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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安全管理知识要点(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7

库房安全管理知识要点

第1篇 库房安全管理知识要点

1, 仓库意外的事故原因

仓库一经发生意外,关系到人员的安全及财物的损失、因此,仓库安全的预防及维护,应特别予以重视。

(1)、不安全的工作环境;

(2)、不安全的作业方式;

(3)、堆放方法错误;

(4)、超量存放;

(5)、警戒与防护不当;

(6)、其他如运搬作业不当等。

2、仓库事故预防之道

(1)、仓库安全方面

仓库主管平时应训练仓管人员熟悉各项安全法则,做好各项防止人员与物料发生意外的措施,具体做法如下:

● 标识具有警告及禁止的含义,如所有危险标记,装有危险品的容器及禁止烟火等。均漆以红色标志;

● 黄色漆具有特别注意的含义;

● 绿色有指导安全的含义;

● 白色或黑色相间的斜线,用以指示目标物;

● 紫色指示物品有放射性危险等。

(2)、仓库消防方面

仓库平时应该组织所有的员工成立消防组织,配备各类消防器具,定期施以救护训练与演习。

● 火灾的预防

a、 仓库应严禁烟火,电灯及电线绝缘良好,并作定期的检查。

b、 保持仓库清洁,下班前应巡查一次,再锁库房。

c、 以自燃得物料,堆放时勿积压过重,或时间过长。

● 火灾的救护

当大火发生时,应先迅速利用现有的消防设备,尽力救护扑灭,并立即通知最近的消防队前来施救。

3、仓库防盗方面

盗窃的发生,多数是因放置场所不当或仓库位置、构造、关锁不当等,因此仓管员须时时注意以下几点:

● 限定仓库人员出入,其他人员一律禁入;

● 下班或休息时,钥匙一定要保管好;

● 容易被盗物品的收藏处应通知值勤警卫人员,要求其加强巡逻。

● 小件而高价的物品应加锁保管;

● 仓库进出应登记,包括时间姓名,任务等记录,以备日后查明之用。

4、仓库劣料方面

金属物料由于生锈腐蚀等会有品质降低的顾虑,因此必须储藏在屋内的干燥场所,为防锈起见,有涂敷润滑油或机油的需要。对于因时日太久而导致品质劣化的物品,尤须严格防止在库过剩。

第2篇 库房防水材料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库房防水材料管理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1.防水施工所用材料多为易燃材料,库房要有充足的消防设备,而且存料、配料和施工现场必须严禁抽烟;

2.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

3.库周围和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易爆、可燃物品及杂草就及时清除。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存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4.防水施工材料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5.根据库内油物污染情况及时更换砂子;

6.经常检查油桶,防止跑、冒、滴、漏;

7.库区的电源设总闸和分闸,根据库房需要安装开关箱,开关箱设在库房外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内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8.距油库5米内不许堆放其它易燃物;

9.库房设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手续,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值班巡逻。

审核人 交底人 接收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第3篇 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六、责任目标:确保库房无失窃情况、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伤害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的丢失,进出物品登记率100%,验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第4篇 炸药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炸药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易燃易爆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1.炸药库房物品必须按其特性严格分库保管分类摆放,库房内要干净、整齐化一,库房内炸药、雷管不准乱堆乱放。

2.库房必须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尘、防潮。

3.炸药物品必须建立健全物品发放台帐,炸药物品领用时必须要有主管领导及施工负责人的签字委托方可领用。

4.领用炸药时严禁炸药和雷管由一人搬运,严禁电雷管与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

5.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发放。

6.雷管、炸药应分开存放,使用后剩余的雷管、炸药不准随地存放、私自留用、丢失,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应及时回收入库。

7.库区及周围要严禁烟火,库区内应设置避雷针及消防器材,严禁消防器材挪为他用。

8.爆破物品的堆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库区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9.领用炸药时必须轻拿轻放,不能摇振,做到谨慎小心,万无一失。

第5篇 公司物资库房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库房安全防火管理规范

1.库房照明灯下,不准存放可燃、易燃物品,因库房面积限制,照明灯下需放置物品时要与照明保持50公分距离,并使用防火材料覆盖物品。

2.油漆、稀料、油料等易燃品库房需安装防爆照明灯,电源开关应安装在库房门外。易燃挥发性物品严禁敞开存放,必须封闭指定专人管理,要保持门窗牢固通风,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3.氧气、乙炔气、液化气及其他高压气罐使用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依照不同特性分别隔离存放,用后不得带表放置,必须关牢阀门加瓶盖,存放部位无火源、热源、无撞击、无易燃物,严禁爆晒撞击、堆压杂物。

4.有毒化学品、试剂、溶剂、杀虫药品必须存放在专门铁柜门锁牢靠,指定专人专管、帐物相符,领用凭部门经理批示证明,登记签字注明用途去向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

5.各类库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门窗牢固可靠,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存放安全可靠不准随意存放或转交他人。在开窗通风时门窗必须有防护栏和防护网,防止从门窗向库内投放异物、火种引起重大事故。

6.食品库房、中小型冷库必须严格作到生、熟食品分开,干鲜食品分开、有包装与散装食品分开,散装食品之间使用加盖器具或包装袋分开,库存米、面、肉类、无包装食品必须上架存放,严禁接触地面,防止投放灭虫灭鼠药或其他杂物将食品污染,发生中毒事件。

第6篇 库房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目的:

本规定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备件仓库财产及人身安全。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仓库安全管理。

规定正文:

1.0组织管理

1.1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1.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3 仓库是备件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货物存放区,因业务、工作等原因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由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仓库,凡进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库时应配合库房管理人员检查。

1.4 所有人员进入仓库不得携带背包、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1.5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不准带亲友到仓库参观。

1.6 库房内应保持通风、照明、门窗完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汛、防工伤事故的预防工作。

1.7 库管人员必须熟知报警电话,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准确、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2.0消防管理

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并悬挂“禁止烟火”的标志牌,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应按《仓库放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公司相关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2.3 防火设施、工具和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方便使用,不得随便动用;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对损坏及到期的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更换。

2.4 仓库内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仓库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后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熟知并严格执行防火规范(遵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3.0用电管理

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3.2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3.3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褥子、电暖气、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3.4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资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电器操作规程。

3.5 仓库内的常用电气设备,应当有班组长本人或指定专人看管,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并定期巡视检查供电线路,防止老化。

4.0储存管理

4.1 仓库内的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堵塞。

4.2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放在仓库内;若必须临时存放,需保证物品外包装及密封完好,存放在指定区域,并采取隔离措施。

4.3 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备件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4.4 仓库管理员搬运备件时,应有充分照明,保持道路畅通,应根据物件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以防发生事故。

4.5 仓库不准代管私人物品,未经允许也不得擅自存放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

5.0应急电话

北京市火警电话:119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第7篇 炸药库房安全管理措施

1 炸药库房、雷管库房的建立应在远离施工区,选择安全、僻静的地域建设。

2 炸药、雷管库房必须24小时有专人看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3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和贮存、发放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做到入库数量确实,出库票物相符,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 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严格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

7 库管人员严禁将变质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炸药、过期雷管和受潮的导火索发给使用单位。

8 库管员在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按照入库的顺序,执行先入先用的原则。

9 各施工队在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工程部在审批签字时,各工队必须提交爆破设计,爆破设计中应明确孔位、数量、爆破时间、部位等具体要素,否则不予签字;后勤部凭爆破设计开出库单,库房保管人员接出库单进行发放,出库单上应有开票人、领料人、发货人三方签字,开票单应字迹清楚,不得模糊,如有疑问,库管人员查清后方可发货。

10 各工队必须设专职领料人员,非专职人员前来领取时,库管员不得发放火工材料;领取炸药的爆破员(炮工)必须持证并携带火工材料领用单,方可领取炸药,进入库房内,所有人员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对讲机、喊话器或无线电发射频之类通讯设施,严禁携带气体打火机);火工材料在送往施工现场途中,严禁炸药、雷管和人在同一辆车上,必须分类运输;领料人员专职押送。

第8篇 库房出租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库区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各类安全事故及案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业部库房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公司制定的库房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00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1、库区、生活区、库房设办公室、驾驶室内严禁吸烟,并不得驾驶室内烟头随意丢弃在库区和生活区内。如有违反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

2、库房、库区、生活区、严禁使用明火,如确实使用明火(如:电、气焊、喷灯)施工作业的,必须到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开具动用明火申请单,并签订动用明火安全规定办证书,操作者必须持有国家认证资质的人员,方能施工。

3、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各类违禁物品。

4、未经分公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单位的任何空地,存放单位和个人商品和物品,若需露天和暂时存放,必须经过分公司领导同意,方能存放并按平米进行收费。

5、库房内应使用低温防燃性照明灯具或防爆灯,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具。

6、客户不得私自改动库内、办公室内电路和设施,如需局部改动必须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静卧公司同意并由专业人员施工。

7、库房内、生活区、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如: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

8、严禁在库区内喝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和干扰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一经发现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办公室内、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否则责任自负。

10、库内库房设办公室内、生活区、宿舍内、外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在办公室、宿舍外明显部位晾晒衣物。

11、为保证分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保证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我们都应共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00分公司

2023年1月18日

第9篇 放射源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从事放射线作业人员和职工的健康与安全和防止放射源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结合分公司信息仪控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规定

2.1放射源库房的安全管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放射防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2放射源库房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来确定,因此位于炼油区、化工区的放射源库房分别由使用射源库房的有关车间负责管理。

2.3放射源库房的主要安全负责人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是重要责任人,共同对本单位管理的放射源库房的安全负责。

2.4放射源出入库登记工作,由放射源库房管理员负责,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与管理。

3职责

3.1生技室职责

3.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放射源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放射源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3.1.2负责保管放射源库房其中一把锁的钥匙,在有放射源存放期间,会同车间安全员定期检查放射源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全面落实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3.1.3对库房存放放射源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监督实施。

3.2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3.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放射源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3.2.2针对放射源库房的管理工作,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

3.2.3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班组建立放射源库房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3.2.4组织建立、健全放射源库房管理规定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督促有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3.3车间安全员职责

3.3.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长进行业务指导。

3.3.2参与制定放射源库房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隐患整改方案,制止“三违”作业。

3.3.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有关放射源库房安全检查和事故演练。

3.3.4负责保管放射源库房其中一把锁的钥匙,在有放射源存放期间,定期对放射源库房安全检查。

3.3.5组织开展放射源库房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

3.3.6落实放射源库房防火安全措施。

3.4放射源库房管理员职责

3.4.1放射源库房管理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负责对放射源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放射源库房安全管理规定共2页第2页

3.4.2完善放射源库房相关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3.4.3监督施工人员正确使用防护劳保用品和器具及灭火器材。

3.4.4定期对放射源库房防护门的传动机构加润滑油,保持防护门的传动机构灵活运转。

4设备管理

4.1放射源库房房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完好。

4.2完善放射源库房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巡检记录。

4.3放射源库房内只允许储存放射性同位素源,其它一切物品不准储存在放射源库房内。

4.4严格执行放射源入库前记帐、登记制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作详细的文字记录。

4.5严格执行放射源操作规程。放射源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放射源库房应在明显处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5防火防爆

5.1放射源库房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中国石化安【2004】553号)中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5.2放射源库房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5.3库房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装卸作业

6.1装卸作业时必须穿戴好防护工作服。

6.2装卸作业过程要文明施工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6.3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7考核

违反本规定,将在经济责任制和事故零考核中对违规个人进行考核,发生责任事故按国务院344号令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8.1本制度从批准日起执行,由信息仪控中心生技室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集团公司和分公司规定不一致,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10篇 库房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第11篇 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本规定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备件仓库财产及人身安全。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仓库安全管理。

规定正文:

1.0组织管理

1.1 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1.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3 仓库是备件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货物存放区,因业务、工作等原因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由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仓库,凡进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库时应配合库房管理人员检查。

1.4 所有人员进入仓库不得携带背包、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1.5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不准带亲友到仓库参观。

1.6 库房内应保持通风、照明、门窗完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汛、防工伤事故的预防工作。

1.7 库管人员必须熟知报警电话,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准确、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2.0消防管理

2.1 仓库内严禁吸烟并悬挂“禁止烟火”的标志牌,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应按《仓库放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公司相关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2.3 防火设施、工具和器材应放在指定地点,方便使用,不得随便动用;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对损坏及到期的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更换。

2.4 仓库内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仓库管理员须经过培训后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熟知并严格执行防火规范(遵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3.0用电管理

3.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3.2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3.3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褥子、电暖气、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3.4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资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电器操作规程。

3.5 仓库内的常用电气设备,应当有班组长本人或指定专人看管,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并定期巡视检查供电线路,防止老化。

4.0储存管理

4.1 仓库内的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堵塞。

4.2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放在仓库内;若必须临时存放,需保证物品外包装及密封完好,存放在指定区域,并采取隔离措施。

4.3 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备件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4.4 仓库管理员搬运备件时,应有充分照明,保持道路畅通,应根据物件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以防发生事故。

4.5 仓库不准代管私人物品,未经允许也不得擅自存放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

5.0应急电话

北京市火警电话:119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第12篇 炸药库房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1 炸药库房、雷管库房的建立应在远离施工区,选择安全、僻静的地域建设。

2 炸药、雷管库房必须24小时有专人看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3.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和贮存、发放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做到入库数量确实,出库票物相符,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 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严格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

7 库管人员严禁将变质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炸药、过期雷管和受潮的导火索发给使用单位。

8 库管员在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按照入库的顺序,执行先入先用的原则。

9 各施工队在领用爆炸物品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工程部在审批签字时,各工队必须提交爆破设计,爆破设计中应明确孔位、数量、爆破时间、部位等具体要素,否则不予签字;

后勤部凭爆破设计开出库单,库房保管人员接出库单进行发放,出库单上应有开票人、领料人、发货人三方签字,开票单应字迹清楚,不得模糊,如有疑问,库管人员查清后方可发货。

10 各工队必须设专职领料人员,非专职人员前来领取时,库管员不得发放火工材料;

领取炸药的爆破员(炮工)必须持证并携带火工材料领用单,方可领取炸药,进入库房内,所有人员必须 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对讲机、喊话器或无线电发射频之类通讯设施,严禁携带气体打火机);

火工材料在送往施工现场途中,严禁炸药、雷管和人在同一辆车上,必须分类运输;

领料人员专职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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