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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燃料管理部副主任(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9 热度:74

安全责任制:燃料管理部副主任

第1篇 安全责任制:燃料管理部副主任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副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副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燃料管理部副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燃料采购、供应负有组织与管理的领导责任。副主任对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订实施燃料管理部的具体措施。按二级生产单位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无差错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燃料管理部安全目标的实现。及时纠正燃料管理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根据燃料采购、运输、煤场管理、燃料费用结算的需要,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有关相应的规章、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秩序。

3.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5 支持公司安全监察部人员对燃料管理部的安全监察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司内的安全活动;进行一次夜间巡视;检查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3.6 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并定期考试,做好新进厂职工或新改工种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各班组、各专业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7 领导本单位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及“安全网”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消除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建立稳固的安全基础。抓好内部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8 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抢救,排除险情,指导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生产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3.9 对患有妨害安全生产疾病的人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调换工种,在未调换之前,应做适当调整,防止造成事故。

3.10 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燃料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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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气、生物质电厂燃料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1 目 的

为了加强凯迪各生物质电厂燃料及料场的安全防火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订本办法。

2 范 围

本办法适用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厂”)燃料收加储运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 定 义

3.1 动火“五不”原则:防、消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明火作业下方的可燃物品,在未清除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动火;作业场所,没有足够有效消防器材不动火。

3.3 动火“四要”原则:动火施工单位,要指定现场看护人;现场安全看护人和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动火并采取措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和立即扑救,防止事态扩大;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动火“一清”原则:施工人员和看护人,对施工后的现场,必须彻底清除遗留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离开

4 职 责

4.1 电厂总经理:是燃料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燃料的安全防火工作。

4.2 电厂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编写料场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

4.3电厂燃料安全防火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四要”、“一清”原则;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与发电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 发电维护部:定期对料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监督隐患整改。

4.5 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防火工作;.制定本公司的安全防火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5 程 序

5.1 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

5.1.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电厂总经理

副组长:燃料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

组 员:各部部长、专工、值长、站长、义务消防员等

5.1.2 成立储料场义务消防队

指挥小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救火组:组 长 成 员

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物资组:组 长 成 员

联络组: 组 长 成 员

5.1.3 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每年度1月份,由电厂总经理与燃料副总、生产副总签订安全责任状;燃料副总与外部收购站站长等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生产副总与发电维护部副部长、料场站长、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责任状模板见附录)

5.1.4 电厂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要积极参与安全防火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2 日常管理

5.2.1 电厂成立以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火工作。

5.2.2 电厂发电维护部对料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主持召开燃料安全防火会议,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好会议记录。

5.2.3 由料场管理员、保安人员对料场定期巡检、堆垛测温,巡检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掌握各季节燃料堆垛内温度变化情况,杜绝因堆垛温度过高造成燃料自燃。

5.2.4 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站长负责巡检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者,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2.5 料场门前要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和禁止吸烟警示牌。站内严禁人员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助燃物进入,外来人员未经站长同意不得进入料场。

5.2.6 保安室门前设置火种袋。在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料场时,保安人员必须提醒外来人员把随身携带的打火机、香烟、火柴等存放火种袋内,由保安员妥善保管,在离开时带走。

5.2.7 进入料场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加装防火帽。保安人员要对进场机动车辆检查,查看送料车防火帽加装情况、发动机上部积料清理情况。

5.2.8 保安人员要维持好正常的收购秩序,指挥车辆按要求行驶、排队、停靠,及时疏通道路,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2.9 对长期在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装载车等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发动机上的积料,确保安全可靠;装载机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装载机制动片的温度和制动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现象。

5.2.10 一切机动车辆不准在料场内停留、加油、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及时做好防火措施并尽快拖出场外修理。

5.2.11 联系当地派出所做好周围群众逐户走访、解释工作,严禁在料场周围6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5.2.12 值班室内张贴消防平面图,详细标明燃料堆垛、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设施等布置情况。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5.2.13 消防设施要由专人保管和维护,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如消防龙头、水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移作他用。

5.2.14 避雷针周围杂物做到及时清理,避雷针半径2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料。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测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并做好记录。

5.2.15 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演习,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5.2.16 发现火灾时,必须迅速按照消防预案紧急处理,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2.17 工作人员或维修人员需在料场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动火审批程序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在完成安全措施布置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2.18 坚持动火 “五不”、“四严”、“一清”原则;动火作业前做到“五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动火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撤离前,要根据情况对动火设备、物品、作业现场做洒水降温处理;在工作人员撤离后,要安排人员留守监护2小时以上,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2.19 加强料场内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扯临时用电线路;站内严禁使用电炉、火炉烧饭、取暖,严禁焚烧物品。

5.2.20 认真做好交接班,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并将堆垛温度变化趋势、上一班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2.21 料场应当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防火记录。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 记 录

7.1附录a:料场防火安全责任状模板

7.2附录b:交接班记录本

7.3附录c:安全活动记录表

7.4附录d:安全巡检记录表

7.5附录e:堆垛测温记录表

7.6附录f:来客来访登记表

第3篇 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4)34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燃料运输部综合管理员在燃料运输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把与综合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燃料运输部在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本部门员工的工资、奖金、三项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和部门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的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4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5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失密、泄密负责。

3.6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7 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日活动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8 按时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阻止。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正、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

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运输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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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安全责任制: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燃料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燃料采购、供应负有组织与管理的领导责任。现场主管对正、副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订实施燃料管理部的具体措施。按二级生产单位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无差错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燃料管理部安全目标的实现。及时纠正燃料管理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根据燃料采购、运输、煤场管理、燃料费用结算的需要,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有关相应的规章、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秩序。

3.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5 支持公司安全监察部人员对燃料管理部的安全监察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司内的安全活动;进行一次夜间巡视;检查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3.6 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并定期考试,做好新进厂职工或新改工种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各班组、各专业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7 领导本单位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及“安全网”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消除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建立稳固的安全基础。抓好内部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8 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抢救,排除险情,指导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生产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3.9 对患有妨害安全生产疾病的人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调换工种,在未调换之前,应做适当调整,防止造成事故。

3.10 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燃料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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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电气、生物质电厂燃料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1 目  的

为了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区工程a2施工现场燃料及料场的安全防火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订本办法。

2 范  围

本办法适用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区工程a2施工现场(以下简称“a2施工现场厂”)燃料收加储运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 定  义

3.1 动火“五不”原则:防、消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明火作业下方的可燃物品,在未清除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动火;作业场所,没有足够有效消防器材不动火。

3.3 动火“四要”原则:动火施工单位,要指定现场看护人;现场安全看护人和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动火并采取措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和立即扑救,防止事态扩大;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动火“一清”原则:施工人员和看护人,对施工后的现场,必须彻底清除遗留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离开

4 职  责

4.1 总经理:是燃料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燃料的安全防火工作。

4.2 项目经理:负责编写料场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

4.3电厂燃料安全防火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四要”、“一清”原则;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与发电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 发电维护部:定期对料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监督隐患整改。

4.5 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防火工作;.制定本公司的安全防火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5 程  序

5.1 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

5.1.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

组  员:项目附属员工、锅炉工、义务消防员等

5.1.2  成立储料场义务消防队

指挥小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救火组:组 长    成 员

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物资组:组 长   成 员

联络组: 组 长   成 员

5.1.3 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每年度1月份,由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安全员等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责任状模板见附录)

5.1.4 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要积极参与安全防火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2 日常管理

5.2.1 成立以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火工作。

5.2.2 对料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主持召开燃料安全防火会议,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好会议记录。

5.2.3 由料场管理员、保安人员对料场定期巡检、堆垛测温,巡检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掌握各季节燃料堆垛内温度变化情况,杜绝因堆垛温度过高造成燃料自燃。

5.2.4 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站长负责巡检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者,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2.5 料场门前要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和禁止吸烟警示牌。站内严禁人员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助燃物进入,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料场。

5.2.9 对长期在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装载车等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发动机上的积料,确保安全可靠;装载机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装载机制动片的温度和制动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现象。

5.2.11 联系当地派出所做好周围群众逐户走访、解释工作,严禁在料场周围6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5.2.12 值班室内张贴消防平面图,详细标明燃料堆垛、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设施等布置情况。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5.2.13 消防设施要由专人保管和维护,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如消防龙头、水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移作他用。

5.2.14 避雷针周围杂物做到及时清理,避雷针半径2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料。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测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并做好记录。

5.2.15 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演习,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5.2.16 发现火灾时,必须迅速按照消防预案紧急处理,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2.18 坚持动火 “五不”、“四严”、“一清”原则;动火作业前做到“五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动火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撤离前,要根据情况对动火设备、物品、作业现场做洒水降温处理;在工作人员撤离后,要安排人员留守监护2小时以上,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2.19 加强料场内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扯临时用电线路;站内严禁使用电炉、火炉烧饭、取暖,严禁焚烧物品。

5.2.20 认真做好交接班,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并将堆垛温度变化趋势、上一班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2.21 料场应当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防火记录。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6篇 燃料管理部采、制、化、维修班班长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采、制、化、维修班班长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采、制、化、维修班班长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燃料管理部采、制、化、维修班班长在燃料管理部正、副主任领导下,对本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生产负责。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2 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生产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控制好危险点。及时纠正班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带领本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3.4 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3.5 督促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倒换操作、检修、试验等)的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每年组织一次班组人员参加现场急救培训,做到能进行现场急救。

3.7 组织参加安全竞赛活动。落实公司和运行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3.8 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班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消除、登记和上报,对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不准不合格人员进行顶岗操作或独立工作。

3.9 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权。对本班组生产中发生的障碍、异常、未遂及事故等不安全事件,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班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吸取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3.10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认真审查工作票、操作票,把好作业、操作的安全第一关。

3.11 负责抓好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活动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燃料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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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燃料输煤系统的安全管理

一、输煤系统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实施,输煤系统的安全管理策略也在趋于完善。在输煤过程中,安全操作已成为公司职工必须遵守的重要章程,也就是说,安全意识已被企业和职工共同关注,摒弃了过去被动约束下的安全操作现象。当前,企业视安全为质量、为效益,把安全学、习安全工作作为企业发展必须课。但是,我们应该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输煤系统的安全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如输煤过程粉尘以及煤粉泄漏,还有火灾和爆炸等,这些不安全的因素将直接操作者或者相关的工序的工作的人员的安全纳入到了危险的系数中,随时都会受到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一旦事故产生,对企业对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害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做好输煤系统的安全管理,是在为安全生产做铺垫,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证,也是保障企业职工人身安全的核心要务。

二、输煤系统概述存在的安全隐患

2.1输煤系统概述

沙洲发电厂为大型火力发电厂,现电厂容量为2×600mw并留有扩建余地。一期工程建设2*600mw超临界机组,燃用神府东胜与山西晋北混煤,用火车运至河北黄骅港然后转海运,入长江航运至电厂码头。一期工程2*600mw每小时耗煤520吨,按设计每天20小时满负荷运转,日耗煤量10400吨,按设计每年5500小时满负荷运转年耗煤量为286万吨。输煤系统由卸煤、上煤、配煤和贮煤等四个部分组成。同时整个输煤系统的工艺流程采用程控和就地控制,卸船机和斗轮堆取料机具有相对独立的控制操作功能,但与程控室有足够的信息交换。

2.2输煤系统的安全隐患:

(1)在系统的卸煤部分,采用的是一个长275米,宽28米,最大容纳5万吨海轮的码头建构模式。并配备了两台上海港机厂制造的出力为1600t/h的卸船机。并通过15条皮带通过不同的运行方式连接上煤和配煤工序。在此过程中,卸船机的机械安全性能成为影响此工序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卸船机的出力比较大,在长期的满负荷的运转环境下,加上设备的维护不到位,容易出现卸船机的悬臂断折以及出轨的事件发生,造成巨大的设备损害以及人员伤亡等。

(2)输煤系统在输煤过程中同时完成碎煤、除铁、称量和取样等工作,并相应配备各种设备。配煤部分为系统的末端,按运行要求将煤配入锅炉的原煤仓,采用电动双侧犁煤器作为配料机械。贮煤部分为系统的缓冲环节,设四个煤场,贮煤量约为20万吨。此过程很容易出现粉尘以及煤粉泄漏的情况,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输煤系统的操作人员以及相关工序的人员,长期在这样的高损害性的可吸入颗粒物的环境中,很容易出现“肺尘病”。同时这种煤的粉尘密度达到一定量时,遇到明火很容易发生火灾或者爆炸,火灾爆炸事故所带来的后果,轻则会影响到正常的输煤的运行,重则给电厂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

此外,输煤系统在各个环节都是连续进行的,各环节的各种因素都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只有整个工序的每个环节的设备以及操作都能按要求来实现,才能保证输煤过程的顺利完成。因此,任何一个设备的小小故障或者操作人员的小小失误也都可能影响到输煤的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问题等。

第8篇 醇基液体燃料专用燃烧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推行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凡燃气管道未覆盖区域及覆盖区域内未连接使用的餐饮经营单位(含建筑工地、学校、企业、机关食堂),要求安装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

第三条生产、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的单位必须取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制造、安装、维修专用燃料燃烧器的单位,应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登记机关应在网上进行公示。

第四条醇基液体燃料应符合国家标准《醇基液体燃料》(gb 16663-1996),醇基液体燃料专用燃烧器应符合《zgcy60-a型醇基液体燃料燃烧器》(dg4174-2008)。

第五条购置醇基液体燃料燃烧器的应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生产、经营醇基液体燃料、专用燃烧器的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执行证书及产品说明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负责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第六条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的单位应符合下列安全条件:

(1)燃料箱、液路、燃料阀系统应严密,不得有液、气泄漏;

(2)专用燃烧器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阀门并及时维修;

(3)燃料系统的管路、接头等应确保在承压0.3兆帕及150摄氏度情况下,无液、气泄漏;

(4)加注燃料时应检查醇基液体燃料运输专用证及防爆泵安全情况;

(5)厨房操作间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空气不畅或密闭的空间应安装排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6)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于操作间醒目处。

第七条岗位操作人员每天应检查阀门、开关及流量控制装置的安全情况。使用单位每月组织管理、专业、操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检查,主要检查燃料箱、管路、呼吸阀、恒温垫、密封垫等安全情况,检查应做好记录。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泄漏应及时断电,关闭阀门,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水源。

第九条燃料箱应在单独空间装设或室外装设,室外装设应采取防雨水、放曝晒措施;燃料箱的容积不得超过0.8立方米,燃料箱的设置应高于燃烧器1.5米。

第十条燃烧器安装应牢固可靠,噪声应小于65分贝。

第十一条安装、使用、配送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燃料管理部调运班副班长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调运班副班长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调运班副班长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燃料管理部调运班班长燃料管理部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协助班长对本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生产负责。 3.2 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生产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控制好危险点。及时纠正班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带领本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3.4 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3.5 掌握矿方生产情况,如生产煤量、煤质、价格、运输线路等情况,并及时的向领导汇报。

3.6 做好廉洁自律。

3.7 组织参加安全竞赛活动。落实公司和运行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3.8 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班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对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3.9 负责抓好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活动。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燃料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xx

第10篇 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必须由取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安装。并留存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执行证书及产品说明书备案。

二、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及用燃烧器的单位应符合下列安全条件:

(一) 燃料箱、液路、燃料阀门应严密,不得有液、气泄漏;

(二) 专用燃烧器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阀门并及时维修;

(三) 燃料系统的管路、接头等应确保在承压0.3兆帕及150摄氏度情况下,无液、气泄漏;

(四) 加注燃料时应检查醇基液体燃料运输专用证及防爆泵安全情况;

(五) 厨房操作间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空气不畅或密闭的空间应安装排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六) 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于操作间醒目处。

三、 岗位操作人员每天应检查阀门、开关及流量控制装置的安全情况。使用单位每月组织管理、专业、操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检查,主要检查燃料箱、管路、呼吸阀、恒温垫、密封垫等安全情况,检查应做好记录。

四、 使用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泄漏应及时断电,关闭阀门,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水源。

五、 燃料箱应在单独空间装设,室外装设应采取防雨水、防暴晒措施;燃料箱的容积不得超过0.8立方米。

六、 燃烧器安装应牢固可靠。

七、 醇基燃料安全操作使用规则

(一) 点火前,打开燃料箱开关并检查开关及管路有无漏液现象。

(二) 点燃引火棒再打开燃烧器开关。

(三) 燃料流入燃烧器内开始点火,燃料流入不宜过多。

(四) 燃料引燃后逐步加大风门风量并调节油阀,风和燃料要匹配,调节到最佳状态使用。

(五) 根据需要随时调控火势,以便节省燃料。

(六) 停火后,关闭燃烧器开关、燃料箱开关防止燃料外溢。

八、 醇基燃料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一) 燃料箱要远离火源,要有防火措施。

(二) 本产品只做燃料使用,严禁食品及其它用途。

(三) 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溅到眼睛时立即用清水冲洗。

(四) 定期检查燃料箱及管路防止泄露引发火灾。

(五) 操作空间应安装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

(六) 如果不慎引发火灾可用水或干粉灭火器自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11篇 燃料管理部主任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燃料管理部主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燃料采购、供应负有全面组织与管理的领导责任。燃料管理部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订实施燃料管理部的具体措施。按二级生产单位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无差错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燃料管理部安全目标的实现。及时纠正燃料管理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根据燃料采购、运输、煤场管理、燃料费用结算的需要,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有关相应的规章、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秩序。

3.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5 支持公司安全监察部人员对燃料管理部的安全监察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司内的安全活动;进行一次夜间巡视;检查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3.6 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并定期考试,做好新进厂职工或新改工种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各班组、各专业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7 领导本单位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及“安全网”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消除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建立稳固的安全基础。抓好内部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8 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抢救,排除险情,指导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生产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3.9 对患有妨害安全生产疾病的人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调换工种,在未调换之前,应做适当调整,防止造成事故。

3.10 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第12篇 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燃料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燃料管理部现场主管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燃料采购、供应负有组织与管理的领导责任。现场主管对正、副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订实施燃料管理部的具体措施。按二级生产单位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无差错的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燃料管理部安全目标的实现。及时纠正燃料管理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根据燃料采购、运输、煤场管理、燃料费用结算的需要,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有关相应的规章、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秩序。

3.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5 支持公司安全监察部人员对燃料管理部的安全监察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公司内的安全活动;进行一次夜间巡视;检查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3.6 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并定期考试,做好新进厂职工或新改工种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各班组、各专业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7 领导本单位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月”活动及“安全网”活动,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消除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建立稳固的安全基础。抓好内部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8 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抢救,排除险情,指导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生产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3.9 对患有妨害安全生产疾病的人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调换工种,在未调换之前,应做适当调整,防止造成事故。

3.10 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燃料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安全责任制:燃料管理部副主任(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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