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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9-27 热度:65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第1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2、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负责,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和“安全生产承诺书”。

3、生产车间要把“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考核指标进一步分解到班组,班组分保到个人。

4、班组长、员工需制定安全生产承诺书,保证本班组的生产安全。

5、年初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按责任状考核落实奖惩。

6、上岗前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焊工、电工、天车工、起重工、司机等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全员加入工伤保险。

8、将事故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9、各部门、各车间、各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2篇 发电公司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规范平台组装和拆除、使用和监护、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试验等环节安全管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锅炉炉内检修平台,是指为工作人员检修、检查炉内受热面和设备所提供的作业平台。

(三)本办法适用于××电厂(项目部)锅炉炉内检修平台通用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制造厂有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图纸的相关要求与本办法配合执行。

二、安全管理职责

(四)××电厂(项目部)是锅炉炉内检修平台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中:设备管理部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落实锅炉、电气专业包机责任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填写维护报养记录等;安全生产技术部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联系断绳保护器的定期校验,备份包机责任人员名单,保存组装和拆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资格证件,验收表格等资料)。

(五)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监管。

三、安全管理要求

(六)组装和拆除

1.平台组装和拆除,必须履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批准、交底程序。

2.平台组装前,必须对卷扬机、滑轮组、钢丝绳、制动器等机械、电气、控制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3.平台组装后,施工单位、电厂必须履行自查,试运行、验收程序,重点检查栏杆、跳板等是否牢固、紧固等,验收合格且经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厂负责制定验收表格,规定验收具体内容)。

(七)使用和监护

1.平台使用时,平台操作人应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令要求进行平台升、降,并履行监护人职责。

2.平台使用时,炉外必须设置专人对钢丝绳、滑轮组、控制柜等进行检查,与炉内操作人保持通信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平台上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速差自控器和安全带,严禁失去防坠落保护。

4.平台使用时,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平台下方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5.平台上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器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应拴挂在防护栏杆上。

6.平台严禁超载使用(包括整体超载、局部集中超载)。

7.平台上总人数严禁超过9人。

(八)维护和保养

1.平台的机械、电气、控制等部件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维护保养;平台组装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电厂负责制定维护保养表格,规定维护保养具体内容)。

2.平台的维护保养实行一人维保、一人监护;维护保养记录长期保存。

(九)检查和试验

1.平台的断绳保护器必须定期校验,确保动作可靠。

2.平台的上、下限位装置必须试验完好,确保动作可靠。

(十)其他

1.平台组装和拆除、维护和保养的外包单位、人员,以及平台操作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

2.平台使用前,平台操作人应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人员上、下平台应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身体、精神状况不佳时严禁上、下平台工作,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把关。

4.平台组装时、使用中、拆除时,必须保证炉内照明亮度满足工作要求。

5.平台作业相关人员进出炉膛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四、罚则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条款之一,属一般“三违”行为的,按照200元/人.次进行处罚;构成较严重“三违”、严重“三违”行为的,执行公司相应处罚处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公司年度安全一号文进行问责。

五、附则

(十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进行反馈。

第3篇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标准。

2、拟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法对本项目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年度安全生产的考核与信誉评价。

4、受理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行为实施处罚。

5、组织事故救援,制定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规范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

6、按事故发生报告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4篇 某自来水公司安全管理设施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实行安全专干监管,部门负责人主管,班组长协管的三级管理体系;

第二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主管领导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法人、公司运营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条 安全专干安全职责

1、安全专干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供、销、运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审核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审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稳定安全专业;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会议、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及总经理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 各部门主管领导安全职责

1、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对生产、安全、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的审定;

3、协助安委会解决重大隐患整改;

4、组织生产设备、电气、安全事故分析;

5、建立健全生产运营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负责应急预案审定,组织定期演练。

第四条 各级部门负责人职责

1、厂长(经理)是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布置,督促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落实。按公司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组织开展工作;

3、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规程、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的学习。审查隐患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对职工的安全考核工作;

4、严格执行“五同时”,对重大安全问题作出决策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防暑降温和保健物品,重视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落实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6、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反事故演练;

7、严格事故管理,严格安全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五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对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新工人进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培训;

3、每日巡查岗位安全措施和各种设备,做好维护保养,消灭跑、冒、滴、漏,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4、教育和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严格制止违章作业。要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组织班组人员讨论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六条 安全员职责

1、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业务上接受专职安全员领导,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逐级上报;

3、监督检查所在单位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一条 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以安全生产事故率为考核标准。安全事故率与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

第二条 月度考核于每月月底进行一次,根据考核要求执行奖罚。年底,以安全事故率为零作为参与年度评先(部门、班组、个人)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四条 设立专帐管理。公司建立安全管理资金专帐;专门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的奖励与处罚。费用在年度计划中预算,视年度经营情况增减;

第五条 安全管理分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两大类考核。安全责任为一般安全违规行为(如未戴安全帽、设立警示牌等);安全事故按程度、等级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重大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第四章 考核标准

制水分公司:

第一条 值班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条 值班人员晚班和零点班不得睡觉;

第三条 安全防护设施(绝缘鞋、手套、棍、防毒面具、灭火器等)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条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检查好安全设施方可操作。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监护人;

第五条 严禁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大摆裙、留披肩发;

第六条 起吊重型设备,必须设保护人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水质监测站:

第一条 危险化学品、剧毒药品严格履行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 检验报告严格按程序出具;

第三条 化验残液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上班时间,实验室内严禁外人入内;

第五条 实验室严禁烟火;

第六条 实验操作必须着白大褂、戴塑胶手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供水分公司:

第一条 骑摩托不得带长水管(超过3米);

第二条 启井盖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第三条 夜间作业或井内、地下作业,必须使用或悬挂警示标志;井内作业必须有一人以上的监护人;

第四条 施工余土及时清理。

纯水分公司:

第一条 操作工人严格按程序操作,消毒、搬运、灌装环节更应注意的细节,严格遵守;

第二条 送水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超载(装载不得超过4瓶水/次),不抢道,不超速,不乱停靠;

第三条 生产车间严禁生产车间严禁烟火;

第四条 生产车间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第五条 严禁消毒不严,造成二次污染。

安装分公司:

第一条 严格按施工规定施工,施工中注意安全防护,佩戴安全帽及设立警示标识、穿戴黄马甲、帆布手套;

第二条 开挖土方时,其他人员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同时在旁边施工;

第三条 接电时,保持双手干燥,并严格按规定操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不得喝酒;

第五条 启井盖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井内作业必须有一人以上的监护人。

机修厂:

第一条 严格按规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严格按规定放置工具用具及物品(如氧气、乙炔等);

第三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

第四条 生产场地严禁穿拖鞋及打赤脚;

第五条 严禁带电作业(如搭接临时电源等);

第六条 在进行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设一人以上的监护人。

水表检定站:

第一条 严格按水表校验规程操作;

第二条 使用专用工具并严格按要求打封;

第三条 不合格品不得流出;

第四条 喷漆工作中,必须佩戴专门的防护物品。

稽查大队:

第一条 执行查处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

第二条 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

共同遵守的安全标准:

第一条 人离灯关,下班前必须关闭饮水机开关,并检查室内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闭;

第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 及时收集、整理安全资记录、档案;

第四条 驾驶机动车辆(摩托车)的,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开车;

第五条 外聘民工管理实行谁使用(使用部门)谁负责制度。由使用部门与其签定《安全协议》。

第五章 操作细则

第一条 每月,部门根据公司的安排(见附表1)进行互检和对职工的安全考核实行记分。考核、奖罚、记分同步进行。考核记分为十分制(见附表2),分5个子项目。违规1次按考核项目规定扣分;凡出现事故1次,则按等级(一般、严重、重大)分别扣2、3、4分。部门违规,扣部门分;个人违规,除扣个人分外,班组和部门同时按同等标准扣分;

第二条 每月28号,各部门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记分表)上报至公司安全专干;

第三条 每月公司评选出安全工作先进部门、班组各1个,落后部门、个人各1个,并予以张榜公布;

第四条 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安全事故,个人、部门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出现3次以上的安全违规行为,个人、部门均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条 部门连续出现3例(连续3个月出现事故或一个月出现3起事故)事故,该部门负责人自动辞职;

第六条 造成安全事故,处罚的比例均按5:2:2:1(当事人、当班班长、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干)执行,无当班班长的按6:2:2(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干),处罚金全部计入专帐;

第七条 严重事故的处理由安全委员会召集组成事故调查小组,作出处理意见,出具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并全司通报。

第六章 免责情况

安全事故如确系不可抗力因素或外力因素造成的,责任人,可以免于承担责任。

第七章 其他

第一条 安全专干的职责主要是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做出详细记录。各部门有义务向安委会提供作业地点;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维护好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协助安全员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安全专干应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工作动态和情况;

第四条 安全专干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模拟应急演习;

第五条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记录、资料;

第5篇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工作,规范反违章管理,保证公司系统安全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第三条  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原则。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地市级供电、发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业、多经和非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地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网省公司代管的县供电企业。

第二章  违章界定

第五条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  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  按照违章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的风险大小,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是指可能对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构成较大危害、容易诱发事故的违章现象,其他违章现象为一般违章。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层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反违章职责,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反违章工作中的责任。

第九条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为反违章工作提供人员、物质条件和管理平台。

第十条  各级分管副职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负全责,策划、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组织和实施各项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反违章工作,定期进行班组生产承载力评估分析,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管理违章、装置违章进行统计、分析、整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监督主体。制定完善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严格监督反违章工作,负责反违章工作的考核评估,定期分析通报反违章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  生产工区、专业所、车间、县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工区)是反违章工作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生产活动,强化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章。

第十四条  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执行主体。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开展自查自纠反违章,把违章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  各级党群组织应围绕反违章开展思想政治、创优评先等工作,培育企业反违章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公司总部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系统反违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网省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网省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调处理公司系统反违章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网省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地市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地市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  地市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要求,制定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和开展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工区的反违章工作,对工区的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定期组织反违章培训教育,分层次、分专业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提高职工的反违章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条  宣传反违章工作经验,树立反违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违章现象,定期汇编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相关领导、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调考和考试。严格审核“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应坚持宣贯与打击,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对发现的违章现象,必须立即指出,及时纠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可通过安全检查、专项监督、现场稽查进行,也可结合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分析、基层调研等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反违章监督检查标准,明确监督检查的流程、内容、要求,规范反违章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地市公司应建立作业信息网上公布制度,及时公布作业信息,明确作业任务、时间、人员、地点,利于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落实以及现场安全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宜组织专门人员,配置专用交通工具和装备,开展安全稽查工作,建立安全稽查的常态机制。

安全稽查人员宜由在职生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或有关领导担任,也可抽调或外聘。安全稽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熟悉当前安全生产相关规程制度,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章  奖励考核

第二十八条  反违章考核应奖罚并举,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二十九条  对违章实行分级考核,实行“哪一级发现,哪一级考核”的原则,下级单位和部门发现并按规定给予考核的,上级单位和部门不再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对反违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人员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到位的作业现场,可给予无违章现场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工区、班组,以及发生违章行为的个人,应予以批评和考核。

(一)按照违章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章考核可分为口头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形式,可实行“连带处罚”。对违章构成事故者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及各单位奖惩办法执行。

(二)对违章频发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加大考核力度。

第三十二条  建立违章记分管理制度,根据违章种类(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和违章性质(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对违章进行记分,实行分级管理,并作为安全考核和评先的依据。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网省公司、地市公司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针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管理、督导检查、分析评估、教育培训、奖励惩罚等环节,应建立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从颁发之日开始实施。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第6篇 运输公司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次序,保证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证运输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2、公司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国务院提出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参与,全方位保证,达到对运输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进行不断监控、逐级调整、及时反馈和有效激励。

3、公司安全制度的管理应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4、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安全管理员制度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分别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各岗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5、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7、公司应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8、公司在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主要职能

为搞好安全管理,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杨凯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技安副总段涛担任,安委会成员4人,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公司安委会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支持总经理及部门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运输生产的职权,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总经理、部门经理责任制的实施。

3、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树立榜样,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事迹,表彰先进。

4、经常参加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运输生产情况和问题,切实做好员工安全思想工作。

5、监督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履行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二)公司安委会副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根据市场信息,不断开拓,加强横向联系,降低成本消耗,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和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审批安全措施。

4、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责任的执行情况,参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处理。

5、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基层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三)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等规定。

2、组织实施安全行车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实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布置安全运输生产活动。

3、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析安全工作,为公司领导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预防事故的工作。

4、负责开展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法规制度的执行。

5、按照国家的法规、政策,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预防事故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安全运输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生产经验,表彰先进。

7、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建立车辆的保养和修理制度,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8、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车辆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车辆管好、用好、养好、修好,为公司生产调度部门提供更可靠的安全运输工具。

9、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到记载及时、完整、准确,搞好车辆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

10、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法制教育、安全技术和爱车教育,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再教育。

(四)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方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

2、在公司安委会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排组织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运输生产规程和文明生产、卫生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运输生产先进经验,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3、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勘察分析、处理结案工作,拟写事故责任处理报告,建立事故档案,按时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赔手续。

4、负责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等级、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不定期上路检查,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做好路检记录,严格加强考核。

5、组织召开出车前例检会、安全活动例会和事故分析,做好会议记录,建立驾驶员档案。

6、办理驾驶员、车辆的年度检审工作核肇事驾驶员的处理工作,保证运输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7、协助运调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8、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五)运调车管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和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运输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制定的有关运输法规,实行行政指挥调度、平衡运输生产。

2、根据公司运输生产计划,制定实现计划的措施和运输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统一调度公司运力,做好车辆营运证、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3、加强运输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运输生产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游客排忧解难。

4、调查、处理服务质量事件,建立服务质量事件档案。

5、制定公司旅游客运包车规定,并严格把关实施,确保包车营运安全。

6、执行上级部门及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车辆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车辆运行、保修、肇事等有关资料。

7、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爱车、节油、节胎等专业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8、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鉴定工作。

9、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调、车管及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六)内勤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宣传网络,根据运输生产和各项中心任务,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制度教育及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2、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驾驶员、修理人员和增驾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3、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对安全运输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报道,护正除邪。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驾驶员安心工作、专心开车、无后顾之忧,确保安全无事故。

5、做好办公区域保洁、防盗及消防工作。

6、做好公司文件收发及安全资料归档工作。

7、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安全行车制度

1、了解任务、道路、现场和气候情况,根据本车技术状况和各种不利安全因素,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检查汽、柴油、机油、轮胎气压是否适当,各部件安全、转向系统、制动、灯光、喇叭、雨刷、倒车镜装置、行车证、驾驶证、车辆牌照、保险证等证件的安全有效。

3、起步前绕车一周,查看车前、后、上、下有无障碍,鸣号低挡起步,按顺序增挡。严寒季节,发动车辆时应慢转缓加油息速运转3到5分钟,低档运行500米左右,再逐步按顺序增挡行驶。

4、行车途中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遇持续长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动部件不致产生高温二失效。

5、不开“英雄”车,不强行超车,不客货混装,不侥幸绕道通过,不带思想包袱开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6、坚持中速行车,坚持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坚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坚持文明生产,团队协作。

7、转弯做到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狭路、陡坡及繁华地区、行人稠密地点慢行;进出车站、车场、下客慢;情况不明、视线不良慢;让车、会车、超车慢。

8、服从交通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指挥、检查,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通过没有栏杆和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9、驾驶员不准穿拖鞋开车,女驾驶员不准穿高跟鞋开车。

10、完成营运收车后,应服从安全员的检查,如实反应车辆技术状况,认真排除机械故障。

11、保养、清洁车辆,加足汽(柴)油、机油、水,坚固各部螺丝,润滑转动机件,严寒季节需将冷却水放净,防止冻坏发动机。

12、停车后,应拉紧手制动,挂上一档或倒档,关好车门,放好三角木,检查好车辆位置是否牢固,做好保卫工作。

交通违章和违章肇事处理

1、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下大力气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凡计满12分或三次违章未接受处罚的,一律强制停运7天,待消除计分或接受处罚后方可上车。

3、凡在三年内有两次计满12分或多次违章不听劝阻的驾驶员,一律进入“黑名单”,严禁再次进入营运驾驶员队伍。

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责任明确、经济损失小、无人员伤亡可适用交警队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尽快恢复交通;若不能协商一致或不适用简易处理程序的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由公司出面协助处理。

5、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在接到驾驶员事故报案后,应根据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队、医院、相关保险公司,并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6、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管理人员在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三分钟)通知公司领导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在十分钟内通知交警队、医院以及相关领导部门。

7、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当日写出事故经过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8、事故结案后,负责事故处理的人员须将所有索赔依据整理好,交给公司领导审核后,由公司内勤人员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所有索赔资料均须备份存档。

9、发生交通道路事故,公司按照下列标准收取车辆事故管理费:

(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8%收取;

(2)、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6%收取;

(3)、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4%收取;

(4)、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收取;

奖励与惩罚

1、公司依照各岗位安全、成产、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奖励与处罚。

2、公司安全管理岗及专职运调车管岗纳入公司绩效考核重点岗位,其绩效值比一般岗位高。

3、公司每年拨付专款用于安全考核及安全奖金发放,其发放标准按公司与各岗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考核责任书确定。

4、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财物损失或形象损失的员工,由公司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给予其警告、记过、降薪、除名等处分。

安全管理监控措施

1、公司每周一上午组织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周会。

2、公司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及驾驶员参加的安全月会。

3、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4、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运输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门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做到:研究工作时,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时,布置安全工作;总结工作时,总结安全工作。

5、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驾驶员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课(职业道德、技术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传栏。

6、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须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事故分析会议进行分析、定性、处理。

7、事故分析会议,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召开,各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

8、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上级有关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已、未遂事故情况,总结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必须加强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分析和处理,采取预防措施,实现安全运输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9、公司员工在办公区域内,从事工作有关的劳动,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称工伤事故。

10、 工伤事故报告:如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安全部。轻伤者三日内填写“事故登记表”上报,重伤以上事故要拍照上报、存档。

11、 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在当天内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纪委、市劳动局、检察院和旅游局等相关领导部门。

12、 伤亡事故一般应在两个月内结案,特别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重伤、多人事故由上级部门批准结案;死伤事故由劳动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应急救援措施

为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事故),我公司特制订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1、贵旅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凯(总经理)电话:

副组长:段涛(技安副总)电话:

成员:应晓琦电话:吴建翔电话:

刘晓萍:电话:龚继平电话:

2、发生车辆故障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组长主要负责本公司和企业安全防范监控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和协调处理突发事故的工作,发生事故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工作。

(3)、立即将已掌握的情况向交通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上报。

(4)、将已经进行的救援方案和救援办法及已经产生的结果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5)、应急救援指挥车辆:贵ad—8288(小型)贵aa—8288(小型)

贵a—79992(小型)

(6)、游客应急救援车辆:贵at—0601(大型)驾驶员罗隆华

贵at—0602(大型)驾驶员薛朝志

(7)、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指派应急救援车辆前往故障车辆地点进行救援工作,当班导游和随车工作人员及驾驶员应积极做好游客的心里安抚工作。

2、由于车辆安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应急救援措施及职责:

(1)、组长主要负责本公司和企业安全防范监控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和协调处理突发事故的工作,发生事故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和指挥救援工作。

(3)、立即将已掌握的情况向交通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上报。

(4)、将已经进行的救援方案和救援办法及已经产生的结果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5)、应急救援指挥车辆:贵ad—8288(小型)贵aa—8288(小型)

贵a—79992(小型)

(6)、游客应急救援车辆:贵at—0601(大型)驾驶员罗隆华

贵at—0602(大型)驾驶员薛朝志

(7)、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联络在该事故线路上的所有驾驶员及车辆,指派其他可调配车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立即指派应急救援车辆赶赴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应急处理预案

(1)、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公司人员立即联络公司调度人员,将事故发生路段、地点进行汇报和沟通,并由调度人员通知该线路上不能参加急救和救援的任务车辆进行及时的避让,以免造成新的交通阻塞及其他事故。

(2)、当班导游或随车工作人员及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的参与救助。

(3)、当班导游或随车工作人员及驾驶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当地医疗机构到现场并组织当地到现场医疗单位进行救援工作。

(4)、及时疏散该车辆所有人员到安全地带,并有人员看护。

4、由于车辆安全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的其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由于车辆安全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的其他事故时,如:失火、阻塞交通、车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等,当班驾驶员和车辆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当地交通管理、医疗救援部门及消防部门等。

(2)、在仔细了解和分析现场情况后尽量准确的上报相关部门情况和已发生的问题。

(3)、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到来,同时做好该车所载游客或乘客的相关安抚工作。

(4)、及时的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司,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救济措施

(1)、认真记录和统计伤情,伤病员人数,家庭住址,所来城市等等,并及时通知其家属。

(2)、认真记录和统计死亡人数,查清其所来城市、家庭住址,并及时通知其家属。

(3)、立即启动应急备用金,积极与医院确定受伤人员的治疗方案并支付受伤人员医疗费、伙食费等。

(4)、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在医院协调工作并照顾或雇佣专职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日常生活的照顾工作。

(5)、积极安排好伤员或死亡者的家属安顿和安抚工作。

(6)、妥善安排好已经与其家属协商好的死亡者的善后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相关主管领导部门。

第7篇 汽车运输公司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根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三个结合”、“三项治理”和“四个雷打不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实现长治久安,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检查做如下规定: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彻底清除场地搬倒、发港外运车辆有法不依、守法不严、我行我素的现象;作业现场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行为;消防及用电等事故隐患,确保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司月度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日常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双基”建设及“雨季”三防等落实情况。

2、现场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完备有效,电、气焊规范操作管理,各种用电线路、开关及插头、插座齐全完好。

3、场地搬到、发港外运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规停车、严重超载、蓬布破损封盖不严、灯光不全失效,举升报警器失灵,防护设施不全及车辆带“病”上路行驶等安全隐患。

三、安全检查人员组成:

1、月度安全大检查:公司领导、部门有关人员及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日常安全检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安监科全体人员、调运科、综合办公室、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安监员参加。

四、安全检查的时间:

1、月度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2、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一次,采取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地点检查。其他专项检查随时进行。

3、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坚持每日安全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建档。

五、参检人员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要高标准、严要求,完全彻底、按照安全管理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存在安全问题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处理。

第8篇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心7月份综合检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

1、6月份综合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教育台账,如安全会议、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检查记录各单位每月自行组织至少开展两次。劳动保护用品领用台账,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台账,如巡检、点检、维修保养、换油、加油、注油,维护保养计划等。

4、现场生产安全隐患,重点是消防设施、警告警示标志、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电线线路老化情况;现场设备的安全防护、标识标牌、运行记录、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安全操作规程。

5、相关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是否完善并落实;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备档),及特殊作业审批相关情况;

7、办公区域环境卫生、车容车貌、员工仪容仪表、当班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情况;

8、对生产、交通事故学习情况(存档资料);

9、涉及到有外包人员工作的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情况和考试等相关安全情况;

10、政府、安全生产中心下发文件学习和执行情况;

11、各单位7月份安全、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情况;

12、各单位作业证办理、审批情况(如动火、高空、受限空间作业等)。

13、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及建议。

14、防暑降温预防措施。

二、参加检查人员

安全:z

生产:z

设备:z

三、行程安排

1、2022-07-16(星期一)下午――江北站

2、2022-07-17(星期二)――涪陵矿,龙兴

3、2022-07-18(星期三)――赛耀,运道,小南海

4、2022-07-19(星期四)――界石,重钢站,特奇

注: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天气和道路交通情况有变动将及时电话通知

四、检查要求

1、所有参加检查人员整齐穿戴工作服、安全帽。

2、参加检查人员带好相关资料、器材(照相机)。

3、对各单位的检查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

4、各单位要指定相关人员配合检查。

5、现场检查完毕后要开检查交流会。

五、检查程序(见附表)

安全生产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星期四)

第9篇 某钢铁公司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公司提出。

本规定由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10篇 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配合公司经营战略,杜绝重用轻管现象,保障公司设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1.各分公司成立以分公司经理为组长,一名主管设备副经理为副组长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设备、施工技术和财务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本公司设备购置、发展规划和设备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分公司设备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管理的办法、规定,制订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执行设备操作、保养规程,负责组织搞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合理配置设备,充分挖掘设备潜力,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指导、监督设备操作人员做好《司机手册》的填写,及时组织汇总,按规定填写《设备履历簿》,并妥善保管;

4)负责建立设备基本设施,建好停机场(棚)、配件库、油料库、保养间,配齐三防设施,适时组织设备上下场。

5)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按照贯标程序要求建立设备台帐,进行有效标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及各项记录;

6)协助组织开展单机核算,适时编制考核设备的产量(台班)定额,配件及油料消耗定额;

7)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按时统计设备运行数据,负责收集各项设备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业务报表和实力动态报表;

8)负责储备设备配件和油料,配备、配足修理人员和维修工具,保证设备保养、维修及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9)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和设备质量鉴定工作,开展红旗设备评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设备购置

1.购置计划

设备采购必须遵守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各分公司根据项目需求于每年12月份填写《施工设备申请购置计划》,上报的购置计划必须经业务部门签字,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写清计划购置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工点、使用时间等。

2.采购权限

设备采购权限在公司业务部门,各区域分公司除得到授权外,无权采购设备。

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必须报公司审批,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也要报公司批准,根据情况由公司授权分公司自行招标采购。

3.设备采购

设备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以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程序如下:

1)根据需求分析各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性能能否满足要求,初步确定投标厂家;

2)向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发出投标邀请;

3)编制招标文件;

4)限期提交投标文件;

5)开标,评标,定标;

6)签定合同

三、设备的基础管理

1.管理号码

为便于设备的识别,公司对每台设备编制了管理号码,各分公司要在台帐上标明管理号码,并在每台设备上挂牌标明。各分公司不得对设备的管理号码进行改动。

2.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技术档案是指设备自购入(或自制)开始直到报废为止整个历史技术资料,是设备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设备档案由设备使用保管单位建立和保管,其主要内容有:

1)新增(自制)或调拨的批准文件;

2)设备采购合同或复印件;

3)设备验收交接清单;

4)随机技术文件,包括使用保养说明书、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随机附属装置(主要总成资料)、工具和备品明细表等;

5)送修前的检测鉴定、大修进厂的技术鉴定、出厂检验记录及修理内容等有关资料;

6)设备事故报告单;

7)设备履历簿;

8)设备报废(报损)申请表。

设备技术档案的原始资料一次填写入档,设备运行、保养、消耗等记录按月填写入档,调动、修理、事故等及时填写。列入档案的文件必须准确可靠。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随设备调动

3.各项报表及报送时间

大型设备动态运行记录          月报(25日前报)

现场机械设备明细表            月报(2日前报)

主要设备月度分布情况统计表    月报(25日前报)

机械设备台账统计表            年报(12月5日前)

4.统计工作

分公司要配备一名设备管理员,除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外,负责设备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基础资料包括:

1)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2)设备履历簿

3)设备修理计划

4)《司机手册》收集、汇总

5)设备管理组织、职责和设备动态分布、红旗设备评比

6)设备业务报表

7)设备运行记录

8)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9)设备油材料消耗记录

四、设备使用与保养

各分公司必须制定设备保养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制定保养计划并抓好落实。要及时将设备保养情况记入《司机手册》内。

设备技术保养一般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

1.日常保养的内容和要求是:

日常保养是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最重要的技术措施,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不重视日常保养,将使设备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或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日常保养工作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紧固。

日常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必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2.定期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一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200-250小时,重点是润滑、紧固。即按规定检查和添加润滑油油脂,检查紧固各部螺栓;清洗各种滤清器。

一级保养主要作用是维护机械完好状况,确保两次一保间隔期中设备正常运行。

一级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按规定时间、作业项目进行。

二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600-1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即除要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外,还要从外部检查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驱动桥、转向和制动机构、液压和工作装置以及各类电器元件等工作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并排除所发现的故障。二级保养主要作用是保障机械各总成、零部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两次二保间隔期设备能正常运行。

二级保养一般要求由专职的保修人员负责进行,操作人员必须随机参加保养,提供在使用中的不适。

三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1800-2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平衡各部机件的磨损程度。三级保养除要进行二级保养的作业内容外,还要对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级保养只按保养范围要求打开有关总成的箱盖,检查其内部零件的紧固、磨损及有关间隙情况,以发现和清除隐患为目的,并不像大修或中修那样大幅度拆换和修理。

三级保养要求进厂或保养间由专职的保养人员负责进行。同二级保养一样,本机的操作人员也必须随机进厂配合保养,以便了解和提供有关情况。

3.特殊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磨合保养:新购设备和大修后的设备在磨合期内的保养。对要求磨合保养的设备,应按一定的要求逐级递增负载及转速,并勤润滑、勤紧固、勤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解决。

磨合保养的重点是更换各部润滑油,润滑各部位,紧固各螺栓。

换季保养:指冬季最低温度在零度以下地区,入夏和入冬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换季保养的重点是燃油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和启动系统等。如更换燃油、液压油,调整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采取防寒或降温措施,清洗冷却系等。

换季保养可结合一级保养等进行。

停用保养:指设备由于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要暂时停用一段时间,又不进行封存的一种整理、防护性保养。其作业内容以清洁、整容、配套、防腐为重点。

封存保养:指设备封存前或启封期间进行的保养。启用前要做一次启用或二级保养。封存设备一般应统一停放,封存保养的内容需视机型、机况和实际情况而定。

转移前保养:这是流动性比较大的施工单位常进行的一种机械保养工作。通常在一项工程完工后,设备虽未到规定的保养周期,但为实现从一个施工点到另一个施工点地顺利调运,并能迅速投入新的施工生产,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紧固、调整、润滑等工作。

特殊保养由操作人员和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共同完成。

第11篇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综合管理评估办法

为切实做好安全综合管理评估工作,不断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通过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标杆体系,合理的评估、考核,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差距,制定措施,实施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结合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安全综合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安全综合管理评估工作,及公司对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奖惩。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审批安全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落实安全评估工作开展所需资金;审核、批准公司级安全评估报告;参与公司级安全评估。

(二)办公室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归口管理安全综合管理评估;制定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和奖惩考核意见。

二、安全目标控制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事故。

3、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排泥场、灰场垮坝事故。

6、不发生由公司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生产事件。

7、不发生职业病病例。

(二)年度安全指标

1、年内百日安全无事故纪录个数:3个。

2、以责任为主要原因的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不大于0.33次/台·年(3次),总强迫停运次数不大于0.83次/台·年(5次)。

(三)年度工作目标

1、 生产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100%,在岗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2、安全性评价中,列入当年整改计划的项目完成率100%,闭环率100%。

3、安全管理评估中,列入当年整改计划的项目完成率100%,闭环率100%。

4、各项安全检查、事故防范措施,列入当年整改计划的项目完成率100%,闭环率100%。

5、杜绝无票作业,“两票”合格率100%。

6、“两措”计划完成率100%,闭环率100%。

7、年度安全管理评估综合得分率不低于95%。

(四)其他管理要求

1、各部门应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目标基础上,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按照安全目标“四级控制”原则,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2、各班组按照安全目标“四级控制”原则,结合部门年度安全目标,制定本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

3、实行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制度。由上一级行政正职与下一级行政正职、由部门负责人与班组长、由班组长与班组全体员工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指标体系及其控制

1、根据上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综合管理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详见附表1),建立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指标体系。

2、部门安全管理自评

2.1 按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安全管理原则,部门每月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根据自评及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对所属班组记分、排名,内部通报。

2.2 部门要对自评及日常安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剖析深层管理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方案、负责人,积极整改落实。

2.3 根据自评情况,编制部门评估报告,并于当月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整改计划连同所属班组得分排名情况报送安全监察部。

3、安全管理公司级复评

3.1 安全监察部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安全管理情况及自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评估标准》,在当季度总评中扣分。

3.2 上级公司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参照《评估标准》有关条款,在当季度公司复评中加倍扣分。

3.3 每季度最后1个月中下旬,安全监察部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公司级复评,公司级复评得分率作为衡量安全管理过程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依据。

3.4 安全监察部根据总评情况编写季度评估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下发整改工作事务联系单。各部门应对照评估报告,认真自查,举一反三,整改落实。

3.5 公司季度评估报告及得分排名情况,将在次季度首月公司安全分析例会上进行通报,并作为安全管理示范部门评选和奖惩的依据。

四、安全管理示范部门、示范班组评选办法

1、参评部门、班组

1.1 第一组:发电部、维修部、燃料管理部。

1.2 第二组:发电部运行各值、锅炉队、汽机队、电气队、热工队、辅机队。

1.3 第三组:汽车队、信息中心、采样班、制样班、化验班(燃料管理部)、环监站、粉煤灰生产单位、拓奇公司、国瑞电力、振兴公司、辅助生产单位、建新公司。

2、每季度综合评估结束后,参评部门评估得分率乘以部门调整系数为部门综合得分率,叁组按综合得分率分别排名。

3、各部门、班组得分率调整系数:

表一:第一组得分调整系数

序号部门调整系数
1发电部1.05
2维修部1.05
3燃料管理部1

上一页12下一页表二:第二组得分调整系数

序号班组调整系数序号班组调整系数
1运行一值1.06辅机队1.0
2运行二值1.07锅炉队1.01
3运行三值1.08汽机队1.0
4运行四值1.09电气队1.0
5运行五值1.010热工队1.005

表三:第三组得分调整系数

序号班组调整系数序号班组调整系数
1汽车队17信息中心1
2振兴公司1.038粉煤灰生产单位1
3拓奇公司1.059辅助生产单位1
4国瑞电力1.0410建新公司1
5采样班111化验班(燃管部)1
6制样班112环监站1

五、奖惩办法

(一)季度安全管理示范部门、示范班组奖

1、季度评比第一组第一名,授予季度“安全管理示范部门”称号,给予“安全管理示范部门”2000元的奖励,并奖励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200元。

2、季度评比第二组前三名,分别授予季度“安全管理示范班组”称号,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的奖励,并分别奖励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500元、300元、200元。

3、季度评比第三组前三名,分别授予季度“安全管理示范班组”称号,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分别奖励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200元、150元、100元。

4、否决条件

⑴ 评价季度内发生责任性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或发生由上级公司认定的不安全事故(事件)。

⑵ 评价季度内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⑶ 评价季度综合得分率不足95%。

(二)安全管理进步奖

季度评估中,安全管理有明显进步,总排名较前一季度上升3个及以上名次,且当季度得分率不低于平均得分率的班组,授予安全管理进步奖,并给予1000元的奖励。前一季度管理滑坡或因其他异常情况排名较低者除外。

(三)年度安全管理示范部门、示范班组奖

1、一至四季度评估得分分别按30%、20%、20%、30%权重相加计算部门(班组)年终总评得分,依据总评得分排名评选年度安全管理示范部门、班组。

2、年终第一组第一名的部门,授予“年度安全管理示范部门”称号,给予2000元奖励,并奖励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500元。

3、年终第二组前三名的班组,分别授予“年度安全管理示范班组”称号,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励,并分别奖励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800、600元、500元。

4、年终第三组前三名的班组,授予“年度安全管理示范班组”称号,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并分别奖励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500元、300元、200元。

5、否决条件

⑴ 年度安全管理示范部门否决条件

① 评价年度内发生责任性一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

② 评价年度内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③ 评价年度综合得分率不足95%。

⑵ 年度安全管理示范班组否决条件

① 评价年度内发生责任性一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

②评价年度内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件。

③ 评价年度综合得分率不足95%。

(四)安全管理创新及安全管理突出贡献奖

1、管理创新,采取有效措施、手段、管理方法,在安全管理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并被公司采纳和推广的,授予有关部门安全管理创新奖,并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奖励。

2、潜心研究安全管理方法、理论,致力解决安全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被公司采纳、推广,并取得一定实效的个人,授予安全管理突出贡献奖,并一次性给予200~1000元奖励。

3、申报集体(个人)如实填写“安全管理创新(突出贡献)奖申请表”(附表2),经安全监察部审查核实,报公司审议后确定奖励额。

(五)考核办法

1、第一组:公司季度复评部门综合得分率低于平均得分率1%以下的,每降低1%,考核部门300元,并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100元。

2、第二组:公司季度复评班组综合得分率低于平均得分的最后三名班组,分别考核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3000元、2000元、1000元,同时分别考核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300元、200元、100元。

3、第三组:公司季度复评班组综合得分率低于平均得分的最后三名班组,分别考核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600元、400元、300元,同时分别考核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150元、100元、50元。

4、公司季度复评实际得分率低于85%的部门(班组),追加考核部门(班组)主要负责人、安全专工各200元。

5、未按规定每月开展评估工作,或评估流于形式的,取消获奖资格,对部门(管理人员)、班组分别考核500元、1000元,联责考核部门、班组主要负责人500元和安全员300元。

6、不开展实际工作,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应付检查的,一经查实,考核有关责任人500元,联责考核主要负责人200元。得分率按其他部门最低得分率减5%计算,并按得分率累加考核。

7、未对公司季度复评中发现的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有效整改防范措施,有关安全管理未得到改观者,每项考核责任部门(班组)200元,项目整改负责人100元,联责考核部门(班组)主要负责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班组)其他管理人员各100元。

(六)参评奖惩其他要求

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奖惩严明的原则,以部门对所属班组评估排名为基础制定奖惩办法,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随机抽查部门奖惩分配情况,部门自评失实、搞平衡的,一经查实,次季度公司级复评时部门综合得分率减5%,同时取消安全管理示范部门评选资格。

(七)安全评优

年度安全管理评估第一组最后一名,第二组后四名,第三组后四名的部门、班组,不参与所有集体安全项目的评先,有关管理人员不参与个人安全项目的评先;安全先进个人的评选原则上在获得年度安全管理示范部门、示范班组的集体中产生。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含境外工程)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章 基建安全职责

第六条 公司按照“大建设”体系建设要求设置基建管理机构,分层分级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按项目设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安全职责。

第七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三)确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目标,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层面的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标准化、基建安全风险防控、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基建安全检查、竞赛交流工作。

(五)建立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收集、发布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信息。

(六)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八条 公司总部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一)国网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与评价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国网交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特高压及跨区交流电网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公司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相应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所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属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安全工作。

(二)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下设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三)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六)组织在建项目及所属设计、监理、施工、调试企业推进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落实公司关于分包管理具体要求,开展在建工程及所属企业的分包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训、基建安全检查和竞赛交流活动。

(九)负责基建安全信息管理,组织收集、分析、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十)负责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所属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监理企业承揽的本单位以外的工程建设任务,履行企业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十二)对本单位投资或控股的建设项目履行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对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 地市(县)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属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安全工作。

(二)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组织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及所属设计、监理、施工企业推进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五)落实公司关于分包管理具体要求,开展在建工程及所属企业的分包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训、基建安全检查和竞赛交流活动。

(七)负责基建安全信息管理,组织收集、分析、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八)负责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所属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对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管理职责

(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负责,承担项目建设安全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对满足“同时有三个及以上施工企业(不含分包单位)参与施工、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300人和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条件的单项工程(针对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可视为两个单项工程),负责(或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四)项目法人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或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工程项目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及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成。

(五)负责指导项目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基建安全工作的规定,决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多个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保留会议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必要时聘请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六)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按规定计列安全费用,确定合理工期,按基建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七)在工程招标与合同签订工作中,明确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要求和安全考核奖惩措施,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八)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组织或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直接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时,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下同)管理职责,各单位所属经研院、所配合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基建安全管理机构(专责),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

(二)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工程项目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保证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四)参加项目法人组建的安委会工作,或受项目法人委托组建项目安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委托业主项目部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六)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证件、批件。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及平整场地);提供扩建工程运行场地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为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提供保护。

(七)参加招投标工作,受项目法人委托,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足额投入参建项目施工安全费用。

(八)督促监理、设计、施工等项目参建企业严格履行相关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撤换。

(九)组织开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分包管理工作的履约情况。

(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十一)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

(二)参加工程项目安委会,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落实安委会会议决定。

(三)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批准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考核奖惩措施。

(四)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和申请,上报项目分包动态信息,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审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检查施工项目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工作。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

(五)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六)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七)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

(八)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

(九)负责工程项目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报送。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监理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十)参与并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企业责任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开展勘察设计,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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