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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98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指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即及时以纠正。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报审。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发行签认手续。

4、领导、组织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即使排除隐患。

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2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收,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第3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 本机制适用于新疆拜城天辰矿业苏杭河煤矿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矿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采掘副总

成员:掘进二队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掘进队队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采掘副总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6、生产技术科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1)建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掘进工作面共产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7、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共产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8、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第六条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掘进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 掘进共产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共产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 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⑴、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⑵、管道试压,要使用经效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试压过程中严防超压,试压期间要严禁敲打、修补和拧动螺栓。

⑶、电焊安全作业

a、电焊工作人员在施焊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皮手套、绝缘鞋、工作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许卷起袖子或穿短袖衣衫工作。

b、施焊时要戴好防护面罩,清理熔渣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以防飞溅熔渣损伤眼睛。

c、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焊接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电焊机外壳要有可靠接地。

d、电焊时,周围5m内不得有有机灰尘、木屑、棉纱和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0m内不准有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等。

e、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f、施焊时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

g、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h、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i、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与把线分开。

⑷、气焊安全作业

a、气割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鞋盖等劳动保护用品,施割时要戴好适度的有色防护眼镜,以保护视力;要裹紧衣服、扎紧袖口,以防烫伤。

b、氧气瓶、乙炔瓶及橡胶软接头、阀门及紧固件要连接牢固可靠、严密,不许有漏气现象发生;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

c、乙炔瓶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d、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e、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f、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g、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折弯前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h、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i、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j、作业后应立即卸下减压管,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k、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⑸、机械用油及其易燃物品进入本工程要勤购少进,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并须有必要性的防护和防火标志。

第5篇 安全技术管理培训重要性实施办法

由于当前煤炭市场供求矛盾突出,供给大于需求,个别煤炭企业由于各种现实原因,从而存在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不足。加之有的矿井开采时间长,深度加大,作业条件恶劣,煤矿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安全隐患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个别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缺乏,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企业安全培训不落实。因此,要重视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确立新的安全培训理念,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和培训基地建设,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煤矿企业职工素质,对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职工伤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又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现煤炭供给大于需求的市场环境,随着煤矿开采时间长,面临严峻的生产安全形势,这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经过多年的安全培训实践,认识到为了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适应企业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提高企业职工生产安全技术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就要在*理论和“****”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国家生产安全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企业、培训机构、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培训的积极性和作用,树立大培训、大教育的观念;要实现全员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监察管理,在体制、制度、思想、行动上保持一致;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的建设,切实搞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必须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人才。现阶段要搞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就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重视煤矿企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确立新的安全培训理念,不培训本身就存在不安全的隐患,安全培训是成本最低的投入,效益最大。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重点培训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确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思想,从代表职工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防患于未然。尤其要重视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学习相关工种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掌握操作技能,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本工种必要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确立安全的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企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掌握安全法规制度,井下“一通三防”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掌握操作技能,提高预防和救护能力,切实克服“三违”理象,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搞好煤矿安全培训是坚持预防为主,贯彻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方便企业的具体体现。要建立和完善煤矿四级培训体系,在国家局和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领导监督下,对各类各级安全技术培训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实行考教分离。建立和完善安全技术培训试题库,逐步使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考教分离,促进提高煤矿安全技术培训质量。

(三)、要规范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培训证书的发放,没有取得煤矿安全培训资格的机构和单位,不能随意搞煤矿安全培训和发放培训证书。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要与地方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和企业加强合作,保持经常的煤矿安全培训业务联系。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建立一种新的安全技术培训平台和关系。根据面向基层服务煤矿和企业的原则,按照企业的生产安全要求,培训企业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人才,紧紧围绕当前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立足解决这些问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着重提高煤炭企业各类安全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术素质。

(四)、要加大投入,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和基地的建设,以及实验室和试验设备的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培训大纲进行培训。教师要提高理论水平、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企业对安全技术培训的实际需要和培训对象,根据企业对安全技术培训的需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教学。采用多煤体教学、研讨式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质量和培训质量。

(五)、要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和企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安全生产”和“抓主、抓重、抓难点”的原则,不断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突出事故防范,采取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坚持纠正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实现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正确处理安全投入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使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设备,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要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技术培训的关系,保证培训时间。企业的各种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要抽出时间,专门参加学习煤矿安全相关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技能,这样才能提高职工安全思想和业务素质,克服“三违”现象。要从实践“****”重要思想,代表职工根本利益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强烈意识,从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和健康的高度重视安全技术培训。煤炭企业只有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6篇 液氨的安全管理技术和组织措施

氨(nh3)为无色、有刺激性辛辣味的恶臭气体, 分子量l7.03, 比重0.597, 沸点一33.33℃ .爆炸极限为15.7% ~27% (容积) 氨在常温下加压易液化,称为液氨。与水形成水合氨,简称氨水,呈弱碱性,氨永极不稳定,遇热分解.1%水溶液ph值为11.7。浓氨水含氨28%~ 29%。氨在常温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易溢出,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故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对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高浓度时可危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通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人对氨的嗅觉阚为0.5mg/m ~ 1.0mg/m , 浓度50mg/m 以上鼻咽部有刺激感和眼部灼痛感,500mg/m0 上短时内即出现强烈刺激症状,1500mg/m 以上可危及生命,3500mg/in 以上可即时死亡 缺氧时会加强氨的毒作用。国家卫生标准为30mg/m 。液氨的险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泄漏导致人员中毒、窒息死亡;二是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一、安全监控

1、 日常监控: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日常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法规规定得到有效的执行。

2、在液氨使用场所,包括液氨储罐区、压缩机房、氨蒸发器、液氨钢瓶储存区、钢瓶使用区和使用液氨的厂房均应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接至控制室(操作间)。

3、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液氨使用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的要求,建立在线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系统包括以下内容:液氨使用场所关键操作参数安全监控;液氨使用场所周边环境浓度变化监控与事故预警;现场设施风险评价与管理平台;基于事故影响范围和级别科学估计的企业应急救援系统;企业的安全监控与事故预警系统应和青岛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平台建立网络连接。

二、液氨的监控技术措施

1、液氨厂房设计建设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 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

2、液氨的运行液氨贮罐(槽)、管道、阀门应符合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各项要求,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充装操作,控制充装量不得超过贮罐(槽)总容积的70%。液氨的装卸应有安全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液氨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并对焊缝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探伤。液氨、氨气管道、阀门、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等材质、压力等级应符合石油化工管道安装设计的要求。

3、液氨的维护、检查、检验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必须接规定定期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妥善处理。

三、液氨监控的组织措施

根据氨的危害程度,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事故处理小组,防护器具配置、负责人员培训及作业要求等工作。

组织体系构成

总指挥:蔡忠东

副总指挥:郭名富邓千逵

成员:郭名锦、王高安、巫远海、罗开勇、罗开石、谢才生、张中福、黎向前、谢纲材、黄绍尧、余承坊、黄美景、陈广泉、李秀生、邹扬东、黄召阳、谢才忠、谢纲桓、池帝清、张在愉、陈广波、郭成珊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图

组织体系成员职责

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的职责,处理事故,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事故处置组、现场警戒组、兼职消防队、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分工负责落实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工作,向总指挥提出救援过程中生产技术和运行方面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3)兼职消防组———负责指挥及组织实施因液氨泄漏造成的火灾的扑救、泄漏的堵塞、现场救助。

(4)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划定禁区的警戒指挥工作,维护治安,协调人员紧急撤离的安全疏散工作,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5)事故处置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果断有效的安全措施,控制消除危险,防止事故扩大,查清现场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参加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修经验教训;保障恢复生产。

(6)物资供应组———负责指挥及实施抢修、救援物资的供应调配工作以及实施抢险抢修应急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7)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工作,对中毒、受伤人员等现场抢救、初步救护处理、运送医疗、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组织工作。

防护器具配置

明确需要使用的防护器具配置的数量、检查频次、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管理责任人:罗开石,电话:15970829331其它内容见附件。

防护器具配置一览表

名称数量检查频次
干粉灭火器2个1次/天
防护服2套1次/天
氧气呼吸器2个1次/天
防毒面具2个1次/天
喷淋装置1个1次/天
洗眼器1个1次/天
液氨站安全知识的培训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在接受安全培训后,能熟悉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安全管理

1)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一旦泄漏能及时发现,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对设备、设施、基建、操作人员及安全附件科学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操作。

3)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氨储罐静电接地,防止静电积聚引发火灾爆炸。

5)氨储存和使用场所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器。

6)确保防护器具配置完好有效。

作业要求

液氨卸车方法:将槽车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分别与储罐的气相接口、液相接口相接,先由气体压缩机通过气相管路从储罐中吸气、向槽车中排气,使槽车内的液氨由液相管路流向储罐;当槽车内的液氨不再向储罐中流动时,关闭储罐的液相进口,再由气体压缩机从槽车中吸气、向储罐中排气,在环境温度的作用下,槽车内残余的液氨汽化并排向储罐,直至槽车中的气相压力达到0.1mpa时,气体压缩机停机。本发明既能够保证环境不受污染,又可避免事故的隐患。而且卸车较彻底,从经济的角度来说,更加合理。

液氨卸车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 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 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6、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 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 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 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13、 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易燃、有毒介质泄漏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禁止装卸料作业。

14、罐车不得兼作贮罐使用,也不得从罐车直接灌瓶或其它容器。

15、 汽车罐车装卸料时,应按指定位置停车,发动机熄火,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接好接地线;装卸过程中严禁启动车辆。

16、 严禁在生产装置区、卸车站台清洗和处理剩余危险物料作业,也不应随意用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生产用水冲洗车辆;

17、卸料完毕后、槽车应立即离开卸车站台。

18、液位计爆裂时,要带好防毒面具、胶皮手套,打开水喷头,迅速关闭液位计的上下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倒罐操作。

19、液位计失灵时,关闭气相阀门,从液位计底部排放污物,或关闭液相阀门,用气相压力从液位计底部排放阀排出污物。

20、温度过高,可以打开液氨储罐的喷淋系统,对液氨储罐进行喷淋降温。

21、液氨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或发生大量氨气泄漏时,抢修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判别事故部位,切断液氨、气氨来源。及时打开水喷淋系统,喷水吸收泄漏的氨气。及时报告值班长,并与相关岗位联系。

22、运行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各储罐的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及时联系检修处理,保证各种仪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3、 所有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4、从事氨区运行操作工作和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着装,上岗时必须携带有关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各个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在岗劳动保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5、储氨罐、以氨为介质设备、氨输送管道及阀门等检修时,必须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可靠的隔绝措施,并对设备管道等用惰性气体进行充分的置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检修。

26、在出现氨泄漏时严禁使用钢质工具进行操作,以防出现火花导致爆炸。

27、严禁在未作可靠措施前在存储氨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

第7篇 行人规则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43条井下行人和乘坐运人机械必须做到:

1.人员入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在行进中应思想集中。

3.入井人员应自觉遵守井口管理人员检查。

4.严禁扒车、蹬车、跳车,严禁搭乘规定之外的任何机械装置。

5.入井人员随身携带的锋利器具必须加防护套。

6.人员在行进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和现象,应及时制止或纠正。

第44条步行

1.人员在运输巷道行走必须走人行道。

2.人员在巷道行走时应精力集中,密切注意前后方来车及其它运行中的机械。

3.当行走在人行道宽度不足的地段时,前后方来车,应及时躲入就近的躲避硐,避开来往车辆。

4.入井人员不准在主要运输巷道逗留,严禁在巷道中追逐、打闹。

5.人员行走时严禁进入有警示不准进入的巷道和硐室。

6.严紧不带矿灯、不戴安全帽行走,严禁矿灯不亮时独自行走。

7.过弯道时和道口时,要注意声光信号,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待列车或车辆运行过去后,再行通过。

8.人员横过轨道时必须走过道平桥,并避开车辆,严禁抢行,严禁翻越车辆。

9.人员在行走过程中确需从车辆连接处通过时,应确认无机车、绞车、推车机等动力牵引,且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严禁在有架线的巷道和双轨巷道邻线有车通过时从车辆连接处通过。

10.人员在运输巷道行走时不得触摸运行中的机械,随身携带的物件不得触碰运行中的机械。

11.人员携带较长金属物件时,要严防物件触及架线。

12.人力运送(指肩扛、人抬)较大物件时,遇有来往车辆,应停止行进,待车辆或列车通过后,方可继续行走。

13.当巷道内有作业点时,行人必须经施工警戒人员允许后,方能通过。

14.遇有事故时,行人不得围观,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

15.行人进入提升斜巷,必须征得信号把钩工同意。

16.非封闭管理的斜巷提升时,行人不得进入斜巷中、下部车场和正在使用的上部车场。已进入中、下部车场的行人必须躲入躲避硐;已进入上部车场的行人必须撤至安全区域。

17.在封闭管理的巷道中禁止行人。在非封闭管理的巷道中,人行道宽度不够时,要做到行车不行人。

第45条乘坐运人机械

1.乘人必须在候车(罐)室或指定地点候车(罐)。

2.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秩序依次上、下运人机械。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运人机械。

3.严禁超员乘坐。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人员。

5.乘坐平巷人车上下车时要严防触及架线。

6.乘坐人车和罐笼时,开车(钩)前必须将车(罐)门防护链挂好。

7.人身任何部位及携带的物件严禁露出车(罐)外。

8.人车(罐笼)在发出信号后、行驶中和未停稳时,严禁抢上抢下。

9.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司机、押车工发出停车、落闸信号。

10.运人机械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爆炸性的、易燃性的、腐蚀性的或超长的物品。

11.斜井人行车乘车人不得与押车工同排乘座。

第8篇 掘进技术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政策,执行矿井及部门的各项制度、措施,配合部长为区队的安全生产提供资料、数据,是通风掘进技术方面第一责任人。

2、负责编写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日常各工作地点中腰线的校验,发现错误及时整改。

4、做好各种技术指导工作。

5、巷道地质构造变化时,及时汇报给生产技术部。

6、抓好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推倒重来,杜绝不合格工程,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7、有权制止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8、严反“三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先安全后生产。

9、做好职工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考试,全面提高职工自保意识。

10、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各作业地点工程变化,当好部长的参谋,发现新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

11、配合区队,做好各项技术指导工作。

12、抓好工程质量,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3、协助矿长做好日常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1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严反“三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15、搞好区队职工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自保意识,培养适应矿井需要知识型职工。

16、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摸清情况,提出措施,参加抢救,事后要积极组织事故处理和追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17、尽职尽责努力完成部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9篇 煤矿巷道贯通时的通风与安全管理技术

摘要 巷道贯通、瓦斯排放和石门揭煤是矿井通风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过去我国不少煤矿曾在相关作业工序中出现过失误,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文章对煤矿巷道贯通时的通风与安全管理技术作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 巷道贯通 通风 安全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层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相贯通时,必须预防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巷道贯通会使井下通风系统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涉及的安全问题比较多,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一通三防”问题。如何防止因通风系统的突变而导致瓦斯超限、煤尘飞扬和火区失控,以及如何防止因地应力集中而产生煤与瓦斯突出,一直是困扰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重大难题。因此,做好巷道贯通时的通风安全管理技术工作尤为重要。

1 巷道贯通时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隐患的形成

(1) 巷道贯通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但有些矿井只顾及了掘进的一头,忽视了另一头,将停止掘进的一头也停止供风,或者根本不重视停工一头的通风与安全管理,形成瓦斯积聚,造成掘进一头放炮贯通引起停工停风的一头瓦斯爆炸。贵州某煤矿的一次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就属于些情况。

(2) 井下通风系统是由众多井巷及通风设施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网络结构,在某个生产时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巷道贯通会破坏原先的平衡和稳定状态,部分井巷的风流方向、风速及风量产生突变,很可能出现因风速超限而导致煤尘飞扬,因采空区或密闭内的瓦斯大量涌出、循环风及不合理的串联通风的形成、无风或微风井巷的出现等原因而出现瓦斯迅速超限的严重隐患。1995年1 月21 日,大同某煤矿7 # 层的508 巷与408 暗斜井车场贯通后,由于未及时采取控风措施,1030大巷风量减小,附近密闭内瓦斯外泄并积聚,架线电机车运行至密闭附近时,电火花引起了瓦斯爆炸。

(3) 由于局部通风机位置的调整,控风措施不及时或不正确而形成瓦斯爆炸事故隐患。如图1 ,双巷同时掘进时,局部通风机原处于位置a ,待联络巷2 贯通后,将风机前移至位置b ,若不事先将联巷1封闭,风流在1 处短路,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的风量很可能小于局部通风的吸风量,从而形成循环风,这样的事故案例在我国为数不少。

2 巷道贯通时火灾事故隐患的形成

在自然发火严重的老矿井。火区星罗棋布,在长期的生产中,很可能人为地采取了一些均压措施,使自然发火得以控制,另外有部分火区的漏风很有可能直接沿回风流排走而未经察觉。巷道贯通后,通风系统的改变会导致井下风网中风压重新分布,原来均压平衡状态就可能遭到破坏,火区复燃或燃烧加剧的可能性较大,若控风措施不得力,极易产生火灾,在瓦斯矿井,爆炸隐患随时可形成。

3 巷道贯通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的形成

煤与瓦斯突出是地应力、瓦斯压力和煤体结构性能综合作用的结果,受采掘活动的影响,在巷道贯通地点,地应力会更加集中,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加大,防突工程量及难度增加,处理不妥极易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4 选择巷道贯通地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尽量将贯通地点选择在无突出危险性或突出危险性小的区域 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巷道贯通地点应力的叠加使突出危险性增大,在选择巷道贯通地点时,应设法选择在无突出危险性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区域。焦作矿务局冯营矿24061 工作面回风巷掘进期间,突出预兆并不明显,但贯通相距10m 时,预测指标明显超限且有煤炮声和顶钻、卡钻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贯通点恰好处于受断层影响的突出危险区。后在24081 工作面采准巷道掘进期间,发现瓦斯含量及预测指标有明显的的区域性和条带性,在距进风巷开口0~200m 范围内掘进期间无任何突出预兆,200~350m 时出现一些动力现象,350~400m 范围内突出预兆最明显,以后预兆逐渐减弱,在500~585m 范围内基本上无突出危险性。为吸取24061 工作面采准巷道掘进期间的经验教训,决定将24081 的回风巷也掘完,回风巷与进风巷的贯通地点选择在开切眼附近(困开切眼恰好处于无突出危险的区域) ,贯通时未出现突出危险。

(2) 尽量避免贯通地点处于主要进回风系统之间 巷道贯通前,被贯通的煤柱在通风系统中相当于风门的作用控制着风网中的风流,贯通时如不采取可靠的控风措施,相当于风门被打开,若贯通地点处于主要进回风系统之间,肖极影响则会加剧。

5 巷道贯通时的控风措施

(1) 加强贯通地点局部通风管理 贯通时只准一个工作而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营检查局部通风是否存在隐患,并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确保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1 %。局部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防止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各井巷的风量、风速必须合乎要求。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倾斜巷道同上部平巷贯通时,上部平巷必须有至少5m 的超前距离,并保证各掘进头的回风系统畅通,防止发生突出影响其它区域。

(2) 做好贯通时控风的准备工作 贯通前后都应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当贯通点本身处于主要进回风系统之间时,两侧承受的风压差较大,被贯通煤柱对系统的控制作用较大,直接贯通就会潜在较大的危险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预先对通风系统作必要的调整,尽量减小贯通煤柱两侧空气压力差,并在贯通的两头分别没置好风门,在贯通瞬间将风门关闭,待放炮贯通后再进行系统化的调整。通风系统越复杂,贯通时风流调整工作的难度越大,有时贯通后风网中各分支的通风状况很难准确预测,很有必要事先用计算机进行解算模拟,贯通前后必须对受影响的区域内各井巷的通风瓦斯状况作认真的检查分析,防止风量不足和瓦斯超限,也要避免部分井巷风速超限而引起煤尘飞扬。这里要再次特别强调的是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循环风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并加强对密闭区、火区的观测,防止瓦斯泄漏和火区复燃。

第10篇 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技术要求

1.安全施工目标:

本工地安全目标:各施工单位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最终应达到华阴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地要求。

2.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2.1.进场后10日内上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2.施工单位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

2.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无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者,将对个人违规和项目总包单位的监管不力同时加以罚款,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2.4.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2.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和经济处罚。

2.6.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井架)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后方可装拆,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拆除、加节;设备应报专业检测中心检验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定机、定人;塔吊作业时必须配备一名驾驶、两名指挥(持证上岗),吊装作业必须设置吊装区域。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必须持相关资料及建设机械登记表(统一表式)向设备安装检测机构进行登记,领取ic卡和牌。

2.7.拆模前,施工单位必须申报《拆模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

2.8.对于外脚手架搭拆及日常维护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过监理公司审定后严格实施,并根据国家及地市有关规定,对于日常维护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

2.9.主分包方须安排专人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确保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设备保养要有计划及保养记录。

2.10.电箱防雨棚、井架防护门、 临边洞口及脚手架防护、卷扬机防护棚、钢丝绳过路保护、电梯井防护门、井架操作室、乙炔、氧气瓶存放笼、移动车、电焊机、消防设置架、塔吊专用吊篮等安全设施,应按规定的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制作。

2.11.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严禁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购置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电缆、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网、漏电开关、限位装置、保险装置、活动房等安防用品,必须具备如下资料:①出厂合格证;②产品许可证;③允许销售证书; ④华阴市安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报告;⑤产品发票。

2.12.开工前,主包方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所有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同时考虑到现场其他分包的用电。要求现场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每天巡检并做好记录,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13.工地防火按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劳动局颁发的有关规定施工;分包商不得在现场焚烧杂物、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2.14.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主要领导、专职安全员)参加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并出书面通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和回复。

2.1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造成社会影响较大或被媒体曝光的,业主方保留一切索赔及其它的司法权利。

3.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省级文明工地要求,是否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由主包自行决定。

4.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4.1.主包单位签约后,在十天内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报项目发展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业主同意而自行搭设的施工设施,业主有权令其限期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

4.2.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看房客户应由销售人员带领。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赤膊入内,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门卫应对进出车辆进行安全引导、有序泊车。

4.3.主包单位与其他主包之间,用彩钢板进行封闭,道路、硬地坪、综合治理、防火、卫生、宣传教育、文字等做到规范化并全面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4.4.现场平面布置应严格按照投标中所报实施,如有变动,须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必须在进场30日内完成。

4.5.积极配合华阴建设及环保局的检查工作,季度检查中,本地块须达到前五名。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本地块排名未达标,则处以相关单位5000元以上罚款。

4.6.施工现场要有防扬尘措施,清理施工垃圾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当洒水,减少扬尘。临时道路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黄砂、石子等材料应有遮盖措施,裸露土方必须覆盖。

4.7.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市政管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城市排污设施内。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4.8.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处设置沉淀池,设置泥浆挡水围栏。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指定的市政污水管道或回收用于洒水除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污设施内。

4.9.业主已经在临时出入口设置符合华阴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自动冲洗设备及排水、沉淀设施,总包须对此套设施负全部管理责任,包含使用期间的对外出车辆设专人管理冲洗、维护、故障维修、防偷防盗等,直至承包范围工程入伙、移交业主。若因主包管理疏忽,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投入使用,按实际损失费用2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4.10.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整洁。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4.11.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楼地面有专人负责清洁,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12.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如因此产生的各种处罚及索赔,由施工单位负责。

4.13.施工区内要设2处以上男、女厕所,必须使用活动公厕,定期清洁,严禁设置旱厕,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4.14.施工期间,服从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

4.15.施工区域随便大、小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100元,当事人单位罚500元。

4.16.施工期间各自合约范围内的办公、生产区域及施工道路须配备专人每天进行保洁。

4.17.施工现场未征得监理及业主同意不允许住人(值班人员人数、位置必须向监理及业主上报备案),一经发现违者处1000元/每人/次罚款,且如果有社会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一律由总包单位承担。

4.18.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其上级公司等对工地进行参观、检查工作,各标段总包单位要提前义务做好所在区域的保洁工作,并接受业主临时安排的服务于检查的相关工作。

工程ci标准

为体现中海企业形象,规范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行为标准,现将a地块工程ci标准说明如下,请施工单位按此标准执行。

标牌

施工图牌:

a、主要包括工程简介、工程平面图、组织结构、工作制度、安全制度等。

b、图牌应置于大门入口处显要位置。

c、图牌规格:图牌为长方形,横式镶嵌于墙上,无围墙部位采用钢管支撑,长宽比为3∶2。

d、图牌材料:平直的板材,颜色为白色。

e、图牌组合形象:底色为白色,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

2、项目经理部名牌:

材质:平直板材。颜色为金属色。

标准组合:企业名称下方划一横线,横线下方书写项目经理部名称,字为黑色。

名牌悬挂于现场办公室入口处显要位置墙面上。

3、办公室门牌:

材质:有机玻璃板

尺寸:长宽:28 ╳ 9厘米,字高小于4.5厘米。

颜色:白板、黑字。

位置:悬挂门侧上方或正面帖于门上;若为玻璃门,可使用不干胶制作。

4、导向牌:

材质:钢管支撑架,牌面为薄铁板。

尺寸:55 ╳ 70厘米。

颜色:钢管为不锈钢本色,牌面为白色。导向牌内容字体为黑色,箭头为红色。

5、胸卡:

材质:卡芯使用210克铜版纸。

规格:5.5 ╳ 9厘米

黑字。

现场办公室

1、材料:彩钢活动板房(设备用房须执行专业规范要求)。

2、外部形象:

房檐和踢脚线为蓝色。若无房檐或踢脚线,在墙面刷蓝头20cm、蓝脚30cm。

墙体为白色,楼梯护栏为蓝色。

普通材质的门、窗,门框、门扇、窗框、窗扇内外均为蓝色;铝合金门窗可保持本色。

3、内部形象:

墙面、顶棚为白色;地面最低材质为水泥地;室内窗帘为蓝色;办公桌椅和办公柜为灰色。

门卫室

为普通材质,则蓝檐、蓝脚,门框、门扇、窗框、窗扇内外均须为蓝色;门上须悬挂门牌,室内有责任制度图牌。

现场宿舍

宿舍墙体为彩钢活动板房或砖砌外抹灰刷白,墙面刷蓝头20cm,蓝脚30cm。

为普通材质,则门框、门扇、窗框、窗扇内外均须为蓝色;铝合金门窗可保持本色。

房屋墙体有导向牌标明“生活区”字样。

生活区公共区域为混凝土硬地面,合理设立给排水走向和卫生间位置,统一安排衣服晾晒场。

制订生活区管理规定,派专人打扫卫生,要求生活区内外整洁、卫生。

现场食堂

外部形象同现场宿舍。

内部地面最低材质为水泥地。厨房墙面镶贴白瓷砖,高度1.2m;要求排水通畅。

要求干净、卫生。

现场公厕

外部形象同现场宿舍。

内部地面最低材质为水泥地;墙面镶贴白瓷砖,高度1.2m;并有冲水设备。

机械设备

1、配电箱

色彩为黄色。

左边门为公司标志和公司名称;蓝标,黑字;右门为警示标志,编号写于警示标志下方。

2、塔吊:

塔吊配重臂:平衡臂张挂两套,双面悬挂“中海投资”。

人员着装形象

安全帽

在安全帽前方正中粘贴企业标志。标志尺寸为2×2厘米。

安全帽颜色分为红色、蓝色、黄色三种。红色为管理人员使用,黄色为工人使用,蓝色为特殊工种人员使用。

服装

各公司统一服装,注意服装与季节、气候相适应;同时注意服装颜色的耐脏要求。在服装背部可印刷企业标志和企业名称。

胸卡

见标牌要求。

楼面形象

广告布

高度在10层以上的建筑应悬挂长方形广告布。

广告布尺寸不小于80平米。

低于10层以下的楼房可悬挂横式广告布。

标语

现场可悬挂企业或安全标语,但面积不得大于中海广告布,也不得使用中海标志和名称。使用标语前须报项目部审核。

标识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悬挂安全警示标识。要求标识齐全、清洁、整齐。

在楼房首层进入楼内处须搭设防护棚,防护棚采用钢管搭设,顶铺模板,两侧挂安全网,钢管刷成红白相间标记。防护棚伸出建筑物外平面2米,宽度为1.5米,高度为2米。要求保持防护棚顶无杂物,安全网干净、平直。

当楼房外脚手架开始搭设后,在外安全网显要处须悬挂栋号牌,在各楼层须悬挂层号牌;栋号牌尺寸为60 ╳ 60厘米,白底红字;层号牌尺寸为40 ╳ 40厘米,白底红字。

施工队伍ci标准说明

基础规范要求

工作服:自行统一服装并在背部标记企业名称。

安全帽:红色为管理人员,黄色为工人,蓝色为特殊工种工人。

胸卡

施工图牌

现场办公室

项目经理部名牌

办公室门牌

材料场地

材料标识牌

10、外架(包括钢管、外挂网、步架压条等)

11、入楼防护棚

12、安全警示牌

13、栋号和层号牌

14、消防器材

15、机械设备标识

16、生活区:宿舍、卫生间、食堂、公共区域、衣服晾晒场

17、施工道路和路灯、绿化的管理

说明:1、工作服、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购。

2、其余各项按工地包装的设计要求制作落实。

行为规范要求

设立成品保护人员(工地督察人员),佩带督察袖章,负责所管区域的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消防管理。具体人数和设立要求由项目部另行通知。

工人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佩带胸牌。

3、按照我公司对工地包装的设计进行落实。

第11篇 机电科电气技术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矿井供电、设备电气系统调试,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安全供电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全矿高压供电系统各类保护的整定试验和地面低压供电系统负荷的审批。

(5)负责供电线路、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案的制订及两票制的现场落实。

(6)负责线路清扫、预防性电气试验及绝缘电阻的遥测等工作。

(7)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8)扎实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第12篇 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尾矿设施

矿山企业尾矿设施是指矿山企业选矿厂(车间)及其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尾矿的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及排洪系统等设施。由于矿山尾矿设施下游大都有稠密的居民区,且多与交通要道和大江湖泊相邻,部分还位于地震区,如果管理不善,一旦溃坝,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有尾矿设施的矿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尾矿设施的安全运行。

二、尾矿库的选址

正确选择尾矿库址关系到一个矿山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因此,选择尾矿库区地址必须考虑如下综合因素:

(1)应选择汇水面积小,而蓄水面积大的库址,尽量减少洪水对尾矿库安全的威胁。

(2)应避开岩溶、滑坡、流沙、膨胀土及松软弱地基等不良地质条件,在无法避开时,必须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3)占用耕田耕地面积小,居民搬迁人数少。

(4)与选矿厂距离较近的地点。

(5)尾矿库的服务年限长。

三、尾矿库的分类

根据库区所建的地点,尾矿库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平地型尾矿库

平地型尾矿库是指在平地四周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这种类型的尾矿库一般为国内平原矿山的沙漠平原地区和新矿山所采用。

2.山谷型尾矿库

山谷型尾矿库是在山谷口处筑坝建成的尾矿库。我国矿山绝大多数的尾矿库属这种类型。

3.傍山型尾矿库

傍山型尾矿库是指在山坡脚下依山筑坝而围成的尾矿库。国内丘陵地区的矿山采用此种类型的尾矿库。

4.截河型尾矿库

截河型尾矿库,是指截断河床的一段,在其截断区域的上、下两端筑坝形成的库区,这种类型的尾矿库,在我国矿山较少采用。

四、尾矿库常见病害及处理措施

(1)坝体边坡过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稳定边坡,出现滑坡、裂缝等,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和堆积,并采取削坡减载等措施,确保坝体稳定。

(2)排渗降水设施失效,造成坝体浸润线过高,坝坡沼泽化,渗水严重,出现坍塌,坝体稳定性不够。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上述病害,加强渗流观测和控制,降低坝体浸润线,避免沼泽化。

(3)库内水位过高,坝顶没有足够的安全超高度,坝面没有足够的安全干滩长度,甚至违反安全规程,实行子坝挡水,造成洪水漫顶溃坝的可能。面临这种情况时,矿山应及时设置排渗管沟,严格遵守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超高和安全滩长,严禁子坝挡水。

(4)未设计要求控制水位,使调洪库容不足或排水通道阻塞。矿山应严格控制库内水位,使调洪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应有一定蓄洪能力,各类排水通道应定期疏通。

(5)对超期服役的尾矿库不作坝体稳定分析和防洪能力验算,未采取任何工程措施,盲目超期运行,是造成险库的原因。因此,凡是超期服役的尾矿库矿山必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超期服役加高加固论证和设计,并严格遵守设计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大、中型及位于高烈度区的尾矿坝,当堆积达到设计总高度的1/2或2/3时,应按规范进行一至二次以抗洪、稳定为重点的安全鉴定。

(6)在尾矿坝或库区周围乱采滥挖、违章建筑、违章作业,严重影响尾矿库安全。矿山应及时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库内挖沙取土、挡坝养鱼、开山采石、挖护坡片石及在坝坡种菜等破坏尾矿设施的行为,对破坏的尾矿设施应及时进行修复。

(7)雨水直接冲刷坝坡。矿山应在坝坡进行黏土植草护坡工作,防止坡土流失,并在坝坡设立截水沟,疏导冲刷坝坡水流。

五、尾矿库(坝)安全运行监测

尾矿库(坝)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和变化规律,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其主要监测内容和方法如下:

(1)垂直、水平位移监测:用仪器设备测出测点在水平方向的位移量或垂直方向的高度变化。

(2)土坝固结观测:在坝体上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埋设固定连结管,用测量土层的厚度变化来监测。

(3)裂缝、伸缩缝监测:包括用仪器监测土石坝裂缝、伸缩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等项目,对较重要的裂缝应进行坑探或钻探来观测裂缝深度变化。

(4)渗流监测

①浸润线监测:土坝浸润线监测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坝体选择有代表性的横断面,埋设适当数量的测水管,通过测量测水管中的水位来获得浸润线位置。

②渗流量监测:主要方法是观测渗流稳定程度和渗流总量。通常是在坝下游能汇集流水的地方设置截水沟观测。

③渗流水质监测:其主要是监测渗流水内固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项目和内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坝基场压力监测:全面了解坝基透水层和不透水层中渗流沿程的压力分布情况。通常是在坝基埋设测压管来进行监测。

⑤绕坝渗流监测:全面了解坝头与岸坡以及混凝土或砌石建筑物接触处的渗流变化情况,判明这些部位的防渗与排水效果。一般是设测水管进行观测。

(5)土坝、堆积坝孔隙水力监测。一般是在最大断面、合拢段等选择两个以上断面埋设孔隙水压力计进行监测。

(6)水文气象监测

①降水量监测:用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观测降落地面雨水深度。

②水位监测:选择监测基面,用水尺或自记水位计观测库区水位。

③蒸发量监测:监测库区水面蒸发量,一般用80cm蒸发器监测。

六、尾矿库安全度汛要求

(1)汛期前,应对防洪沟、溢洪道、泄洪闸门及其他防洪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修理,保证畅通。

(2)汛期前应将排洪口的挡板全部打开,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3)对尾矿坝体的安全要求如下:

①加高坝体时,必须根据坝的设计要求和管理规程编制作业计划,保证坝体安全。

②每年的堆坝高度和堆积作业计划,应根据选矿排出的尾矿量及尾矿库面积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尾矿库的正常运行状态。

(4)汛期前矿山必须制定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并对防洪系统及坝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可靠的维护,发现沉陷、滑坡、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

(5)汛期前及时检查维修坝肩截洪沟和坝面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坝肩和坝面造成局部或整体溃坝,每次洪水过后应及时清理截洪沟淤积的尾矿泥沙和杂物。

(6)汛期应采用无线电通信,加强照明,并充分准备防汛器材、物资、车辆,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昼夜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2人)。

(7)筑坝期间应采用多管分散放矿,事故期间可采用集中放矿,冰冻季节可采用冰下集中放矿。

(8)尾矿坝上的观测孔,在汛期,应增加测次,发现水位、渗水量、浑浊度变化异常,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9)库内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可靠、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和度汛警戒水位。

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1)矿山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尾矿库安全管理法规、规定,并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尾矿库各项管理制度。

(2)必须选派有经验、善管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尾矿库。

(3)尾矿库的日常生产管理必须遵照《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组织生产。

(4)选矿车间(厂)、工段应经常对尾矿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矿厂应根据尾矿设施类别在7—30天内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5)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尾矿库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对尾矿库的尾矿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按照“四定三不交”的原则进行整改。

(6)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隐患时,矿山及有关部门应进行特别检查,采取特殊可行的措施,防范溃坝,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7)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尾矿库防洪应急预案,以便防范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发生。

(8)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与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如一旦尾矿坝发生溃坝事故时,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援助,减少事故的损失。

八、尾矿库溃坝事故案例

2006年3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尾矿库未经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论证,擅自扩容,导致尾矿坝溃坝,造成13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尾矿库严重超容量。

(2)尾矿坝未采取加固措施。

(3)违反国家关于尾矿库管理的规定。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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