200元,罚作业队3000元。
3.施工员必须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指导和要求作业队施工人员现场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违反《安规》等有关安全规则,简化作业标准。否则罚100元/次。
4.作业队不按《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做好现场安全施工防护的,按20元/条对作业队进行罚款。
5.现场危险部位,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的,罚作业队50元/处,罚施工员10元/处。施工便道没有设置车辆限速牌的,罚施工员20元/处。锚固桩成孔孔口未加盖防护的,罚作业队50元/处,罚施工员10元/个。
6.高空临边作业不设防护围栏和安全网的,罚作业队200元/处,罚施工员20元/处。
7.在铁路旁及电缆、设备附近烤火取暖、熬制沥青、石蜡等,罚作业队200元/次,罚施工20元/次。
8.作业队在深基坑开挖、高边坡施工、高空作业、施工平台施作、高墩脚手架搭设和防护等重点施工安全重要环节期间,当班施工员、专职技术员不旁站监护,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对各项临时安全设施验收不严,因质量不合格而危及安全使用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职技术员、主管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等参与验收人员各处罚200-1000元。
8、加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用电线路敷设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一切用电设备必须确保使用漏电保护器;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50元/项次,罚施工员10元/项次:
1.没有项目部电工同意私自拆接电源线的。
2.作业队安排未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及发证的人员拆接电源的。电工未持证上岗。
3.不按项目部要求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的,并且每个控制开关没有标明所控制的机械名称的。
4.配电箱(盘)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6.配电箱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7.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照明线路附于墙壁,没有达到规范2.4米以上安全距离。
8.非操作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设备、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的。
9、加强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50元,罚施工员10元。
1.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2.乙炔瓶与氧气瓶的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焊接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两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3.电气焊工无证上岗作业。
10、加强现场大小型机械的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项次:
1.没有经过项目部有关部门验收的各种机械设备私自使用的。
2.各种机械设备损坏严重,防护装备不全而继续使用,不及时修理而造成安全隐患的。
3.特种机械设备或特殊工种没有经国家颁布的操作证而私自操作者的。
4.检修用电机械设备没有切断电源、没有挂牌(禁止合闸),没有专人监控而进行维修的。
5.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责任人,没有落实的。
6.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绳卡不符合要求的。
11、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和作业队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驾驶员50元/项次,罚项目部驾驶员50元/项次:
1.无证驾驶。
2.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3.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4.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5.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发现一项次。
6.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7.出碴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碴后车斗不及时落下。
8.将自己保管驾驶的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或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对保管司机处以100元罚款,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9.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施工机械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调动。
12、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脚手架设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施工,爬梯和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的升高而同步进行,使用前必须经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一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和监理部联合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有下列情形者,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
1.脚手架管件、扣件购买时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搭设过程中未按技术措施搭设,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3.搭设过程中,安全网、平台马道板满足不了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除责令停工外,处罚。
4.脚手架管弯度过大,超出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管件、扣件生锈严重、有裂纹,严禁使用。
5.严禁抛扔材料,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要有防坠落措施,严禁交叉作业。
6.未经过验收的排架严禁使用,违者。
1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作业队(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和项目部为其主管领导)2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
1.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2.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3.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4.油库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14、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参与打架、斗殴等事件。对参与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作业队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分别处以安质部相关负责人200元、项目部安全总监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影响局项目部信誉评价的的分部,将加倍处罚,同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15、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所属施工队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外界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200元/项次,罚施工员20元/项次。
1.现场桩基钢筋笼、墩台和承台钢筋半成品临时存放未按要求做好下垫上盖、拆卸模板未规范摆放的;
2.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混乱,施工垃圾不及时清理;
3.现场照明满足不了施工要求;
4.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
5.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施工要求;
6.现场有积水,道路不平;
7.已完工程未按项目部要求做好相关标识的;
16、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项目部所属各个部门、作业队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必须达标,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责任单位(作业队、部门或拌合站、钢筋场、试验室)200元,罚施工员20元。
1.废水未经净化、消毒随意排放下河;
2.废气超标排放;
3.噪声超过85分贝,无防噪措施;
4.石碴无防护措施,随意下河,造成水土流失;
5.未经允许,随意破坏植被;
6.泥浆池外溢进入河道或者农田。
7.便道扬尘过大,没有及时洒水。
18、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安全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
1.对发生事故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推脱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损失扩大的,罚作业队1000元,罚施工员100元。
2.发生轻伤事故,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
3.发生重伤事故,罚作业队2000元,罚施工员100元,并在项目部通报批评。
4.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100元。
5.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损失金额的5%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9、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质量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罚该作业队50元,施工员10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队200元,罚施工员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对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300元/单,罚施工员30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3.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队款100元/单。
4.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罚作业队500元;罚施工员5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由项目部另行研究决定。
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队500元的罚款,罚施工员50元。
6.由于安全问题监理对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的,罚该作业队500元/单,罚施工员50元/单。并且须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不采取临时措施,冒险蛮干的,罚作业队罚款1000元。
20、铁道部、铁路局安全质量监督站、沪昆公司和监理总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队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队进行罚款。
1.每收到一份监理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500元。
2.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800元。
3.一份娄底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000元。
4.一份沪昆公司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500元。
5.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2000元。
6.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罚作业队500元/项;
7.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沪昆公司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队5000元/次;
七、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
1、质量管理方针: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推标准化管理,建设一流客运专线。
工程质量目标:落实质量方针,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具体指标为:
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满足如下要求:
1.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实车最高检测速度实现设计速度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2、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分部经理为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活动。
质量管理层次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专职技术员,现场专职技术员是现场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3、项目部属各作业队必须按架子队管理制度配备九大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如发现作业队质量管理人员(有质检员证)配备不足,作业队除配足人员外,对作业队罚款500元。
4、认真做好作业人员上工点开工前的三级技术交底培训,并交底到人。如各级检查中发现职工和民工无三级技术交底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资料等相关资料的。对人员所属作业队和部门罚款50元/人次;对工程部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人次。
5、不断增强人员迎检和质量意识,拟定参加迎检人员如无故不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罚作业队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负责人50元。
6、现场质量控制一般规定
1.按照“质量终身制”的原则,凡参与本项目的各级质量管理人员按照各自的质量职责认真负责地工作,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2.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对不按交底施工的施工队罚款500元,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
3.对不按技术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费的自行负担工费、料费,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次。
4.测量放线和复核:构筑物施工完毕后发现,轴线和标高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200-2000元/次,罚精测队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
5.钢筋下料(有工程部下发变更文件的除外)形状和尺寸超过图纸设计允许范围,罚作业队20元/根,专职技术员2元/根。
6.钢筋(包括接地钢筋)绑扎数量、位置、间距、骨架尺寸超过图纸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20元/处,专职技术员2元/处。钢筋(接地钢筋)焊接质量,帮条焊和搭接焊焊缝长度、焊缝高度等对比图纸和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有咬伤现象的;罚作业队20元/项处,专职技术员2元/项处。
7.混凝土垂直下落高度超过2m挂串筒;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模板的变化情况;混凝土水平、分层、浇筑,每浇注40cm高;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振捣时要快插慢拔,将混凝土中的气体引出,插入深度进入前次混凝土面10cm左右,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为20~30S;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件;墩身顶部将混凝土表面收浆抹平。如现场检查不达要求,罚作业队20元/项次,专职技术员2元/项次。
8.砂浆及混凝土施工拌合楼无监理签字的配合比单;现场检查未按有效配合比计量拌和;配料误差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经确认为事实的;罚试验室200元/项次,罚拌合站200元/项次。
9.混凝土、砌体施工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认真养护罚作业队200元/次,专职技术员罚款20元/次。
10.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制作同条件养护时间和标准养护试件;试件未做好有效标识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未做好规范堆放和覆盖洒水养护的。相关责任单位除按要求补足试件外,罚作业队100元/项次,试验室试验员20元/项次,专职技术员20元/项次。
11.对简化作业程序、偷工减料造成砼强度不够、胀浆跑模、接槎不良、蜂窝麻面、局部漏筋、颜色不一;浆砌片石接缝不匀、有空洞等质量缺陷的,每处罚作业队200元,罚专职技术员20元。
12.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罚相关人员200元/次。
7、桥涵工程质量处罚
1、桥梁钻孔桩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泥浆池制作不规范的和造浆不符合要求繁荣。
b钻孔深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c钢筋笼有浮笼、沉笼现象超过允许值未调整的。
d灌注混凝土超过标高或少灌的。
e未按图纸要求正确埋置声测管的。
f灌注混凝土的数量超过允许范围的,罚作业队5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50元/承台。
g桩基检测发现一根Ⅱ类桩,罚作业队20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50元/承台;桩基检测发现Ⅲ类桩,罚作业队5000元/承台,专职技术员100元/承台。
2.桥梁承台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未按技术交底开挖基坑并留置积水坑的
b凿桩头时,桩头未伸入承台5~10cm的。
c用凿除的桩头混凝土及碎渣用做基坑底部回填的。
d垫层应按标高,超过-2cm~+2cm的。
e承台砼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超过0.2mm的。
f承台基坑回填时,外漏拉筋处理未达技术要求的。
g未按要求埋置沉降观测标和冷却水管的。
h用建筑垃圾、桩头混凝土废渣进行回填基坑,除返工用原土或砂石混合料进行重新回填夯实外,罚作业队500元/处,专职技术员50元/处。
3.墩台身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作业队100/项次,技术员10元/项次。
a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砼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模板与承台的缝隙应用砂浆密封。
b墩台身、帽砼应连续浇筑成型,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
c砼结构表面的非受力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不符合要求的作业队除按要求进行处理外,每条裂缝罚。
d砼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否则罚。
e墩台预埋件位置和标高与设计不符的。
f注意成品保护,拆模过程中野蛮施工造成硬伤掉角的,罚200元/处,专职技术员罚20元/处。
g桥台台后未施作防水层施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500元/台,专职技术员罚20元/台。
8、路基工程质量处罚
1、路基质量标准很高,我项目部管段路基工程施工工艺、工法要求严格。所有路基工程按设计施工。对擅自更改、简化施工工艺、工法的;将视情节轻重罚作业队100元~500元,罚专职技术员20-50元。
2、严格控制复合地基桩的成桩质量,从设备和工艺满足设计要求的完整均匀的桩。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工艺试验,成桩后,再进行成桩质量检验,对CFG桩进行钻芯取样检查,在桩的质量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队500元,罚专职技术员50元。
3、地基承载力是检验地基加固处理措施是否能满足路基工后沉降的重要指标,为确保路基工后沉降满足设计暂规的要求,地基承载力检验应在设计规定时间检验,并符号承载力检验要求和检验数量。否则,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4、为在有限时间内控制路基工后沉降,要严格控制半刚性桩复合地基(CFG桩)、刚性桩(打入桩、混凝土灌注桩)的成桩质量。对成桩质量不合格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5、对基床以下路堤,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对不同填料应分别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对不按规定试验或试验项目不全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6、严格控制基床以下路基填料的粒径大小、块石空隙、摊铺质量。对充填不密实、分层碾压不实、填料碎石粒径大于15cm等违规作业,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7、改良土拌和均匀性是改良成功与否的关键。对拌和不均匀和不重视环保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8、基床以下路基压实质量采用双指标控制,当为细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压实系数控制,当为粗粒土时,采用地基系数和孔隙率控制。对违反此规定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9、过渡段压实质量除采用物理指标孔隙率n和力学指标地基系数K30外,还应用动态变形模量Evd
。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将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0、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沥青混凝土大面积施工,未按施工配合比而擅自更改配合比者,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1、对压实质量实行三指标控制。用动态变形模量Evd快速检查压实质量,并与地基系数K30对照检验,即检验地基系数K30时,同时在旁边检验动态变形模量Evd。对没有采用三项指标控制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2、为实现建造一流高速铁路目标,在狠抓主整工程的同时,也要重视路基附属设施的质量,包括:检查设备、防护栅栏、取(弃)土场的质量。对忽视附属设施质量者,每发现一处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3、使用风化片石等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费用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罚作业队2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14、砌石不规范,如砂浆不饱满、空洞、大量使用厚度宽度小于15cm片石、通缝、缝宽超限等,视情节轻重给予作业队1000元/次以下罚款,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其费用自负。
15、砂浆经试验强度不满足要求的,将给予作业队500元/次罚款,不合格部分必须返工,费用自负。
16、浆砌施工过程中混有大量泥团或其它杂物,拒绝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令的,必须返工,同时给予作业队500元/次罚款,其费用自负。
17、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经现场技术人员指出,仍未采取措施者,给作业队予500元/次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8、墙背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否则除返工至合格外,视情节轻重,每处给予50—500元罚款,返工费用自负。
19、沉降缝、泄水孔的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沉降缝应整齐垂直,上下贯通,否则,每缝罚作业队50—100元;泄水孔坡度要求向外,无堵塞现象,否则,每孔罚款50元;并责令其按规范要求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
20、严禁使用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加水来调整坍落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所使用的砂浆当废料处理。
9、正确对待质量事故,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理。质量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清原因,划清责任,吸取教训。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
1.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的,罚相关个人100元。
2.每次事故分析会要形成分析总结,内容必须包括事故发生经过描述、原因分析、质量事故处置措施和预防质量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等。
10、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必须对项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质量部所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进行认真整改,否则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质量隐患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50元,施工员10元;对再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仍未整改的,罚该作业队200元,罚施工员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2.对质量大检查和各专项质量检查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罚该作业队300元/单,罚施工员30元/单。推委扯皮的加倍处罚。
3.质量隐患整改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部安质部汇报整改结果的,罚作业队款100元/单。
4.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罚专职技术员20元/次。
5.对于本区段存在的质量隐患不上报、不处理造成后果的,罚作业队500元的罚款,罚施工员50元。
11、铁道部、铁路局安全质量监督站、沪昆公司和监理总站对我部下发的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单,各作业队除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规定对问题发生工点所属作业队进行罚款。
1.每收到一份监理分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500元。
2.一份监理总站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800元。
3.一份娄底指挥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000元。
4.一份沪昆公司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1500元。
5.一份铁路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整改通知单罚作业队2000元。
6.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不能按期闭合的,罚作业队500元/项;
7.出现重大安全问题被沪昆公司或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被主管单位勒令停工的,罚作业队5000元/次;
12、施工报验程序奖罚
1.报检程序实行“三检制”:作业队应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专职技术员检验,专职技术员检查合格后报专职监理工程师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作业队未自行检验合格便报专职技术员检验,经专职技术员检查并认定作业队未进行自检,对作业队罚款200元/次,对专职技术员奖励20元/次。
3.作业队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向专职技术员进行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队未向专职技术员进行报验就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处理重新报验外(返工造成的费用支出均由作业队自行担负),另给予每次500元整的罚款。
4.专职技术员接到作业队的工序报验后,应及时通知监理进行报验。在确认作业队已完成工序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相关要求时,项目部各专职技术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从而影响到作业队的施工进度。对于作业队工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部各专职技术员拒绝向监理单位报验的情况,作业队可向工程管理部部长或项目领导班子直接反应,项目经理部查核属实后,对相关专职技术员罚500元/次。
5.作业队严禁跳过项目部直接向监理单位进行工序报验,否则罚作业队1000元/次。
6.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罚专职技术员30元/次。
7.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相关责任人罚30元/次。
8.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根据工程返工经济损失情况罚作业队500-5000元,罚专职技术员和专业工程师50-500元。
9.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专职技术员不知情或者未进行阻止的,视情况罚作业队500-1500元/次,罚专职技术员20-100元/次。
10.项目部要求作业队上报的材料未按期上报,罚作业队500元/次,在处罚后还不上报的对作业队罚款翻倍。
八、其它处罚
不按时参加每周的安全、质量例会,对作业队负责人罚款500元/次,对职工罚款50元/次。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第一项目分部文件
项目安质〔2011〕1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五局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CKTJ-1-2标第一项目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的通知
一分部项目部各部室、所属各作业队: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对之前所发的《安全质量奖惩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下发给各部门、各个作业队及作业班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惩办法》
主题词:安全质量
卡控管理
奖罚细则
抄送:项目部安质部、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存档
项目部安质部
2023年10月10日印发
第5篇 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部的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公司要求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若施工合同条款中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也必须购买;工程开工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已购买的保险单据原件。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 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项目部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特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人员: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及管理人员名单,公司人员检查时要对口参加;
二、临时设施: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合理安排、直辖市统一,施工平面要标明围墙、职工宿舍、办公、食堂、材料、机械、水、电、道路等具体位置;
三、机械: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使用机械情况一览表,根据工程大小选用不同的垂直运输机械。
四、公司人员到工地检查所签收的问题整改或建议单均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检查有三次擅自离开罚款1000元,擅自离开注册地一次罚款1000元;
五、安全、质量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按相应的条例进行奖罚;
六、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验收时间必须提前报分公司、分公司安排检查,检查合格经签字同意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有一次不通知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000元。
七、签订质量目标承包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八、工程竣工验收,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份(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原件),竣工图一份。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7篇 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本《规定》适用于本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
2. 事故等级及含义
2.1 人身伤亡事故
2.1.1特别重大事故:(一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者。
2.1.2重大事故:(二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者。
2.1.3较大事故:(三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者。
2.1.4一般事故:(四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者。
2.1.5一般事故:(五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1.6六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1.7七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3人以上群体轻伤事件。
2.1.8八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1-2人轻伤。
2.2 设备事故等级
2.2.1 特别重大事故:(一级设备事故)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500万元)
2.2.2 重大事故(二级设备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500万元)
2.2.3 较大事故(三级设备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2.2.4 一般事故(四级设备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由于特种设备事件造成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2.2.5 五级设备事件:未构成四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500千伏以上线路倒塔。
2.2.6 六级设备事件:未构成五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220(含330)千伏以上线路倒塔.
2.2.7 七级设备事件:未构成六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35千伏以22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倒塔。
2.2.8 八级设备事件:未构成七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10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跳闸。
2.3 其他事故
2.3.1 火灾事故
2.3.1.1 特大火灾:死亡10人及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合计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3.1.2 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合计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2.3.1.3 一般火灾:凡不具备上述两项情形的火灾,均属于一般火灾。
2.3.2 道路交通事故
2.3.2.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一千元的事故;
2.3.2.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一千元以上不足三万元的事故;
2.3.2.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的事故;
2.3.2.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的事故;
3 事故报告
3.1 发生轻伤及人身记录事故,发生属于工程承包商的事故,承包商除按规定程序上报外,应及时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工程监理项目部接到轻伤事故报告后,应在当周安全周报中报出。
3.2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质量事故或发生施工原因导致一般以上电网事故,或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监理项目部接到事故单位的报告后,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本部报告。在一小时内将情况进一步核实后进行补充报告,并协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16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3.3 发生一般事故监理项目部应要求事故单位24小时内向监理项目部报告,并在3天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一周内,将事故报告及审核意见送交工程建设管理单位。
3.4 事故报告内容
3.4.1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肇事)单位。
3.4.2 伤亡人数、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类别。
3.4.3 事故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3.4.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 附则
4.1 监理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后监督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2 监理项目部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安全事故统计,保留事故报告、处理、统计的所有记录。
第8篇 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负伤事率:3‰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
创优达标:
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市文明工地。
二、完成目标职责分解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支持文件何及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项目施工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员——对所属施工项目安全资料全面负责收集、整理、建档。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检验、监督、复查事故隐患处理。负责对新入场的劳务人员及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班组长——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环境、安全指标分解
班组名称
重伤
死亡
千人负伤率
重大环境污染
安全培训率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持证上岗率
项目部机关
凝土组
瓦 工 组
架子工组
木 工 组
钢筋工组
机 械 组
电管焊工组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 月 日
第9篇 项目部脚手架坍塌触电火灾安全管理方案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脚手架坍塌风险
指标
杜绝脚手架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辅助工经教育培训。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钢管、钢材、扣件、安全装置和安全网、钢丝绳、脚手板等,受损材料及时修理、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4搭设拆除前要交底、搭设后验收,分段搭设应分段验收。验收合格标牌后才能使用。
5脚手架使用期严禁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及时清理杂物。
6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应经验收合格并张挂责任牌和限载牌。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触电风险
指标
杜绝触电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施工现场配设1至2名专职电工,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电焊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器、设备装置、配电系统(tn-s系统)或电线电缆及器配件。并对其保养、更换确保其安全使用。
4执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在危险点(变配电房)设置警告标志牌。
6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模板坍塌风险
指标
杜绝模板支撑系统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架子工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提供合格模板、钢管、扣件、配件等物资,当发现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搭设支模前要交底、搭设后要技术复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严禁在模板支撑系统超载或集中堆放重物。
6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应满足砼强度要求,拆除顺序应按方案规定。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起重机械伤害风险
指标
杜绝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专项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机械操作和安拆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安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各专项施工方案应作安全技术交底,基础作隐蔽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后应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加强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所提供和运行的机械、部件、控制系统完好无隐病。
5加强塔机的交叉作业管理,采取划分作业范围、高度限位、协调指挥等防碰撞措施。
6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7风力6级以上时,停止作业。
8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
年月日
目标
降低杜绝建筑装饰
火灾事故风险
指标
杜绝建筑装饰火灾事故
资金预算
*万元
实施时间
*
实施部门
在建工程项目部
实施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1编制建筑装饰防火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3提供和保持消防器材满足需要和符合质量要求,及时更换受损、失效器具。
4对参与装饰及设备安装的各专业施工班组,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防火教育。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装饰施工全过程督查,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责令其整改。
6装饰施工初期应进行消防预演。
7安全部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
管理方案评价
人力资源
满足不满足
机械设备
有无
材料
合格不合格
施工方法
可行不可行
施工环境
适宜不适宜
资金
到位不到位
意见/情况说明
结论(√选)
可行不可行
实施情况
备注
项目部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拟定
审核
批准
第10篇 某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针对我标段施工时间短、施工任务重的特点,我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保对各种工序施工安全进行有效地控制。项目部和各作业班组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罚办法。建立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均用书面记录,定期进行评议。施工现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技术人员、检测人员、各作业队队长、工班长为兼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略)
3、安全管理力量配备及责任
(1)项目经理对管内安全工作负第一管理责任;常务副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布置;主管生产的副项目经理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抓、管及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局安(20**)007号文规定,对安全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2)项目部设置安质环保部,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布置、落实管内各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并处理好日常的各项安全工作。
(3)各作业队队长对本队安全工作负全责。管生产的副队长具体分管安全。按规定设置安全室。根据施工需要,设专职安全员1人,负责抓好管内的施工安全,参与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并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布置、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
(4)各作业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1-2名,协助班(组)长抓好、管好本班的安全工作。指导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5)在明确管理责任、配备齐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力量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团、工会组织的优势,建立党团员及工会会员安全岗哨,形成一个主要领导负责、主管领导主抓、主管、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各级组织协管共建、全员参与的平面台阶式安全网络。
第11篇 项目部各部门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决策层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副经理: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上级安全环保技术文件
安全总监: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主持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进行策划,对项目辨识出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重点控制。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拟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上报质量安全监督站。
2、管理层
技术管理部:
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安全设施的搭设
安全环境管理部:
为项目安全的责任部门进行安全交底,负责安全设施的搭设、检查、维护和安全检查
土建、钢结构、各专业安装工程施工管理部:
部门经理是项目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和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
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材料交安全环境管理部审查,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合同商务管理部:
组织考察分包单位的安全和环保能力,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安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综合管理办公室:
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层
各专业分包单位:
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和环保法规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第12篇 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检查要点
1) 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需张挂的按工种分别张挂。
4) 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监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 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安全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检查要点
1) 检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是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要点
1) 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 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 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单位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 按照《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要求,跟踪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 按照《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票。
5)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要点
1) 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 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 进场作业人员应持进网作业证,方能进场作业。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 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 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操作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季节性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 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
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 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
全面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3. 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
械均应进行维修和加固,防汛器材应及早准备。
4. 暴雨、台风、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
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加固。有严重险情的应立即排除。
5.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
定。
6. 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
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10.保健急救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 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工伤事故处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2.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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