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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7 热度:65

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篇 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条 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第2条 积极深入现场,掌握生产动态,及时提出生产区队的月度考核指标,努力做到指标的准确性,满足考核需要。

第3条 根据生产需要,定期编制、补充、修改、完善材料定额,努力做到定额的适应性、实用性。

第4条 在技术科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过程的材料定额管理、材料消耗考核工作,建立重要生产消耗指标的统计台帐,并定期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给主管科长。

第5条 负责考核工作的先进管理手段的开发及应用。

第6条 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保持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

第7条 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8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 x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措施

1、火药和雷管由专人领取、分开运输、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当天用多少批多少领多少,当班未用完的爆炸器材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在工作面存放或在巷道中乱扔或乱放。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11-320、324-324条中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爆炸器材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器材丢失处理办法和爆炸器材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

5、井筒内及井下爆炸器材运输中:

① 严禁电雷管和炸药混合运送。

② 爆炸器材箱严禁累计叠放多层,有倾倒危险,或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1、312条的规定。

③ 爆炸器材严禁与人员混合运送。

④ 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运输爆炸器材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⑤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送爆炸器材。

⑥爆炸器材严禁暂时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

⑦ 从爆炸器材发放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炸器材,由非爆破工运送时必须由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爆破工监护;必须使用专用符合规定的容器;火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

⑧井上、井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6、使用

(1)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煤矿许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破材料,当班剩余的火工品必须交回炸药仓库。

(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严禁使用铁质和塑料炮棍,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电雷管脚线和放炮母线禁止与各种设备导线相接触。

(4)炮眼应用水泡泥封堵,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炮器,发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专人专用;

(6)爆破后经过充分通风,爆破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先进入放炮地点,应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瞎炮现象。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严禁用镐刨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一定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能从事其他工作。

第3篇 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材料管理人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单位的材料供应和核算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规程”。

第2条 负责全监区的材料领取、发放和管理的工作。对小仓库的库存材料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领取、发放材料要有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3条 增强责任心,做到物尽所用,杜绝浪费。

第4条 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井下各种材料的使用情况。

第5条 及时向监区提交本月的材料计划。

第6条 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有下列行为的,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并给与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8条 对分管材料库了解不清,造成因缺少材料影响监区生产的,监区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 为能做好材料管理工作,造成浪费的,监区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未能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监区材料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第4篇 材料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1、执行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材料及产品采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购材料、产品的安全性负责。

2、对劳动保护用品和用于安全防护的产品及脚手架材料,须严格审查其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说明及相关技术资料。并按月填报《劳动保护用品购置明细表》,接受技安部门监督检查。

3、对回收再利用的或租用的有关安全防护用品和脚手架材料,须进行检验。

4、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库房管理规定及材料码放标准,做好材料的码放和存储,保证安全。

5、贯彻落实市建委、集团公司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参加创建达标与文明施工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规范相关内业资料。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材料人员签字: 年月日

第5篇 安全设施用品材料供应单位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为加强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有义务、有权利负责对供应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认证考核。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对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要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进行评价,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和合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评价内容包括:

2.1.1 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2.1.2 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及准用证明文件;

2.1.3 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2 供货合同中要约定安全物资的规格、型号、登记及品名;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货合同签订前要按如下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分公司经营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各种资质资格,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技术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安全部门和质量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验收准则和方法,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经理对分包合同进行批准,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2.3 安全物资进场后项目部应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应做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和规格检查查看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会同供应单位负责人完成。

2.4 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

2.4.1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4.2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产、经营单位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配件及防护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4出租单位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4.5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

1 外形、钢结构、主要焊接部位;

2 各工作机构;

3 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险装置及防护罩;

4 各电气、液压系统;

5 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1 国家明令淘汰的;

2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3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

4 检测不合格的。

2.4.7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2.4.8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4.9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4.10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2.4.11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5管理责任

2.5.1按供应单位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隶属关系,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负责做好供应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脱或放弃管理。

2.5.2各单位要按规定核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其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2.5.3各单位要建立供应单位管理记录,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3 检查与考核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每月对分供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2对违反本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供应单位或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从2023年01月01日起执行。

重庆国豪建设有限公司质安部

2023年12月20日

第6篇 材料计划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协助主任综合平衡矿井生产材料的供给,对分管范围内的材料供给负责。

4、熟悉各单位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情况,跟踪管理,保证材料审批不失控,避免材料的浪费和积压,加快材料的周转,严格执行材料奖罚制度。

5、建立健全各单位主要材料的领用、移交、回收制度,并深入现场,实现现场管理,月结月清,每月考核一次。

6、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根据生产需要,下达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检修计划。

7、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核准使用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科学安排,做月度生产需求计划。

8、负责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废料场的管理。

9、负责井下损坏管路、信号电缆等材料的修复利用工作。

10、井下头、面调整时,做好生产材料、支护材料、小电、6平方以下电缆及设备配件的现场交接工作。

12、做好矿井文明卫生检查工作。

13、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7篇 材料设备供应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确保防洪防讯和事故应急处理物质的供应。

3、负责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5、做好施工机具,安全装备的存放和周期性检查试验。

第8篇 一般物品、五金材料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的建筑物门窗及设备必须完整清洁,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2、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3、库内存放的材料,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

4、库内外材料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须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

5、拿堆垛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时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牢固梯子,禁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

6、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

7、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第9篇 爆破材料的运输及安全管理

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是材料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爆破材料的运输可分为地面运输和井下运输两种。由于运输的环境和条件不同,对其要求各异。

第一节    地面运输爆破材料

1、地面运输爆破材料应办理的手续

在企业外部运输爆破材料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爆破材料时受货单位应凭物质主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同时写明运输爆破材料的品名、数量、起运及到达地点和运输路线,再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后,方准运输。

县以下厂、矿企业按规定购买爆破器材需要运输时,应当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购买证》的同时,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办理手续。

2、装卸、搬运爆破材料的要求

装卸、搬运爆破材料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具体要求如下:

(1)装卸爆破材料时,装卸区周围必须有警卫人员在现场监视、保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2)严禁脚踏、抛郑、摩擦、撞击爆破材料箱。

(3)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车辆载重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

(4) 爆破材料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爆破材料箱底部要铺垫柔软材料,箱体也不准伸出车外。

(5)分层装载保 材料时,装、搬人员不得站在下层的药箱上去装上一层的药箱。

(6)用吊车装卸爆破材料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7)遇有雷雨天或暴风雪时禁止装卸爆破材料。

(8)爆破材料的装卸工作应尽可能在白天进行,装卸厂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应有足够亮度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9)装卸和搬运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10)装卸爆破材料的工作区严禁烟火和用火。

3、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保障物品管理条例》对地面运输爆破材料必须样遵守的规定:

(1)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货物包装应牢固、紧密。性质不同的爆破材料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3)爆破器材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爆破材料的车站、码头有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4)爆破器材的装卸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时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使,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6)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物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啊爆破器材附近吸烟防火。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地面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有标着“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2)爆破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3)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破材料。

(4)用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油炸药式,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0mm。用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方或立放,层间也必须垫软层。运输硝酸铵类炸药,含水炸药、导火索、导爆索,装车高度部队超过车厢上缘。

(5)运输爆破材料的马车必须有手闸。装载雷管、硝化甘油炸药时,爆破材料不得超过两层。底部必须垫软层。运输雷管时,层间也必须垫软层。爆破材料不得突出车外。

(6)蒸气机车进入爆破材料库区时,机车与最近库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0m,并必须关闭燃烧室和炉灰箱,停止鼓风。机车烟筒必须有挡火星装置的完整的炉灰箱。

【案例】 地面运输爆破材料时发生燃烧的事故

1986年10月11日,某火工厂用汽车运送3.32t2号岩石硝铵炸药到某火车站附近时,发现车上冒烟着火,后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立即采取了各种灭火方法,同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才未发生重大爆炸伤害事故。这次事故的性质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运送炸药的着火汽车正处在人员较集中的火车站附近,一旦方式爆炸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分析认为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汽车排气管喷火引起车底的木板燃烧而造成燃烧事故;

(2)装运炸药前没有认真履行对汽车各部位进行严格检查和车库负责人签发适合装运危险品证明书等安全管理规定;

(3)汽车排气管喷火,排气端部无防护罩安全装置,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4)违反《规程》有关长途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封闭式专用车的安全规定;

(5)运输爆破材料的司机、押运人员等没有经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无证上岗,违章运输。

第二节    井下运输爆破材料

井下运输爆破材料主要包括:井筒内运输、井下机车运输、井下人类运输。未确保井下运输的安全,要求每一位从事爆破材料管理的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一、 井下预算爆破材料时应遵守的规定

(一) 井筒内的运输

1、立井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

在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但在开凿或延深井筒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受此线。

(2)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3) 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破材料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爆破材料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如果将装有炸药或雷管的车辆直接推入罐笼内运送时,车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一是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5)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类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都不得超过1m/s。司机在启动和停绞车时,应保证罐笼或吊桶震动。

(6)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7)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斜井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

斜井井筒内运送炸药、雷管,除执行立井的有关规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斜井上下押运人员提前联系好,并做好接车准备;

(2)斜井运送炸药、雷管的速度不得超过1m/s。

【案例】井下暗斜井运送雷管时,发生爆炸事故

1990年11月29日17时,煤矿一号在暗斜井用串车(起重挂一辆带盖铁皮车)运送5000发电雷管。当串车行至暗斜井中部时,雷管车突然发生爆炸,又相继引起暗斜井内煤尘爆炸。爆炸后的有毒高温烟流及冲击波迅速波及上车场和绞车房,结果造成15人死亡,10余人中毒的重大事故。经分析,造成这起连锁爆炸事故的原因时:

(1)这次运送雷管未按原包装入箱,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装车入井的安全操作规定。

(2)运送雷管的车厢不符合《规程》规定,雷管车厢内没设置木板隔板,也未铺设软质垫层和塞紧,未采取防止箱震动和撞击等基本安全措施。

(3)暗斜井轨道质量差,造成运送雷管的车辆跑车脱轨,使电雷管受强烈震动撞击发生爆炸,这也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运送爆破材料前,对车辆、钢丝绳,连接装置均未进行认真检查,把钩工没挂保险绳违章操作。

(5)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暗斜井筒内,没有有效的防尘洒水设施,煤尘堆积,雷管车跑车撞击爆炸后,又引起煤尘爆炸,致使事故扩大,造成了更大的伤亡和损失。

(6)对运输爆破材料的有关人员,安全育培训不深入,事故中应变能力差,工人安全技术素质差。

(二) 井下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井下用电机电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同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以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2)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项可以装在矿车内,单堆放分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边缘。

(3)爆破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破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4)列车的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m/s。

(5)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料或工具。

(6)严禁用蓄电池电机车运送爆破材料。

(7)不许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在井底车辆和大巷中停留。

(8)装卸地点有架空线,必须停电后才能装卸。

对于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破材料,但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破材料。

【案例】 井下运输爆破器材时火药爆炸事故

1984年11月1日9时10分,黑龙江七台河矿物局东风煤矿开拓区672掘进工作面发生了一起火药爆炸事故,死亡7人,轻伤3人,直接损失1.5万元。事故经过是11月1日白班,672掘进队长布置两遍爆破,爆破工领5包火药(15kg),电雷管30发。早8点40分,672掘进队七名工人入井。9点10分,在67层右四片平巷行走的7名462采煤队工人同时听到“轰”的一声响,并被气浪冲倒,平巷内的7人顶烟沿平巷跑到了主井车场事故发生后,经现场探察,发现风筒已破坏,丰井风桥被催,第三台车车体破裂,第四台矿车车体严重变形,耙斗机、充电机、防爆开关等设备遭受了不同程度损坏,现场7人遇难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现场所有人员全部遇难。经调查分析确认:爆破工在石门口将火药和以前剩余的火药、电雷管装在电瓶车第三台矿产,一名修钻工背10千克的工具和风钻配件走到存车场,准备用矿车把工具和风钻配件走到存车场,准备用矿车把工具配件运到掘进头,走向第三台矿车扔兜子时砸响电雷管引爆了火药,致使事故发生。

(2)零点班该工作面无人作业,局部通风机停运。事故发生后经查有沉积煤尘。从现场调查认定第三台矿车为爆源点,为火药爆炸事故,但不排除火药爆炸后引起瓦斯煤尘局部燃烧的可能性。

(3) 10月31日4点班和11月1日零点班负责672巡视区的安检员、瓦检员都没有下井,白班点安检员、瓦检员到出事故时还在井上等人车,对事故隐患没能及时发现。

事故教训:

(1)加强队火工品的管理,严禁用人车、电瓶车运送。火药和电雷管必须隔离分放。

(2)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掘进工作面要实施综合防尘。

(3)安全专业人员哟阿认真负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的现场发生。

(三)井下用人力运输爆破材料时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有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操劳必须装载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载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案例】井下用人力运输爆破材料时发生爆炸事故

某矿一采煤工作面,由于违章运送爆破材料,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当班班长派工人到井下爆破材料总库领药,两人领取了81kg炸药,280发雷管,分别混装在一条尼龙袋内。其中一人背送63kg炸药,280发雷管,其在井下徒步走了280m路程后,由于十分疲劳,在未考虑和检查放置地点是否安全的情况下,随便将麻袋仍在了采煤工作面上出口处,正巧麻袋内外露的雷管脚线与电煤钻电缆线的明接头接触,结果引起电雷管爆炸又相继引爆炸药,引发了当场炸死了2人,伤3人重大事故。这起事故所幸发生在班前,当时只有爆破工和打眼工提前进入工作面,否则将造成更大伤亡。

经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1)该矿爆破材料安全管理混乱,没有安装《规程》规定制定严格的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无证领药的情况时有发生。

(2)严重违反《规程》有关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熟悉《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的规定。

(3)人力运送爆破材料严重超量,且背运距离较远,造成背送人员十分疲劳而又不顾及安全乱丢乱放。

(4)运送爆破材料不使用专用容器,而是混装入麻袋和尼龙袋内,不具备耐压、抗静电等基本安全规定要求。

(5)现场干部违章指挥,指派运送爆破材料的人员不懂爆破材料安全知识,没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无证上岗。

二、临时存放爆破材料时应遵守的规定

爆破工按规定领取爆破材料后,直接到达工作地点,如需临时存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将专用爆破器材箱加锁存放在离工作地点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2)临时存放地点必须顶板支护完好,仿冒落造成危险;

(3)严禁与电气设备和杂物存放在一起;

(4)必须分类存放也不可与爆破器和爆破母线混放。

第10篇 井下材料、设备的运输安全管理

1、 各队运送的材料、 设备严禁超重、超高、超宽、超长或偏载严重。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如运送的是非正常重量的电机车、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等车辆时,必须有经矿审批的施工安全措施,否则不予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

(2)、 如运送的是金属支架、单体液压支柱、抬板等材料车辆时,因装车不符合规定、捆绑不牢、偏载等现象,都不予运送。各岗点的运输工、机车司机等有权拒绝运输,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

(3)、 所运送的材料、设备等,因封车不牢固等因素,在运输环节中的震动等原因,造成所运的车辆有松动、偏移等现象时应停止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相关的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否则不予运送。

(4)、 必须使用正规的平板车和专用车辆。斜坡运输,每次必须专钩下放或提升,不得与其它车辆混挂,平巷运输时平板车或专用车辆之间应采用多环联接、标准插销。不准使用钢丝绳和非标准插销。

2、竖井和斜坡口的磨盘工要与运送人员一起负责检查所运材料、设备车辆的捆绑情况,确任符合规定后才准挂车运送。发现有车辆捆绑不牢等现象时,有权拒绝运送并向调度室汇报。

3、 运输队要对当班所运送的材料、 设备车辆的数量、运送地点、队别进行登记,材料员汇总以便核查。如在运送过程中未按规定运送、运送不及时、丢失、运送不到位等现象时,经查核,每一辆车处罚50元。

第11篇 煤矿井下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六条规定

一、 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入库、保管、发放、运输、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管理和发放爆炸材料。

二、 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的炸药和雷管,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火雷等非煤矿许用爆炸材料。

三、 爆炸材料库的2个出口必须分别装设抗冲击波活门或抗冲击波密闭门,严禁装设不符合标准的密闭防爆门。

四、 爆炸材料库内的炸药和雷管必须限量、分开贮存,严禁超量贮存、违规堆放。

五、 爆炸材料必须专人领取、如实编号登记,作业剩余爆炸材料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严禁私拿,私藏,严防丢失。

六、 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并由专人运送,严禁与其他材料混合运输,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输。

第12篇 某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培训材料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培训材料

一、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1、目的意义:

2、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安居乐业,安字当头。

3、写字楼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宾客至上,服务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

4、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业务素质。(公司员工手册)

5、安全管理的内容:治安以及秩序管理;消防管理;停车场管理。

二、治安及秩序管理:

1、治安管理方式:封闭式管理;开放式管理。

2、岗位设置:

(1)出入岗(大堂岗):

基本原则--友善与威严并存,服务与警卫并举;

人员管理-公司员工、施工人员、来访参观人员、外送及其他人员;

物品管理-物品检查、放行条;

咨询引导-保持通道的畅通、接受业主咨询及解释、接受投诉及意见登记、提供可能的帮助、车辆和快邮问题;

(2)巡逻岗:

巡逻范围及路线-公共部位、消除安全死角、路线随机转变、交叉牵连性、楼内巡逻与楼外巡逻;

巡逻岗内容-盘查逗留人员、制止吵架及其他突发事件、制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行为、检查公共设施、协助检查设备、清洁状况并反映;

(3)检查岗(领班)-岗位履行职责情况、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班前点名,班后点评、收集汇总业主意见建议、检查各岗位质量记录、随机协助他岗、与上级的联系;

3、紧急反应系统:

紧急集合训练、岗位支援体系、安全中心调度

4、安全器械的使用:

对讲机-按规定频率使用并保密、不得按动除音量外的按钮、规范对讲语言、避免雨淋或摔落;

警棍-自己或其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使用,控制一正当防卫范围内、不得用做恐吓玩耍、不得借与他人或代保管

5、装修管理:项目检查、人员抽查、时间控制、消防检查、垃圾清运

三、消防管理:

1、基本知识

燃烧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灭火方法:窒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

消防器材:灭火器(化学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气体、光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防排烟系统、加压送风系统、安全通道及消防楼梯、联动控制机构

2、消防工作的开展:

消防宣传(消防法规、消防须知)、三级防火组织(总经理、项目经理、各部门主管班组长)、防火责任分解各业主、明确防火责任人职责,制定防火制度、建立自防自救组织、建立火灾疏散程序和楼层示意图、建立消防档案

3、消防安全制度:

动用明火制度-书面申请(事由、动火部位、时间、防范措施)、审批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材料火源管理、配备灭火器、规范用电

重点部位防火制度-机房、仓库、商场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巡视、每月全面检查、每月设备测试

消防演练-每年一到两次、目的(检验大厦防火灭火工作、增强员工和业主的消防意识、提高业主逃生及自救能力、检验员工灭火疏散业主保护物业的能力、检验消防设备的运作情况)演习组织及职责(总指挥、灭火队、疏散队、动力队-供水供电设备维修通讯、救护队)演戏前注意事项-(全面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白天办公时间让更多人参与、选择好火场避难层、预先通知、象征性停电、分楼层疏散用户、必要时119报警)

消防三会(会报警-详细位置报警人情况火场情况路口迎接、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最佳时间是5-7分钟、会组织疏散撤离)

四、停车场管理

1、分类:停车场(室内、地面)

道路(人车分流、人车混行)

车辆(机动车、摩托车和自行车)

2、车场岗位职责:保持车辆完好、车辆换证制度、保证畅通、注意车辆安全、收费

3、道路管理:设施检查(路面、减速坡、路灯、交通标志)

道路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车流体系、禁止超重超宽超长车辆驶入、防止路面停车)

4、车场管理:设施检查(消防灯光交通标志)、车位管理-停放秩序、车流管理、车况检查登记、出入引导、

《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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