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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隧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33

某隧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1篇 某隧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公司太安岭、平型关隧道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王城高速公路正常稳定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科学处置、保障有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应急领导组综合协调的优势,防范并快速有效处置隧道突发事故,积极做好常态和非常态下隧道安全运行的各项工作,以保障王城高速公路安全运行。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快速反应。在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王城高速公路隧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雨、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以及交通事故、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隧道附属设施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以确保隧道畅通的应急行动;运营管理中发生各类灾难事故,影响隧道运营安全,需及时处置。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成立了应急领导组、信息监控中心和隧道管理站三级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并成立指挥协调组。

1.应急领导组

公司成立王城高速公路隧道应急领导组:

组 长:王晓宙

副组长:遆甲峰

成 员:鲁素平、师永俊、岳毕伟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信息监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宫瑞霞担任。

2.指挥协调组

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隧道应急指挥组:组长由鲁肃平担任,副组长师永俊担任,成员由信息监控中心全体监控人员担任。

六、工作职责

(一)应急领导组职责

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王城高速公路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组织、决策、指挥,并协调各基层单位的预案实施工作,对王城公司负责。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应急办公室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落实各项指令和任务,确保应急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隧道突发事件日常接警值班工作,按程序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

2.收集隧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实时掌握所辖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情况,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3.充分利用各种专业手段发布预警信息;

4.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做好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分析,按年度进行总结、评估,向应急领导组提交突发公共事件总结和评估报告;

6.完成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挥协调组职责

1.管理、指挥调度公司内部的应急资源,并跟踪、监控隧道内突发事件状况, 汇总信息、及时上报。

2.负责隧道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检查、实施。

第2篇 隧道区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

⑵负责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⑶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加强监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⑷负责对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⑸每日巡查隧道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3篇 瓦斯隧道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4篇 隧道安全管理的现状及控制

随着国家基础建设快速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国各地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高等级公路等建设掀起了高潮。隧道施工是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是在实体中建造空间,不仅难度非常大,而且风险也很大,安全事故也是频繁发生。因此,搞好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是搞好铁路、公路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关键。

1隧道安全管理现状

1.1安全组织机构不完善

目前我国隧道施工的组织体系一般采用传统的组织形式,传统的组织机构对安全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通常把施工的进度、效益放在第一位。另外,一些隧道工程的承包商把工程分包给民工队伍,对民工队伍的施工又缺乏指导与监督检查,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或是组织机构不完善,不能正确处理工程施工安全与施工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得施工安全没有保障。

1.2施工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隧道施工企业基层管理人员比较缺乏,技术干部不足,班组长管理人员组织能力差,工人的技术水平低。在隧道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有章不循、纪律松散、无知蛮干。出现隧道施工中支护不及时,衬砌远落后于掘进,锚喷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掘进尺度过大,通风除尘不畅等现象,给施工安全留下了很大隐患

1.3缺乏相应的应急预案与措施

一旦发生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时,由于缺少相应的应急预案与措施,其处理方案往往根据经验来进行处理,由于隧道工程的地质条件复杂,事故具有多样性、不可预见性的特点,在事故发生前如没有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则往往会陷入无章可循的地步,采取不合理的方式来处理事故,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隧道安全控制措施

2.1完善安全组织机构

我国隧道施工的主要组织机构是由公司总部、施工单位、基层单位组成。因此也就应该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即应该有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监督组织,基层安全管理组织。各安全管理组织中的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应熟悉隧道施工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操作流程。另外,像电工、电焊工、爆破工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才能作业。同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应定期对隧道的施工进行抽查,施工单位和基层安全管理组织应对隧道每道工序的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记录,并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各管理组织应定时总结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隧道施工的安全管理。

2.2完善施工管理体系

完善施工管理体系是做好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控制好隧道施工质量的同时,确保施工安全。我国隧道施工一般采取新奥法施工,其主要工序由开挖和支护两部分组成。

了解隧道施工对做好安全管理有着重要作用。新奥法施工的开挖部分包括打眼和放炮两部分,打眼时应控制好打眼的数量,打眼的位置,防止少打眼的现象出现,同时应该经常询问打钻工人的打钻情况,看是否出现卡钻、抵钻的情况,以判断围岩完整性,并将情况及时反映给相关单位,为制定合理的施工和安全管理措施提供依据;爆破时应控制好炸药量,以减少超挖、欠挖现象的出现,控制好掘进尺度,爆破前应将隧道内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爆破后,应及时对掌子面进行封闭,防止围岩风化,造成隧道围岩的失稳,给安全施工带来隐患。

出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对隧道围岩进行支护,支护主要包括初次支护和二次衬砌,按照新奥法原理,初次支护承担围岩的绝大部分压力,二次衬砌主要起着安全储备和美观的作用,初次支护的施作主要包括立钢支撑、打锚杆和喷射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各管理机构应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立钢支撑时,应严格控制好钢支撑的间距,检查钢支撑各部位是否焊接牢靠;打锚杆时,应该做好的监督工作包括监督好打入锚杆的个数、长度和打人角度,使其符合设计的要求,并要防止破碎围岩掉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喷射混凝土时,应保证喷射混凝土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通风量,为喷射混凝土的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并及时观察喷射混凝土是否出现开裂等不良现象,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相关单位,并制定相应对策,以防止支护后围岩发生失稳状况而造成的事故。对于二次衬砌的施作,应控制其施作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控制好施工的时间,即当围岩稳定后及时施作二次衬砌。

2.3制定地质灾害处理与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当发生塌方、突泥等地质灾害时,应杜绝施工人员的蛮干,施工单位也不要仅根据自己的经验制定施工方案,而应将情况及时的反映至业主和设计单位,经过多方商议后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当发生特殊地质灾害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业主、设计、监测单位。施工方案应由四方共同探讨确定,并对所采取的施工方案进行效果评价,判断所采取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由于隧道施工属于地下工程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较多,如电气设备漏电可能造成施工人员触电,围岩掉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为了减少这些意外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施工单位应事先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当意外事故已发生并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施工单位能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合理的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3结语

安全管理没有捷径可走,核心在于预防。搞好隧道施工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除了上述方法的预防,还要增强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健全应急措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隧道施_t管理及对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_t的等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司职,否则不准进人现场。施工中要确切掌握漏水渗水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的预兆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对工程的监测制度,执行相应的监测频率,及时记录并将信息反馈到有关主管部门。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撤出工作人员,待险情排除后再继续施工,以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通过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强化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以及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等方法的运用,将会对隧道安全施工管理起到有效的作用。

第5篇 隧道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 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斡旋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本事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1.6 本规定适用于山区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适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 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枪支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 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2.1.8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9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1.10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2.2 爆破

2.2.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2 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2.2.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 m;

(3)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 m;

(4)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时,不少于500 m。

2.2.5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砂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2.2.8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 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2.2.9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2.2.10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 m。

2.2.11 爆破后必须经过15 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2.12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2.13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2.2.14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 m(软岩为20 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当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第6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⑴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⑵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⑶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⑷参加审查工程技术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⑸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⑺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⑻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7篇 隧道洞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定

为严格执行《兰渝铁路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洞内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确促施工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隧道洞内作业以下安全制度:

一、所以进洞人员必须到进洞牌前按实名翻牌。

二、做好进洞的防护工作,如安全帽,雨鞋等,经安全员检查防护用品按规定佩戴齐全后方可进洞。

三、经瓦斯检查员同意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四、进入章子面前必须经排险员同意方可施工作业,进入二衬台车前必须经班长同意,

五、隧道洞内作业实行“三员带班制定”。各隧道施工点必须配置领工员(班、组长)、安全员、质检员,现场组织、监控隧道施工生产。

六、洞内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所有电线保证绝缘良好,不漏电、移动配电箱按规定配置并竖起,严禁配电箱倒地。照明灯泡用防爆型,灯头带护罩。出现用电故障由专业电工维修。

七、瓦斯隧道施工应坚持“先测后进、随时检测”的原则,按瓦斯隧道的类型和设计要求配置通风、供电及机械设备,瓦斯工区爆破必须使用煤矿施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必须采用电力起爆。

八、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应灯光明亮,停放点前后应设红色警示灯。

九、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

1.布置、连接雷管线和非爆破作业人员,禁止接触火工品装填炸药,必须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证的爆破工负责。

2.坚持“三人联锁”的原则,每次起爆前,要作最后一次检查要按预定信号发出警报,确定人、机撤至距离后方可起爆。爆破后,由值班爆破员进洞检查,有无哑炮、危石等情况,待排除险情确定安全后,方可通知人员、机械进洞作业。安全员必须坚持最先进洞最后出洞的制度。

3.领、用炸药坚持日领日用的制度,洞口临时存放雷管、炸药,不允许超过当天用量。

七、严格执行隧道施工步长关系的相关规定。

1.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围岩不超过50 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

2.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 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围岩不超过90 m。

八、必须执行围岩监控量测管理相关规定

1.成立现场量测小组,配备专业的监控量测人员和设备,人员要相对稳定。

2.做好洞内外观察记录工作,现场量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及监理,及时研究处理方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3.每周二将上周二至本周一的量测资料报送路建各分部安质部。

九、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洞内在施工作业时,实施连续通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十、隧道洞内作业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是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主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为了施工,施工必须保证安全,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第8篇 公路隧道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1 隧道施工风险管理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就是明确目标,找出哪些因素可能会对项目产生损失”这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是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整个识别过程包括确定目标、明确最重要参与者、收集

资料、风险形势估计、识别出潜在风险因素、编制风险识别报告。通过风险源识别,得出各种因素组成的集合,还可根据事件之间的支配关系,利用层次分析法划分所有因素的层次,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

2)风险评估。

隧道施工风险评估由隧道施工风险估计和隧道施工风险评价两部分内容组成。隧道施工风险估计是对隧道施工各个阶段的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能出现的后果、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影响范围的大小进行估计,为分析整个工程项目风险或某一类风险提供基础,并进一步为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评价!确定风险应对措施和实施风险监控提供依据;隧道施工风险评价是对隧道施工风险因素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估算出各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可能导致的损失大小,从而找到该项目的关键风险,确定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为如何处置这些风险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3)风险应对。

它是在隧道施工风险发生时实施风险管理计划中预定的措施”风险应对措施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针对风险因素采取控制措施,以消除或减轻风险,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规避、缓解、分散等。另一类是在风险发生前,通过财务安排来减轻风险对项目目标实现程度的影响。具体措施包括风险自留、转移和保险等。

第9篇 隧道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空洞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  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条  分级督办制度。

1、隧道由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2、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建立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  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六条  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隧道的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七条  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月对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内容为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八条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工区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由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齐超前地质预报设备。

2、制定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成立专业地质预测预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地质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专业地质人员每循环应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4、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应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同时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6、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

第九条   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各工区在隧道洞口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安全监控室,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入洞人员的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2、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⑵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⑶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40m。

3、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围岩初期支护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40m。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渣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夯紧。

4、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围岩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40m以内。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不得大于9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5、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隧道要进行专项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段、反坡施工段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6、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7、各工区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各工区经理必须每月、安质部负责人必须每半月对炸药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8、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9、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10、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必须低于12v,并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1、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要立即整顿:

(1)隧道衬砌滞后距离超标:

① 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

②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级围岩超过70m。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3)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 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条  洞口及缓冲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应自上而下逐级分层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坡度进行一次性刷坡到位,开挖后应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时施作边、仰坡加固支护,以确保边仰坡的稳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时环向天沟,且与洞口外排水系统连接畅通,临时天沟可采用浆砌片石砌筑或立模现浇混凝土,以截断山体地表水冲刷洞口边仰坡。

3、隧道进洞后,待洞口浅埋地段二衬结构衬砌后,应尽快施作洞口缓冲结构,以确保洞口边仰坡的稳定。 

(1)、 洞口缓冲回填时,回填料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分层对称填筑,每层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

(2)、洞口缓冲回填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施工设计图要求规范施作天沟等永久排水设施。

第十一条  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1、应严格按照设计工法组织施工,开挖方法与围岩级别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法。

2、严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轮廓、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不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0m范围内严禁欠挖。

3、仰拱开挖

严格的控制仰拱开挖的长度、仰拱支护和衬砌厚度,并按 “挖机清底→人工铁铲清理”程序彻底清理仰拱基底残余虚碴或松散层等,严格检查验收程序,加强仰拱施工的过程监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现虚碴而出现运营安全质量隐患。

4、爆破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1)为了更好地在施工区域内控制爆破质量,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隧道爆破质量控制的积极性,提升隧道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据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标段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隧道爆破考核依据《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定。

(3)隧道爆破质量考核由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组成项目经理部爆破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对道爆破情况进行考核。施工队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小组,协助项目经理部爆破考核小组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4)考核办法:实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5)奖惩办法:

①每月未达到进度标准的处罚10000元。

②若一个工区连续三个月进度未达到标准的,除按本条第1款处罚外,另加处罚20000元,并责令该施工队整改。

第十二条  洞身超前支护施工质量控制

第10篇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2.1.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1.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2.1.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2.1.13、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2.1.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第11篇 隧道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保证各级领导、作业人员、机械车辆出入洞井然有序,做到进洞有签字出洞有确认。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二、内容

1、设立进出人员登记薄 2、设立交接班登记薄

3、每一洞口设立入洞安全须知,并设立每作业班组进出洞挂牌制。

4、安全保障管理 5、隧道施工安全交底书 6、危险源台账

三、设立进出人员登记薄

重点是上级领导、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队机械司机和管理人员的进洞签证。

四、设立交接班登记薄

针对每个洞口个作业班组进洞施工情况由交班人及作业人员相互签字确认,以便保证下道工序安全生产。

五、设立入洞安全须知

设立入洞安全须知及挂取牌监控栏:在每一洞口埋设两块监控牌(一块入洞须知、另一块是进洞姓名牌悬挂栏)。根据隧道进展情况,提前制作作业人员姓名牌,针对上班情况,各自把自己的姓名牌挂在监控栏内,下班时自己取走自己的姓名牌。依此类推,按序挂牌。

六、安全保障管理

1、在隧道口设立出入洞值班室,指派专人负责24小时坚守岗位,对出入洞人员进行监控管理。

2、督促检查及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入洞登记薄内的全部内容,保证出洞签认到位。

3、配备应急救援抢险物资,如:急救箱各项各项抢险物资。

七、隧道施工安全生产交底

《开挖、凿孔及爆破》、《洞内运输》、《支护》、《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瓦斯防治》应按照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电焊安全技术交底

(1)、焊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带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具,防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

(3)、作业现场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持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6)、严禁在易燃液体或气体扩散区域内,运转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或切割。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和清洗,并打开所有的孔口,经检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该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施焊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脚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1)、施焊是临时绝缘线严禁浮搭,必须牢固压紧用胶布包严。(12)、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两次线,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3)、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2.5米,必须使用防火的安全带,并系在可靠地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下的5米处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做二次线回路。

(15)、焊接电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措施。 (16)、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2、气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点燃焊割具时,应先开乙炔阀电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点火时焊具口不准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带有乙炔或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上。

(3)作业时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作业时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矩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管,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绑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8)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等取暖设施,严禁用火烧烤。

3、开挖及凿孔安全技术交底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4)、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根有无不直,带伤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修理更换。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4、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1)、装药与钻孔不应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或需加工时必须设在洞口50米以外的安全距离操作。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加工和改制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如:①独头巷道不少于200米。②相邻的上下坑道不少于100米。③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米。④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米。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工作面的支护是否牢固。爆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吸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放炮。

(5)、爆破后必须经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和雷管,顶板两端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6)、若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5、洞内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车辆抢道,追车或强行搭车。

6、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上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米以上。

(3)、人力运送雷管与炸药时必须由专人护送,必须直接运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炸药的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装置,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手。

(5)、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7、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及有关负责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职人员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洞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米的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超过4米,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面,当短期停工时,应用支撑顶住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的地基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操作工应佩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喷枪管出口严禁对人放置。

(7)、在发现喷锚区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少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8)、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形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时,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非正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待制定出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8、衬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随着隧道各部位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和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部位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等,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推出的尖角,靠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绑扎结实,模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米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米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有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应堆放在通道上。

(8)、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开关安装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作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出压力后进行,检验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得距离不得小于260米,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准堆放料具。工作平台上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拆除混凝土运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9、通风及防尘要求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执行隧道作业环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钻孔,降低可见粉尘浓度,保障健康。

(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①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②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③在吸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10、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

(2)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绑在一起。开关处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宜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位的照明电压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照明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检修管理,检查照明与线路时必须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11、排水安全技术交底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排水机具予以排水。

(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12、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又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2)洞口20米范围的杂草、易燃品、必须清除。火源至洞口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库房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4)进入洞内作业人员严禁带火种和打火机,禁止洞内吸烟。13、瓦斯防治

根据工程实际属带瓦斯地带的隧道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全方位的进行管理和控制。

另附:1、隧道施工交接班记录

2、上级领导、项目管理人员进出洞签字表 3、安全技术交底书 4、隧道危险源台账

第12篇 隧道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隧道施工安全,根据施工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特对隧道防火防爆、防坍塌、防涌水(泥)及防触电伤害提出以下要求:

一、隧道防火防爆

1.隧道防火

隧道洞口、井口的施工区均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上,设立明显标志。隧道内电气设备(变压器、空压机等)和衬砌台车、防水层挂设台架等动火区域应设置消防器材(每处不少于2台),消防器材应放置在设备机具旁,设立明显标志。隧道内禁止存放易燃或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使用的防水卷材、油料、木材等易燃或可燃材料不得超出当班用量,动火作业区域前后10m内不得有易燃和可燃材料,当需要立体交叉动火作业时,必须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并设专人监护。衬砌钢筋焊接时,应对已挂设防水板进行防护,防止烧坏防水板及发生火灾。

2.隧道防爆

施工单位应严格制定火工产品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火工产品的储、领、用、退记录工作,建立相关管理台帐。爆破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证书,进行过岗前安全作业培训及教育,熟悉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隧道爆破作业要求:炸药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起爆工作应在值班干部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在起爆前,警戒区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20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瞎炮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队长、领工员)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瞎炮地点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隧道内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同处放置,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施工单位应对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二、隧道防坍塌

1.超前地质预报

施工单位对按程序审批后的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方案应认真组织实施,并纳入工序管理,监理单位实施过程监理。预报成果需及时报送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指挥部,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须及时按变更程序进行变更设计,包括预报方案、开挖工艺、支护参数及辅助措施的变更,同时调整和完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洞室结构监控量测

隧道围岩的坍塌和支护系统的破坏是受力变形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监控量测作为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须纳入施工工序,通过对围岩和支护结构的受力、变形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监测,为施工管理提供信息。

施工单位根据隧道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类型等编制量测和监视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后,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施工现场由专门监控量测小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监测数据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设计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对量测工作实施过程监理,见证量测频率不低于20%,并对施工单位量测分析资料进行审核。

根据监控量测结果判断原设计支护参数、施工工法、辅助措施等不合适时,须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如增强或减弱支护强度,用仰拱或临时仰拱及时闭合结构,调整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及步距,掌子面超前支护和围岩预加固等。

3.工法、工序安全要点控制

ⅴ、ⅳ级软弱不稳定围岩及浅埋、偏压地段,必须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和尽早封闭成环,ⅲ、ⅳ级围岩必须根据地质情况控制开挖长度,及时施作初期支护进行封闭。

当围岩发生异常变化,初期支护出现开裂等情况时,必须停止掌子面掘进进行加固,加固后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才允许在该加固处至最前方掌子面的范围内进行作业。

软弱围岩段施工,下部断面钢架“接腿”视地质情况控制在1~2榀。仰拱开挖长度须严格控制,最长不得超过6m。

严格控制掌子面、仰拱、二衬三工序间距离。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围岩不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或设计要求。二衬距掌子面距离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或设计要求。对隧道洞口、浅埋偏压、大变形、断层破碎带、洞室交叉口等受力不利部位,宜创造条件及早施做仰拱和二衬。

加强对结构薄弱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如钢架接头联接、钢架底部架设至基础、锁脚锚杆(管)施作及锚杆(小导管)注浆等。

4.洞口段、斜井与正洞交叉口段等施工安全控制。

隧道洞口段一般地质条件较差,浅埋、偏压地形较普通,且地表水汇集,施工难度较大。洞门边仰坡刷坡前应按设计要求并结合地形条件施工截水沟,如洞口地质条件不良,应按设计采取抗滑桩或钢管桩等防护措施进行加固处理,刷坡完成后及时施作锚喷支护。隧道进洞前,根据设计制定完善的进洞方案,对浅埋段和洞口加强段根据设计采取地表预加固、超前小导管及管棚等方法进行超前支护,做到“先护后挖”。洞口段仰拱、二衬须创造条件尽早施作。洞门宜雨季前施作完成,确保洞口部位的稳定。

斜井与正洞交叉口部位因洞室交叉,斜交跨度大,结构受力较差,如处于地质较差部位,则施工中须严防坍塌,进入过渡段之前,须制定稳妥的交叉口施工方案,如过渡段加强支护、挑顶方法和交叉口前后正洞段支护措施等。

5.防坍塌预案

施工单位须把隧道防坍塌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演练。监理单位作为安全监控的重要成员,应把防坍塌预防工作贯穿施工过程。

施工现场需配备基本的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应急设备主要为:水平地质钻机1台,混凝土喷射机1台,注浆机1台,锚杆钻机3台等;应急设施主要为:锚杆(锚管)一批,钢架不少于5榀,横撑用圆木(钢管、工字钢等)不少于15根等,应急物资主要为:应急灯、干粮、矿泉水、牛奶、医疗包等。应急设备及设施须集中存放在洞口,并明显标志,禁止挪用;应急物资须存放在靠近掌子面的综合洞室内,随掌子面的掘进及时移动,妥善保管。各掌子面专门铺设一段钢管或利用高压风管作为生命管道,软弱围岩段生命管道与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0m。

三、隧道防涌水(泥)

接近含水导水的断层破碎带,含水岩溶节理裂隙密集发育的破碎含水岩体,须严格坚持“先预报评判,再调整措施,后进行开挖”的作业流程。

预测预报采用地质调查法、地震波反射法、超前钻孔法和红外探测法等方法,对涌水可能发生位置、压力、涌水量进行预报。超前钻孔须安设孔口管和闸阀,以便控制水流和采取处理措施。

对围岩无自稳能力,施工中可能产生突水、突泥及设计要求注浆堵水的情况,可采用全断面注浆或周边帷幕注浆等方法超前固结围岩、封堵涌水。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注浆方案,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注浆堵水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复后组织实施。注浆施工由现场监理全过程旁站,对注浆质量和数量进行全程监控,注浆结束后由监理单位按注浆设计要求对注浆效果组织检查评定,当满足设计要求时下达开挖通知单。

岩溶隧道由于溶洞类型、规模等差异性较大,施工进入岩溶区段前须参照勘测设计资料、区域地质调查等编制不同岩溶发育情况下的处理预案措施。当开挖支护达到溶洞边缘设法探明溶洞的形状、规模范围。地下水及充填物等情况,并针对具体的个案修正完善处理预案,制定出适宜的有针对性的引、堵、越、绕处理措施,报批后组织实施和监理。

对涌水反坡施工隧道、斜井,施工单位须参照设计提供的分段涌水量、反坡作业区段涌水量及抽排水长度、高差等编制反坡排水方案,并在实施中调整完善。方案计算涌水量不小于设计值的1.2倍。方案主要内容为:排水分级数,泵站抽水机排水量、扬程、功率选型及配置数量,集水坑设置位置和尺寸大小,排水管路直径、趟数布设等。排水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纳入施组管理中实施。

对涌水反坡隧道、斜井要求把防突水、淹井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现场应急设备、设施须包括250~500kw自备发电机及可靠的回路切换装置,30%以上备用抽水机,备用管路及必要和紧急情况下把高压供水、供风管改为排水管,按可能涌水淹井区作业人数配置救生衣、圈,沙袋若干,应急灯、手电筒,及供电线路分段关闭设置、应急高处躲避平台等。

四、隧道防触电伤害

供电线路应采用400v/230v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并进行施工用电设计,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作业地段照明电压须36v,坚决杜绝开挖作业架用高压照明。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低压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照明和动力线路必须分层架设,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400v以下电线悬挂高度不得小于2m。

为有效防止作业人员触电伤害,隧道内用电线路及设施: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各类电气开关箱和设备金属外壳设接地或接零保护;配电箱(开关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全部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严禁“一闸多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路和用电设施时,必须切断电源。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安质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某隧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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