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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达标计划(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3 热度:28

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达标计划

第1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达标计划

一、目标:

1.安全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项目达标,汇总表得分值达到85分及其以上,杜绝死亡、杜绝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创“安全达标工地”。

2.文明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保证项目得分40分以上且基本达到各项要求,总分达到85分以上,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创“省级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结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要有安全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⑶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资料。

⑷ 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加强对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⑸ 负责组织对现场的主要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施工电梯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2.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⑵ 协助项目经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达标等竞赛评比活动,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和计划。

⑶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至有关人员,并督促实施。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越级上报。

⑷ 配合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⑸ 参与对现场临建设施、脚手架、塔吊等起重设备、卷扬机、物料提升机及施工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鉴定、推广工作。

⑹ 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管理。

⑺ 建立与健全工作档案资料。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保健津贴的审查工作。

3. 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的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2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7、 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6、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及卫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标识齐全,必要时设专人守护。

18、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9、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第3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条 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一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高处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过程中等主要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第二条 项目部进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经过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

第三条 对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施工临时便桥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过程、有详图、有说明等,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业主审批。

第四条 严格实行逐段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二、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五条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项目总工应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测量、试验、检测、工程、机械、材料、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分项负责人分别就自己分管的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 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 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类安全技术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4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友好”的方针,一切从安全出发,并放在首位,以规范员工按规作业和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致力于作业环境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追求无工亡事故、无中毒事故、无责任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1.0‰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8‰以下、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事故隐患整改率为98%、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治理达标率为98%、无等级职业病发生的安全健康为目标。

二、方针目标管理

结合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为确保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年度项目部安全方针及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报项目经理批准实施。各部门进行承接并按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进行分解展开,以确保全年安全方针目标管理得到全面的施行。

三、主要措施

1、安全资金投入

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年度计划,并报项目部领导审批后纳入年度预算。财务部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执行严格的使用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质量安全部、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资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合理使用。

危险源管理

(1)危险源辨识

①开展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确定工作。

②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2)风险控制

①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安全教育

(1)安全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质量安全部)

(3)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落实新员工“传帮带”责任制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质量安全部、各相关部门)

(4)转岗、复工员工上岗前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率为100%;(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由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人员由物资机械部组织培训)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证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质量安全部、物资机械部)

(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定人定岗上岗作业率为100%;(责任部门:工程部)

(7)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工程部)

(9)具有较大的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和有关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识、警示说明率为100%。

4、租赁机械设备、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管理

租赁的特种设备、车辆需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证、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采购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压力0.1mpa以上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特种设备使用前,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投入运行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在用特种设备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交通运输车辆年检率为100%。

安全用电管理

所有电路安装、电气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公司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手持切割机、角磨机、电枪、电锤等),要配备漏电保护器,设备绝缘电组由物资机械部每季检测一次,并做好检测记录。

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柜、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电气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发生电气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物资机械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等相关部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6、安全检查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100%,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99%;

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100%,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99%;

专职安全员、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为100%,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99%;

落实专人对设备设施和吊绳、吊具进行点检和专检,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

各种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于备品、备件、人员、资金等原因不能落实整改的,必须制定临时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7、安全制度建设

(1)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率为100%;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率为1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演练的实施率为100%;质量安全管理部每三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和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1)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预评价、验收评价通过率,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的“三同时”验收、消防安全验收合格率为100%;

(2)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改造和安装、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施工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合格率和施工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为100%,教育率100%;

(3)设备设施安装改造施工作业前经安全、消防设计预评价,施工完成后经专项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9、各相关部门对相关方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管。

10、安全生产活动建设

(1)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总结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各施工厂队安全活动建设,按照项目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详细记录。

11、职业卫生管理

(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率100%;

(2)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率100%;

(3)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执行率100%;

(4)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为100%;

(5)作业场所的除尘、降噪、排污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完好率和正确使用率为100%;

(6)职业病诊疗、康复治疗率为100%;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率为100%,并经常督促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

12、工伤事故管理

(1)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率为100%;为危险作业岗位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率为100%

(2)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率为100%;

(3)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率为100%。

14、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率和持证率为100%。

15、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标识齐全。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率100%。加强对劳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员工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文明施工管理

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施工设备及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量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噪声和环境污染,以免影响周围居民和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作业班组切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保文明安全长效管理。

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职工的膳食、供水等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认真做好防止食物中毒和防疫工作。

应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应设维护设施,危险施工区域派专人值勤且设置警示灯(牌)、明显的防火标志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应做到工作岗位标志化,有利于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施工现场需做到: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戴分色安全帽;全体施工人员现场着装应保持整洁。

年 月 日

第5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考试-试卷

一、填空:

1.进入施工区域的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戴好。

2.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五大伤害是指:、、我、、。

3.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禁止乱动。

4.施工生产中执行的四项基本标准是:基本标准、基本标准、基本标准、基本标准。

5.根据施工项目、部位,由工长填写详细、具体的。

6.施工现场各种劳保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及各种电器设备)购买时必须经项目部同意,符合有关,是公司中的产品。

7.楼内清理杂物时,不得从和任意位置向下乱投,应顺或往下清理。

8.施工中的各种脚手架,除专职架子工外,任何人不准。

9.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作业,并应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施工中的三不违章是指:。

10.施工中应作到和,结构内禁止,现场使用的一切材料码放不得超出米高度。

11.对施工现场的防护架子、高大架子及特殊架子等,应由在作业前编写施工方案,使用前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问答题:

1.安全生产目标是什么

2.新开工程在安全管理上应作好哪些准备工作

3.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如何处理

4.浅谈自已如何做好本岗位安全工作确保公司事故为零。

一、填空:

1.安全帽

2.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伤人、物体打击、土方坍塌

3. 一切电器设备

4.安全防护、现场管理、保卫工作、环境保护

5. 安全施工交底

6.标准、合格供方手册 。

7.电梯井、窗口阳台、专用垃圾道、装袋用外梯

8.随意拆改

9.操作规程、违章指挥、 ①不违章指挥②不违章作业③不违反劳动纪律

1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小便、2

11. 技术部门

二、问答题:

1 答:按三公司要求填写。

2 答:1、所有新开工程按鞍山市文明施工标准要求进行形象宣传,布置场门,保证图牌张挂到位,作到三通一平。2、依开工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许可证。3、现场循环道路作到硬化处理。4、基础开挖超过5米,必须写方案,如有分包工程,要与分包单位签定安全文施协议书。

3答:1、发生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2、直接或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3、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伤者)及财产,抢救伤者时,要根据伤害部位,尽可能送往专科医院。

4答:根据自已工作岗位回答。

第6篇 项目部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强化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发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四号线工程总承包部下发的的《大型机械设备准入及作业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项目部结合本项目部实际,特制定《项目部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请项目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各作业分包队伍,遵照执行。

2.本实施细则中安全许可主要包含大型临时设施、施工作业面、机械设备等。

3.凡是纳入安全放可的场所和工程部位,均按月实行许可,工程实施前办理完成许可手续,然后每月许可一次,达到许可条件时发证,没有获得许可证不得开始或继续实施,直至工程结束或危险源消除。

二、大型临时设施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1.大型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及设施验收

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临建设施包括临建房屋、加工区、搅拌站、道路、围挡等。

1.2各类临建设施必须在符合安全规定的场地进行搭设,严禁搭设在高边坡、高挡土墙、高围墙、深基坑的周边,避开山洪、泥石流、暗沟、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等灾害性地段,远离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地点;搭设在起重机械旋转半径内的,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3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构)筑物内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

1.4 各类临建设施的搭建、拼装图纸应符合以下条件:

1.4.1现场搭建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型钢现场制作的临建设施,施工图应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也可采用经企业审查批准的内部通用图集(例如:青岛地铁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1.4.2现场拼装的装配式临建房屋,其组装配件必须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相关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且有生产厂家提供的拼装说明书和拼装图纸,装配式临建房屋的拼装高度不得超过2层。

1.5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要求,临建设施在使用前,须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搭建或拼装单位、生产或租赁单位、监理单位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5.1 临建设施的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规定;

1.5.2 需要进行原材料检验检测的,是否有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

1.5. 3 装配式临建房屋的柱、梁等承重构件及螺栓和柱脚等固定连接点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5.4 搭建拼装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5.5 临建设施的搭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5.6临建设施的搭设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5.7根据验收标准制定--表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表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厂家

使用地点

面积层数

安装时间

验收时间

验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2009

验 收 项 目

验 收 结 果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观感质量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

建筑屋面

建筑门窗

建筑设备

验 收

结 论

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

使用单位(现场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2.大型临时设施档案管理

2.1对于验收合格并即将投入使用的大型临时设施,各项安全管理资料应及时到安保部备案,由现场专职安全、工区安全主管、项目安全主管、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逐级对资料进行审核,安保部核实无误后颁发大型临时设施准入证。具体资料如下:

2.1.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2.2.2临时用电布置图

2.3.3消防设施布置图

2.4.4防排水系统设施布置图

2.4.5紧急情况疏散图

3.大型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要求

对于大型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检查时,电气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绝缘电阻检测、接地电阻检测、漏电保护器测试的各项检测需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并建立了安全技术档案。

检查标准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

现场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采用符合要求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距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固,固定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1.4~1.6m、移动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0.8~1.6m。

配电箱、开关箱周边应留有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灭火器材。现场设有配电室时,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四个一”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满足防雨、防尘要求。

配电箱及箱内电器元件

配电箱门、锁齐全,并有标识及分路图。箱门与箱体应进行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连接线、n线和pe线端子板等配置及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漏电保护器按扭实验动作应灵敏有效。

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并按规定与箱内专用接线点进行压接。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进、出线应与箱体固定。

照明供电

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应符合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照明装置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500mm

线路敷设

配线必须采绝缘导线或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必须与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等导体采取隔离绝缘措施,且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的导线或电缆,电缆线架设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生活区用电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插座性能(厨房、淋浴等潮湿环境)是否满足要求

4.大型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要求

4.1消防重点部位

4.1.1 《山东省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月、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纠正危险行为;其他单位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巡查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由参与检查、巡查的人员签名,存档备查。

4.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4.1.3 填写说明:

①“情况描述”填写重点防火部位具体情况,如临时板房层数、面积、材质,最大居住人数;易燃物品仓库中易燃物品名称、数量等;

②表后附消防设施现场平面布置图,图中注明防护重点区域或部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位置,宿舍、办公区等与施工现场、动火点、易燃物品库间距。

4.2 消防设施验收

4.2.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4.2.2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灭火器材验收。

①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规定: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水基型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洁净气体灭火器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②“验收内容”应按照相应消防器材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如灭火器须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③“验收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④“验收人员签字”必须由参加验收人员进行签字,验收应通知监理单位人员参加。

4.3 动火作业审批

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4.3.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①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②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③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④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⑤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⑥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⑦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⑧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4.3.3 该审批表只限于有效时间内及规定的动火点使用,动火点、时间变动的需要重新申请。

5. 大型临时设施安全评估

对于大型临时设施包括临建房屋、加工区、搅拌站、道路、围挡等,需每月进行安全检查评估,达到安全要求的,准予施工或使用。安全检查评估的重点是临时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防排水系统、以及防风防雷电和防冻害措施。由各级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评估,项目经理进行复核处理。

6. 大型临时设施评估结果处理

检查评估认为大型临时设施未达到安全要求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后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7. 大型临时设施事故责任界定

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对其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负责,一旦该场所发生事故,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三、施工作业面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1.本项目部施工作业面(含临建工程)分类

①地下暗挖工程:富水软弱破碎围岩、浅埋偏压的隧道及地铁工程;可能发生突水突泥、坍塌和瓦斯爆炸风险的隧道及地铁工程;穿越江河湖海、交通通道、城市管线及建筑物、村庄等重要结构物的隧道及地铁工程;长(特)大隧道。

②桥梁工程:跨越江河湖海的桥梁深水施工、24m及以上高空作业;桥梁跨越既有线铁路、县级以上铁路、城市道路施工;具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桥梁工程。

③营业线工程:上跨、下穿主要干线的桥涵施工;繁忙干线、干线及枢纽站改造工程;桥涵接长、路基帮宽、并行绕行段施工以及临近既有线吊装、安装施工和铺轨架梁作业等。

④基坑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等工程。

⑤路基工程:6m以上的边坡施工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⑥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构件支撑高度大于8m,或跨度大于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模板支撑体系。

⑦起重吊装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拆除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⑧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各类悬挑式脚手架。

⑨爆破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及其它临近既有线土石方爆破工程。

⑩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施工;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较差作业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等。

2. 施工作业面安全管理

2.1项目部成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针对施工现场作业面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项目经理带班制度等。

2.2定期对管理人员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单位资质证件

3.1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要求施工单位留存分包单位以下证件、文件复印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企业分包安全协议。

3.2 人员资格管理

3.2.1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现场留存相关证件备查。

3.2.2 依据《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特种作业包括以下工种:

①建筑电工;

②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

③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

④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⑤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⑧建筑起重机械司机(门式起重机);

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⑩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

1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3建筑电气焊接(切割)工。

4.作业面的方案、指导作业书、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1作业面安全专项方案

4.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主要指: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临时用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1.2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4.1.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2作业面指导作业书

4.2.1项目部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4.2.2不太成熟的工艺或缺少经验的工序应安排试验,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进行首件(段)验收。

4.2.3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应经项目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4.3技术交底

4.3.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①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交至作业层,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具体的作业内容进行。

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对具体操作者讲明安全注意事项,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③交底中应明确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职工伤亡事故类型,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

4.3.2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①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各作业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对作业工人进行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可结合学习安全教育内容同时进行。

5.安全防护

5.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根据安全防护方案的要求搭设。搭设完毕,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有关班组对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段进行

5.2施工过程中,凡是需要拆除临时支撑体系时,由施工班组长提出申请,经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加固措施后,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安全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拆除

6.作业面安全警示标识、责任标牌、操作规程牌、平面布置图

6.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如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属于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2在钢筋制作、模板制作、混凝土(砂浆)搅拌、脚手架搭设等操作部位应挂岗位操作规程牌。

6.3项目部应对各类机械设备上张贴机械操作规程。

6.4平面布置图

6.4.1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拟建工程平面位置、生产区、生活区、生活区、预制场地、材料堆放位置;周围交通环境、环保要求,需要保护或注意的情况。

6.4.2平面布置图要有明显的动态特性,即每个较短的施工阶段之后,施工平页面黑雾最早变化的。要科学合理的组织好施工现场施工。

6.4.3所有的材料堆场、小型机械的布设均按平面要求布置,如有调整有书面通知。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生产。

6.5应急管理

6.5.1项目部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斜塌、触电、中毒及其他群死群伤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建立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救、疏散和应急等措施。

6.5.2由项目部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部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7.施工作业面检查评估

每月由现场安全员、工区安全主管、项目安全主管、项目安全总监各级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检查评估,项目经理进行复核处理。

8. 施工作业面评估结果处理

检查评估认为施工作业面未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后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9. 施工作业面事故责任界定

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对其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负责,一旦该场所发生事故,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四、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第7篇 工程项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7

工程项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七)

突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8篇 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检查要点

1) 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需张挂的按工种分别张挂。

4) 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监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 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安全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检查要点

1) 检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是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要点

1) 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 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 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单位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 按照《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要求,跟踪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 按照《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票。

5)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要点

1) 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 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 进场作业人员应持进网作业证,方能进场作业。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 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 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操作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季节性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 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

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 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

全面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3. 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

械均应进行维修和加固,防汛器材应及早准备。

4. 暴雨、台风、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

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加固。有严重险情的应立即排除。

5.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

定。

6. 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

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10.保健急救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 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工伤事故处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2.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9篇 工程项目部经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对所辖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该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各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要求。

3、建立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考核办法。坚决支持、指导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

4、认真负责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开工后安全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组织或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问题或困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的审批,并监督执行。应进行定期检查。有必要时也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组织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书的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书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

8、组织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式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

9、组织并亲自参加施工现场每周一次的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及时真正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把检查情况当时填写周检表。

10、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自己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定期(一周)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

各方代表会签。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题会议。

11、应支持项目监理部的正常工作,并及时协调或处理施工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12、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13、参与并积极配合本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14、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应与公司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及时畅通。

第10篇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5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五)

1、项目部经理职责

(1)代表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工程施工和现场情况,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并监督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施;

(3)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考核指标,并积极支持、指导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并实施对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组织并监督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并组织工程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或雇主、监理和总包方提出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纠正解决,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人员工作,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项目部经理工作,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工程施工和现场情况,主持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的技术交底;

(3)参与或组织编制和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4)主持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协助项目部经理做好对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

(1)代表项目部经理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配合项目部经理做好项目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指出,并监督纠正,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公司;

(3)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制定和技术交底,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有权制止工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有权下令先行停止工程施工作业,有权报告项目部经理,并有权越级上报;

(5)对项目部工程施工机具、设备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直接管理;

(6)对项目部的特殊工种人员实施直接管理;

(7)对项目部兼职安全员负有支持、指导工作的责任;

(8)每周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会议。

4、各专业工长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领导下,对工程施工的安装质量、安全作业、环境保护进行全面管理;

(2)协助项目部经理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因素、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辨识、制定本专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措施;

(3)认真执行《施工组织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针对工程施工内容,向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交底;

(4)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各工种、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

(5)组织工程施工现场的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整改,并随时排除隐患;

(6)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应急事件的临场处置,并及时报告项目部经理。

5、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熟悉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监督施工人员按《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针对工程施工的特殊部位、关键环节提出质量控制工艺要求;

(3)参加设备、材料采购的评审,保证材质符合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4)正确使用、保养项目部的检验、试验仪器、仪表,定期检定。发现检验、试验仪器、仪表失准时,应标识隔离,并撤出施工现场;

(5)按照雇主和监理要求,做好材料、设备质量的检验、报验,并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

(6)按照工程施工顺序,做好各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

(7)对工程施工现场的不合格、不符合进行控制,并进行复检、复验;

(8)负责项目部施工设备、机具的管理、检查工作;。

(9)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负责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10)负责项目部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技术指导资料、检验、报验资料、施工设备、机具维护保养资料及各类工程项目的洽商、纪要、备忘录等资料的登记、传递(报验资料)、保管工作;

(11)负责施工图纸的保管工作;

(12)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相关要求及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装册工作;

(13)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对材料、设备进行入场检验,对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验证;

(14)对材料、设备分类存放。电气类:应防潮、防尘;金属类:应防锈;易燃易爆类:应单独储存;

(15)对材料、设备收、发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有缺陷设备、材料进行标识、隔离,并协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采购人员、工长办理设备、材料退、换货手续;

(16)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做好库房、料场的安全防护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保管工作,并配置灭火器材;

(17)建立材料、设备收、发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收、发、退手续齐备等。

6、施工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施工

组织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

(2)熟悉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和作业面情况;

(3)熟练掌握施工设备、机具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确使用;

(4)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有效证件上岗;

(5)自觉参加并认真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教育、培训,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6)做好自检、自查,杜绝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第11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加强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开展,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 46-2005)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 用电安全管理

(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综合检查,电工应每日进行巡查。

(六)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三条 施工用电防护

(一)危险地点设置围挡或防护网,悬挂警示标志。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应采用停电、迁移线路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护系统。变压器处、总供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作重复接地。接地线使用多股软芯线、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三)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导电体,应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保护零线使用绿/黄双色线。

(四)防雷:高于20m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第四条 电路及电闸箱

(一)电缆线路: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供电全部采用电缆线路。电缆干线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电缆埋设应穿管保护,出入地面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控制。总配电箱设在电源处、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开关箱设在用电设备处,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3m。

2、固定式电箱的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3m,移动电箱到地面的距离应大于0.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准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应作接零保护。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三)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完好齐全,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天津市建委认证通过的推荐产品。

3、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

4、开关箱与分配箱的额定值、动作值相适应。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5、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格用插销连接。

第五条 用电设备

(一)选用的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在做好保护节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

(二)桩机机械:潜水钻机的电机应符合国标的规定;负荷线应采用防水电缆,长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对潮湿场所的要求。

(三)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四)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专用电焊机开关箱。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电动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适用前作空载检查,所用电缆线必须是护套铜芯软电缆,并没有接头。

第六条 照明

(一)生活区照明使用36v电压。施工区照明使用220v电压。

(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

(三)电器、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

(四)施工现场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选用木杆,高三米、固定并保护接零。

第七条 奖罚

(一)每月安全用电大检查的优胜单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检查优胜单位的电工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月综合大检查的最后一名罚款200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1000元,电工罚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电的处罚按下表执行:

序号

条款

定性标准

罚款标准(元)

违章单位

违章个人

1

未经项目部许可私自在总供电箱接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2

无证上岗、非电工操作施工用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3

动力线不实行“三相五线制”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电设备不实行“接零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7

电箱无锁和乱拉乱接电源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区引入线有裸体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标闸箱及无闸箱开关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10

烧电炉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1

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2

现场使用碘钨灯安全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3

现场使用碘钨灯灯架为导电体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4

电闸箱距地面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电箱一闸多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6

开关箱一闸多机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7

配电不足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开关上口接电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设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1

现场使用二芯护套线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2

电缆线拖地及混乱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无电工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4

电工不持证上岗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热的快烧水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电热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电违反规定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第12篇 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负伤事率:3‰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

创优达标:

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市文明工地。

二、完成目标职责分解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支持文件何及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项目施工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员——对所属施工项目安全资料全面负责收集、整理、建档。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检验、监督、复查事故隐患处理。负责对新入场的劳务人员及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班组长——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环境、安全指标分解

班组名称

重伤

死亡

千人负伤率

重大环境污染

安全培训率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持证上岗率

项目部机关

凝土组

瓦 工 组

架子工组

木 工 组

钢筋工组

机 械 组

电管焊工组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 月 日

《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达标计划(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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