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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8 热度:47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

第1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2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2、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3、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5、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

6、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7、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介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响外抛掷。

第4篇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7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七)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2、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3、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4、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5、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

6、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7、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介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8、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9、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响外抛掷。

第5篇 工程施工现场起重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

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

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

1、基础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

第6篇 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统一的工作证,自觉接受工地保安人员的检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在施工现场或易燃易爆的地方吸烟、使用电炉。

5、禁止在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饮酒。

6、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7、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物料和工具等物品,同时严禁随便开启已完工的幕墙活动窗口。

8、在现场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已完成的玻璃幕墙、铝窗等产品及其它单位已完工的设施。

9、在调制或喷涂挥发性溶剂油料地段,必须有通风措施,生产人员应戴过滤式口罩,同时严禁在附近吸烟、焊接或生火。

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11、严禁随便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设置专人每天清扫施工现场的垃圾杂物,并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定期组织外运,消除造成伤亡事故的隐患。

12、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住宿,必须留住工地的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经总包方的同意并登记备查,同时应注意搞好住宿地的卫生。

13、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14、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详细检查有否带有隐患的危险孔洞并做好足够的围护措施。

15、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支出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业主主管部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第7篇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说明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说明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

总 监

安 全 员

说 明

在现代化的建筑施工中,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为了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 科学化,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

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同时也是企业、上级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检查工地的主要内容之一。

新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 ( 以下简称《台帐》 ) 是结合近几年颁布的新法规、 新规范、 新标准,并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 的基础上, 形成的一份内容基本齐全、 排序规范、深度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 本《台帐》主要包括 工程概况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安全检查、 文明施工、 消防、 现场防护、 建筑施工用电、 施工机械 等十一项内容,它对于帮助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台帐》 是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始记录, 真实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工作质量。因此,工程竣工后,项目 部应将《台帐》上交企业安全部门统一归档, 作为今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的核查资料。

第8篇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收,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木工间、木制品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第9篇 某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总则: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区及我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规程。

2)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执行现行国家及有关专业的规定'标准'规范或规程。

(2)施工现场变压器及配电装置:

1)应靠近电源,交通运输方便。接近负荷中心,无灰尘、无蒸气、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变压器的引线与电缆连接时,电缆及起终端头,均不应与变压器外壳直接接触。

4)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时,其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系统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装有仪表和继电器的箱门,必须与壳体可靠的连接。

(3)施工现场配电设备装置的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柜,必须安装在房屋内或遮风挡雨有门的临时工棚内,并应有良好的光照、通风、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有锁。

2)配电柜正面操作维护通道,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装置顶端距天棚的距离不小于0.5m。

3)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装电控设备,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的原则,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5)手动开关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载控制。

(4)施工现场外电线路安全距离:

1)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距离(见表1),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见下表),在达到本规定的同时,也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地形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则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根据外电线路电压等选择(见下表),如果施工现场无法保证下表中所给数据,外电线路与遮栏、栅栏之间的最小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1-

线路边线至栅栏的安全距离(cm)室内82.58587.

室外

线路边线至网状遮栏安全距离(cm)室内17.52022.

室外

(5)电缆敷设:

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室外电缆直埋时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处,必须设防护套。

3)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桷皮心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内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墙或门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电箱安全技术要求:

1)施工现场的配箱应分组设置,既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连接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管理。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箱须分开设置,如需在同一配电箱内设置时,动力与照明电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和强烈振动、液体侵溅、热源烧烤的场所,距离建工程较近处设立。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配电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应采用铁板或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内的各种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然后整体固定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工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电器装置的选择: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备的所有大小配电箱的开关箱都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定型产品,施工现场不得自行装配。

2)配电箱、工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器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动作电流和额定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8)配电箱

、开关箱中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9)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8)临时、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

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所有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保护。

③每一台用电设备或搬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有电源隔离开关。

④建立和执行所选用专人专机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2)手持电气设备:

①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保护接零。

②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③狭窄场所(地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工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有人监护。

④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机械设备:

①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④焊接机械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软线,当相线截面小于16mm2时接地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时取16mm2。

4)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设备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gb5144-8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范》中的要求。

②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做电气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

④起重机械的供电电缆其长度和质量应符合工作技术要求。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时,塔顶和塔臂端部装设红色信号灯。

⑤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升降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⑥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井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9)施工现场的接地、防雷及漏电保护:

1)接地保护:

①当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线路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简称pe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②当施工现场与外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应采用tt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③一次侧由50v以上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采用普通变压器,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设开关或熔断器。

⑤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⑦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⑧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应采用独立的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上人电梯、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m至2m。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防雷线的连接。

3)保护接零:

①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部分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及靠近带电部门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必须装设保护零线。

②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场的电器具、插头等也必须装设保护接零系统。

③现场电工应经常检查保护接零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系统,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保护接零系统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照明:

①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场所宜选择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应

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熔断保护器。

5)下列特殊场所所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湿、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原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①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③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④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⑤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器。

⑥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⑦螺口灯的相线应与中心触头相连接,零线应接在与螺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⑧临设工程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米。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

第10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第11篇 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8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第12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3-076-fj31 华能**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3-079-fj34 华能***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 设置原则

2.1 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 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 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 设置要求

3.1 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 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 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 设置地点

3.2.1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 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 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 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 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 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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