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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1 热度:28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

1、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修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位一体体系有效运行;

2、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投标前对投标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能力、资源及经验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向领导汇报;

4、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条款中要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方案的会审,从合同安全生产条款方面提出意见。

6、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调度工作,在下达月、季、年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具体要求。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避免赶工增加不安全因素。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和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8、下达公司自有资金安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须执行“三同时”原则,计划中要同时安排防尘、防毒、防噪声振动及安全设施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资金,一并下达实施。

责任人签字:日期:

第2篇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监督工程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同时也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4、在编制年度、月度采掘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标。

5、主持制定项目年、月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优化施工方案设计,指导编制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解决日常生产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8、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9、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攻关计划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3篇 公安局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切实做好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杜绝爆破安全事故,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在省厅制定下发爆破作业项目相关实施细则之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明确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爆破施工方案的编制、安全评估,以及爆破作业项目的行政审批、安全监理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及公安机关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备案

第三条 为便于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掌握在我市从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相关情况,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到xx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办理单位资质备案登记手续。

第四条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按照其资质等级和范围接受爆破作业项目委托。

第五条 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并按照其资格等级和范围从事爆破作业。

第三章  爆破作业项目组织管理

第六条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在签订设计施工合同后、向公安机关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前,应组织本单位爆破作业人员成立爆破作业项目管理机构(如“项目部”),并授权该项目部负责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所有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的组成人员应当相对固定,特殊工作岗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

第七条 项目部设置

1、基础设施

项目部应当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办公桌、相机及信息录入打印设备等办公设施和器材,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 m2,并安装相应的防盗设施。

2、管理制度。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施工,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八条 项目部岗位设置

1、设项目管理负责人岗位。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应配备1名项目管理负责人,负责主持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所有爆破作业项目的全面工作,是相关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设技术负责人岗位。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应配备1名以上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本单位在所属市、县(区)行政区划内所有爆破作业项目的技术工作,负责编制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指导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建立健全爆破作业项目技术档案,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调查爆破事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等级和范围相适应的爆破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3、设治安保卫负责人。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安全员数量应满足“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1名治安保卫负责人”的标准,负责监督检查爆破作业现场的治安防范、维护警戒区内的治安秩序,组织协调清场撤退、安全警戒等工作。

4、设爆破作业人员岗位。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应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现场及作业点的数量配备足够的爆破作业人员。

⑴ 安全员。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安全员数量应满足“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1名安全员”的标准,负责协助项目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做好相对固定的某一个爆破作业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管理档案,是各个项目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安全员应当由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持证上岗。

⑵ 保管员。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保管员数量应满足“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2名保管员”的标准,专职负责相对固定的某一个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的保管、看护、收发、登记、清理退库等工作,由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能力的爆破员担任,持证上岗。

⑶ 爆破员。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部配备的爆破员数量应满足“每个爆破作业项目配备2名爆破员”的标准,专职负责相对固定的某一个爆破作业中的布孔、验孔、装药、联线、防护、起爆、警戒、爆后检查等操作,持证上岗。

以上对爆破作业人员配备数量的限定只是基本要求,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爆破工作中对爆破作业人员的需要来增加各个爆破作业点的安全员、保管员、爆破员数量。

第九条 项目部人员管理要求

1、相关人员信息的备案。参与爆破作业的涉爆人员信息资料应当随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上报各级公安机关,人员有变化时,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

2、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爆破作业项目部应在爆破作业项目爆破施工前,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按照“一人一档”进行管理。确保每个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及该项目爆破类型的安全操作实施意见,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  爆破施工方案的编制

第十条 爆破施工单位承接爆破作业项目后,应组织符合执业资格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爆破施工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分技术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三个部分编写。

爆破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法律法规及本细则的要求。

第十一条 爆破作业单位在开始编制爆破施工方案前,应派设计人员到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形成书面勘测报告书,勘测报告书应作为设计工作的主要依据。

实地勘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制成爆破作业现场勘察表):

1、爆破对象的形态,包括爆区地形图,建(构)筑物的设计文件、图纸及现场实测、复核资料;

2、爆破对象的结构与性质,包括爆区地质图,建(构)筑物配筋图;

3、影响爆破效果的爆体缺陷,包括大型地质构造和建(构)筑物受损状况;

4、爆破有害效应影响区域内需要保护对象的分布。

第十二条 爆破技术设计方案分设计说明书和图纸两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即爆破对象、爆破环境概述及相关图纸,爆破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要求;

2、爆破技术方案,即方案比较、选定方案的钻爆参数及相关图纸;

3、起爆网路设计及起爆网路图;

4、安全设计及防护、警戒图。

5、复杂环境爆破技术设计应制定应对复杂环境的方法、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方案应依据爆破技术设计、招标文件、现场勘测报告、业主委托书、招标答疑文件等进行编制。

爆破施工组织方案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1、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2、施工准备工作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人、材、机的安排及安全、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4、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安全保障;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预防事故的措施;

6、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

第十五条 设计文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应按要求重新编制;安全评估要求修改或增加内容的,应按要求修改、补充。

第十六条 爆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完好状态等与原设计依据不相符或环境条件有较大改变,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爆破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事前)

第十七条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等特殊地区实施爆破作业的(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应向本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第十八条 特殊地区爆破作业项目的爆破施工方案在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 990-2012 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九条 安全评估单位应当与爆破作业项目委托单位签订安全评估合同,根据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要求安排不少于3 名具备相应作业资格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安全评估专家组,指定其中1名专家组成员为组长,全面负责安全评估工作。

第二十条 安全评估专家组应当根据合同委托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包括确定评估活动的工作流程,核查书面材料,勘察项目现场,审查爆破方案,最后编制评估报告。

第二十一条 爆破作业单位申请安全评估时,应当提供书面评估材料。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补正。书面材料的审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1.1 爆破作业应当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禁止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1、为建设工程实施岩土爆破作业的,该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提供建设单位签发的同意实施爆破作业的委托书、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文件,禁止爆破作业单位为违法建设工程实施爆破作业;

2、为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提供爆破作业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属地政府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能够证明被爆破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

3、为采矿工程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提供矿山单位同意实施爆破作业的委托合同、矿山单位合法采矿活动的证明文件,禁止为非法采矿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4、实施其它特殊爆破作业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爆破作业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12.2 爆破作业单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申请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地位,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12.3 预审查爆破施工方案

1、对照gb6722-2003 的有关规定,核定爆破作业项目的级别;

2、核对爆破作业单位提供的《工程爆破单位许可证》,核查证件所载明的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是否与项目级别相适应;

3、核查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及其他爆破作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爆破安全作业证等证件,核对证件所载明的资格等级和从业范围与项目级别是否相适应,核对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核查爆破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器材是否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5、核查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或者临时储存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12.4 核查书面申请材料应当齐全。

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2、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

3、爆破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爆破作业单位证件。包括爆破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等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合同原件。包括:爆破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6、爆破作业应当属于合法生产活动的证明文件;

7、根据法规要求,爆破作业项目应当事先征得其他部门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提供同意爆破作业的证明文件;

8、涉爆人员的证件。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及其他爆破作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爆破安全作业证及其复印件;

9、岗位责任任命书。爆破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人、审核人、批准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爆破作业人员应当在岗位责任书上亲笔签名。

第二十二条 申请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符合评估要求的,评估专家组成员应当到爆破作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22.1 核查爆破作业项目的真实性。包括:访问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及其相关单位负责人,核查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2.2 核查被爆破对象的基本情况。

22.3 核查爆破对象四邻情况。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地表地下管线,物流、交通及人员密集度,人文、水文、气象、地理、地质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被遗漏的保护对象,注意被保护对象对爆破防护方面的具体要求。

22.4 现场核查时应当制作图纸、影像资料、访问笔录等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安全评估报告应当经评估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爆破作业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3、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第4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就是为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规避人员伤害、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条 项目经理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0000 标准、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完善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为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在现场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对人员、机具、设管、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过程管理,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二章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六条 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

确保项目员工无职业病;确保安全无事故,实现零事故工程。

第七条 施工安全目标

7.1、杜绝因工亡人事故。

7.2、职工因工重伤率控制在0.5‰以内,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1.2‰以内。

7.3、减少或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

7.4、减少或避免各类危害事件的发生。

7.5、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中,确保不发生施工责任的行车事故。

7.6、实现安全标准化工地。

第三章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

第八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

8.1、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王光华)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李影)、安全监察长(雷云桥)任副组长,各部部长、主任等人员为成员。

8.2、项目安全质量部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8.3、项目经理部应明确项目领导、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9.1、项目安全质量部按规定配安全监察工程师。

9.2、各工程队配专职安全员。如工程队承担施工的工点分散时,每个工点至少配一名专职安全员。

9.3、工班配置兼职安全员。

第四章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

第十条 强制性规定

10.1、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0.2、项目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组织实施调查,依法取证,分析、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明确、处理事故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并进行安全事故教育。

第5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管理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张挂

1、施工现场必须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统一规划,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布置平面图,并严格按平面图进行布置并制定管理办法。

2、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作业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钢支撑、“四口五边”、高空拼装作业区、动火作业区、机械设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和电器设施、机械设备检修等作业。

3、盖板、操作平台踢脚板应涂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色,脚手架各杆件、临边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现场安全色的使用应符合gb2893-2001《安全色》标准。

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于醒目、明亮的地点,保证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见。特殊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应加设照明。

6、多个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7、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指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责任人,专门负责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

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一经张挂,未经管理责任人或项目经理许可,严禁覆盖、遮挡、更换、变动和拆除。任何人都不允许在安全警示标志上涂抹、修改、张贴其他物品。

3、管理责任人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警示标志张挂牢固可靠,清洁醒目。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与安全控制

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始末,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及公众的重视。在建筑过程中,如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是每个施工企业及项目第一负责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和首要职责。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特点

我们所说的安全既包括人身安全,也包括财产安全。安全控制就是要求我们采取措施使项目在施工中没危险,不出事故。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是安全控制的三在主要措施。这三大措施与控制对象和控制内容的关系是:安全法规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管理,约束劳动者的不安全行为,其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安全技术侧重于劳动对象各劳动手段的管理,消除、减弱物品不安全状态,其主要控制内容是安全检查各安全技术管理。工业卫生侧重于环境的管理,以形成良好的条件,主要控制内容也是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管理。人、物和环境这些控制对象构成了安全体系,安全控制要管人、管物、管环境。所以,安全控制的特点是:

1、施工项目安全控制的难点多。这是由于施工环境变化大,施工受影响大,造成施工高处作业、地下作业多、大型机械使用多、用电多、用易燃易爆的化工用品多,因而使事故引发点多,控制难度大。

2、安全控制的劳保责任重。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是劳动密集型,手工作业多、人员数量多、交叉作业多,使施工作业危险性大。因此,要通过安全劳动保护创造施工安全条件。

3、施工项目安全控制是企业安全控制的组成部分。企业安全控制要靠施工项目安全控制来保证和实现,它包括安全组织系统、安全法规系统和安全技术系统。

4、施工现场是安全控制的重点,现场是事故易发处。

但概括起来讲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项目安全控制基本原则

1、管施工必须管安全。安全蕴于施工生产中,并对施工生产发挥作用,安全和施工管理的目标及目的有高度的一致性,安全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2、必须明确安全控制管理的目的。安全控制管理的目的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没有明确目的的安全控制管理,是一种盲目行为。

3、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来看的,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在施工生产活动中进行安全管理,针对生产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施工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贯彻“预防为主”,要端正对施工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时,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坚决地消除事故隐患。

第7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 责任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

2.达到合格的奖励 ,不合格的罚款 。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8篇 运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基本理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各地掀起了新一轮的建设高潮,大量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建筑装修工程纷纷上马,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施工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上升势头,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中,多起均由施工引起,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教训极为深刻。如1993年2月14日13时15分,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因违章电焊引发火灾,造成81人死亡,5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2000年12月25日凌晨,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由于工人在地下商场内违章焊接施工引发火灾,致使在大楼顶层五楼歌舞厅内欢度圣诞节平安夜的309人死亡,更是创下了近年来国内外一次火灾死亡人数之最的记录。

施工期间成为火灾事故的多发期绝非偶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火用电频繁。施工期间的焊接、切割、烘烤、熬炼等均为明火作业。

2、可燃材料多。木材、油漆、香蕉水、各种设备的包装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大量存在。

3、临时搭建的工棚、宿舍、仓库,临时敷设的电气线路不规范,生活用火不规范,工地随意吸烟现象普遍。

4、施工现场无消防水源、无室内外消防通道、无报警电话、无灭火器材,建筑消防设施还未形成功能。局部改造及装修工程中随意停用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

5、边施工边使用过程中未加强监护措施。

6、为赶工期,本不应交叉作业的工种频繁进行交叉作业。

7、管理人员及民工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素质不高,违章作业现象普遍。班组及民工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

8、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不落实,存在管理漏洞及死角。

9、承担同一施工现场施工任务的多个施工单位间管理责任不明确,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它是管理失控的比较激烈的表现形式之一。可以说,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都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失控造成的,归根结底都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在火灾预防特别是施工现场火灾预防中引入工程项目管理的理念,是预防施工现场火灾的科学的、有效的途径之一。

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大类,是指项目管理者为了使项目取得成功,对工程项目用系统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有序、全面、科学、目标明确的管理,充分发挥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控制职能、协调职能、监督职能的作用。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是项目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它规定了科学管理下的企业环境的特定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安全管理不仅是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现行市场竞争条件下国际惯例一体化的趋势。因此,要对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构成、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给予足够的认识。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

1、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使所有劳动者获得安全与健康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本标志,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2、安全管理体系不同于安全卫生标准,它是对企业环境的安全卫生状态规定了具体的要求和限定,通过科学管理使工作环境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主要依赖于逐步提高,持续改进,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同时也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思想。

二、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1、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需要。改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方法不当、安全生产状况不佳的现状。

2、适应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3、是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需要。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有利于抵制非关税贸易壁垒。因为世界发达国家要求把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将劳动者权益和安全卫生状况与经济问题挂钩,否则将受到关税的制约。

4、加入wto后竞争的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我国企业安全卫生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落后,如不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就很难参与竞争。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是从根本上改善管理机制和改善劳工状况的举措。

三、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

1、使员工面临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灾害事故、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他损失的目标。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起一种负责的形象,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2、直接或间接获得经济效益。通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可以明显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改善劳动者的作业条件,提高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劳动效率,所产生的效益具有长时期的积极效应,对社会的发展也能产生促进作用。

3、实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的质量是提高生产率水平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人力资源的质量是与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状况密不可分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将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有效方法。

4、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市场中的竞争已不再仅仅是资本和技术的竞争,企业综合素质的高低将是开发市场的最重要条件。而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则是反映企业品牌的重要指标,也是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志。

5、促进项目管理现代化。管理是项目运行的基础。全球经济一体化对现代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建立系统、开放、高效的管理体系以促进项目大系统的完善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6、增强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内部需求,增加社会需求总量;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可以减少社会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而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尊重和维护人权的具体体现,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可忽视的环节。

第9篇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送变电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宽、高度流动、高度分散、高度风险。在建筑业内属于高强度、高风险作业。尤其是架空高压和超高压电力线路的施工,安全风险更高、作业面更分散、安全管理难度更大。

而历史和现实的教训证明,几乎所有送变电施工企业的事故均发生在送变电施工企业的项目部上,几乎所有送变电施工企业的事故无不与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力或疏忽有关。项目部既是企业最基层的管理层和执行层,又是操作层(施工队)的直接领导。项目部就好比是企业施工一线指挥部,既要服从企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的领导,又要进行项目部的内部安全管理和直接指挥与协调施工队各项工作,起到承上启下极其关键的作用。因此紧紧抓住抓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是送变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关键中的关键。

l.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的定位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应该是多元化的,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模式。但同一地区(域)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应该是很相似的;一个施工企业内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模式应该是统一的。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应从以下3个方面综合定位。

(1)自觉遵守现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与企业的规程、规定。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在确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时应放在第一位来考虑,行业与企业的规程、规定应放在第二位来考虑。两者统一时,第二位是对第一位的充实和完善;两者矛盾时,第二位必须服从第一位。具体来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联合颁布的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的“项目安全控制”、“项目现场管理”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为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为辅助。

(2)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法(发现控制法)。

我们现行的安全管理方法实际上是“经验预防法”。安全工作总是跟在施工后面跑,很难做到防患于未然。这种被动的管理方法,我们有时称之为“传统安全管理法”。另一种是“发现控制法”,即从事物系统之间的内部来研究内在的安全关联,分析、评价各事物之间或整个系统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及其产生的途径,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事先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便在管理和施工中对危险点加以辨识,并根据据分析、评价危险性的结果,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最终达到减少、消除事故和控制事故的目的。这种主动管理方法,我们称之为“现代安全管理法”。

(3)推行oshmsl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送变电施工企业在较好地执行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应用了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情况下,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可推行oshmsl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它的推行有助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并进一步缩短与国际惯例之间的距离。

以上第一、第二方面是必须要付之实施的,第三方面对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宜采纳。

2.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内容

2.1  项目管理规划

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项目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和项目风险管理(安全管理部分)。

2.2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我国长期工程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项管理制度,目前仍在继续执行。但它是施工规划而非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当它要代替项目管理规划时,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项目管理规划的要求。

2.3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与我们现在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应包括:

(1)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2)保证环境的措施;

(3)文明施工措施;

(4)保证季节性施工的措施。

这4项措施应各自有相对应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2.4项目风险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安全管理部分)应包括:安全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安全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估计、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安全风险防范对策、安全风险管理责任。

2.5  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项目部安全管理应根据施工平面图布置,设置文明施工责任区,并建立与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相配套的现场管理制度。

2.6项目安全控制

项目安全控制实际上是对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设计中的保证安全目标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的展开,是指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从而保证施工中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工作环境。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的工作程序如图1。

项目安全控制应包括:

(1)一般规定

①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责任制;

②项目部应根据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施工安全目标,并以安全目标为前提制订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③项目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与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考核范围;

④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⑤项目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2)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是项目施工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施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应有的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控制的主体。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内容宜包括:工程安全风险概况(危险点)、安全控制程序、安全控制目标、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职责与权限、安全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与评价、奖惩制度。在编制时具体由以下8个方面内容所组成:

①安全施工责任制(含权限);

②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含监督体系);

③安全管理要点(含安全风险点、安全控制程序,是安全保证计划重点之一);

④安全生产培训(根据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技能操作和急救预案的教育培训,是安全保证计划重点之一);

⑤安全技术措施(针对一般的和重、特、危工序的危险点而制订的措施);

⑥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中的施工措施、安全工作规程的交底);

⑦安全检查(对安全保证计划实施的自身的验证,是安全保证计划重点之一);

⑧伤亡事故处理(处理程序)。

(3)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是项目安全控制的关键。实施的手段主要应包括:

①安全职责到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机构齐全。项目部每月必须开展安全自查活动,针对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在当月根据轻重缓急在生产会议上加以研究,及时有效地解决。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应明确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要求和监督、检查权力;对违反安全规程、发包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③项目部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部工程开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二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可分别按新《规定》中的安全教育第二级和第三级教育内容进行,但教育内容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全面性。

④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并保持交底记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

(4)项目安全检查(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验证)

项目部安全检查(自查)活动的作用是对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自我安全评价。

安全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指每月一次。不定期是执行送变电企业安全管理部关于安全检查的通知。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安全检查应使用行业的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序。检查完毕要形成安全检查报告,主送项目经理,报送送变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5)项目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持续改进)

安全隐患的整改实质上是对项目安全控制的持续改进,安全隐患处置程序如图2。

事故处理按国家、行业和企业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以上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实施、项目安全检查、项目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组成了项目部安全管理一套完整的pdca小循环,而且这个小循环应周而复始组成一个又一个的大循环,永远没有止境,这就是项目部以过程为基础的安全管理的模式。

第10篇 a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第1节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概况

本项目将根据ohsas18001 标准及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和实施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始终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章守法,全员参与'的管理思路,充分满足员工等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规范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和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行为,不断完善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范围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安全管理包括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劳动保护侧重于以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形式规范操作或管理行为,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安全技术侧重对'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管理,包括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规范、技术规定、标准、条例等,以规范物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对人的危害。

安全管理是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手段,依据并适应生产中人、物、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其积极方面充分发挥,而又有利于控制事故不致发生的一切管理活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为有效地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六项基本管理原则: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四全'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第11篇 通信线路施工及维护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施工及维护作业

第一条 机房内作业注意事项

1、严禁烟火。确须动火,必须征得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划定区域并妥善采取隔离及消防措施后方可进行。

2、禁止将工具、材料搭靠或放置在设备上。

3、严禁踩踏、移动、碰撞其他已有的缆线及设备。确须对障碍线路进行测试时,应经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软线插头从设备上拔出。

4、对机房方向测试时,应确认该纤芯已与设备断开,否则可能造成设备或仪表烧毁,但应经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软线插头从设备上拔出。

5、严防任何金属屑、金属丝、金属片或其他金属物落入设备缝隙,造成设备短路。

6、禁止使用设备机架上电源。

7、保持机房清洁卫生,及时将工作垃圾清理干净并放入指定位置。

8、离开机房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切断施工电源,检查火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工作现场,必要时告知随工人员或机房值班人员。

第二条 管道内施工注意事项

1、 先将井盖打开通风,确认已经没有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施工。

2、 严禁踏踩、碰撞、弯折井内装置及光、电缆,下井时应用梯子辅助。

3、 人井周围应作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查。

4、 确须动刀、动锯截断梅花管、子管或光、电缆,或用专业工具打开接头

盒时,必须由专业人员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严禁误伤其它在用线路。

5、井内严禁烟火。确须动火,必须妥善隔离并保护好井内光、电缆及其它装置,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

6、 施工完毕后,应仔细清理井内工具、垃圾、火种及火源,确认安全无误

后方可盖好井盖离开现场。

第三条 机械顶管及微控定向钻作业注意事项

1、 必须派专人负责,监督质量及安全。

2、 施工前应办理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

3、 施工前必须仔细勘察拟穿越的设施情况,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设

施不受影响。

4、施工前必须仔细勘察作业区域的地下管线情况,严格拟定入点、出点、深度,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5、施工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证交通安全。

6、施工完毕应仔细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第四条 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施工机具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施工机具安全完好。必须做到正确使用、正常保养、专业维修工机具和仪器、仪表,不得野蛮使用和强拆强装,特别注意工机具、仪器、仪表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电气设备必须接地良好。

第五条 公路、铁路、桥梁、涵洞、河流及堤坝等特殊地段施工,应办理必要的施工许可手续,采取妥善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六条 杆路施工时要注意关键工序环节的安全,及时拆除临时拉线;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绝缘防滑鞋,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下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布放钢绞线及光缆时随时观察钢绞线和光缆的质量及受力情况,避免吊线、光缆受到外力损伤,严防在紧线过程中出现嘣断伤人的意外发生。

第七条 布放过公路钢绞线及光缆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来往车辆。钢绞线及光缆布放后要采取妥善措施,避免过往车辆碾压、挂蹭,危及线路安全及交通安全。

第八条 直埋线路开沟、架空线路挖坑前,应仔细识别并确定其它地下管线的走向及交越的准确位置,通知维护单位人员到场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之后方可施工。在地下管线情况没有摸清之前严禁动土,严防误伤其它地下管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九条 线路与其他架空通信线路交越时,我方线路尽量从其上方通过。施工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防止挂蹭引起的他方线路损伤。

第十条 线路施工经过村镇、电力线(不明线路按电力线对待),施工时应清理现场劝离闲杂人员并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必要时应协调地方停电后施工。特别是在高压线附近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并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严防作业人员或钢绞线、光缆触碰高压线造成事故。

第十一条 布放光缆时应适当配置工、机具及人员,严防光缆外皮损伤、打背扣、断纤、腾空(直埋)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应有专人检查,一旦发现及时处理,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十二条 施工过程中,现场需要临时存放光缆、钢绞线、电杆、标石、标志牌等材料时,应尽量远离公路,严禁占用公路路面、路肩,避免因占道引发交通意外事故。

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留下的沟、坑等应及时回填,个别地段因工程需要不能及时回填的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防交通事故或牲畜跌入其中造成损失。

第十四条 雨季在公路、铁路、桥梁、涵洞、河流、堤坝、房屋等设施附近动土后必须立即修复,严禁因雨水冲刷危及设施安全。

第十五条 在运送光缆、电杆、钢绞线过程中,严禁车厢同时乘做施工人员,并要将光缆、电杆、钢绞线做好固定,保证稳固,行车前要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

第二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要求所有施工车辆:卡车限速60公里、面包车及客货车限速80公里、轿车限速100公里。同乘人员不允许睡觉,随时观察路况和司机状态,遇见司机违章驾驶要及时提醒和制止。

第十七条 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手续完整、保险齐全。

第十八条 驾驶员每日检查机动车是否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是否保持齐全有效。

第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出车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不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打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二十条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关乎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时刻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路边施工时,应用警示牌、警示带隔离施工区域,必要时设置路障,并设专人指挥过往车辆。所有施工人员应注意身边的交通状况,随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

第二十二条 在运送光缆、电杆、钢绞线、角钢、或其它较大、较重材料或设备时,要将材料或设备做好固定,保证稳固,行车前要有专人进行检查,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

第二十三条 光缆、钢绞线、电杆、标石、水泥标志牌及其他材料或设备禁止放置在路肩或路边,避免因占道引发交通事故。

第二十四条 路肩、路边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恢复施工现场,不留工余料,不留工作及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第三章 防火、防盗、防煤气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火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在室内、草原、森林及易燃地带施工严格按其管理办法组织施工。

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单独仓库专人保管,严禁与施工人员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施工人员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七条 施工人员要保护好个人财物,外出施工时,留守人员(如炊事员)有看护好宿舍及宿舍驻地存放的施工材料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驻地外施工现场临时屯放的施工材料,需过夜时应设专人看护。

第二十九条 驻地和宿舍,应当保持环境整洁,材料、物品、工机器具摆设有序,不得乱丢乱弃废弃物品。

第三十条 每日应有专人负责检查驻地存放的施工材料及工机器具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使用煤炭炉灶取暖的宿舍,必须安装排烟筒,并保证室内空气通畅。各队队长及安全监督员每日晚间要检查宿舍取暖设施运转情况,确保使用的取暖煤炉烟道通畅,防止煤气中毒情况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炊事员应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厨房整洁,保证燃气灶具、气罐、管线安全无泄漏。特别要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腐败及不明食物,不饮用生水,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12篇 关于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设想

小型工程是电力建设市场(包括其他工业与民用基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许多系统内的直属施工企业承接系统内外的小型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由此发生了一些事故和隐患,施工文明程度和管理状况也很不尽人意。

1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历次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有:

(1) 小型工程项目点多面广,有的工程公司甚至同时承建10余个小项目,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机制僵化,不能适应市场多变的状况和小型工程的特点。管理模式已由管理层对作业层面对面的管理变为矩阵式控制,但管理方法和手段陈旧,不能与之配套,规章制度也不能及时出新。

(2) 施工承包商法人代表与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项目管理层的职责不够清楚,责、权、利不够明确。有少数项目经理虽有责任而权力不明,连劳动力调度和奖励分配之类的具体事也难有自主权;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分工,如哪些该由工程公司管理层去做,哪些该由项目部去做,没有明确区分;安全经费投入没有分级核算办法,使项目管理层产生依赖、观望的心理,影响安全标准化和劳动防护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3) 小型工程安全经费严重缺乏。其原因:一是小工程量少利薄,施工单位获益很少,举步维艰;二是业主对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多方克扣压缩安全费用。系统外的某些工程业主甚至不承认、不执行关于安全措施补助费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经费不足,安全物资匮乏,必然导致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足,安全隐患迭出。

(4) 项目经理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因人而异,参差不齐,自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些项目经理从原来专管一个部门或一个专业到全面负责工程管理,其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均有一个提高和适应的过程。有些项目经理匆匆到任,未经过系统培训与考核取证。这些都直接影响项目安全管理的好坏。

(5) 小型项目技术管理存在漏洞,技术措施的编审交底、安全作业票(工作票)的执行以及如何明确相关的责任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6) 小型工程项目发承包关系及工作关系复杂,在有些施工项目合同中,对各方的安全责任界定不清,该签安全协议的(如在运行区内施工,涉及施工与运行接口的)却没有签。有些合同订得不规范或不严密,不能有效地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特别是对工作内容和合同标的量不大的项目,更容易掉以轻心,一旦出了问题责任难断,将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设想

2.1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按照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参照建设部系统内关于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结合长期管理和施工实践经验,提出了一些设想,拟订了“关于加强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其一般要求为:

(1)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国电公司有关基建的安全制度规程,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都应与大工程一样,不能降低标准,不能搞变通。

(2) 施工承包商(或工程公司,下同)必须依法履行承包合同,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成立项目部(或分公司,下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运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策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为适应施工项目点多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施工承包商应建立项目联系人制度。对于较大的项目或比较重要的工程,应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经常深入施工点帮助解决安全等有关问题。

(3) 为明确项目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责、权、利等事项,项目经理必须与工程公司签订包括安全工作在内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直接承担包括安全在内的现场管理责任与风险。企业与项目层的关系是服务与服从、监督与执行的关系。另外还有些很小的单项工程或送变电工程,若不设项目部,则项目部职责应由主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处担任。

2.2 改进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2.2.1 对项目经理的工作要求

(1) 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培训和考核,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和资质证书。

(2) 项目经理有权对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施工技术、资金、环境六大生产要素统一调度管理,在安全管理上应有如下权力:

① 有权决定项目经理部包括安全管理在内的管理模式,有权选聘有关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落实班组建设等基础工作;

② 有权决定与安全有关的分配、计酬和奖惩办法;

③ 有权对本项目安全资金投入和安全技措实施作出决策;

④ 有权制止违章,并有安全管理紧急处置权。有权拒绝影响项目安全管理决策和实施“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以外的指令。

(3) 项目经理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的决不贸然开工。遇到重大、危险的施工项目必须亲临现场监督施工。同样,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对频发性事故的预防,抓好事故和违章处理,及时协调解决安全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 项目经理抓安全必须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没有一套符合本工程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章法和规矩是无法使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因此,项目经理应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制定一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要制定将岗位安全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紧密挂钩的奖惩制度,还应严格考核,切实兑现。

2.2.2 小型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与交底

小型工程项目同样要贯彻“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交底”的原则,但在具体运作和具体分工责任方面与集中管理的大工程相比,有其特点。

(1) 工程项目部必须执行工程公司关于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审程序,将本项目所有作业应编措施分类列表,落实具体安全措施编审的相关责任。谁编制,由哪一级审批都要搞清楚。

(2) 项目部负责编制本工程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未组建前也可由相关专业工程处负责),并交由工程公司组织审查。工程上所用大中型起重机械的组装、拆卸以及负荷试验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由机械专业工程处负责编制,工程公司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无权作鉴定结论。

(3) 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项目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在重大、危险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亲临现场监督。一般性施工作业措施由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送变电由施工队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并认真交底。

送变电施工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以及危险性作业施工措施,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编制,经施工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编制人进行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

(4) 对于不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小型单项工程,作业安全措施和安全作业票由工程公司及承接任务的专业工程处负责。

2.2.3 安全设施的制作、维护与经费控制

(1) 安全设施要按国电公司电源建设部统一要求制作。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呼吸自救器、带电作业屏蔽服等特种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检测工具(如验电手表、测爆仪等)、安全工器具(验电器、接地线、速差自控器等)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的可靠产品。由各项目部申报计划,工程公司统一采购、检验、调拨、建卡。

施工承包商对调入项目施工点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应进行保养维修和检查试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 加强安措经费管理。凡电力系统投资与控股的建设项目,应执行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有关安措费用的规定。对本项目列出的安措费用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上缴,要确保安措费用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施工承包商自筹。施工承包商在竞标报价时,不得压缩安措费用,业主也不得任意压价。

(3) 施工承包商应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区分安全设施制作、维护和费用投入的管理权限,凡属固定资产性质的永久、半永久设施(如电焊机集装箱等)由工程公司投资制作维护并调度周转,其余低值易耗性安全设施由项目部制作维护。这样做,避免了“大锅饭”和项目部对公司的依赖思想,使得财尽其用。

2.2.4 安全监督检查

施工承包商和项目部都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但应有分工和侧重。

(1) 施工承包商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所属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程项目部至少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是督查违章违纪。

(2) 为区分检查及督促整改责任,避免检查内容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工程公司与项目部在检查内容上应有所区别。

工程公司应检查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运转和安全责任制到位情况;生产调度会和安全例会研究安全工作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细则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技术措施贯彻与技术管理情况;职工安全教育与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控制情况等。

项目部自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个人安全防护及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反违章违纪情况;施工工序与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班组及作业岗位“三查三交”及互保情况;文明施工“五清”情况;中小型施工机具及工器具、压力容器安全情况等。

(3) 项目施工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按《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其中,每日作业前安全检查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操作班组进行;每月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组织,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督促协助;每年度全面安全检查和定期情况检测以及新装或大修后负荷试验均由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 安全检查应建立隐患登记、整改、检查、验证程序,起重机械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试验应记录在运行记录和单机技术档案中。

(5) 对工程业主、监理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项目部应认真整改,并服从工程安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

2.2.5 安全教育

由于小型工程项目分散,缺乏对职工集中进行安全教育的便利条件,因此教育的形式应因地制宜,并应与工程公司一级的安全教育侧重点有所区别,使各级安全教育串成一个完整的链环,防止因人员流动而使安全教育脱节。

(1) 项目部应抓好本部职工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是:

① 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安规》考试;

② 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中的工地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③ 临时招用的民工安全教育;

④ 督促分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

⑤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危险性作业的针对性安全教育;

⑥ 安全月活动;

⑦ 班组安全站班会、安全日活动和班组互保活动。

(2) 工程公司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部颁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如公司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者安全教育及应急安全教育等。

2.2.6 安全信息工作

项目部应通过安全简报、旬报、工程简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工程公司、业主、上级主管部门传递施工安全信息。

项目部还应通过安全例会、生产调度会等形式沟通与业主、分包单位、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关系,及时研究、协调安全工作。

2.2.7 安全监督

小型工程也要建立安全保证和安全监督两个体系。项目安全监督体系和专职安监人员,受项目经理和工程公司安监部门双重领导。专职安监人员由工程公司派遣,有权直接向工程公司反映安全情况,有权处置违章,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再作处理。

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监人员;不足30人的,应配备兼职安监人员。安监人员必须富有施工经验并专业对口。

凡配有大中型机械的项目部,应配备机管人员,并接受工程公司机械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

2.2.8 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

目前,由外包单位切块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情况比较多,使用民工的项目和施工单位很普遍。由于民工进场时间短、素质参差不齐,出事故的几率较大。抓好外包管理和民工管理的要点是:

(1) 项目部必须在确保自行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工作量的前提下,实行外包。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层层分包。单项工程一般不得再外包。

(2) 选择外包单位的程序要严格。项目部受施工承包人(工程公司)委托,必须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业绩,并实行归口管理,由上一级工程公司安监、计划等部门审查把关,签订安全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 项目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动态管理与奖惩考核,对分包单位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严禁以包代管或以罚代管。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 项目部因施工需要可招用少量临时工(农民工),但必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对他们进行体检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同时,应由正式工带领工作,并纳入本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范围。

总之,小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有其自身特点,必须在管理模式和具体方法上不断摸索与创新。(黄文鼎)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理部门(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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