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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方法与艺术—行政方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1

企业安全管理方法与艺术—行政方法

第1篇 企业安全管理方法与艺术—行政方法

一、行政方法的涵义和特点

行政方法是指安全管理主体运用行政权力、按照行政层次,通过下达各种行政命令、指示、决议、规定、指令性计划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手段,直接控制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以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方法。

与其他管理方法相比,行政方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1.权威性

行政方法的运用要以行政组织或行政领导具有一定的权力和威信,下级行政组织对上级行政组织的无条件服从为前提,否则,就不能发挥作用。行政方法的这种权威性是任何安全管理所必需的。但是,这种权威必须要建立在法制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在科学实施的基础上,否则就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

2.  强制性

行政组织或行政领导所发生的命令、指示、规定等,对管理对象具有程度不同的强制性。行政方法就是通过这种强制性来达到指挥与控制安全管理活动过程的目的。但是,行政强制与法律强制是有区别的,法律的强制性是通过国家机器和司法机构来执行的,只准许人们可以做什么和不可做什么;而行政的强制性是要求人们在行动的目标上服从统一的意志,它在行动的原则上高度统一,但允许人们在方法上灵活多样。行政的强制性是由一系列的行政措施、如表扬、奖励、晋升、任务分配、工作调动、批评、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作为保证来执行的。下级如果不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3.垂直性

行政方法是通过组织系统、组织层次自上而下地实施安全管理活动的,这就决定了只能在垂直隶属的安全管理关系上发挥作用,而对于平级或横向的管理关系则不起作用。行政方法这一垂直性的作用特点,要求在行政方法的运用中,必须明确严格的行政层次和行政级别,其作用的方式也只是自上而下的下达命令、指示、决议或自下而上的请示、报告等。

4.具体法

行政方法在实施的具体方式上是因时间、地点、条件和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不仅行政指令的内容和对象是具体的,而且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法上也因对象、目的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所以,任何行政指令往往是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对某一特定对象起作用,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一定的时效性。

5.无偿性

行政方法适用于组织的等级原则,不讲平等,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人、财、物的调动和使用不讲等价交换的原则,一切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不考虑价值补偿问题。

二、行政方法运用的客观必要性及其作用

1.任何管理都需要一定的权威和服从,这是行政方法运用必要性的基本依据

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权限的行施过程。在企业整个安全管理过程中,不管是安全决策方案的选定,还是安全计划指标的下达;不管是安全组织实施,还是安全监督控制,都需要有一定的权威作保证,以一定的服从为前提。

2.行政方法对提高安全管理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方法采用垂直性的管理方式,依靠的是权威性和强制性,上级组织和领导下达的命令、指示要求下级无条件服从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起着令行禁止的影响和效用。为此,当行政机构设置合理、行政层次划分清楚、行政岗位安排得当、行政手段运用科学、行政指令下达适当时,则运用行政方法便有着很高的工作效率。

3.行政方法是解决一些特殊例外问题的有效手段

行政方法具有很多的优点:如纵向传递信息速度较快,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发挥作用也快,有利于上下级之间迅速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能在短期内集中统一使用和灵活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量,有利于保证重点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出现的主要矛盾等。这就使得行政方法能解决一些重大特殊例外的问题。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管理者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而又重要的例外问题,如重大工艺事故的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等。这时安全管理者往往需要借助于行政方法,当机立断,果断及时地采取得力的安全管理措施来解决这些重要的特殊例外安全问题。

三、行政方法的正确运用

1.安全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行政方法的本质是服务

服务是行政的根本目的,这是由安全管理的实质、生产的社会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决定的。行政不以服务为目的,必然导致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而没有行政方法的有效管理,同样达不到服务的目的。服务,就企业安全管理的行政方法来说,是为基层,为生产和科研第一线、为全厂职工服务的。

2.突出目标导向

行政方法必须根据组织目标的要求,确定运用的手段和方式。不同的任务、不同的目标,要选择最适宜的行政方式。方式对头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3.建立一套严密的组织机构

要以安全生产任务为中心,因任务设机构、因机构定职务、因职务择人员。做到大权在握、小权分散。强调下级服从上级,但又不要多头领导,以免政令分散。

4.处理好跨度与层次的关系

行政方法要求集中领导,分级管理,跨度与层次要适当。命令不要直接下达到基层,而要逐级下达。各个层次干各个层次的事情,负各个层次的责任。在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寻求一个跨度与层次的最佳结构。

5.责权要一致

行政方法要求每一个层次每一个安全管理者都必须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力。另一方面,有权力就要承担责任,权与责必须保持一致。

四、行政方法的优缺点

行政方法的优点如下。

(1)集中统一,便于各项安全管理职能的发挥

安全管理系统一般都是一个因素众多的复杂的有机整体。为了使安全管理系统稳步发展,必须统一目标、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行政方法可以达到高度的集中统一,而安全管理的决策、组织、领导、控制等职能,只有通过强有力的行政领导,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2)快速、灵活、有效,便于处理特殊问题

由于行政方法具有权威性,在处理问题时一般都是快速、有效的。又由于行政方法具有具体性的特点,它可以通过及时地发出行政命令等办法,对一些特殊事务或紧急情况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措施予以特殊处理或及时解决。

行政方法的缺点如下。

(1)过分强调和依赖行政方法容易使安全管理系统的动力和活力不足。

运用行政方法进行安全管理,一般不是侧重经济利益的要求出发,也不完全讲究等价交换的原则。而在实际中,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和考虑价值补偿问题是调动人们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使组织产生活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过分地强调和依赖行政管理方法,就容易忽视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利益要求和价值补偿问题,从而容易导致安全管理系统的动力与活力不足。

(2)过分强调和依赖行政方法容易产生主观主义

由于行政方法主要是依靠上级的权威和下级的服从进行管理,因此,过分强调和依赖行政方法必然要建立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在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下,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教导者很难全面掌握决策信息,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安全决策和计划的失误。

(3)过分强调行政方法不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

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企业各单位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密切合作;地区之间要打破行政管理界限建立统一的市场、建立平等竞争。而行政方法强调垂直性的领导和行政区城内的集中,因此过分强调和依赖行政方法容易形成所谓的“条条”和“块块”。既不利于各地区、各单位之间的分工协作和横向联合,也不利于商品交换和流通,从而也不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

第2篇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浅析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超常规发展,建筑安全管理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新的挑战。

要想正确认识并管好安全问题,就必须全面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并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基于对安全的认识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建筑安全管理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的第二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要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并贯穿到基层工作中去;还要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深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应该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并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安全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也不断地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就要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培训让其了解掌握新知识的内涵,以便更好地将它运用到工作中去;通过培训让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基本施工程序和基本操作要点。同样,对一些新转岗的职工和脱岗时间长的职工,也应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以便在正式上岗之前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注意事项。

三、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

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该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了事故,也可以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实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

要管理好重大危险源,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目前已经有学者开始着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问题的研究,但国家还没有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做出具体规定;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3.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随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和实施完毕后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准确了解当地建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分布情况。

四、安全生产的检查与奖罚

在安全生产布置的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是多样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施工场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施工活动场所内常规性安全检查成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常规性同时也反映了长期性,安全作业人员对那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要长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特殊性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进行,参加人员层次多、检查范围广,有时带有针对性。定期检查是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制定的一项检查制度,有固定时间的则属于例行检查范畴。不定期检查虽不是制度化的检查,但它的意义非同一般,不定期检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所接受的安全检查,它更有实际性,反映的安全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更有效。施工企业尤其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中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了能安全生产,企业还要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和企业制定的其他奖罚制度一样,目的在于奖勤罚赖、奖优罚劣。企业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安全工作做不好,企业遭受损失不产,职工的生命也会受到威胁,所以对那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按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程序予以严罚。同时,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工危害做出显著成绩,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能防止事故扩大,以及提出过重要建议、有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企业,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最终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宏伟目标。

第3篇 浅谈精细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精细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合成、精馏、吸收、离心、混批和加热、冷冻、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异丙醚、甲醇、乙醇、纯苯、甲苯、硝酸、氯化亚砜、硫酸、氟化氢、溴素等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的更新速度快、生产工艺的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十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初审、复查、批准、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反应釜,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为便于管理,规定机修车间作为固定可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设备、管道及周围l0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卸压和卸料:为避免设备管道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将设备内物料通过放料管接入专用中转桶或清洗干净符合要求的产品贮存桶,在放料过程中严格控制放料速度不大于每秒一米,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物料温度一般要求在60℃以下。容器内压力降到常压时要打开放空阀门。在卸尽物料后关闭放料阀门,标明物料代号及相关注意事项。将物料桶移到十米以外的专用仓库中存放。

三是切断隔离: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隔断与此台设备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其他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必须保证盲板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管道的工作压力,同时密闭不漏;盲板应安装在法兰的进口侧;盲板厚度应不低于管壁厚度;盲板应有突耳,并用明显的颜色予以标记;盲板的材料要用有一定强度的石棉板或专用增强塑料板。

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对关闭的阀门要用塑料袋包扎牢固,防止残余物料溅落。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四是清洗: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仔细清洗。因为,有些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会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精细化工企业的工艺技术指导书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二遍;碱洗是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人,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含铜70%以下)或铝质的刀、刷等方法铲除。注意不能损坏设备管道的搪瓷或衬塑保护层。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五是置换: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氩气等。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六是通风与检测: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半小时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小时。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七是审批: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助理到安全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会商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八是动火: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中小型精细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准使用此办法动火。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在精馏塔、吸收塔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高压线、裸导线及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焊割前并应明确告知监护人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监时流动的离心母液。

九是监火:监火人必须是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岗位工龄,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二台以上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管。戴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十是清扫与验收:动火结束后,要在关闭进料阀和关停相连接设备运转系统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是设备试压: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过程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在恢复供汽升压过程中均应缓慢进行,不可急升急降。

十二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精细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精细化工企业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精细化工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第4篇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是指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储存、分拣、拆解、打包、销售等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和从事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经营,以及从事相关安全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均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法律、法规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暂行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供销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本社下属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组织人员培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安全管理信息咨询和服务。

第二章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

第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符合登记机关规定的条件,并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向登记机关的同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站(点)和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经营者开设再生资源回收站(以下简称回收站),可以从事再生资源的收购、储存、分拣、打包、销售等活动,回收站生产经营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经营场所内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应急疏散、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安全设备、设施等;

(二)经营场所应搭建厂房或盖顶棚,主要通道应铺设水泥路等硬化路面;

(三)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者备案。

(四) 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机关、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机场、军事重地等区域200米内,铁路路线安全保护区内,一、二级街路两侧,河道管理范围内、危险品储存点周边500米以内以及高压走廊(包括22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15米内、50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20米内)内不得开设回收站。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临时回收站(点)存放的回收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并保证周围环境的卫生、整洁,当日回收的物品必须当日内运离回收站(点)。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当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在回收站(点)不得从事再生资源的拆解、清洗等加工业务。

再生资源的分拣、处理、集散、储存,应当在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内进行。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外墙、顶棚等必要的遮挡和防扩散、防渗漏设施,围墙不得用竹、木篱笆、废旧铁皮搭建,有色金属储存应设置库房;

(二)地面硬化,运输道路畅通;

(三)再生资源应当按类别划定区域,分类存放,各区域应有比较醒目的标志牌,并在储存设施、设备和场地的可视位置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齐全;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 为防止拆解(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热量、火花对其他易燃品种废弃产品造成火灾隐患,要求拆解处理场地不同拆解区之间应有明显的界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标志,有潜在危险的拆解处理区应设警示标志。

第十六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覆盖、围挡、保洁等相应措施,防止飞溅、溅落、溢漏、恶臭扩散、爆炸等污染环境和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的情况发生。

第十七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医疗废物等各种危险物品及容器;

(二)禁止收购、买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

(三)其它有毒、有害物品;

(四)来源不明的废旧物品和境外的生活性废旧物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废品回收站(点)和废品回收加工再生利用企业经营者发现上述物品时,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必须遵守本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电气焊、电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 在设有储存仓库或加工车间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严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占用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堆放回收的再生资源。

第二十六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七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二十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三十二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三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三十四条 回收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立专门的安全区域,并且要符合远离明火、严禁爆晒等各项安全要求,不得在回收储存易燃物品的场所内使用明火。严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进行切割、分装。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引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培训

电力企业应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对新知识、新技术进行重点讲解,增强员工的风险控制、辨识、避险自救、应急处置的能力,保证员工能较好的掌握新设备的运行特点、技术性能、产品结构。还应该重视员工技能的培训及评选,可以加强技术能手、首席师的评选工作,在电力营销、变电运行、变电检修、送电线路等专业中实行导师带徒的活动,让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得以提升,从而增强生产人员掌控设备的能力。

2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电力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时,必须对其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让其拥有建立健全的制度才能确保生产的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只有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才能对电力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才能对生产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让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公共安全、财产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对有害、危险的因素进行控制、辨识。

3增强电力企业中安全文化的构建

安全文化的构建是通过对安全的人文氛围进行创造及协调的一种人机环境,其对人的意识、行为、观念、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可以对人的一些不安全作为进行一定的控制,从而达到降低人为事故目的。企业可以利用文化凝聚、导向、同化、辐射等功能来指引员工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安全生产的活动,以文化约束的功能引导员工对安全制度进行遵守,通过对员工道德行为进行规范来创造相互信任、团结友爱的团队,对于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相互发现、相互提醒,让所有工作人员都明白自己的价值,让其自我价值得以实现。进而增强电力企业安全制度、政策、目标的执行力度。

4对电力系统的设备技术进行革新

电力企业应该对其设备进行革新,只有对整修电力设备的方案进行全面探索,加大科技的投资并对科研资源进行整合,对电网诊断的中心进行积极筹建,进而才能实现电网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此外,电力企业可以加快以离线检查和信息库为主的相关建设,形成设备信息与在线检查库、离线检查库及历史信息库相结合的新型模式,从而为电网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增强电力设备的运行水平,减少电网耗损。电力系统的设备若过于陈旧的话,比较容易导致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如因设备老化、质量下降而导致电力系统发生短路或是引起火灾等,当出现这类情况时,企业必须积极指挥、组建义务消防人员来进行及时补救,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做好善后工作。当然,电力企业也应该做好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及早做好相应的革新,将老化的电力设备跟换掉,确保电力生产系统的安全性。

5加强设备的检查工作

电力企业可以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监测、红外测温等技术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掌握,及时处理设备中存在的隐患,为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有利条件。还应该对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如对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进行检查、核对,让消防设施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对易爆、易燃的危险物品展开仔细的检查,与规定不相符的必须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企业还应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督促其做好安全保卫的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对设备的检修,让设备的安全运行能力得到保证。

6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得以提升的关键,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该项工作的时候,应该对作业环境、现场的安全防范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有效的安全检查来不断改善其作业环境及对管理漏洞进行有效的堵塞,使电力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行为得到良好的规范,还可以确保设施系统可靠、安全的运转,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此外,企业还可以对电力设备保护的安全协议进行审查,为电力设施的保护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对电力设施破坏、盗窃等行为进行统计、查处,使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3结束语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在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将其当作基础性的工作并重点做好该项工作,从而让电力企业的生产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要让电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企业就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可以从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将安全措施都落实下去,从而使电力企业得到不但的发展。

第6篇 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方法主要内容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高温、高压操作,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稍有不慎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造成较大的有形损失(经济、财物)和无形损失(名誉影响)。因此,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 外部环境

主动与安监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在完成政府相关部门日常任务同时,注重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良好的工作(个人)关系,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出台的最新规范、规定、要求,领会其内涵,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二、 内部管理

1、 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环保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环保活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实施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环保问题。

建立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成立以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为兼职安全环保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体系。

班组长是公司管理体系中的兵头将尾,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等工作,具体要靠班组长去落实、完成,因此,抓好班组长建设,提高班组长素质是工作重点。

2、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加入安全环保职责要求,做到“一岗一责”。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做到以法治厂,以制度管人,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遁,有法可依。

3、 教育培训

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公司内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入厂施工。

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工艺纪律、现场管理、行为规范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

4、 隐患排查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主管部门至少每周一次,车间班组日常检查,班组交接班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巡检。

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综合性检查,主要查工艺纪律、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专业检查,主要查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爆等。

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检查。

日常检查,分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主要查工艺、设备安全、现场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闭环管理,即:发现隐患和问题 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要求、整改措施等)整改回复 整改完成情况复查 存档 。

5、 设备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

对检修、施工等工作实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 环保管理

工艺管理:根据产品物料平衡,对每班生产产品物料消耗进行统计、考核,提高物料利用率,减少物料消耗,不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产生。

设备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转率、设备完好率和环保设施处理效果,杜绝跑、冒、滴、漏。

技术管理:做好环保监测,建立环保监测台帐,积累环保设施运行数据,定期进行分析,及时调整环保设施运行参数,为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如在产生废气的设备上方设置负压吸风罩;在易挥发物料储罐如二硫化碳储罐设置呼吸阀等,减少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7、 建立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促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第7篇 施工企业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4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9 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10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第8篇 县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了标准要求和法律依据。实践证明,常规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必须研究、探讨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好坏起关键作用的是主要领导干部,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和做法却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能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

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甚至对'三违'现象视而不见;以感情代政策,拿原则做交易,有的还隐瞒未遂事故,从而导致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消除;把责任制度和各项措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开起会来讲的头头是道,贯彻落实很少过问;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个别干部不懂装懂,违反自然规律及客观实际胡干、蛮干、瞎指挥,不出事故靠侥幸,出了事故推责任。

安全管理的形式主义不容忽视。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没有针对性,不能联系本班组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甚至没有活动,而由专人虚构了一个记录应付检查。

工区领导不深入进行检查,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编制检修施工'三措'只是用于应付上级检查,与规定不符,与现场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施工前不组织技术交底,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成立组织,下发文件,编制检查提纲、检查计划,直到进行检查反馈,已经形成模式,但查出问题整改的怎么样?有没有整改?如何落实考核?领导部门不管,光靠安监部门监督,使检查流于形式。

上级的安全文件、领导讲话要求是层层传达到班组和个人,其中的要求由谁去落实?落实的怎么样?无人过问;'两票'的执行和管理,为了保证合格率,有重票证、轻操作的现象;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现场考问、技术问答、技术讲座很多时候是抄写有关培训教材,没有实际效果。

生产一线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不能适应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职工缺乏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存在着'谁的技术好,谁干的活多,那么谁出事故的几率就大'这样一种糊涂认识。有些工种(如线路检修)在技术上存在脱节、在人员上出现青黄不接,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多年来的减人增效、机构精简,把一些技术好、学历高的生产骨干调到了机关科室,使生产单位用人捉襟见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从社会上临时招用一些临时工、农民工去干正式工不愿干或干不了的活,这样就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农电安全管理对县级供电企业至关重要。在农村电网实行'两改一同价'之后,农电安全管理范围从10 千伏延伸到农村220 伏,改制后用户的供电服务要求提高了,即使正常的设备检修也要承诺保证停电时间,因而安全与生产关系的处理难度增大。

农村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发生,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赔偿问题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给供电企业带来损失;农村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例行工作有明显的应付现象,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不合乎标准要求;农网改造工程遗留问题急需整改,如有的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不全,给运行管理带来困难,改造后的线路杆塔名称杆号牌、警示牌没有按规范悬挂,施工质量没有严格验收,线路通道、交叉跨越存在较多隐患等等。

多经单位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多经企业普遍存在着'效益第一'的思想,而把工作中的安全放到了次要的地位。平时对安全工作强调不够,按规定该配备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配备,日常的业务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开展得不正常,以及涉及到安全的劳动保护、工器具、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等等。

由于人员构成、技术力量等种种因素,多经企业的班组管理工作远远不如主业的班组管理。这种差距导致了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质量、规程的学习,执行、施quot;三措'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存在大量的问题。现在很多电力安装、改造工程是县局所属实业公司负责施工,如'两网'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队伍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工程施工多头管理,施工质量验收不及时、不严格等,给以后的运行管理留下很多后遗症。

'两个体系'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有些人(包括有的领导同志)对安全保证、安全监督两个体系没有正确的认识,将两个体系混为一谈,往往将所有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都归于安全监察部门统一去做。

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组织检查落实整改这些属于保证体系的工作大多是由安监部门去做;而电力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材料设备的选购、招标、定货等却没有安全监督体系的参与和监督。还有人对安全规章制度不屑一顾,认为碍手碍脚,影响工作。企业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措'项目没有专门立项,资金不能保证。工区、班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所干的安全工作又都是管理工作,谈不上监督、监察。正是由于对两个体系的作用没有区分,造成了两个体系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对策与措施

必须把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让他们在政治上受到很强的约束。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他们认真地克服官僚主义,使他们真正成为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责任者,真正履行安全工作的神圣职责。同时把反对官僚主义与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克服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有效地制约官僚主义的蔓延。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专业管理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要认识到搞好安全管理是自身工作的需要,而决不仅仅是应付上级检查。要坚持做到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每一步都要落到实处。及时协调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便于落实责任追究,做到对布置的安全工作不落实不罢休。

各级安全员要把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各项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形式主义苗头,提出整改措施;实行安全管理公示制度,对领导干部安全工作到职到位情况和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在各基层单位布置、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公布,对管理性违章进行考核,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活动、尤其是班组安全活动的质量。

在安全学习上采取'拿来主义',把简报上通报的事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工区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学习内容,落实考核奖惩,使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供电企业要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尤其对生产一线职工要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某一项技术专门学习。发给职工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材,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组织学习,定期考试,学习成绩一定要与奖惩挂钩。要真正建立完善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各尽所能、各展其才,同时也要使他们都有危机感。

党政工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切实加强农村供电所的安全基础管理,对他们要经常进行具体、细致地指导,如安全活动、'两票'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等等。不能强求一下子就搞的很好,但标准要高,可以借鉴变电、线路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使他们逐步走向正轨。

对农电人员要进行强化安全教育。一是安全意识教育,利用各级安全简报、安全文件以及事故案例的学习,使之牢固树quot;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安全知识教育,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建立培训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尽快使农电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掌握安全规章制度,摆脱以往纪律涣散、素质较差的'土八路'形象。

让多经企业从领导到职工普遍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认识到安全是基础、是保证,只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安全、质量、效益统筹兼顾,才能使企业长足发展。

加强班组建设,抓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教育,不断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规定强化现场管理,严防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使安全在班组就得到根本的保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保证金,让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要使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两个体系的安全职责。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责是保证企业安全、可靠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安全监督体系则是监督、监察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是否保证了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两者间的关系是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安全监督体系是制约者,安全保证体系是被制约者。两者之间既要独立运行,又要有机配合,优势互补,在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面发挥整体防护作用。

对一个企业来讲,除了安全监察体系人员以外的所有企业员工都包括在安全保证体系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要使每个科室、每个工区、每个岗位都明确自身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并且对某科室、某岗位是否尽职尽责应有人去督促、去监察、去考核,这样才能做好安全工作。

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首先使安全监察体系相对的独立出来,使其有充分的时间去熟悉各项规章制度,有时间依照各项规章制度去进行监察工作。因此,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在各项工作上都有自身的特点和侧重面,只有各自做好自身的工作,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应有的作用,才能保证企业各项生产行为的安全。

第9篇 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民营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方兴未艾。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反映出许多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据统计,近年来发生在民营企业的火灾、爆炸事故占火灾总数的30%左右,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本文将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了解当前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结合国家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消防工作中解决问题的对策进行分析研究,就如何做好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些探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经济结构中民营经济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已直接影响到县域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的经济收入,加强民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是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事关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研究,给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建议,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关键词:民营企业 问题 对策 消防安全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国土面积39.41万平方千米,辖区人口4700多万人。据初步核算,2008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5700.10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13.63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70.70亿元。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省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逐步改善,民营企业得到迅猛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为深化改革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与此同时,民营企业的消防安全问题也非常严峻。由于企业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以及企业主缺乏对消防安全的认识,特别是侥幸心理严重,不能正确处理好效益与安全关系等问题,致使各种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据统计,仅去年,全省就组织检查组5340个,检查单位 79700个(次),发现火灾隐患48600条,因此民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一、民营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效益、轻安全现象普遍存在。

近几年,随着云南省地方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数量增长迅速,除了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外,企业管理的模式仍带有浓厚的家族管理色彩。企业主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因而对消防安全管理与企业经济效益密切相连、相辅相成的关系认识不足,尚未认识到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不可分割、无法替代的组成部分。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以致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在民营企业中频频发生。如2023年3月云南会泽者海镇农贸市场里的一家百货商品批发部起火,造成三人重伤一人轻伤,后经过调查就属于“三合一”场所,上下两层商铺既是批发办公又是烧火做饭,商铺老板全家4人还在里面住宿,里面商品堆放杂乱无章,起火时下层门被商品阻隔,无法逃生,人员迫使从二楼上往下跳,才造成这起严重的事故。

2、企业法人消防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仅挂在墙上。

民营企业往往过于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与企业正常运转密切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企业管理者缺乏应有的消法法制意识,对《消防法》和消防法规知识了解不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残缺不全,执行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使得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处于管理无据可依,出事无章可循的境地。许多企业“一把手”还没有担当起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一问三不知,遇有上级检查,往往拉出什么生产主任、保卫科长招架应付,对企业消防器材和人员的配备则能省就省,不能省也省,导致企业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在调查中,许多企业主都有“消防安全防不胜防,买了保险不用再防”的错误思想,觉得花钱买消防器材不如买保险来得方便,这些错误思想直接导致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在民营企业中难以落。有的企业为了应付检查成立的以员工为主体的消防组织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之类的宣传标语,多数是摆设,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3、厂房、建筑工程等设施存在严重火灾隐患。

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营企业自身经济势力的限制,在企业发展初期,往往尽量减少投资,导致大多数企业起点较低,基础较差,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工作在起步阶段就没有和生产、经营等环节同步考虑,在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艺流程等方面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也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有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砍掉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安全得不到保证;二是民营企业很多是家庭作坊,经过发展壮大而成,民房改建厂房比较多,这样导致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隐患;三是部分民营企业车间、仓库合二为一,没有防火分隔,导致疏散通道堵塞,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连片燃烧的局面;四是消防水源缺乏,由于市政配套设施发展滞后,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缺乏消防水源,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无水扑救的局面,如2008年云南会泽者海磷化有限公司着火,附近就没有消防水源,给火灾扑救带来了难度。

4、企业消防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缺乏专业消防知识。

民营企业为求得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生产、管理成本上追求最小化,在企业管理和人员配备上往往一个人身兼数职,导致消防管理有人负责,但无人落实。企业管理者往往只重视防盗、防破坏、防员工伤亡等显性安全问题,而忽视最重要的防火这一隐性安全问题。员工多数是流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且上岗前基本未经过安全培训,根本不知道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不懂得工艺流程,不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往往因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而事故发生后,他们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也不懂得正确的逃生方法,以致小火酿成大灾。如2023年出的福建长乐拉丁酒吧,消费者在里面燃放烟花,酒吧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制止导致其引起火灾,起火后在消防队赶到前这段时间,酒吧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正确使用相关灭火器材自救,最终,酿成了几十人死伤的惨剧。

5、消防部门管理的承载量与企业大量增加的趋势不对称。

由于市场经济内在的动力,民营企业一直处于较快增长的状态,涉及行业领域繁多,且规模大小不一。最为显著的是民营企业以公众聚集场所为主要的投资方向。此类场所的大量增加,在现有监督部门警力没有增加的前提下,带来了监督管理空前的压力,如曲靖会泽全县有21个乡镇90多万人,民营企业近200多家,另外还有近40家公众聚集场所和大量在建、待建项目,而一个县消防大队只有5个消防监督管理干部。很显然,这种状况造成的两个层面问题:一是公安消防监督部到位。民营企业点多面广,较为分散且规模曾参差不齐,消防机构难以监督管理,且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任务重,对这类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部能全部到位,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也不能有效开展,这样容易造成失控漏管。二是监督检查任务繁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安消防部门疲于应付,不深不细的工作状况。重监督、轻指导,重处罚、轻服务的现象在民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中较为普遍,以致削弱了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上述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而企业自身又存在很多原因,没有及时整改,给社会很多方面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民营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

民营企业在企业性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利益分配及职工心态等方面与国有、集体企业有较大的区别,这些方面的区别决定了两者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的差异。目前民营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虽与消防机构警力不足、监督检查跟不上又一定的关系,但主要还是民营企业自身因素决定的。

1、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快速发展但消防规划滞后。

地方为了富强,一般都是先引资、建企业,后规划或者无规划,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和制约机制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消防规划滞后于企业的建设发展;另外,企业动态性强,企业往往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随意新建、改建、扩建、和改变建筑物的性质,而这些企业只有想办理房屋产权才会主动申报消防审核和验收,这样就会导致火灾隐患的出现。

2、消防监督力量相对企业数量的增长出现弱化。

近年来,民营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而且符合重点单位标准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但消防监督人员的数量却没有增加,这样就导致了消防监督力量形成了负增长。目前按照现在的消防监督规定重点企业是一年抽查一次,以前是每季度抽查一次,也就是说现在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企业的监督频率是降低了,另一方面消防监督人数长期不变,人员年年更迭,导致地区消防情况不熟悉,漏管失控的现象频频出现。

3、企业消防安全和培训教育普及率低。

现在的民营企业主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不愿意在消防安全上过多的投入。我们在对大量的乡镇企业的消防监督和调研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企业主认为,消防安全工作只要配备灭火器就行了,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建筑物耐火等这些概念都没有得到认识,更谈不上重视了。

4、审批门槛高导致企业自我申报检查意识薄弱。

近年来,政府部门在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消防审批过于强调建筑用地的合法性、设计图纸的规范化、设计施工资质的等级化和消防设施的一步到位。而新生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完全自主,投入后急于产出的心情迫切,不知申报规定、躲避或拖延申报情况增多,为先天性火灾隐患埋下了祸根。此外,一些厂房出租单位向承租方承诺一旦有关部门要求办理有关手续,由其负责,也延误了一些申报项目。

5、企业法制观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长时间从事消防工作发现,多数民营企业主缺乏应有的法制意识,对《消防法》和消防法规了解不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残缺不全,执行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致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处于无据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如曲靖市民营企业各类建筑工程中近10%未经消防审核,近15%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少数工程项目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有的甚至擅自降低标准,致使民营企业的消防安全在源头上得不到保证。

三、做好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1、认真完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民营企业要按照《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督管理,认真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

2、引导企业消防规模化、正规化。

政府要抓住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快工业园区规划,将那些散、小的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引导企业规模化、正规化。同时要规范园区建设,在进行规划时,政府要积极协调好计委、城建、公安、土地、劳动、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必须将消防安全纳入规划,步入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同时,要加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加强工程监督,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从而在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消防安全对于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消防监督执法要建立社会消防技术培训中心,通过消防站对外开放,举办消防竞赛、消防演习等形式,加大对企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充分发挥社会综合力量。

民营企业数量较多、分布零散且随着经济发展还在不断增加,使消防部门的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要使消防管理能够适应民营企业的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消防社会化。现在本县各乡镇派出所和消防警务都已经建立,公安消防部门不易管到的民营企业可逐步转交给当地派出所和社区消防警务负责管理,这样可以实现力量转化,使警务力量前移,在缓解消防部门警力不足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减少民营企业消防监督执法中的“盲区”和“死角”。

5、确保消防安全资金的投入,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

民营企业可以借鉴中央企业要建立长期持续投入机制,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金制度,提取消防安全设施管理费用,形成企业消防安全设施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金的提取,是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和新开发项目的情况,按年度生产量和效益来确定提取安全费用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基金实施办法》,在企业和企业所属单位予以实施。安全经费要列入企业年度预算,确保消防安全实施所需资金的投入。

6、有效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激励机制。

消防部门要与企业进行联动机制,共同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制度,企业给予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者进行物质奖励,消防部门给予精神奖励,并把两方面列入企业员工年终绩效考核,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落实奖励措施,着实让员工看得见,摸得着,从被动到主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消防工作毫不懈怠。另一方面,消防人员在检查中态度要认真,内容要全面,工作要细致,检查要深入,程序要到位,重点查找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规程不达标的员工及违章员工实行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方法,切实将消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008年5月,曲靖市会泽县一家修理厂切割机溅起火花飞到油漆桶里,导致油漆桶燃烧,员工迅速用灭火器对其扑灭,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做了汇报,避免了小火酿成大灾的后果,事后公司对该员工给予了200元的物质奖励。

总之,民营企业在发展,民营企业的消防工作更有待加强,民营企业只有不断强化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员工消防素质,把消费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中来,向管理要效益,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站在维护稳定,促进改革开放的政治高度,以崇高的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消防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促使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第10篇 某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教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和处理火灾责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协助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车间、实验室切实执行消防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

(3)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火灾责任者;

(4)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购置维护、保养、检修、更换;

(5)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检查;

(6)发生火灾时,协助消防领导小组指挥扑救,并迅速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0.部门的消防职责

(1)各部门负有贯彻落实公司各项消防规章制度的职责,部门经理(主任)是公司二级消防责任人;

(2)定期进行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本着“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间,定解决问题”的四定原则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或保安部;

(3)经常对本部门师生和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所属辖区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保护工作;

(5)按照本规定要求组织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上墙并认真贯彻执行。

11.生产技术部的防火职责

(1)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区域防火的责任部门,对厂区防火工作负有责任;

(2)协同保安部经常对生产线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教育生产线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公司消防规章,爱护公司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要严禁生产线员在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私拉乱接电线和焚烧废纸、废旧物品。

12、研发中心的防火职责

(1)研发中心是公司研发基地防火的主管部门,对研发基地的防火工作负有责任;

(2)协同保安部经常对科研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教育科研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公司消防规章,爱护公司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要严禁科研人人员在实验室、试验车间、员工宿舍等私拉乱接电线和焚烧废纸、废旧物品。

四、火灾预防

13.各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报保安部审定后,报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消防重点部位。对消防重点部位要专门制订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定期检查。

14.各部门要从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并报保安部备案。

15.公司内生产、科研、生活需临时性使用明火的,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报保安部备案。在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临时用火,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查,并报保安部批准。

16.电器设备安装、拆除和大中型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1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防水源。

五、主要部门及岗位防火规定

18.办公室的防火规定

(1)办公室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存放有大量书刊、文件、纸张等易燃物品的办公室,在工作时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禁止吸烟;

(2)烧毁无用的废纸、文件和其它可燃废品,要在安全地带进行,并要有人看管,待全部熄灭后方可离开;

(3)每天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时,要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19.会议室的防火规定

(1)会议室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2)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散会时,经防火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4)随时清理室内纸张、废物等易燃物品,消除隐患;

(5)会议室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防万一。

20.配电室的防火规定

(1)非电工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

(2)保持配电室清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

(3)经常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理,保持清洁,防止因污秽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及电路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与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监护电压、负荷变化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

(6)停电时,要事先发布告示、通知,请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得知情况,防止正在运行中的电脑和软件受损。

(7)保持配电室清洁、干燥、通风;

(8)禁止在配电室吸烟。在配电室内动用明火,需提出安全措施,并报行政服务部批准

(9)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负责保养与维护,做到随时可用,人人会用。

21.档案室、接待室、计算机房、资料室、实验室防火规定

(1)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内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

(2)及时处理废纸、资料和其它可燃物品。销毁时需放在安全地点,并派专人看管, 直至完全熄灭为止方可离开;

(3)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4)禁止安装和使用电炉;

(5)根据消防条例配备灭火器材,搞好保养与维护,并会使用。

22.化学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防火规定。

六、各类人员防火职责

23.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根据本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全面领导、组织好本部门的防火教育以及防范、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向上一级防火责任人汇报防火工作情况;

(2)负责辖区内消防设施及器材的保护、保养工作,并落实到专人

(3)发生火灾,第一时间报警,并组织群众进行扑救;

(4)搞好消防台帐建设,建立消防档案。

24.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防火岗位责任制,并监督执行;

(2)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防火与灭火常识教育;

(3)组织本部门人员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4)负责检查、保护配置在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25.员工防火职责

(1)严格遵守用火、用电规定,工作完毕、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教室时做到灭火源、断电源;

(2)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汇报公司领导或行政服务部。制止他人违反消防规章行为,并及时报告单位防火责任人或保安部;

(3)保护和保养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不挪用、不损坏,并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积极参加扑救。火灾扑灭后,自觉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领导追查起火原因。

七、消防重点部门和管理

26.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用火、用电集中的部位,如公司的计算机房、实验室、档案室、财务室、仓库等应列入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

八、火灾的报告与责任

27.火警、火灾的报告

(1)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扑救;

(2)凡发生火灾事故,不论大小,有关部门必须立即报告保安部,并负责保护现场,事后要写出书面材料;

(3)保安部在接到报告后,要查明情况,向消防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火情要向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28.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都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于违章原因造成火警的责任事故,应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火警属自然或意外事故,不追究个人责任。

(1)无章可循造成火警事故,追究消防领导小组和保安部领导责任,有章不循造成火警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2)领导强迫职工违章作业,发生火警事故,追究有关领导者责任。

(3)职工违章作业,领导发现后不予制止而发生火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领导人的领导责任。

(4)发现火险隐患,通知限期整改而过期不改,造成火警事故,追究有关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九、检查与监督

29.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是公司安全防火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公司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部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有关消防监督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由保安部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监督部门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30.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1)履行本规定中所确定的有关职责;

(2)负责向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消防业务部门汇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转达其指示,并根据其指示提出贯彻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3)负责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查处火警、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报告消防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十、消防安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31.消防安全档案的内容

(1)公司消防安全档案,由保安部负责,内容包括:

a. 公司平面图、水电管线图;

b. 重要仪器设备情况;

c. 防火重点部位情况;

d. 重大火险隐患情况;

e. 消防水源、器材情况;

f. 火警、火灾登记;

g.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登记表;

h. 各部门防火制度及防火措施;

i.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及整改情况;

j. 公司研究消防工作的文件、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k. 有关消防工作的奖惩材料;

l. 其它应归档的材料。

(2)各部门消防安全档案,由二级防火责任人指导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内容为

a. 本部门的基本情况;

b. 本部门的仓库,重要仪器设备情况;

c. 消防窒防火重点部位情况;

d. 火险隐患情况;

e. 本部门(部门)水源、器材情况;

d. 本部门(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及防火措施;

f. 防火检查记录,上级防火整改通知与整改情况;

g. 研究防火工作的记录、决定;

h. 本部门有关防火工作的文件、计划、报告、总结;

i. 本部门有关防火工作的奖惩材料。

十、档与归档

32.公司的消防安全档案作为公司档案的一部分,单独设立,由公司档案室保管。

33.二级防火责任单位档案由部门立档,作为该部门行政管理档案的一部分,单独分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十一、附则

34.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相违背,以国家法规为准。

3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组织实施。

第11篇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

石油化工是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化学制品、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和有机化工原料的新型工业。石化生产过程是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变化完成的,生产原料和产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毒害和腐蚀性,生产工艺操作复杂、连续性强,具有生产危险性大、发生火灾爆炸几率高的特点。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因职工误操作发生的爆炸事故,造成现场6名操作工人死亡,近70人受伤,疏散处于工厂下风向的居民和大学学生数万人;2004年4月16日,重庆天元化工厂液氯储槽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罐区100m范围部分建筑物被损坏,大量氯气泄漏,周围15万居民被迫疏散;再如,2023年1月7日,位于甘肃兰州市西固区的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316罐区发生爆炸事故,并引发大火,事故共造成5人失踪,1人重伤。做好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十分重要。本文在讨论石油化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对其存在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应对措施。

一、石油化工生产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

1.石化生产的特点从工艺上看,石化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深冷的特点;从原材料上看,石化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含半成品、成品)大多易燃易爆,其蒸气易与空气形成混合性爆炸气体,一旦发生爆炸,破坏程度极大;从生产方式看,石化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具有密闭化、连续化的特点。

2.石化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其一,工艺控制高参数多,操作过程复杂多样。其二,物料种类繁多,状态多变,大多数为可燃、易燃化学品。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有腐蚀等特点,因而化工生产较其它工业部门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失去了安全作保障,就易发生各种事故,顺利生产也就无从谈起。

二、石油化工生产的设备维修管理

在化工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引起的。据有关统计,在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中,由于人员'三违'引发的占到75%左右,而这些事故最直接的表象一般都是设备的破坏,也就是说最后由设备破坏为表面现象的事故占到了绝大多数,大约也占到了70%以上。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等五个方面,这其中,设备的运行、检修与人员的'三违'引发的事故具有最直接的关系。因此,我认为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应从设备的运行安全和检修安全两个方面着手加强。

设备的运行安全

1.作为生产一线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及时巡回检查,最好每天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异常问题,必须及时发出异常情况反馈单,并就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整改。作为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就该做到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而其它的相关部门(比如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并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及安全管理状况。

2.作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操作的'四懂、三会';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严禁违章操作;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记录。设备润滑应严格按'五定'、'三过滤'执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将班内所有情况交接清楚;经常擦拭设备的各个部件,使其无油垢、无漏油,运转灵活,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

3.作为维修人员应主动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并定时、定点检查。维修或操作人员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如实地记录,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设备停运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设备的检修安全

1.设备检修前的准备

a.设备的小修、计划外检修、日常检修,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各种手续和票证,同时指定安全负责人。设备的年度大检修由分管厂长负责,并成立大修项目小组,制定大修方案,另外也必须指定设备检修安全负责人。

b.设备的大修,必须制定安全及防护措施,同时还要制定置换、清洗、中和、吹扫、抽堵盲板、重大起吊等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安全会审并批准。

c.检修前,除了企业已制定的安全规定以外,还必须针对检修作业内容、范围提出补充安全要求,明确作业程序、安全纪律,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d.检修前必须根据检修项目、内容、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附件、设备,做好各种用具的安全检查,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并指定专人仔细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测量仪器、消防器材。

e.检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种配合联络程序、信号。

f.施工前还须对全体参加检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教育,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重点教育。

2.检修的实施

a.施工单位在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许可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各种安全作业票证。

b.检修前必须对设备进行盲板抽堵、清洗置换、卸压、切断电源等安全技术处理,解除设备的危险因素。

c.检修中应经常清理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对于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标识或防护栅栏。

d.检修中要求各级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e.检修中必须对检修内容、作业方法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各种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制度。

3.设备检修的验收

a.检修完毕时,检修人员必须清理现场,将各种垃圾清除,并将各种安全设施全部恢复原状,防止各种工、器具遗留在设备内。

b.竣工验收前,必须对检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检修项目有无遗漏、检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转动设备盘车是否正常等等。

c.全面检查后,必须对设备进行试车,包括试温、试压、试漏、试安全装置及仪表的灵敏度等。

d.试车合格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按验收质量标准进行逐项复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单,并正式移交生产,同时移交修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石油化工生产的防火措施

1.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

石化生产的特点决定了每个从业人员都必须掌握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特性及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技能,必须坚持“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即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工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主要生产岗位应张挂安全须知和紧急处理要点,以防紧急状态下出现误操作。

2.严格防火管理,规范作业行为

大多数石化火灾事故表明,造成火灾事故的因素主要是人、物和环境,而人是最根本的因素。企业装置需要人去管理,设备需要人操作、维修,工艺参数需要人来控制。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工艺参数失控、设备状态不良,都可能导致事故。因此,企业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包括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电气防火规程、动火作业规程、培训教育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火管理体系。

三、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各装置、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工人上岗产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5.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危险源辨识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异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6.建立设备档案,制定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好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7.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安全警示标志;

8.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并组织员工定期培训和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总结: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今天,石油化工业已成为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石油化工消防安全管理又是生产过程中的首要任务。因此,强化石油化工业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已成为石油化工业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环节。

第12篇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 术语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 一般规定

4.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 生产、储存和使用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安全管理方法与艺术—行政方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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