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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的原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35

建筑安全管理的原理

第1篇 建筑安全管理的原理

1现代安全管理原理

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应用现代科学知识与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在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个环节固有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评价,进而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控制,以消除隐患,有效地对系统进行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现代安全管理示意图,如图1所示。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

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各种因素相互交错,管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管理必不可少,其目的是减少事故,促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上的,有管理上的;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有人的不安全状态,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偶然性,又有必然性。而且,这些原因又在不断变化。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个整体的动态的概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2.1安全管理系统要素

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因此将安全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这三者之间既有相关性,又各自独立,只有这三个子系统互相协调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优。

2.2安全管理系统模式

安全施工系统模式如图2所示。工作指令、操作规程是法令、规章制度对人的约束;安全技术水平是社会实践的体现;环境干扰是周围因素对人的作用,而心理行为是来自人自身的影响。

2.3安全管理系统的内容

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分析、评价及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2.3.1安全分析

这是预测和防止事故的前提,是对安全系统的基本要素及其功能、操作、环境、可靠性等指标,以及系统的潜在危险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是评价的基础,只有分析正确,才能得到准确的评价。分析要从人员、环境、技术和设备几方面着手:

(1)在施工作业中人是起关键作用的主体,各种指令由人发出、接收、执行,因此,做好人员

的管理是实现安全管理的中心环节。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根据人员的个体心理、年龄、教育程度、社会经济背景、安全意识、疲劳程度等因素进行。

(2)环境分析主要针对的是工作环境。工作环境不良,容易造成分心、烦恼、紧张、反应力差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因素主要有通风不良、噪音过大、物料储放不当等几方面。

(3)至于机械与设备,其设计与安全装置对于施工安全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3.2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评价

可以从数量上说明分析对象的安全程度,使人们得出可供比较的概念。它能够准确地提示系统存在的危险性,对危险进行大致的分类,并针对系统的缺陷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评价的主要指标有:人的生物节律、人的精力、人的条件失误率、人的意识状态可靠系统、设备故障率,以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

2.3.3安全事故控制技术

这是通过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来实现的,当找出或预测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后,要根据对象和条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局部控制方法。事故控制方法大致有:消除法、保护法、控制法、隔离法、保留法和转移法等6类。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操作中,可通过采取预测各个施工阶段、施工环节存在的危险源;制定危险源控制方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工作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总之,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每一项工序,都需要进行危险性研究。首先,对整项工序的过程作充分了解。其次,利用鱼刺图、事故树等科学分析方法,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让施工人员明白其所从事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使其在工作中提高警惕,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再次,对危险因素的发生概率进行估计。最后,根据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操作程序,使安全事故频率和强度降至最低。

3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三级层次管理体系,也是企业管理体系中最细化的部分,它与一二级层次管理体系一样,由几个子体系组成,具体如下:

(1)生产经营管理子体系。由项目经理组织,主要负责按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济合同中安全指标的确立;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的进场与检测,涉及到工程部、材料部和安全部。

(2)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子体系。由书记组织,主要负责后勤工作和思想工作,消除职工的心理负担等。

(3)安全技术管理子体系。由工程师组织,主要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施工;分部分项工程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4)专业检查管理子体系。由安全部组织,主要负责对工地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并依据有关法规处理安全事故;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5)群众监督管理子体系。由工会组织,主要负责和监督参加工程职工的职业病预防情况等

第2篇 建筑施工企业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建设现场安全施工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用好安全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第三条  安全专项费是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清单中列计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安全而投入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安全专项费是在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和业主指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五条  项目部根据批准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及业主的要求,建立物资储备、设备配套及人员组织台帐,根据台帐进行计量支付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  安全专项费的使用必须通过现场计量确定,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控制,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双重控制,项目办批准使用,按照计量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第七条  安全专项费的计量支付控制,按照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总额的10%。为了资金周转,第一期计量时支付30%的预付款,在三分之一工期完成前通过计量顶冲完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计量。

第八条  安全专项资金的计量凭证,为材料采购发票,设备租赁合同、台班结算单,安全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单,临时工程的结算单等,所有凭证都必须通过监理安全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  安全专项费的用途主要是:

一、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

主要包括: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保证体系;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④安全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交底制度等管理制度;⑤各种危险品的管理办法;⑥各种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安全预案,包括防汛防洪、防爆、临电、消防等等;⑦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需要的资料。

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监控,固定费用,为安全专项费用的5%,交工验收后,安全目标实现,一次性计量支付。

三、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

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施工机械安全作业等的标志牌、报刊、宣传书籍、文字材料的购置。宣传标语横幅在项目部驻地、施工驻地、施工现场均要悬挂,为保证标语的醒目、完整,每一个月更换一次。

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项目经理部“三类”人员

项目经理部“三类”人员指: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人员,共计6人。教育培训费主要包括: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费用;②聘请专业人员授课的费用。

2、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共计培训150人,主要费用为:①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费用;②参加项目部组织培训的费用;③聘请专业人员授课的费用。

3、其他参建人员

范围包括全部参建人员,尤其是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

培训费用为安全专项费用的5%,在在合同工程完成50%后一次性计量。

五、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项目部临时驻地

项目部驻地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试验室配置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2、施工队伍现场驻地

包括项目部施工驻地、预制场地,根据实际情况共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3、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共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组合器材、消防砂等

(1)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组合器材(含铁锹、消防斧等器材)

(3)消防砂

六、保健、急救措施的费用

1、保健、医疗器材

2、保健、急救药品

①急救器材主要包括急救包,急救担架、氧气袋、卫生箱等;

②急救器材的使用与保管由专职或兼职医疗保健人员负责。

主要包括防暑、防冻伤、食物中毒、以及机械碰伤等的应急救助药品。为安全专项费用的1%,交工验收后,安全目标实现,一次性计量支付。

七、防触电系统购置费用

1、项目部临时驻地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及三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2、施工队伍现场驻地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3、施工现场

(1)变压器、配电线路的防护费用

①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②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③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

①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都是合格品;②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设置三处以上。

八、临边安全防护费用

1、全线的施工围挡

①项目施工时对过往行人有安全要求的地段需要考虑采用的混凝土立柱和铁蒺藜或铅丝网围挡等,基坑维护采用的彩钢板围挡;

②基坑维护可用彩钢板围挡。

九、高空作业防护费用

1、安全网、安全挡板购置安装

该项费用含安全网的购置和安装

2、上、下通道的安全防护

十、主要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费用

1、施工便道、行车安全防护

(1)交通指挥人员费用

(2)净泥防滑碎石带

碎石带的费用中含基本的维护费用

2、强夯施工安全防护

(1)噪声检测仪    按50%折旧计

(2)震动检测仪    按50%折旧计

(3)减震沟        含修建和维护费用

十一、主要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1、安全帽

2、安全带

3、绝缘手套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4、焊工面罩

5、施工防护面罩

主要用于强夯施工

6、水鞋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7、绝缘雨鞋

主要用于电焊工作业

8、雨衣

易损用品,考虑正常的损坏

9、铁锹、镐头、大锤

10、施工用帆布手套

11、防冲击眼护具

以上为易损用品,每人每周更换一副。

十二、防汛、避雷设施的费用

1、临时排洪沟

施工现场排洪用,设置在低洼地段。

2、其它防汛设备、材料

主要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发电机、运输车辆等,按台班计

主要材料包括水管、钢管、木材、片石、水泵、电缆、编制袋等

3、避雷装置

十三、交通安全费用

1、交通疏导人员及必要器材

部分疏导人员由具有专业疏导知识或经验的安全巡查人员,主要针对边通车边施工路段。

2、警示灯、警戒标志等设施费用

包括警示灯、警示旗,路堑工程用的警示立柱

十四、奖罚专项费用,分为项目部内部奖罚费用和项目办奖罚专项费用,所占费率分别为本合同段安全专项费用总额的4%和6%。

十五、其他安全支出费用

第九条  在安全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奖罚制度。对于安全制度和办法不能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能到位,安全预案不落实不演练,或者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将予以处罚,罚金从安全专项费中支付,对于安全工作扎实到位,安全目标全面实现,将予以奖励,从被罚单位的罚金中支付。

第3篇 加入wto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加入wto后,我国的建设行业将与国际建设市场逐步接轨,建筑市场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近年来,全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一直比较严峻,事故发生率与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港澳地区相比,明显偏高,影响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行业形象,也是制约国内建筑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因此,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当前我国建筑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加强对wto规则的学习,了解加入wto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影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建筑安全生产新机制。

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我国建筑市场秩序混乱造成的。基建工程投资体制改革的滞后给建筑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弊端,投资的主体不明确是其主要缺点。国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下安全管理的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的数量太少,现有法律法规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有些条款不符合wto的协议、协定和原则。

针对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今后要重点抓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1.加紧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建设

必须按照wto规则和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要求,抓紧制定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体系,同时要健全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尽快完成并出台各种当前急需的技术标准规范。同时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学习贯彻和培训教育工作。

2.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上级对下级的安全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逐级对政府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履行安全监管的业绩进行考核。加强安全执法队伍建设,调整政府安全工作思路,改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变过去采取单纯的行政手段管理为利用经济、法律等手段管理。

3.开展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制度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和生产运营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把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提升为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探索建立起社会劳务站———项目经理部———班组模式的新三级安全教育体制,即社会教育、项目教育、岗前教育的安全培训教育体制。要在确保正常的项目教育、岗前教育前提下,开展一线劳务工人社会化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即社会化教育新体制的试点。发挥中介机构从事社会教育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用科技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4.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这项制度既能保障建筑职工的人身权利,预防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化解企业经营的风险,同时也促进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的稳定。

5.强化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加强安全生产,还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要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搞好正面引导,曝光典型事故,揭露违法违规行为。

第4篇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与监督管理安全监理

根据建设机械现场安装质量、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检测要求,主要有二个方面:建设机械文件资料审查和建设机械现场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建筑起重机械分类及其他建筑施工机械

起重类设备:塔机、履带吊、汽车吊、龙门式起重机、桅杆式屋面吊;

升降类设备:建筑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式货梯;

其他类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桩工机械、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地下连续墙成槽机械;

二、建设机械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涉及的标准、规范、文件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j08-905-99   《建筑施工附着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z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9462-1999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zbj80012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gb1005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国务院373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

jgj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三、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原始资料

1)购销合同

2)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备案证明(ic卡)

(二)设备运行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5)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建设安全监理对施工现场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

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安全职责主要有《3项审核、2项监督和1项发现》。

(1)对设备资料的审核(3项审核)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对设备现场安拆装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2项监督)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3)对建设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管理(1项发现)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据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五、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评估

(一)建设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要求:

1.塔机评估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

用。

2.施工升降机评估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二)上海地区规定

根据市安监站07年45号和600号文的规定,塔机、升降机无设计使用年限的,超过10年无使用年限规定的应每年一次检测评估、超过20年每年二次检测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安装前由设备单位向机械检测机构提出申请;

2.设备安全评估主要对结构件的变形、锈蚀、焊缝、销轴孔磨损或塑性变形进行检测;

3.设备的主要结构件应处于拆卸状态并便于检测;

4.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5.对主要机构检测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6.检测评估完成后,对检测要求整改的必须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应进行整机安装,然后进行整机性能检测,整机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7.对评估结论要求降级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评估结果要求使用。

六、关于塔机、升降机二次检测

根据市安监站提出的对塔机、升降机应进行中间(二次)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塔机、升降机安装使用超过三个月,必须再次进行检测;

2.塔机、升降机若附墙,必须提前五天申报后才能进行附墙撑杆的安装,申报资料必须附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

七、关于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委托验收资料

(1)安装资料验收资料

1 .租赁、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 .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 .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 .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7 .安全生产许可证;

8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八、施工机械在安装、使用、拆卸过程中安全监督

(1)建设机械安装过程的安全监督

1)人员、设备安全监督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否则现场安全监督。

2.加强对现场安装、起重和指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禁无证人员参与安装工作;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安装方案的技术交底;

4.安装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无自检记录及审批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6.对借用吊装用的汽车吊应检查其是否有年检报告,无年检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吊装。

2)施工现场安装安全监督

1.设备现场应划定安拆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吊装用汽车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应满足吊装总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导致整机倾覆。

3.施工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4.注意吊装现场周围的高压线,确保有效安全距离。

5.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加节顶升或拆卸。

3)设备资料、安装调试验收安全监督

1.安装前对所有安装所需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料双方齐全、有无漏签名。

2.对设备安装临时改变安装方案应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3.设备安装完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调试,自检合格后,必须做载荷试验并签名确认;

4.设备安装完自检合格后,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验收;

(2)建设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

1)设备验收安全监督

1.对未取得合格报告前严禁提前使用。

2.经检测对存在问题的,应在合格或整个合格的设备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应由安装单位移交施工单位归档。

2)人员安全监督

1.检查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有无证上岗操作证,对中途人员的更换应及时予以重新确认;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专职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和安全员;

3.检查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是否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

4. 起重机械作业时,严禁违章超载、超员。

3)对设备运转安全监督

1.检查驾驶员每天使用前按规定要求对设备安全检查的记录。

2.检查租赁或安装单位对设备每月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检查租赁或安装单位对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检查驾驶员对设备累计运转记录。

5.对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使用,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必须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派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待修复正常并经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使用。

7.塔机不附墙使用满3个月或需附墙应进行中间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方可继续使用。

4)设备中间顶升、加节安全监督

1.设备中间顶升、加节、拆卸应有现场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2.设备中间顶升、加节、附墙应做好安装自检记录并签名。

5)设备使用环境安全监督

1.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两台吊笼必须停机);

2.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3.风力超过六级以上或雷雨天气禁止使用;

4.多台塔机同一工地施工,必须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5.塔机与周围建筑物干涉不得使用。附近有高压电线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3)建设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

1.设备拆卸应有拆卸方案及审批;

2.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3.设备拆卸的其他要求与安装要求相同。

4.设备拆卸后,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4)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九、建设机械安全管理与有效规避风险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对公司内部或分包单位或租赁安装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以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同样必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层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整改、落实,再检查及持续改进的方法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对建设机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建设机械的安全知识熟悉和理解;

4.对无强制检测要求的建设机械(井架、桩机)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加强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设备每天运行记录的查验;

6.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操作、指挥、起重人员的资格审查;

十、建设起重机械常见事故隐患

(一)塔机、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或雷雨天气进行安装、拆卸、顶升加节;

2)设备安装、拆卸与现场施工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3)设备安装位置不当与周围设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础地耐力不够导致设备倾斜;

5)现场无安全警戒区域;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设备无安全使用合格证。

2)设备老化、钢结构严重锈蚀、变形或焊缝疲劳开裂。

3)标准节与加强节颠倒安装。

4)外套架与回转平台未连接。

5)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6)臂架销轴固定焊接挡板脱焊或固定套严重锈蚀。

7)塔机标准节、锚脚、预埋标准节自制开裂。

8)钢丝绳防跳保护损坏或挡绳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

9)老旧设备标准节混用安装。

10)混凝土基础任意减小,计算书中对桩的强度及锚固钢筋强度未作验算。

11)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12)顶升加节时,顶升横梁未完全支撑在标准节踏步内造成脱落。

13)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14)结构件连接固定漏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5)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16)附墙撑杆水平、垂直间距及固定框架安装及附墙支座连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17)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18)塔机安装、拆卸时,塔身独立高度超过规定标。

19)塔身垂直度严重超标。

20)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21)钢丝绳绳严重断丝,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22)安全装置损坏。

23)臂架销轴焊接挡板脱焊。

(2)施工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高度限位、极限限位失灵,限位档块位置设置不当;

2)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

3)齿轮齿条啮合磨损严重。

4)齿轮齿条背轮脱落。

5)平衡重导轨对接处不平整。

6)吊笼门框变形,底板严重锈蚀。

7) 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8) 升降机对重未装或对重导轨接头未对齐。

9)通讯装置损坏。

10)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11)导轨架、吊笼及驾驶室底部严重磨损或锈蚀。

12)对重防松绳限位失效。

13)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

14)制动器安全罩未装。

15)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16)附墙支支座螺栓连接无放松措施。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参与安装、拆卸。

2)安装、拆卸前无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起重指挥失误与司机配合不当。

4)违反安装、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5)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

6)设备安装前、后未进行检查验收及维修保养。

7)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8)对损坏的零部件、安全装置不及时修理或更换。

(二)塔机、升降机使用过程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或雷雨天气进行吊运。

2)操作人员视觉障碍影响。

3)多台塔机同时作业。

4)与周围高压电线、建筑物过近或碰撞。

5)深基坑开挖后造成塔机倾斜。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钢丝绳从滑轮或卷筒跳出,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2)吊钩防脱绳保险损坏。

3)安全装置失效。

4)设备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

5)层楼门未关闭。

6)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7)升降机对重未装。

8)无通讯装置损坏。

9)升降机高度限位设置不当或失灵,造成吊笼冒顶坠落;

10)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起重工、指挥无证上岗。

2)违章超员、超载或斜拉吊运。

3)塔机工作时,人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5)吊重捆绑不妥致使吊重坠落伤人。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

7)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

8)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9)安装完无自检验收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提前投入使用。

10)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总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11)限速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坠落试验。

十一、关于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及使用

(一)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维修要求

1.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应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井架物料提升机搭设,搭设人员应有高空作业上岗证。

3.井架物料提升机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搭设前应进行零部件检查,对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搭设后应组织自检验收。

6.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

(二)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时安全注意事项

1.登高作业时,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安装作业区域内应无人,防坠高空坠落物伤人。

3.临时搭设的平台应固定可靠,以防脱落造成伤人事故。

4.安装时现场应设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常见事故隐患

(1) 环境不安全因素

1)井架缆风绳固定桩土质松软。

2)井架缆风绳固定受场地限制导致固定不符合要求;

3)井架缆风绳固定受场地限制导致被混凝土搅拌车或其他车辆拉倒架体;

(2)设备不安全状态

1)井架架体架设、基础处理、架体缆风绳及附墙撑杆设置不当;

2)安全装置不齐全;

3)防坠、停靠装置失灵;

4)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5)结构件严重变形、焊缝开裂;

6)无通讯联络装置;

7)层楼门、吊篮门、进口出安全门损坏或缺失;

8)井架架体与基础固定不符合要求;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2)井架架体安装拆除前未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安装时无安全措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

4)设备损坏无人及时修理;

5)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超载使用;

第5篇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安全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严肃查处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任副组长,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邻导小组;建立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做到专职安全员日检,施工员周检,项目部每月进行的定期检查。

(3)现场安全宣传:进行黑板报、竞赛栏、定期学习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4)进场安全培训: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操作。

(5)健全制度:建立工地保卫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工地财产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组织管理措施

(1)安全与分配挂钩:项目经理与各安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2)配备专职安全员:专管工地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随时监督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

(3)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设五牌一图、安全警示布置总平面图和告示牌;建立门卫制度,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夜间设红灯警示。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吊装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合理安排交叉作业:各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安排交叉作业顺序,严防程序不当出现不必要的质量和安全检查事故。

(6)重视劳动保护:工地配备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配备急救器材及保健医药箱;配置夏季防暑温、冬季防寒冻、防迷雾的劳动保护用品。

(7)危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质进行分类存放,专人管理。

(9)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10)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1)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12)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13)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六级以上大风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14)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15)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圆盘锯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16)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17)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向外抛掷。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 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 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 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 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第7篇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实训指导书

通过本实训,进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质量检验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本次的实训中,同学会发现自己在课堂中所学知识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学要学会查找课外书籍和资料,碰到问题同学之间多讨论,注意团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学会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学员在毕业后能尽快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

一、质量检验

1.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

2.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2)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验收报告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3)单位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建设单位呈报,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确认工程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应对工程质量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交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

检验批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详见附表有关表格说明。

二、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要求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以条文的形式写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时间、形式和组织等内容。

(2)新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记录。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安全教育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记录下来,受教育人要在记录表里签字,并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工人变换工种(如瓦工变换混凝土工)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种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应有记录并收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工人应掌握和了解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文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其他职工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具体的,不但要口头讲解交底,同时均应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均应履行签字手续。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交底,并要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交底。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一份

(2)交底要针对性强和全面交底。技术交底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让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其人身安全。各分项工程均应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很具体,要能结合当时的施工环境,有针对性地交底。

3.班前活动

(1)要建立班前活动制度。班前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途径。班前安全活动是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在每天上班前,检查了解班组的施工环境、设备和工人的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总结前一天的施工情况,根椐当天施工任务特点和分工情况,讲解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预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每次班前活动均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活动记录应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第8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技术

1、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工程、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须经专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筑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接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5、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7、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的部件有主节点处的纵向横向水平杆、连墙件、纵横向扫地杆。对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设剪刀撑,其规定为两端各设一道,并从低到上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净距不应大于15m。

9、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10、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1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用电工程中,必须采用的接地保护型式是tn-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δ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δ的选择要求是iδ>;30ma,tδ>;0.1s,iδtδ≦30mas。可分别选择为iδ=50ma,tδ=0.2s、iδ=75ma、tδ=0.2s、iδ=100ma、tδ=0.2s、iδ=200ma,tδ=0.15s。

12、固定式塔机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小车变幅限位器。多塔作业时,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机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m。

13、桩基作业时,严禁闲人进入。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14、拆除工程施工时,设专人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扬尘污染。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变种所占的满分分值应为:脚手架10分、施工用电10分、施工机具5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人员的权数为0.6,项目负责人的权数为0.4。某施工现场使用3台塔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1号塔吊得分为92分,2号塔吊得分为83分,3号塔吊得分为86分,该施工现场塔吊分项表实得分为87分。

16、安全生产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17、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安全生产设施的落实、整改隐患属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8、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交接底双方应当签字确认、交底必须具体、明确、正对性强。

19、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属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所指的“四口”防护。

20、《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报告、制止。

22、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报告。

24、系统的四个基本属性及其含义是:①整体性 系统是由两个以上的元素所组成的整体;②相关性 系统内各要素之间是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的;③目的性 系统必须有确定的目标,这是系统存在的前提; ④环境适应性 系统应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25、工作中哪些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错误操作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冒险进入危险场地、站坐不安全位置、不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用具、不安全装束均属于不安全行为。

26、风险和危险的区别: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而风险是指危险的程度。

27、在人的三种视野中,范围最大的是动视野。

28、发生塔机事故的原因有:①无证操作;②超负荷运行;③指挥信号错误,造成误操作;④歪拉斜吊;⑤安全装置失灵;⑥轨道与附着装置安装不合要求;⑦不履行保养检修制度,故障未及时排除;⑧对气候变化估计不足,特别是夜间无人工作时遇到大风,夹轨钳夹持不住。

29、安全电压的使用范围有:①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屋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就采用36v。②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③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高于36v。④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⑤ 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0、工作接地电阻值和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欧姆。

31、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①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触及带电的破旧电线,触及未接地的电气设备及裸露线,开关,保险等;②无保护性的底线或底线质量不良;③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气维修;④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便携式灯具;⑤缺少电气危险警告标志。

32、电焊机为什么要加装二次防触电保护装置?

由于交流电电焊机的空载电压可达到50v~90v,是不安全的,发生伤人事故也相当严重。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除在一次侧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应有二次侧也加装防触电保护装置,此装置可以把空载电压降低到35v~24v以下,因此完全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3、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的标准色是: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

34、用水救活应注意:①不能扑救带电火灾;②不能扑救油类火灾;③不能扑救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火灾;④不能扑救赤红的金属;⑤不能扑救精密仪器、贵重文物档案火灾。

35、使用系统工程的方法:①可以有效的识别出存在于系统各个要素本身、各要素之间的危险性;②可以有效的了解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消除各要素由于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而产生的危险性;③系统工程所采用的工具、方法中,很多都能用于解决安全问题。

36、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劳动的时数。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前从事必要的准备和结束的时间,连续性有害健康的间歇时间以及女工哺乳时间。

37、职工根据行政命令和要求,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进行工作叫加班,超过标准日以外进行工作的时间叫加点。

38、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而事故隐患则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对该隐患不加以正确的管理措施,那么隐患很可能变为事故而发生,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前提,事故发生时事故隐患的结果。

39、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要采用围栏、盖板等措施或醒目的“安全”、“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及安全宣传,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非危险区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40、操作混凝土振捣器应注意:①电源线必须是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心软电缆;②绝缘良好有可靠地接零或接地保护;③电源处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④振捣器电缆不得在钢筋网上拖来拖去,以防破损漏电,电缆长度不应超过30m;⑤操作者应穿胶底鞋(靴),戴绝缘手套;⑥振捣器需维修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

41、操作蛙式打夯机应注意:①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进线口应有保护胶圈;②手柄必须加绝缘材料;③每台夯机必须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缆线;④操作夯机必须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搬运夯机必须拉闸断电;⑤停机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闸箱,做好电机防潮防水。

42、使用钢筋冷拉设备时,应将冷拉作业区进行围栏防护,严禁人员穿行作业区;卷扬机的作业位置应与拉伸钢筋方向成垂直,防止钢筋拉断时伤人。

43、操作混凝土搅拌机:①操作搅拌机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②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工作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应将料斗双保险钩挂牢后方可清理;③运行中不准用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④班后将搅拌机内外刷洗干净,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⑤运行中严禁维修保养。

44、从安全角度来理解电气设备接地原因:①消除漏电。 电气设备如果通电部分的绝缘性能欠佳,就会轻则感到“麻手”,重则伤人。倘若接地,漏电电流就从地线漏到大地,从而保护了人身安全;②避免雷击。 电气设备上的避雷器是一种防雷击的器件,必须埋好地线,以便引泪入地;③消除感应。 电气设备会受到静电感应,如果机壳接地,就可将感应电荷安全地导入地中。

45、由同一个变压器供电的采用保护接零的配电系统中,不能同时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6、泡沫灭火机千万不能灭电火;计算机和贵重设备着火用1211灭火机;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机防冻伤。

47、安全带使用时应注意:①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长限定在1.5~2米。②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③不宜低挂高用;④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⑤不应将挂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48、拆除模板的安全要求:①模板拆除前要有砼强度报告核验结构强度。②3m以上高处作业搭设牢固操作平台。③拆除区域设置警示和监护人。

49、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有: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50、从事严重有毒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一般每天要实行4至6小时工作制。

51、高温作业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52、产生污水的施工环节有:①桩基施工、基坑护壁、地下连续墙施工过程的泥浆;②混凝土(或砂浆)搅拌机、模板、工具的清洗产生的水泥浆污水;③现浇水磨石施工的水泥浆;④油料、化学溶剂泄露;⑤生活污水。

53、起因物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或物质,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或物质,划分事故类型的主要依据是起因物。

54、湿土地区开挖时,若为人工降水,降至坑底0.5~1.0m以下深度时方可开挖。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雨季开挖基坑(槽、沟)的支撑和边坡情况,防止受水侵松产生边坡坍塌。

55、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56、土方开挖应在降水达到要求后,采用分层开挖的施工方法施工,分层厚度不宜超过2.5m。砂性土地基中,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5m时,宜采用明沟排水。

57、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多台机械同时挖基坑,机械间的距离因为10m较为安全。

58、基坑开挖时,坑边1m范围内不准堆放土方。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59、坑壁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时,开挖标准是桩身混凝土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后。

60、驾驶司机离开挖掘机驾驶室,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61、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开挖放坡不够、边坡顶部超载、震动、基坑未设置连续挡土墙或未设内支撑、施工机械进入开挖区、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开挖、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排水措施不力等。

62、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有:土的类别影响、土的湿化程度影响、土内含水多、气候的影响使土质松软、边坡上面附加荷载外力的影响。

63、安全保证计划是依据安全策划的具体结果而编制的。

64、工程项目内审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四个环节之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分工程项目贯标、施工企业内审、审核机构认证、安全监督检查四个环节。

6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但并不是安全检查的唯一标准。在安全生产检查评分表中,施工组织设计一项目是保证项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66、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情节严重的,应由原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资格。

67、劳动者在工作中,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应拒绝执行。

6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各级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监督的权利。

69、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或有证据证明的引起该患者职业病的先前用人单位承担。

70、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季候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安排做好体检工作,分配工作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的规定,这是人事、劳资部门的责任。

71、目前我国生产性粉尘的卫生标准有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容许浓度。

7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3、工伤事故包括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所致的伤残以及死亡。

74、职业危害因素能否引起职业病,主要取决于接触的计量,即接触的时间和浓度。

75、劳动保护法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发放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应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企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不同个人防护用品。

76、在生产工艺中,当必须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时,除在工艺上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外,还应从管理和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安全防护等方面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使其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77、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组织形式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可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这种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研究整改对策。

78、编制安全检查表主要依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标准。

79、季节性检查时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由安全专职机构,根据不同季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检查。

80、防暑降温检查工作主要有:入夏前检查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夏令期间的防暑降温检查。对后者的检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技术措施、保健措施、组织措施。

81、安全验收评价是指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在项目建成试生产后,在正式正常运行投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安全评价。

82、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评价时、一般因遵循的程序是: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危险识别和定性、定量分析;突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形成结论报告。

第9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

为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施工,对于施工范围的生产施工进行全面监控管理。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第10篇 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6大事项

一、施工人身安全管理

安全施工是建筑项目的基础,是项目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是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包括管线事故、伤亡事故等等。通过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组,可以有效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在进行安全管理时,要考虑到各个方面,例如设备的规范操作与维护、吊装安全、用电安全、临边防护等。

二、基坑施工安全

在对基坑维护结构进行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尤其是搅拌桩接缝处搭接长度、桩体垂直度的控制,保证施工质量。在进行基坑开挖前,首先要进行井点降水,将坑内的水位降低到开挖面50cm左右。在进行土方开挖时,要根据分块开挖的原则,在开挖的同时浇筑垫层,并及时施工底板,减少坑底在无保护状态下暴露的时间,避免出现围墙变形的情况。在施工时应当使用先进的管理措施,加强监控力度,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方案,随时掌握基坑的施工进度,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三、临时支撑布置

临时支撑在装配式建筑的施工中主要是用来保证施工的结构,如各类支架等。在使用门式支架时,要对间距和数量进行精确计算,并由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合格后向监理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应用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临时支架进货时,必须要进行验收。其目的是保证支架的壁厚和外观质量,在首次使用支架时,还应进行试压操作,明确支架的称重能力。

四、构件堆放处理

施工现场中存在大量的构件,因此必须要对构件进行良好的管理,提高监督力度,根据构件的要求进行摆放。可以开发一套针对构件的管理软件,对各个部分的构件进行跟踪管理。当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根据不同的类型对其进行编号,并记录在册。各个构件的摆放区域要和施工计划相搭配。并且在预制装配式材料摆放时,不能直接和地面接触,要放在木头以及一些材质较软的材料上。

五、防水防漏安全处理

在进行施工时,要合理的设置防水节点,在拼缝处设置两道防水屏障,包括外侧防水和内侧防水。并在每4块墙板的十字接头处增加聚氨酯防水嵌缝,并对墙板的构造进行一定的优化,设置相应的排水措施,保证墙板的防水防渗达到规范要求。在使用防水卷材料时,要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

六、吊装安全管理

构件在进行吊装时,必须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操作塔吊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明,要对设备的有效期进行检验,工作人员在对塔吊设备进行操作时要严格按照规范,严禁出现无证上岗、不遵守规范操作等情况。当构件进行施工现场后,要对吊点进行检查,进行重新检验,当所有的检验都合格后才能进行起吊。一些尺寸较大或形状较特殊的构件,在起吊时要用平衡吊具进行辅助。

第11篇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农村转来的劳务工,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加强工人主动防护意识和被动防护措施,从而保证施工安全。通过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本文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当前一些地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工人安全思想认识淡薄,凭经验、侥幸心理蛮干,而忽视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考虑生产过程中经常变化的复杂因素,放松警惕,容易引发事故;二是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现场工地上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差,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三是个别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电箱等只有使用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四是现在不少建设单位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外墙保湿、防水施工、门窗安装、地暖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这些分包单位由于人员少,工程量不大往往不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工人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而土建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单位无法管理,造成安全管理混乱;五是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各自为政,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现场混乱、隐患较多,且无人予以整改落实,普遍隐患存在如:脚手架连墙件被室内外抹灰,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匀。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规定,直接从分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漏电保护器失灵,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气割、电焊,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存放易燃易爆品。在同一立体作业区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多人不带安全帽作业。

那么,面对上述问题,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呢?

一、抓好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安全教育我们喊了许多年,也有不少规定,而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就像一个多嘴的漏斗,不同环节的流转是自由的和多向的。首先,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视了一个现实情况,在蓬勃发展的建筑业,普遍反映“劳务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变成一种形式。其次,目前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再次,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第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浮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安全教育实施措施。针对这种现状,应彻底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1)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为建筑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二是掌握防范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2级的安全教育,使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3)建筑施工企业在招募劳务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4)改进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下达安全预警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1.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图中标明“四口”防护位置、临边防护位置,并以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做出安全标识和警示。

2.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防护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安装与装饰工程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3.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三、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在实施中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投入。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仅仅靠施工企业是不够的。应通过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主动防护意识,并保证安全防护投入和措施的到位,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石油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管理措施

建筑行业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繁重的体力劳动,以及各种随时出现的不利因素等,都直接危及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高处坠落事故是建筑业事故伤害类型的“四大伤害”中的第一伤害,一直困扰着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在石油建设加工程中,高处坠落事故同样时有发生,为了遏制此类事故,笔者认为,应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方面制订预防高空坠落事故的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

1、安全管理机构应健全

目前的石油建设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但较普遍地存在两方面现象:一是层次不全,人数不足,专职人员较少;二是只有形式,没有落实。

为此,建议对不同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和不同规模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的人数及专(兼)职人员比例,以确保安全管理机构的健全和力量的充实。在安全管理班子内必须落实专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人员,使其做到分工明确,管理专门化。

2、安全管理机构的运行

(1)明确总分包对安全生产的职责

目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还没有真正认清总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含义。而且由于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即与分包队伍签订一份安全生产协议书,一旦分包队伍发生事故,就以此推脱责任。

因此,应明确总分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及总分包的关系,并制定具体的职责事项及检查标准,使安全职责有可操作性,使检查有量化指标。

总包的安全职责:

对分包队伍的资质的实质性审查及对分包工人的技术与安全常识考核。在选择分包队伍时应严格把关,在进场施工后应随时审查,避免“层层转包”及“挂靠”现象的出现。同时应做好对工人的技术、安全考核工作。

① 切实控制人员素质达到上岗要求;

② 负责组织新老工人学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③ 负责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 负责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防范措施进行实施。

(2)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工地生产任务紧,工地条件限制,在工地上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会有一些实际困难。建议各施工单位在开办各种技术培训班时,设立一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并把防高处坠落作为一个必须的内容,对组织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从事后险性较大的工种工人进行相对集中的技术、安全教育。

(3)贯彻执行规章制度

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主要是贯彻执行不力。在防治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需要加强的主要是:

① 对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材料的进场验收,周转使用的复验;

② 对一些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环节,设专人随时检查验收;

③ 加强防坠落设施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应规定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杜绝由于这些设施的变化而形成事故隐患。

3、关于加强“安全监理”的建议

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均以质量监理为主,也有个别的同时对进度与投资进行监理,对于安全监理都是附带的。实际工程监理中没有对安全监理给予足够的重视。

如果能把安全监理与质量监理完全平等对待,在监理中配备相应的人员,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资料档案等,形成一个闭环管理,就可以促使工地将安全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更经常,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建筑安全管理的原理(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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