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基建安全管理设想和基建安全事故分析
电厂进入基建期,安全隐患到处都存在,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给大家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为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坚实的基础。现将电厂基建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设想;并对一些典型的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引以为戒。
一、 基建安全管理设想
对于基建期的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管理办法;安全培训和教育;日常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
1、 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主任,生产副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设计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任副主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工程师为成员。
4、 安全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切实可行的《基建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引用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公司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评价、安全例会、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目标奖惩等。
5、 安全培训和教育
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主要进行全员入厂培训和上岗培训;专职安全人员的上岗培训;学习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学习,警钟长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6、 日常安全管理
全权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对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监理部。若有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并上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7、 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电厂基建期常见的安全事故,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以尽可能挽救受伤害人员的生命安全,使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为和措施;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的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相关的保障措施;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二、 基建典型安全事故及分析
1、谨防电焊机负荷侧触电
2002年6月,山西河津市某安装公司对某氧化铝厂3号熟料烧成窑进行大修,17日l7时左右,临时工何某在窑尾焊接钩钉时,不慎触电,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窑体系q235-a钢材制造,导电性能良好。事故主要责任是何某无特种作业资格证,属于违章进行电焊作业。
直接原因
a.何某对电焊操作最基本的技能无所知,焊接时左手持钩钉,右手握焊把,被焊物钩钉根本就没有与窑体接触,负载电流通过引出线、焊把、焊条、钩钉、人体、窑体、二次侧地线,回到电焊机构成电流流通的回路,使电流通过人体,造成触电死亡事故。如果被焊物钩钉与窑体直接接触,由于人体电阻远远大于金属的电阻,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可以忽略不计),这起人身触电事故就不会发生了。
b.何某缺乏电气专业技术知识,在电焊作业时,不戴专用手套;电焊机的引出线接头或绝缘破裂导体裸露;引出线接线柱裸露不加护罩。
c.何某在进行电焊作业时,没有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有关规定,违章作业,造成电流流通回路,电流通过身体导致触电身亡。
间接原因
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摆脱电流(一般男性为16ma,女性为10.5ma),人体就不能自主摆脱带电体,会感到异常痛苦,身体难以忍受。如时间过长,则可能昏迷、窒息,甚至死亡。30ma的电流是一个危险电流,通过人体的电流达到或超过30ma时,会使有心脏跳动不规则、昏迷、血压升高、强烈痉挛。可能引起心室颤动,致人死亡;50ma的电流称为室颤电流(或致命电流),即通过人体引起心室发生纤维性颤动的最小电流,50ma电流通过人体的时间达1s,就可能发生室颤,使人死亡;通过人体的电流达10ma时,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能死亡。
人体的电阻一般都在1~2kω之间,如果将7v电压加于人体,根据欧姆定律得知,通过人体的电流将是35~70ma,此电流是成年男子摆脱电流的2~4倍,是成年女子摆脱电流的3~6倍,对于电阻小的人来说已达到甚至超过致命电流(50ma),而且人体的电阻在潮湿环境还会下降,这样通过人体的电流将会更大,足以致命。
事故教训
电焊工在进行电焊操作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戴好安全手套、鞋袜等绝缘保护用品,没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其他人员,或不懂电气知识的人不要擅自操作电焊机,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2、典型焊接安全事故案例
2.1 事故经过
2.1.1氧气挪作他用,发生严重烧伤事故
1995年夏天,某电厂一名参加工作不久、经考核刚取得电力ⅲ类证的焊工,参加机组大修时在冷灰斗内同时放置了电焊工具(电焊线)和火焰切割工具(氧气乙炔胶管),当时天气炎热,中途休息时该焊工在冷灰斗内打开割枪的高压氧阀门,用高速流出的氧气来降温,之后关掉割枪阀门,爬出冷灰斗休息。当再次进入冷灰斗内开始电焊工作时,电焊钳上的电焊条刚一接触起弧,就发生了爆炸着火,造成焊工背部全烧伤。
2.1.2 缺少配套工器具,焊工手胸被烧伤
2003年秋的某天早上,某电厂4名焊工在一次风机平台上加热其联轴器靠背轮准备回装。焊工甲和乙各手持一把加热焊枪,当加热约5~6 min时,焊工甲因加热枪乙炔气用完停止加热和焊工丙一起去换气,换好后,焊工甲就拿起焊枪对着焊工乙加热的火焰点火,但连续点了2次都没点着,而且点火时出现“啪啪”几声鸣爆的声响,于是叫焊工丙去检查减压阀阀门顶针是否打开,发现没开,焊工丙就用手去开阀门顶针,焊工甲就一边等开气一边点火,就在焊工丙刚打开阀门的瞬间,突然听到一声很大的爆炸声,只见乙炔气瓶减压阀接头处喷出一条30~40 cm的火焰,焊工丙的左手掌、胸前的皮肤被喷出的乙炔火焰烧伤,面积约5%,程度为1.5~2级。
2.1.3 焊接接头缺陷引发的焊接安全事故
2003年8月某日,某电厂一名焊工进厂处理200 mw汽机给水泵平衡管泄漏缺陷。焊接采用氩弧焊,焊前经询问钳工确认材料为不锈钢,因切下的管子及锁母均无坡口,就直接采用不锈钢焊丝对口焊接。钳工回装试泵时发现无泄漏,2天后给水泵平衡管又泄漏,检查发现为焊缝热影响区拉裂。
2.2 经分析造成焊接缺陷的原因有:
(1) 对拉裂侧锁母打光谱确认材料为碳钢,焊缝应为异种钢焊接,焊丝选择也不正确;
(2) 未开坡口,致使焊缝强度不足;
(3) 两侧焊口离热影响区较近,造成应力集中。
2.3 防范焊接安全事故的措施
2.3.1 安全意识的强化及基本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从第1例事故来看,事故完全是人为因素引起的。为了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可以从以下2个方面来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3.1.1强化焊接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 (1) 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规定”等,从理论上提高认识; (2) 学习“事故案例”、“安全通报”等,播放“事故案例”的录像教材,从事例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3) 加强对焊接操作人员施工时的检查,严防违章作业。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焊接过程与电和火联系紧密,对焊接工作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电的相关知识培训,以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同时还要进行燃烧知识的培训,让焊接工作人员了解发生燃烧的3个条件,有效防止人身烧伤和设备损坏。
2.3.1.2完善焊接工器具的配备和不断改进焊接工序
从第2个案例中我们发现,事故发生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为硬件,即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如此案例中的乙炔回火器;二为软件,即焊接工序。 如果在乙炔减压阀前装上回火器,就可以避免回火引爆乙炔瓶;如果在加热枪的乙炔管接头上加装一个回火器,就可以阻止回火进入乙炔胶管,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程序,即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并严格按程序去做,可以减少直至避免事故的发生。在此案例中,应规定只有在乙炔气换好后,加热枪才能点火。这里主要是由于没有进行有效沟通,以致在换气人开减压阀时点火,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针对此类事故,可采取以下措施:
(1) 使用的工器具要确保安全可靠,工作前要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如胶管有无破损、减压阀是否正常、焊机有无接地等;
(2) 个人防护用品(如电焊手套、工作鞋、工作服、面罩等)必须备齐和完好;
(3) 工作前需仔细观察和询问周围的环境,做好隔离措施,如潮湿的环境要做好防触电的措施,周围的油管或氢气设备要做好防火措施,上下交叉作业要做好隔离等;
(4) 工作要有工序,并严格按工序去做,要坚持持续改进,使工序更趋合理,更符合安全要求;
(5) 使用最先进的安全器具,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3.1.3加强焊接技术培训
第3个案例的事故是由于焊接质量引起的。由于焊接质量差,焊口缺陷又没有被检验发现,导致管口裂开。这类事故在焊接事故中占很大比例,针对此类事故需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焊工基础知识如金属材料、焊接材料、焊接工艺、规程、规范等方面的培训,让焊工了解工艺,正确选用焊材,确保焊接质量;
(2) 加强焊工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焊工操作技能。
2.4 经验教训
从以上分析可知,火电厂检修焊接事故从发生事故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3类:焊工本人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基本知识缺乏引起的;使用的工器具不安全所导致;由于焊工技能和焊接基本知识缺乏致使焊接质量差引发的。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严格进行防范,确保焊接安全。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总结,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3、龙门吊倒塌
事故经过:2005年9月27日,郑州郑东新区热电厂工地上正在使用中的龙门吊在进行卸车作业时,突然整体倾斜倒塌,砸在旁边的工具棚上,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的重大安全事故。
事故原因:龙门吊金属结构焊接质量及制造存在严重缺陷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郑州市特检所及期特检员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检验规程履行职责是发生事故的间接原因。
教训:在设备制造、安装和检验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到可控,质量检查要到位。
4、低级违章作业,造成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2002年5月7日,某电厂我经公司检修班职工刁某带领张某检修380v直流焊机。电焊机修后进行通电试验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某安排工作组成员张某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约17:15,刁某蹲着身子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1)刁某已参加工作10余年,一直从事电气作业并获得高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在本次作业中刁某案例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案例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县委书记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已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刁某低级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工作组成员张某虽为工作班成员,在工作中未有效地进行案例监督、提醒,未及时制止刁某的违章行为,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3)该公司于2001年制订并下发了《电动、气动工器具使用规定》,包括了电气设备接线和15种设备的使用规定。《规定》下发后组织学习并进行了考试。但刁某在工作中不招待规章制度,疏忽大意,凭经验、凭资历违章作业。(4)该公司领导对“案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识不足,存在轻安全重经营的思想,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防范措施:(1)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招待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工作班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招待《安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2)所有工作必须招待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并填写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个月。(3)完善设备停送电制度,制定设备停送电检查卡。(4)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让职工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5)完善车间、班组“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建立个人安全生产档案,对不具备本职岗位所需安全素质的人员,进行培训或转岗;安排工作时,要朣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状态,以便对每个人的工作进行周密、妥善的安排,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可控与在控。(6)各级领导要确实提高对电力多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加大对电力多经企业的安全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多经企业人员的技术、安全知识培训、调整人员结构,完善职工劳动保护,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安全,切实转变电力我经企业被动的安全生产局面。
5、一起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在一建筑工地,操作工王某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不经过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照办了。潜水泵再次启动后,王某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王某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操作工王某由于不懂电气安全知识,在电工劝阻的情况下仍要求将凌水泵电源直接接到电源上,同时,在时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电工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事故主要教训:(1)必须让职工知道工作过程及工作范围内有哪些有害因素和危险,其危险程度及安全防护措施。王某认为江山易改开关动作,影响了工作,但显然不懂得漏电会危及人身安全,不知道在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搅动潜水泵会导致其丧命。(2)必须明确规定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因为特种作业的危险因素多,危险程度大。本案电工虽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就是因为没有落实应有的安全责任。(3)应该建立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漏电开关动作,表明事故隐患存在,操作人应该报告电工,而不应要求电工将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到电源上。电工知道漏电,就应检查原因,消除隐患,而不能贪图方便,随意处理。
防范措施:(1)同本案相似的违章操作很常见,如当保险丝烧断时用铀线代替、私自退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违章的种类很多,后果都很相似,常常导致重伤或者死亡事故。(2)仅仅通过完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公平预防事故是不够的。因为操作行为受很多因素影响,所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和预防为主的理念。如果职工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果职工不知道如何防止事故,再好的行为规范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结论:只要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预防为主的理念和遵章守纪的行为规范作为重要的内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训练,使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职工的安全素质就会不断提高,事故就能不断减省。
6、触电坠落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2004年4月12日,某公司承建的中压蒸汽管道工程的24处桁架上下弦、支架连接板焊口需要补焊。早晨上班后,项目部副经理刘某安排班长吴某到控制室确定电源公交车,并把电缆、开关箱等运到现场。于是,吴某让工人袁某、李某和临时工刁某三人将电缆、开关箱等运到650吃厂房后的路边。袁某、刁某先将施工用的电缆的一端拴挂在靠近路边的放置开关箱的树上,另一端穿过马路后,准备拴挂在中压蒸汽管道n5桁架北侧端头上。20分钟后,在未对现场环境进行观察的情况下,袁某从未设爬梯的n5桁架北立柱爬上桁架,刁某随后也爬了上去。李某协助二人将电缆固定在桁架上之后,刁某顺北立柱爬下。李某、刁某二人将电缆向南顺引,袁某则从桁架管道向南行走。当袁某走到桁架北9.3米处时,头部碰到10千伏高压电线,遭电击后坠落地面,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1)在施工现场的桁架上方有10千伏高压线,且高压线与桁架的垂直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2)袁某违章作业在桁架上行走且未观察现场情况,结果头部碰到高压线,遭到电击后坠落到地面。
事故间接原因:(1)该公司对工人安全教育不够,工人不席子安全操作知识。(2)该公司管理不到位,对工人违章行为未及时纠正,使工人养成了违章习惯,工人缺乏安全意识。(3)在进行作业现场时,未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存在危险因素的情况下开始作业。(4)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该由电工进行加高,禁止非电工进行操作。
事故教训:(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前,一定要对现场环境进行观察,特别是要搞清高压线和蒸汽、煤气管道等的位置。(2)在高压线下作业时必须保持足金的安全距离。(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工人掌握安全生产技术适应,增强安全意识。(4)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和操作要求。
7、人身触电事故三例
事故情况:
图方便,接触高压电
电工a某更换好田间变压器上的高压熔断器,要下变压器时,不从台边电杆上的脚钉下去,而准备直接往下跳。当转过身体刚要跳下去时,只觉得右臀部突遭电击,不由自主从台上栽了下来。原来他在转身时,工具袋与高压接线柱过近,又恰逢雨后台上较潮湿,引起工具与10kv接线柱放电。触电和摔跌的结果导致a某神经坏死而截肢。
使用已击穿的按钮,造成触电
雷电将变压器台电杆上的避雷器烧坏,更换好后电工a某去泵房合闸抽水。发现按钮外壳已烧焦,按钮也崩飞了。找到一看,崩飞的按钮也已经烧得变形了。当时他急于抽水,不顾一切就把按钮放回原处,用手指背按下起动水泵电动机。虽然接触器吸合,水泵运转了,a某却被重重地电击了一下,摔了一大跤,险些造成伤亡事故。
一时不忍,终身致残
三电工a、b、c同去更换变压器电杆上的高压绝缘子。a和b止杆更换,c在下面递料。换好绝缘子后,a刚上去一会,因憋不住而在上面小便,结果尿被风一吹,恰好浇在变压器高压接一柱上,只听咣的一声,发生一个大火球,a即从杆上摔下来,下身全部被电弧烧光,连右手也被烧焦,造成终身残疾。
事故教训:以上三例均是在某地近年内发生的,都是因为缺乏电气设备安全工作知识,麻痹大意,不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所造成。如第一例事故若是停电工作,是可以避免的;第二例说明,损坏的电气设备一定要立即调换新的,才能再使用;第三例事故更说明如果不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发生的严重事故往往是意想不到的。
目前的安全管理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管理方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事故控制由事后的被动经验管理向事前主动预防管理转变;现场安全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作为火电施工项目的管理者,就是要保一方“平安”,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生产实践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员工群众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存权,最根本利益是生命健康安全。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时时、事事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置,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安全理念,把火电施工现场建成本质安全型现场。只有建设好本质安全现场,才能创造宽松和谐的安全环境,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才能在激烈的电力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2篇 学院校后勤与基建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和教学、科研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按照《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部门员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实行防火责任制,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自觉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
第三条后勤与基建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本部门消防安全领导组织,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公安消防机关、学校保卫处实施监督管理。实行“处室、部门、岗位”的三级消防管理责任制,后勤与基建处党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部门领导担任二级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兼任部门安全自查小组组长)并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后勤与基建处建立义务消防队,各部门确定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员在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业务指导下,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消防预案方案参加训练和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第三章消防重点部位
第五条 根据后勤与基建处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火灾危害大,发生火灾后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政治影响大”的“四大”原则,确定后勤与基建处消防重点部位。
第六条 凡确定为消防重点部位的所属部门应特别加强对该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并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消防重点部位要有各项健全的消防档案,设专人进行管理,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
第四章消防管理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八条各级消防管理负责人职责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颁发的消防法规、条例、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当好部门责任人的助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法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三)一旦发生火灾,必须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清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
(四)经常进行“四防”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五)负责做好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六)建立和逐步完善防火档案,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第九条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一)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防火职责。
(二)经常对本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发现火险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落实整改。
(三)积极参加消防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技能,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
(四)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和协助检查。
第五章宣传教育
第十条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制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定。全面落实用火、用电、危险物品、消防器材管理等规章制度。各部门所建立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报后勤与基建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安全领导小组将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列入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新上岗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生产和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校园火警,会灭火器材的使用,会初期火灾的扑救)。
第十二条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要随岗位职责落实到人,立牌公布上墙。重点部位应有提示、警告和防火标志并立卷备案。
第十三条后勤与基建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计划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并将计划报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检查监督和整改
第十四条后勤与基建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火险隐患排查和监督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有防火检查监督的权力。各部门在接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保卫处发出“情况反馈信息”或“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要做到定人、定事、定期限,并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必须一并报处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高配房、仓库、木工房等重要防火部门要坚持安全防火日(自)查工作,并做好日查记录和签名。其他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每周至少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一)重点部位检查和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其他部位检查和巡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其他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7、防火巡查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六条各部门职工对自己负责和保管的设备、物品在每天的上下班时都要认真地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第十七条严格禁止违章建筑和装修;未经审批,擅自扩建、装修的按消防法规和合同相关条款处置。
第十八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其他部门必须配合。
第七章火源、电源管理
第十九条严格明火管理是控制、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各部门应根据内部的火灾危险性制定禁止烟火的范围和注意事项,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禁止烟火区域。
第二十条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测检查电路,及时更换陈旧老化设施;非电工人员不准私拉电源。
第二十一条值班室内严禁擅自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食堂在使用电炉、电烤箱等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电器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禁止将火种带入明令禁火部位。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提前一天报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动用明火时要有防火措施,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高配值班室等重点部门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等电热器。
第二十四条电工、电焊工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持有消防教育培训合格上岗证。禁止非电工安装电器设备线路,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
第二十五条禁止烟火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生产、生活,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措施、保证安全。用火证明应注明用火地点、时间、理由,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库房、档案室不得使用火炉、电炉等设备进行明火取暖。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特殊情况必须到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
第二十七条高配房应严格执行电力部门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八条用电保护装置规格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在配备板插座、继电器、空调器以及灯泡等 50 厘米以内和上方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第二十九条各类库房的电器及线路必须符合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三十条对电器设备、线路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
第三十一条电工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对自己所管辖的电器线路设备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和危险及时整
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章消防设备及管理
第三十二条消防器材由院保卫处统一配备到位,使用部门必须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使用部门要制定岗位管理职责,责任到人。
第三十三条正常(火警)消耗的消防器材由学校保卫处负责配置;其他无故损坏、损耗的消防器材由当事人赔偿。
第三十四条消防设备受消防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损坏或移作它用。人人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应尽义务。
第三十五条消防设备及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第三十六条灭火器应该放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故意损坏和挪用,器材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第三十七条所有消防器材如遇拆除、搬迁、挪用时,必须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章学生食堂消防管理
第三十八条学生食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于所配的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易见、易取的明显位置,专物专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准移位或挪做它用。
第三十九条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对使用电器的绝缘、负荷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以防电阻使用过大而发生火灾事故。食堂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电源和火源,锁好门窗。如遇停电时应立即拔下电源插头或关闭电源开关。食堂对火源的管理必须做到有用火登记。
第四十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了的要通知有关单位,并写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并在事后写出书面材料,如实反映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
第四十二条食堂要经常检查油烟管道的卫生,确保不留油渍,每年必须清洗两次以上,并有检查报告。
第四十三条食堂操作间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通道的畅通。室内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防止室内温度过高而发生火灾事故。
第十章配电房消防管理
第五十五条后勤与基建处管理的区域用电、送电及电气设施管理均由配电房负责,未经配电房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五十六条配电房对要求测试的电气、线路及电气有关的设备进行定期测试,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修复。
第五十七条配电室的门窗要符合安全防范要求(门向外开),不带其他人员随便进入。
第五十八条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防范小动物进入。
第五十九条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尘污造成短路。
第六十条配电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监控用电,不超负荷用电。
第六十一条停电清扫检修室,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第六十二条做好防雷设备检修、安装、测试等工作,落实防洪、防漏等措施,检查设备、绝缘和接地装置,防止人身触电。
第十一章锅炉房消防管理
第六十三条司炉工就职必须持证上岗。施行开机就值班制度。
第六十四条严格按照重点部位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对设备运行的安全检查,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第六十五条锅炉开、停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六十六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每天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性。
第六十七条锅炉表面、辅机、燃烧机、操作台表面的清洁,无明显集灰油污。
第六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包括油烟管道的清洗),其他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测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或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二级档案还应该包含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出的各种文字资料和各项安全制度。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与国家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3篇 后勤管理部加强小型基建的安全管理
为了将小型基建纳入后勤管理部安全性评价的范围,扎扎实实的将安全系列措施开展下去,更好地发挥安全性评价在实践中能及时、全面诊断和消除小型基建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作用,针对小型基建工程外包较多的现象,后勤管理部作为管理方,在小型基建工作中如何引导外方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以达到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局面。后勤管理部通过安全性评价的动态管理,使小型基建的安全管理做到“可控、能控、在控”。
小型基建因它所涉及的范围小和资金投入量少,对它的安全管理容易被忽略,与电力生产的大投入、大手笔相比,它的确是“小型”的。但小型基建的安全管理却是整个供电公司安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十大安全理念”涵盖的内容。一个企业的安全局面,是由许多环节组成的,每环都重要,犹如铁链栓大船,一环断,船则翻。“控制源头、监控过程、至始至终”同样是保证小型基建安全的基本手段。
小型基建工作包含非生产性投资的维修、大修、整改等。供电公司内的小型(临增)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水电、土建、绿化、公共设备设施等;通过专业管理以达到全面控制、消除、减少小型基建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依据有关的法律、规程,参照《九江供电公司关于对外协施工单位的有关规定》,实现对小型基建安全全过程的规范管理。九江供电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后勤管理部设安全小组,下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组织框架。以保证各道工序、环节流畅自如,避免反复往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去繁就简,强调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计划经营部依据年度计划下达小型基建任务;后勤管理部按基建项目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安全监察部对参与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施工能力、安全记录、企业资质进行审查,下发准入证;后勤管理部进行施工前安全检查(a施工协议、b施工安全协议、c检查施工器具、d核查劳保用品、e验证个人保险、f确定双方安全负责人、g双方进行工程安全技术现场交底);安全检查资料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查;整个施工过程动态监控。
后勤管理部将小型基建的安全管理列入绩效考核管理项目,依据本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部与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状,制定安全目标,实行五级控制。分级控制安全指标。小型基建项目涉及到的规模较小,投入的资金不多,大的施工企业一般不屑一顾,主要依靠小型施工队及零星民技工队伍。由于队伍规模小,机构和人员相对不稳定,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弱,其内部近乎无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更是难得一见,相应的资金投入微乎其微,相对而言,小型基建的安全管理与大型电力建设的安全管理相比,人员复杂,薄弱环节多,软硬件不配套,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不完善,不易引起重视,安全管理难度不逊于大型电力建设。
为求安全,除了严格的准入制审核之外,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可或缺,按流程要求检查每一环节。将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自身的安全体系范围内,加强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管理贯穿小型基建的全过程之中。为加强现场管理力度,应赋予安全员在行使安全职责时的决定权。
第4篇 基建矿井安全管理规范
一、基本条件
⒈ 建设项目符合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陕煤化司发〔2022〕101号),列入集团公司当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2. 建设项目开工前开工报告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复。
3.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规定资质。施工单位取得国家颁发的建筑企业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建相应煤矿建设项目。承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斜井垂深大于200米或斜井长度大于1000米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相应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业绩。
4. 煤炭建设杜绝死亡和重大涉险事故,地面建设杜绝重伤事故。
二、基本要求
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⑴ 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矿基建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⑵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2. 安全规章制度
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
3. 隐患排查与治理
⑴ 煤矿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⑵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4. 安全技术管理
⑴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⑵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⑶ 煤矿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价等技术文件按照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要求取得集团批复。
⑷ 各类工程施工前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贯彻符合要求,并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⑸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与煤矿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创造条件超前施工、超前投入使用。
⑹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培训、演练等。
⑴ 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⑴ 不具备培训条件时,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⑵ 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⒍ 安全事故及信息档案管理
⑴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⑵ 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⑶ 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 安全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施工各环节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重点突出爆破、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设备、顶板和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评分方法
按表8-2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5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安全施工职责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6篇 基建工程入场人员审查安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参建人员安全资质要求和审查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参建人员入场安全资质审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22修改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3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8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人发[2002]111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hc*3-076-fj31 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3-079-fj34 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总则
3.1.1 基建工程入场人员指各参建单位所有用工人员。
3.1.2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满18周岁,而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1.3 现场一般施工作业人员应达到小学文化水平。
3.1.4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3.1.5 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基建工程参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人员进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人员全部撤离现场止。
3.2 人员资质管理
3.2.1 施工单位人员资质
3.2.1.1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3.2.1.2 总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必须持证上岗;
3.2.1.3 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
3.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人事部、建设部用印。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2.1.5 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
3.2.1.6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3.2.1.7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3.2.1.8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2.1.9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2.2 监理单位人员资质
3.2.2.1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
3.2.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3.2.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3.2.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2.2.5 监理员应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员岗位证书。
3.2.3 入场人员管理
3.2.3.1 施工单位应建立本项目部所有人员的管理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包括所有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证件有效期、培训记录等。向项目监理单位和电厂安质部提交档案备案材料。
3.2.3.2 监理单位应在各项目部上报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整个项目工程的各级人员档案资料,对档案中人员培训考证、复证情况进行验核,并向电厂安质部备案。
3.2.3.3 在本基建工程范围内承接主合同外另委项目的各项目部,凡涉及人员必须向监理单位和电厂安质部提交上述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将由国家规定的考核发证机关颁发的证件复印件作为表的附件一并提交,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各项目部应对提交的所持资料的有效性负责。
3.2.3.4 临时和更换的施工人员,项目部应在入场前向监理单位和电厂安质部提交档案进行备案。
3.2.3.5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项目监理单位应随时注意和抽查人员的变更和资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7篇 基建安全管理策划方案
一、管理情况
(一)2023年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回顾
1.2023年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2023年工程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目标,成立了该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旬、月、季安全例会制度,跟踪、监督参建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及事故预想与防范的措施等落实情况;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结合秋季安全大检查的工作,积极开展了工程安全、质量专项及节日的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组织施工用电、交通、文明生产等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2.存在的问题
2.1施工单位人员、设备更换频繁。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组织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员工安全素质较低,给施工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带来隐患;缺乏长期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施工单位安全培训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岗前安全技能培训不够详细,进场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低下,给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带来隐患。
2.2安全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与强化。目前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上还比较疏松,需要业主、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对施工单位内部加强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
2.3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仍有发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治理,要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业主、监理部门加大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竖立起从内部加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从思想上、制度上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再发生。
(二)2023年基建安全形势
2023年是工程建设关键的一年,也是现场拆除工程量最大的一年,现场作业全面展开。由于工程为改造工程,受到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资料等限制,加上施工任务紧、工程量大、难点多、施工交叉作业面多、作业面狭窄、危险点、危险源分布复杂、多变、安全隐患多等的特点。
二、基建安全管理思路和目标
(一)2023年安全管理思路
在2023年工程安全管理中,基建工程部继续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做好人员、设备上岗监督检查工作;抓好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登记备案;加强对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及日常使用维护等的监督检查;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汛情,为安全度汛做好准备;做好“四防”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二)安全管理目标
工程2023年安全管理目标是: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坍)塌事故;
6、不发生中断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记录的设备事故;
7、不发生中断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记录的电网事故;
8、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9、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实现标准化;
10、不发生引起外事纠纷事件。
三、重大危险因素分析
工程2023年处于施工高峰期,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存在点多、面广,工程危险点、危险源分布复杂,工作量很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且工程为涉外工程,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
四、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提升管理档次
有效开展春季、秋季、冬季安全大检查及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工作和施工用电、爆破作业、交通管理、消防防火等专项检查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反习惯性违章的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审批制度和重要工序安全管理。做好施工区域综合治理,完善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做好安全措施落实,保证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管理。加强内业管理,健全档案,监督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各种安全活动,宣传教育的开展,深入开展“百问百查”活动,强化人员安全意识。做好2023年夏季防暑、防汛工作的检查,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及演练工作。做好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五、重点工作计划
基建工程部根据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为确保实现2023年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 加强进场人员管理,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由于施工单位普遍使用外协队伍及外雇劳务人员,人员普遍存在安全教育不足,安全意识较差,习惯性违章较多等特点,因此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作为2023年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施工人员的管理上,严格把好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做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施工机械管理,特别是要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完善起重机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施工单位、监理和业主针对起重机械检查制度及设备专责部门认证备案制度,做好重大起重作业的旁站监理工作,严格审查大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建立起重机械管理常态机制。
3.监督检查重大作业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做好重大危险作业、专项作业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4.加强施工用电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使用的用电设备进行普查,做到施工用电标准化,规范施工区域用电管理,做到施工用电线路布设满足要求,洞室、廊道等特殊作业环境用电电压满足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对工程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保养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
5.做好防汛工作。2023年工程防汛度汛压力很大,新安装工作闸门必须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具备启闭的能力。
6. 组织冬季、春季、秋季和安全大检查,开展各专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力度,加强工程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施工形象。按安委会要求组织召开旬、月、季安全工作会议,完善各规章制度,做好安委会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思路,有效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难题。
六、动态管理
工程施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肯定会有我们没有预测到的新的安全管理问题出现。为了保证能做好事前及事中预控,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新的问题,基建工程部将组织监理、设计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内日,及时对下季度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查漏补缺,完善年度计划中的安全管理重点内容,及时补充不足,使各项安全措施和计划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第8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9篇 某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设施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2005(j4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lt 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施工用电规定和组织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用电组织管理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建立管理机构,设立运行、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
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
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 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配电室的值班巡视工作应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断开电源应如下规定执行。
对准备停电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
在停电电气设备上作业前,做到:
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作业;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
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挂警告牌。
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静电报警安全帽,作业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表3.2.11.4的规定。
表3.2.11.4 工作人员工作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设备电压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13.8
35
110
0.35
0.6
1.5
220
330
500
3.0
4.0
5.0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恢复送电如下规定执行。
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接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作业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作业。
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作业。
施工用电设施管理
35kv及以下施工用电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式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有腐朽、劈裂。铁横担、铁包箍不得锈蚀或有裂纹。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4.6.1—表4.6.3的要求。
表4.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1
2
2.5
表4.6.2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
kv
<1
1~10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
人员频繁活动区
6
6.5
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5
5.5
极偏僻区
4
4.5
公路及主要道路
6
7
铁路轨顶
7.5
7.5
构筑物顶部
2.5
3
表4.6.3 边导线在最大风偏时与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水平距离(m)
1
1.5
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距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电力线必须位于弱电线上方。线间距离应满足表4.8的要求。
表4.8 同杆线路最小距离 m
杆型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10kv与10kv
0.8
0.45/0.6a
10kv与低压
1.2
1.0
低压与低压
0.6
0.3
低压与弱电
1.2
a距上面的横担取0.45m,距下面的横担取0.6m
通信、广播等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弱电线路应悬挂在钢线上,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m,钢线应接地。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
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开关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加强绝缘并采取固定措施。
杆上或杆旁装设的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引下线应穿管敷设并做防水弯。
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
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施工用电的运行及维护班组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要求见表4.17。
表 4.17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要求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
kv
试验
周期
试验时间
min
交流耐压
kv
泄漏电流
ma
附注
1
绝缘棒
6~10
一年
5
44
2
绝缘夹钳
≤35
一年
5
三倍线电压
3
绝缘手套
高压
六个月
1
8
≤9
4
绝缘手套
低压
六个月
1
2.5
≤2.5
5
橡胶绝缘鞋
高压
六个月
2
15
≤7.5
6
验电笔
6~10
六个月
5
40
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施工用电使用规定
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多路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的,开关旁应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
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
施工照明使用规定
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的高层构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
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的墙面或顶棚不得小于2.5cm。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
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行灯电源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其一、二次侧都应有熔断器。行灯变压器必须有防水措施,其金属外壳及二次绕组的一端均应接地或接零。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得接地。
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橡胶软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
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接地及接零
对地电压在127v及以上的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及变压器的金属外壳。
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铁工等的工作平台。
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
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
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及工具间。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地线应接至接地网上;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总容量为100kva以下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当施工现场采用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应按gb 50194的规定,采用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工的接零保护。
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
接零保护的规定
架空线零线的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起重机轨道接零后,应再重复接地。
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严禁接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接引至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机具的保护零线必须用软铜绞线,其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地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
使用外借电源时,电气设备所采用的保护方式应与外借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
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补设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10篇 学校后勤管理基建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负责抓好食堂、超市、各食品售卖点的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虚心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食品销售点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各销售点食品的质量管理,保证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一、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二、定期对有效资质证、大宗食品采购、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进行验证备案;定期对托管食堂单位进行评价,托管到期后落实签订托管协议。
三、按照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对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落实奖惩制度。
四、加强各销售点的安全卫生意识管理,督促各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严防投毒、火灾和其它破坏活动。对每餐的留样工作和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加强各销售点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每个环节的卫生状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对各销售点进货渠道的检查,监督食品原料进货是否按有关采购制度执行,对库房的食品安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其中食堂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六、落实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监督各经营点是否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是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调离相应岗位。
七、定期召开监管工作例会,总结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并抓好落实。
八、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市卫生监督执法所工作人员对各经营点进行食品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协助调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九、作好食品安全安全管理资料工作,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要求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第11篇 学院基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术语和定义
1、设备安全装置:设备出厂时附带的和企业增加的,用以进行安全防护或职业危害控制的设备组成部分或附属装置,应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
2、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施。
3、防护用具:指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二、职责
1、学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学院及基建办对施工项目里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各施工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三、管理规定
1、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1)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入、验收、使用、保养维护、检修、报废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职责。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本规定的设备设施为烟草企业通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和防雷系统安全管理参照对应的管理文件。
2、设备设施采购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采购前,项目实施部门应对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进行风险评估、应满足设备本质安全要求,并保留记录,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设备安全性能、安全装置等选型和评审。采购过程要特别强调设备结构的安全性,操作点必须没有危险。
(3)设备设施出厂时的合格证明、技术要求、设备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由使用部门保留并建立档案台帐。
3、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安全管理
(1)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装置缺失、失效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隐患问责。
(2)设备安装及调试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监护。各种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未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转移。
(3)设备安装及调试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连轴节、带轮、飞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设备设施验收及交付安全管理
(1)涉及特种设备及涉及安全装置较多的设备验收时,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并保存验收记录;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2)设备交付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由操作工签字存档。
5、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设备设施使用部门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制度、操作证制度、安全检查、检验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设备使用前由设备设施厂家技术人员对设备操作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
(3)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取消和改变安全装置。关键要害部位,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罩、网和防护栏应符合gb/t 8196的要求;凡传动外露于设备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旋转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门)、网或禁止人员入内的防护栏;网罩及与设备运转部位的距离应符合要求;防护网、罩等材质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安装应牢固,工作时不应与可动部件有接触或产生摩擦,机械运转时防护装置无振动或松动。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5)生产现场地面的防护栏的高度应不低于900 mm;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2 m并小于20 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 mm。
(6)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7)设备走台和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应悬挂在梯段上;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8)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6、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本质上的安全性;定期检修保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保养的周期和内容、记录要求。
(3)各施工单位涉及设备设施大修的,应制定设备设施年度或季度的定期检修计划,其中应包括对设备安全装置的检修;设备大修后应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时应对安全装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中列出验收结论。设备设施维修过程有相关方参与的,须办理相关方施工许可证,确保安全施工维修。
(4)设备保养清扫时,应正确作业,宜采取湿式作业、擦抹等方法,避免扬尘。
(5)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应做到
a) 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包括润滑、保养、排除故障等,应关闭设备,停机作业,应停电并悬挂警示牌。
b)使用酒精应防止泄漏,严禁烟火,使用后及时收回到存放点或库房保存。
c)使用压缩空气,应防止喷头甩出伤人,禁止高压气体面向人员方向。
d)维保过程中临时用行灯必须用低压36伏。储罐、沟道,潮湿区域必须用16伏,绝缘良好。
e)进入筒体、柜体内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应设监护人,严禁关闭门、孔等通风口;作业前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或由现场监护人员保管;在筒体、柜体内电焊作业时,应穿戴防滑鞋,应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发生,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在作业中对含氧量进行检测,并现场准备空气呼吸器;电焊作业前后应清理现场可燃物。
f)进入设备内部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先关闭电流主开关,挂上警示牌;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警示牌上宜写上相应的维修人员的名字,联系电话,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制度。保养检修工作结束后,确认设备内无人,关闭检修门、所有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方可启动设备开机。
g)设备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设备原理、构造、性能的教育培训,并确定日常点检的项目编制点检表。
(6)特种设备检查维护安全管理,执行q/hnzy g ab011《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7)检修后恢复
维修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安全装置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7、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管理
(1) 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或清单,主要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技术资料、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各类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修、大修方案、保养情况记录,设备设施改造记录、登记设备设施的购买使用日期及重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设备完好情况。设备设施保养指导书或规范性图示,设备点检卡。
(2)设备设施所在车间应明确管理和检修责任班组或责任人,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并定期更新。
(3)急停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开关形状应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按钮应突出其他按钮的外平面,按钮头应有醒目的红色标记。周边无障碍物。
(4)各施工单位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在操作人员接近可动零部件并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启动或自动停机、制动。安全装置应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并不得成为新的危险源。并避免其于可动零部件之间产生接触危险。
(5)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确定责任人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应经安全保卫部同意;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6)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员每季度对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记录。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gb/t 18831的要求,其中:
a)防护罩(门)打开后,绿色准备灯应立即熄灭,红灯应该亮起,或操作显示屏上显示报警信息。
b)设备相应部位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进行复位,确认故障消除后才能重新运转。
c)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d)严禁人为变动、破坏或拆卸安全联锁装置。
(7)机械手应符合gb/t 20867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
b)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c)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d)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如有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8)管道和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
b)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c)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压力表应有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8、设备设施安全标识管理
(1)设备设施所带的安全标识完好、清晰、不被遮拦;外文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根据设备设施风险程度,可增加相应的安全标识,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
(2)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3)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压力表应有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4)各施工单位安全标识由安全保卫部门监督管理,各使用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标识定期清洁维护,确定责任人。
9、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原则,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编制应依据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环境制定,一般应以作业工序、作业岗位为基本单元编制;相同设备设施,且作业方式相同,可以合并,否则应单独编制安全操作规程;需编制的作业岗位应包括作业和设备操作岗位、检修岗位、仓储岗位、检验检测岗位等,并形成文本清单;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设备和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等,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法规和标准要求,突出重点,文字力求简练、易懂、易记。条目的先后顺序力求与操作顺序一致。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操作维护要求,结合生产及工作环境进行编制。符合yc/t 384.2中相关作业要求。操作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其中应包括安全操作要求或单独编写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设备和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的描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宜单独编制,也可与岗位说明书相结合。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在投入使用前应先修订或重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随工艺或设备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有效版本;
(3)安全操作规程可单独制定,也可与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整合发布;下发到现场作业人员。
(4)由外来务工人员组成的部门、班组应按本企业部门、班组对待,组织其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等;其中如派遣机构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学院确认后,方可使用。
10、微波装置安全管理要求:
(1)设备微波装置防护装置完好,无损坏。
(2)指定设备检修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确保联锁有效,并保持记录。
(3)每两周更换一次微波松散设备门密封条,并保存记录。
(4)设备微波装置所在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11、公用电饮水机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购买饮水机时要选具有产品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的产品,产品要有缺水、漏电、接地保护。
(2)饮水机要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周围不要有易燃易爆、热源、火源、腐蚀性气体或灰尘大。插座及漏电保护器装置应安装牢固;在使用饮水机时,若发现有异常气味或噪音,应立即断开电源,及时维修。
(3)饮水机确定专人负责,必须上明锁,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职工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12、辅连设备安全管理
(1)转动外露于设备外部的运动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或防护盖。
(2)启动输送设备前,确保设备上无人或异物。
(3)喂料口作业应观察防护网完好,防止肢体进入。
(4)严禁踩压电子皮带秤、振槽、振筛、输送带。
13、工作现场工业梯台、走台、护栏、格栅安全管理
(1)钢直梯
单段梯高宜不大于10 m,攀登高度大于10 m时宜采用多段梯;梯段高度大于3 m时,宜设置安全护笼;单梯段高度大于7 m时,应设置安全护笼;当攀登高度小于7 m,但梯子顶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顶之上高度大于7 m时,也应设置安全护笼;结构件不应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直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使用3 m以上的直梯时,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
(2)钢斜梯
梯高宜不大于5 m;大于5 m时宜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单段梯的梯高应不大于6 m;梯级数宜不大于16;踏板应采用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结构件不应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斜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及其它缺陷;
钢斜梯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钢斜梯使用时应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使用5m以上的斜梯时,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
(3)走台、平台
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 m及其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其中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平台地面到上方障碍物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 m;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应悬挂在梯段上;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钢走台、平台铺板应采用不小于4 mm厚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相邻钢板不应搭接;结构件不应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应有裂纹钢走台、平台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轮式移动平台主要受力构件及焊缝应无变形、腐蚀、裂纹等缺陷;升降台在升降过程中自然偏摆量、支腿回缩装置、防止工作台失控下降的安全装置、锁定装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等符合要求;升降车和行驶速度大于4 km/h的自行式升降台应设置报警装置;工作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 m的保护栏杆或其他保护设施,且无破损;工作台表面应防滑
平台、走台使用和作业应经常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在平台、走台上的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不准携带重物进行高处作业;在平台、走台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移动平台使用操作时设备应放置稳固,并防止滑动,平台上有人时不应移位;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在平台上作业时不应穿光滑硬底鞋,登高人员物品不应超载,并有监护人。
(4)活动轻金属梯及木质梯、竹梯
活动轻金属梯梯长应小于8 m,不应超过10 m,两节梯子梯长比为1:1,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150 mm。梯宽不应小于300 mm。踏板间距为270 mm~300 mm,顶节梯子和底节梯子最下一个踏板与梯梁底端距离均为275 mm;工作角度为75°±5°;轻金属直梯具备伸缩加长的直梯,其止回档块完好无变形、开裂;人字梯的铰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撑锁固定装置牢固;木质梯,其梯柱的截面不应小于30 mm×80 mm,横梁截面不应小于40 mm×50 mm,同时木质中不应有死结、松软结或腐朽结,梯柱上不应有长度在100 mm以上和深度超过10 mm的裂纹;竹梯,构件不应有连续裂损2个竹节或不连续裂损3个竹节;梯脚防滑措施完好,包有防滑橡皮,无开裂、破损;结构件不应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应有裂纹。
梯子使用应建立各类梯子台帐,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保存记录;操作时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使用前应先固定住轮脚,并插好保险销;不应在梯子底下垫物来抬高梯子;
梯子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使用梯子时不应穿光滑硬底鞋,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梯上有人时不应移位;在梯子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使用梯子登高,超过5m无固定平台的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具,安全带、安全绳应挂扣在作业面上方固定、牢固的构件上。
(5)钢格栅网架区域安全管理
钢格栅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ybt4001.1-2007要求。
钢格栅网架区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由实行属地管理,由钢格栅所在部门进行管理。
施工方需要施工,必须报请所在部门审批,由所在部门开具施工证。施工证上必须签有施工方责任人姓名、现场监护人姓名、施工开始时间、施工结束时间、施工后必须经所在部门复查人员对现场复查后签字。
所在部门生产时间,不得开具施工证,严禁任何单位在钢格栅网架区域施工。
钢格栅网架区域大门实行上锁制,钥匙由所在部门安全员管理。
施工方凭施工证进入现场施工,钢格栅网架下方必须设有现场监护人,现场监护人具有警告、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下方的权利,无关人员必须绕行。现场监护人应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岗或做与现场监护工作无关的事。
施工方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方如需动火,必须同时持有动火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做好钢格栅网架上下防火工作,施工过程中,所在部门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各单位报安保部门进行处理。
施工结束,施工方不得在钢格栅网架区域遗留各种未固定牢固的金属和非金属物品。不得擅自离开所在部门,施工方必须主动与所在部门复查人员一起,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钢格栅区域无未固定牢固的金属和非金属物品后,在施工证上签署复查人员姓名后方可离开,复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
(6)电梯井和管道井安全管理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管道井(含强电井、弱电井及空调设备间)日常应处于锁闭状态,严禁无关人员私自进入和占用管道井。
各施工单位应明确管道井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管道井钥匙,并做好编号,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和外借。钥匙的领出、收回要有签字存档。
进管道井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需穿越非管理归属线路设施时需通知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外来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开启管道井时,由主管部门委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把关,不得由外来施工人员自行领取钥匙进行相关操作。
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管道井及归属线路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检查内容包括:钥匙是否遗失、锁具是否完好、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有杂物、管道井布线系统是否有更换或异动等,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基建办
第12篇 基建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加强
一、管理情况
(一)2023年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回顾
1.2023年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2023年工程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目标,成立了该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旬、月、季安全例会制度,跟踪、监督参建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及事故预想与防范的措施等落实情况;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结合秋季安全大检查的工作,积极开展了工程安全、质量专项及节日的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组织施工用电、交通、文明生产等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2.存在的问题
2.1施工单位人员、设备更换频繁。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组织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员工安全素质较低,给施工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带来隐患;缺乏长期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施工单位安全培训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岗前安全技能培训不够详细,进场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安全保护能力低下,给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带来隐患。
2.2安全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与强化。目前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上还比较疏松,需要业主、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对施工单位内部加强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
2.3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仍有发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治理,要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业主、监理部门加大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竖立起从内部加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从思想上、制度上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再发生。
(二)2023年基建安全形势
2023年是工程建设关键的一年,也是现场拆除工程量最大的一年,现场作业全面展开。由于工程为改造工程,受到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资料等限制,加上施工任务紧、工程量大、难点多、施工交叉作业面多、作业面狭窄、危险点、危险源分布复杂、多变、安全隐患多等的特点。
二、基建安全管理思路和目标
(一)2023年安全管理思路
在2023年工程安全管理中,基建工程部继续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做好人员、设备上岗监督检查工作;抓好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登记备案;加强对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及日常使用维护等的监督检查;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汛情,为安全度汛做好准备;做好“四防”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二)安全管理目标
工程2023年安全管理目标是: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坍)塌事故;
6、不发生中断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记录的设备事故;
7、不发生中断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记录的电网事故;
8、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9、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实现标准化;
10、不发生引起外事纠纷事件。
三、重大危险因素分析
工程2023年处于施工高峰期,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存在点多、面广,工程危险点、危险源分布复杂,工作量很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且工程为涉外工程,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
四、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提升管理档次
有效开展春季、秋季、冬季安全大检查及不定期安全大检查工作和施工用电、爆破作业、交通管理、消防防火等专项检查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反习惯性违章的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审批制度和重要工序安全管理。做好施工区域综合治理,完善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做好安全措施落实,保证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管理。加强内业管理,健全档案,监督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各种安全活动,宣传教育的开展,深入开展“百问百查”活动,强化人员安全意识。做好2023年夏季防暑、防汛工作的检查,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及演练工作。做好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五、重点工作计划
基建工程部根据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为确保实现2023年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一) 加强进场人员管理,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由于施工单位普遍使用外协队伍及外雇劳务人员,人员普遍存在安全教育不足,安全意识较差,习惯性违章较多等特点,因此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作为2023年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施工人员的管理上,严格把好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做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施工机械管理,特别是要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完善起重机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施工单位、监理和业主针对起重机械检查制度及设备专责部门认证备案制度,做好重大起重作业的旁站监理工作,严格审查大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建立起重机械管理常态机制。
3.监督检查重大作业及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做好重大危险作业、专项作业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4.加强施工用电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使用的用电设备进行普查,做到施工用电标准化,规范施工区域用电管理,做到施工用电线路布设满足要求,洞室、廊道等特殊作业环境用电电压满足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对工程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保养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
5.做好防汛工作。2023年工程防汛度汛压力很大,新安装工作闸门必须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具备启闭的能力。
6. 组织冬季、春季、秋季和安全大检查,开展各专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力度,加强工程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施工形象。按安委会要求组织召开旬、月、季安全工作会议,完善各规章制度,做好安委会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思路,有效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难题。
六、动态管理
工程施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肯定会有我们没有预测到的新的安全管理问题出现。为了保证能做好事前及事中预控,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新的问题,基建工程部将组织监理、设计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内日,及时对下季度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查漏补缺,完善年度计划中的安全管理重点内容,及时补充不足,使各项安全措施和计划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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