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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实意义(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9 热度:76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实意义

第1篇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的应用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企业效益、企业职工的安全保障和身体健康,随着城镇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建筑施工规模不断扩大,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今天,施工生产中的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因此,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别是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仍待提高,从这个基本点出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紧紧围绕“企业、项目经理部、生产班组三位一体”,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紧紧围绕“责任制、规范及规章制度、施工现场三位一体”,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建造师)是企业法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全权委托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他要学习上级颁发的各种法令法规,政策制度,贯彻执行企业法人的决策意图;另一方面要把各种政策分解吃透,利用学习、测验、标语的形式贯彻传达到项目的每个管理人员,以及班组的每个操作人员头脑中,重点是强化班组的安全意识,从严管理。

项目组各级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强化安全意识,充分理解安全工作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性、紧迫性,树立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态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和专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管理工作与自己的经济收入挂钩,严格兑现,奖优罚劣,并进行宣传教育。

二、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工程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2.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视进度而忽生产视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按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三、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3.1低价投标。各个工程承包企业为了拿到项目,竞相压低报价,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3.2分包转包。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由于总承包商和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3.3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出现,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也必然会减少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

3.4合理的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不少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往往会要求项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业主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无理要求承包商压缩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赶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3.5建筑工人素质不高。建筑工人文化不高,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地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很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但随着施工量急剧增加,安全事故仍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现场建筑安全事故,是建筑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2篇 浅谈建筑施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当前,建筑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中,作为建筑施工现场“活体”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在此,扼要分析在建筑施工工程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心理上重视不够,虎头蛇尾。有些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认为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工程基础施工时,安全抓得紧,毕竟是事故高发时段。到了工程收尾阶段,安全就抛在脑后。随着工程各种防护设备逐步拆除,安全隐患有增无减,尤其是安全用电、现场防护更须引起重视。做安全工作务必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安全短期行为,弄虚作假。诸如,不按规范投资永久性的安全设施建设,为了“经济效益”,能省则省,目光短浅,总以为做一个工程,几个月或年把时间就完工了,即使有些安全不到位,拖一拖也就过去了。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编造事实;有的弄虚作假,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想蒙混过关;更有甚者,安全监督人员不到位,唱“空城计”。此类事甚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种自欺欺人,自己骗自己的做法,实不可取。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虚假,发生一场大事故足以毁掉一个人的前程甚至一个企业。

安全用品以次充好。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第一是关键。有的企业或个人贪图便宜,或为了拿“回扣”,购买质量低劣的、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安全网”,以次充好或买伪劣产品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等等,这些均为安全生产埋下“祸根”。安全检查,贵在落实,重在整改,万万不可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终究要误事。安全工作还是依法办事,方为明智之举。

未安全培训就上岗,违章作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这一课。把好培训关,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是关键。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每一个人的健康线、保命线。有的为抢工期、图效益,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拿人的生命当儿戏。有安全才有效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惟有严守操作规程,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

安全工作切勿以罚代管。应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者,严惩不贷,实乃必要之举措。但有人认为,一罚就灵,以罚代管,只管罚款了事,实在有悖于强化安全管理的初衷。发生安全事故,都要如实及时上报,偏有人做不到,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怕企业名誉受损隐瞒不报,有的不做工伤鉴定,拿一笔钱,打发走人;有的不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救治和经济补偿,导致发生劳动争议和上访告状。

以上所谈的几个问题,为的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给大家敲响安全警钟,唤醒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多一份投入,多一点认真,就可能少一起事故,避免一起灾难。

第3篇 厂区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章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了保证厂区建筑施工有关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施工任务的完成,特制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施工部门,以及承接厂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三条施工部门有关技术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负责对有关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到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工作棚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施工单位负责审核,有关部门会签,经厂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新建项目等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应由厂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以及技安环保、工业卫生、机动、保卫、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对于高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按厂安(1984)309号文件《五一三厂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第七条在建筑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他安全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通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积雪,要采取防滑措施。第九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施工现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该合符安全卫生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设施、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和其他临时工程位置,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详细规定。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三条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十四条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等道路应该平坦。机动车辆应该完好,并具有厂区运输车辆驾驶操作证的人员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因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十六条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架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木板上的钉子应该拔掉或打弯。

第十七条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他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并严加保管。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脚手架

第十八条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十九条使用木杆做脚手架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杆做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个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二十条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分,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二十一条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土松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二十二条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竹脚手的小横杆,它的两头伸出大横杆的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杆和立杆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二十三条搭架子应采取坚韧的麻绳、综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二十四条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分,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二十五条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二十六条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二十七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二十八条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间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二十九条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用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三十条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和移动。

第三十一条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装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垫平。

第三十二条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和拆除。

第三十三条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三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随墙身提高。

第三十四条里脚手架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做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间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三十五条挑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1.2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的跳板,必须设支撑。第三十六条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三十七条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三十八条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立十度为适宜。

第三十九条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四十条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四十一条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四十三条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四十五条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由于土质疏松和较宽、脚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办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十六条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因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要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四十七条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它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四十八条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章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四十九条工地内加设的临时电线。必须按厂(1987)64号文件《临时线路接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五十条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和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上锁,有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五十三条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五十四条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五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五十六条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五十七条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八条乙炔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五十九条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保护措施。

第六十条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六十一条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其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六十二条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接、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六十三条机器的转动摩檫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六十四条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六十五条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六十六条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上或者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六十七条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去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六十八条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六十九条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准用脚手架作滑车和起重机的支架。

第七十条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七十一条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七十二条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电工专职人员操纵、装拆和检修。

第七章拆除工程

第七十三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厂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七十四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十五条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七十六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七十七条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同时,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七十八条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七十九条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八十条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再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八十一条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有工作技术人员、编制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八十二条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得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八十三条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着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修、建施工现场还必须严格执行修建施工安全规程。

第八十五条各种建筑、木工以及移动电器等设备(工具),还必须遵守本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知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必备

摘要:所谓必备的心里,主要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和行为中潜意识里所具备的信心、爱心和责任心。这是从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也是需要自身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的职业修养。现根据在多年工作实践经验中的思考,谈谈自身体会。

信心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安全管理所涉及的临边洞口、大型建筑起重设备、脚手架工程、基坑围护(支护)、高大模板、临时用电等方面的内容,涉及面越来越多,项目上存在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发生事故的机率越来越大,部分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有畏难情绪,缺乏信心;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偶有发生,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类别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涉及面广,安全管理形势日益显得严峻,这一方面也导致一部分从事建筑安全管理人员丧失信心,甚至部分面临找工作的大毕业生在选择职业时,在项目上宁愿选择做技术员、施工员,而不是安全员;再者,部分从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进行项目管理时,缺乏对项目安全管理,思想上不积极,行动上不支持,投入不到位,导致项目上存在安全隐患增多。对上级部门的检查,敷衍了事,隐患不整改,报侥幸心理,项目部安全员的工作得不到支持和认可,也是导致安全管理人员缺乏信心的一个原因。

纵然如此,信心仍然要成为我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精神之柱。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近几年从国家的法律到部门规章,再到地方性规定,无论是新出台的,还是新修订的,无不显示着对建筑安全的重视;二是行业出台的有关文件加大对事故单位或个人的处罚。近几年来看,凡是有死亡事故的单位和项目在经济上无不受到重创,直接经济损失基本上都在50万元以上,加之间接费用和政府处罚,一个死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基本上超过100万元。这些都在逼迫着企业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高对安全的投入,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三是每个人都是有追求的,“明知山有虎,立志偏向虎上行”,越是难的东西越要攻,这样才能体现能力和意志,才能体现人生的价值。

责任心

说到责任,有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和个人责任,对于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人来说,这份责任可以超过任何一个职业。

这份责任要求我们必须具备奉献精神。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是帮助项目查出隐患,之后帮助项目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说到底是种服务性的工作,而且这种服务没有星期天,不分节假日,只要项目需要,只要隐患存在,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人员就没有回避的理由,应当积极的给予项目支持和帮助,这也是工作性质所要求的。经过统计,某市建筑行业2023年全年所发生死亡事故有70%是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发生的。

另外,这份责任要求我们必须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名合格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对项目的安全状态了如指掌,胸有成竹,这样晚上才能安心入眠;对于安全状态不好的项目,要能够积极帮助项目提出采取措施和解决的思路,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此外,我们还要具备面对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对能力,如发现有对建筑工人生命安全不利的恶劣天气,能够自觉而及时的通知项目部,并告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能够积极与项目沟通,帮助项目想措施、拿主意,做到夜不能寐,有好的想法和措施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并随时跟踪服务。

总之,“三心”思维是一名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所必备的素质,无论何时,只要从事建筑安全这个职业,都要把这个职业当作一门学问,要孜孜不倦的学,坚持不懈的研究。

爱心

行业主管部门有位领导曾经说过,做安全管理的同志都是在做好事,做善事。笔者在从事建筑安全管理这个职业也有几年了,每年总能见到或听到许多建筑安全事故,面对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面对死者家属血泪的控诉,面对事故背后的家庭破碎,面对小孩“要爸爸,要妈妈”的哭喊,在痛定思痛的反思中,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也更加要求我们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和行为中要具备“爱心”,努力把工作做好,减少和杜绝悲剧的发生。

爱心思维要求我们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把项目每位从事建筑工人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来看待,在生活中给工人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如在夏季配备好防暑降温物品,合理调整劳动作息时间,采取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给工人采取有效的取暖措施,有足够的热水,让工人真正的以项目为家,是项目的主人。工人作业时,给工人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在日常安全检查或巡查过程中,坚决制止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不正确行为,禁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对存在的原则的安全隐患坚决不放过,“宁要骂声,不要哭声”,这种坚决“禁止”或“制止”就是爱。与此同时,在施工现场要善于与施工人员打交道,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信赖、尊重和亲情般的关爱,赢得他们对安全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第5篇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风险管理

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中由于受原材料、施工方法、组织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投资、施工环境以及工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和工程承包方等在保证施工现场和人员安全方面往往要承受很大的风险,本文结合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实施风险管理的实践,提出了控制和处理风险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取得了满意的效果,有关专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风险管理的引入

风险管理,本世纪三十年代创于美国。目前,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它已成为企业管理中的一项专门职能。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西方社会内部的政治、经济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错综复杂,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大大增加。同时,西方社会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所形成的买方市场,使企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特别在日新月异的需求变化的情况下,产品寿命周期日益缩短,技术革新的风险越来越大;再加上国际环境动荡不安,使涉外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成为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重大课题。因此,风险管理已受到西方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企业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并自担风险。企业法和企业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破产法在部分地区的试行,促使我国的企业管理者不得不面对风险管理,例如许多承包经营的企业,已开始建立风险基金或利用各种保险,以保障企业安全经营。这说明,风险管理在我国已开始起步,但这种起步尚无系统的理论指导,必须借鉴国外的经验,创造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模式,以解决企业的风险管理职能、如何识别和衡量损失风险、风险管理的对策、对策的选择、如何分析保险合同以及保险人的活动如何等等。

工程项目的施工具有野外、露天、高空作业多,流动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工程建设期间所承受的风险也比较大,一旦出现意外风险,往往超出工程承包人的承受能力,就要求进行保险。在国际工程承包时几乎所有的工程都被强制要求进行各种保险,这种强制性保险既保障了业主的利益,同时又减少了承包商的风险。保险是施工企业转移和减轻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保险的种类很多,对施工企业而言,最主要的有四种: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工人工伤事故险以及设备损坏险等。

以上所提到的保险业务,基本上属于比较成熟的国际惯例,而对于重大项目,保险方、施工方、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如何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约束机制、运转模式以及保险费率等都是急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工伤事故的人身保险更为复杂。我国的社会制度与欧美西方国家不同,尽管保险可以从经济上部分解决受害者的损失,但却不能把受害者的生命与保险费简单地等同起来。因此就需要加强保险后的风险管理。例如安全监理就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手段,它不仅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兼顾了政府行为的延伸,使被保险者的施工安全伤害风险大大降低,控制风险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保护了各方面的利益,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通过对沪杭高速公路实践风险管理和保险的研究,取得了满意的效果,有关专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风险管理的应用

现在大部份工程都是银行贷款或施工方垫资,根据国际惯例,工程的各项管理等都应符合国际上的要求,例如实施工程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等措施。经验表明,这样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的风险性是很大的。作为业主或施工方一般说来要承受较大的损失风险,这些已引起人们的思考。

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与保险主要是要结合施工现场,提出和建立了一种新的施工安全控制模式,促使施工单位与指挥部定期沟通、交流,使得安全事故大幅度地下降,施工单位普遍认为若不采取这一特殊的方式,一些工程施工所出现的伤害事故决不是今天这个数字。按照研究预测,施工期间,加强了风险控制后使企业减少了因伤亡而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还有一些无法计算的损失等等。尽管经济损失的计算可能有一定的出入,很难准确计算,但实施风险管理后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一)风险分析 :无论哪个工程工程量还是从施工条件来分析,在控制施工安全方面都存在着共同的困难点,这些难点似乎是该项目本身所固有的,只有正视这些困难,科学地分析和承认这些困难所导致的风险,并有效地利用保险这一机制恰当地转移风险和控制风险,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和求生存的能力。任何回避风险或不承认风险的做法都被视为冒险行为 工程共同的施工安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包施工队伍多

由于工程施工点多和面广,容易出现人员多而散,施工层层转包的局面,各分包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各不相同,管理上难度大,随时都可能出现事故。

2.施工临时用电量大,机构设备类型多

施工项目多,人员多而杂,施工临时用电频繁;施工机构(包括运输车辆)品牌,型号之多是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所无法比拟的,加之设备的使用管理难度大。

3、周转材、临边洞口的安全围护危险隐患多

(二)风险评价

施工的危险性评价,用预测和系统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现有的工艺过程、设备、环境、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从历史、现状、直到未来,进行安全评价,采用了列表由现场管理人员打分的方法。为了估算危险状态的概率分布,假定每月最不利状态都遵从极值!型分布,而将整个施工期(约32个月)内的月最不利状态,可抽象为一个平稳过程,并将该过程近似处于为平稳二项随机过程,最后测算出伤亡事故的概率。

(三)危险控制

危险控制的目的,一是降低事故发生的频率,二是减少事故的严重程度。危险控制的技术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宏观一般以整个系统为对象,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危险进行控制,其手段主要有法制(政策、法令、规章)、经济(奖、罚、惩、补)和教育等手段(长期、短期、这校和社会的):而微观则是以具体的危险源为对象,以系统工程的原理为指导,对危险进行控制,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1. 建筑工程一切险

(1)物质损失中,保险的项目较少,其保险费率很低,与一般工程一切险的保费率(合同价的0.18-0.5%)相比是很低的,保险公司所承受的风险大为增加。

(2)第三者的责任险(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中的内容比较模糊,尤其是人身伤亡险,应当将死亡、重伤、轻伤表达的更细一些。

(3)保险公司以无赔款退费反馈给投保方,作为减少保险公司损失的经济手段,对投保方的施工中的不规行为进行控制目前还不太符合我国的国情,因为施工总包方将项目包给分包方时,往往不能和分包方的利益挂勾,对分包方起不到约束的作用,实际上最后没有实现保险的真正目的。

另外,国外也有采用这一经济手段的,例如德国采用行业保险,无赔款退费率最多为净保费的30%,这与我国相差甚远。退费率过低,起不到控制投保人(单位)行为的作用。

2. 职工(或雇员)人身伤害事故险

参与施工的单位较多,几乎所有的施工队(包括部分总包单位)都可能不太熟悉保险的真正意义和如何利用保险转移企业的风险,表现在施工安全主要靠上级行政手段加以控制,造成安全管理时好时坏,面对市场经济的现状,仍然实施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管理模式,fidic条款明确规定,凡参加施工项目投标的承包单位(或雇主),必须先为自己的雇员买人身伤害故保险,并被确认后,方可获得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目前我国还未完全做到。

三、结论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为了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大型施工项目必须依据工程的施工难度、施工环境、人员以及施工设施条件,对施工安全作出客观的风险分析、识别与评介,并寻找控制的合理手段。

2.大型施工项目的安全状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基表现可以用平稳二项随机过程来近似描述,安全事故的概率分布近似服从极值分布。

3.风险控制的可行办法,利用跟踪安全监理的手段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行之有效。

4.风险转移的有效手段是如何利用保险这一机制增加对安全管理的制约性,而不是施工总包方利用合同向分包方转移施工安全风险的方法,这种转移不太适合我国的国情,其责任不易追查,安全管理易失控。

5.人身伤害事故保险是今后的发展方向,保险公司仅仅依靠无赔款退款的手段是不够的,必须有机地与现场的安全监理人员合作,才能真正使现场的安全状况得到控制。

第6篇 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自从从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来,越来越觉得“安全生产”绝不是一句口号,特别是在现阶段全员重视安全、讲安全的情况下,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工作的好坏可以说决定了一个施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应引起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的形式,谈一下企业如何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

一、 确立企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个建筑工地就是一个建筑企业的“窗口”,一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到一个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企业在一个项目开始施工前,在合同(公司与项目)中首先明确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这个目标与公司的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相结合,目标的划分根据武汉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制定:施工工地分为:不合格工地、合格(达标)工地、优良工地、达标示范工地(同为黄鹤杯),作为一级建筑企业,要求每年竣工项目的安全合格率要达到100%,优良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并把管理能力突出的项目列为公司争创示范工地的项目重点管理,并在一定阶段在全公司内组织进行交流、学习,形成以点带面的管理模式,推动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又是与企业的总体安全管理目标紧密连系在一起的,项目的安全管理是重点也是难点。

二、 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一个健全的、高效的安全组织机构体系是其根本保证,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管理部门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各级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落实。从事专职安全管理的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还要有丰富的实际施工管理经验。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制度化的基础和前提。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有时还要高于以上标准。制度的内容要齐全、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还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它包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还包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并签定责任状,将责任制融入到企业的各部门、项目各工作岗位中去,让人人明白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人有紧迫感,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工作局面。

三、 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重点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通过安全检查有效地促进被检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产措施,及时排查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使安全生产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

安全检查是企业抓好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应是多样的,我们一般采取定期的常规安全检查、专项的安全检查、不定期的突击抽查等。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性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专项性的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开展的,它根据当前的项目的工作特点,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而进行的安全检查,由此发现的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方法更有效,做为施工企业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检查时我们一般在现场采取一听、二查、三讲的工作方式,“听”就是听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安全负责人介绍情况,对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的看法,以及项目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并认真听取项目的一些建议、要求;“查”就是带着问题深入到现场查看项目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讲”就是检查完后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系统的评价,指出各种问题,并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的安全隐患当场监督整改。

四、 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安全教育体系,并且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形成制度,这即是一项规定,更是企业发展的自身需求。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均应参加培训。

安全教育是施工企业职工的一堂必修课,安全教育应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要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培训相接合。这项工作应有针对性,要适时、适地、合理,我们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哪些问题反映突出,有时甚至是一种通病,就会组织一次专业的培训,通过这种教育和培训,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了安全生产知识, 从而真正提高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对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作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就是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地安全教育。

要做好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而这也往往是一个建筑业企业面临的最大安全挑战,甚至可以这样说,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就能得到保障。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关系到农民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建筑企业的“安全、质量、工期、效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而目前的状况往往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这项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而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所以企业应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企业要对新入场农民工进行三级教育,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①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②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③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就是经常性教育的一个缩影,班前活动要保持长期性、有效性,内容要实实在在,要贴近生活,要告诉受教育人员如何关注不安全因素,怎样才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

五、 加强安全技术的管理,做好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准确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有效的控制,这是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在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做到有的放失,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一般有:深基坑工程、超高跨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程、悬挂作业、临时宿舍围墙、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及时传达到施工作业区的每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源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源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危险源的撤离和消号必须在确定无安全隐患时才能实施

六、 严格落实企业对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机制。企业的安全工作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做得不好,企业遭受损失甚至被淘汰出建筑市场、职工生命受到威胁。所以对达到安全管理目标的项目和个人要及时兑现奖励,对安全管理意识、能力突出的个人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优先选用;对那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项目和个人按奖惩制度给予处理,并列入企业内部的不良记录名单。只有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总之,企业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是责任主体,而搞好安全管理是一个建筑企业落实这个责任的管理基础。安全管理是一项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它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作为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学习与探索,真正发挥企业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第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与改善措施

1安全管理的现状

1.1政府法律和监管

(1)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2)法律法规多而不全,执行力不够

我国法律的“环境与健康”过于薄弱。对建筑活动中“环境与健康”的重视,己经成为国际普遍关注的话题。工程建设的目标体系已经由传统的“成本-造价-质量-工期”体系,转向“成本-造价-质量-工期-环境与健康”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也己制定了环境管理体系。

(3)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管理出现真空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为国家建筑安全专项监督职能的履行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成为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能的履行者。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分开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1.2企业安全管理

(1)建筑单位安全管理问题

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由于这种层层的分包,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同时它还使利润降低,而包工头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会减少他的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主要的安全问题

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要求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时,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检测单位出示虚假报告。

(3)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

随着国家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企业准入政策的调整,使得施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尤其是最近几年,个体建筑业迅猛发展,施工企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由于施工单位是建筑安全活动中处于的主体和核心的地位,建筑安全问题主要出在施工单位的身上。

2安全管理改善措施

2.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2)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

(3)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

(4)经常进行预防性试验,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2.2安全文明管理改善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作业)体系

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不仅是管理性很强的工作,而且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安全与文明密不可分,共处于一体,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体;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与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也密不可分,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的共同体。

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任务是缔造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状态和规范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文明行为。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状态包括创造安全文明施工场所和采用安全文明施工的工艺和技术两个大的方面,而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行为即进行安全文明作业和操作。

(2)施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是相辅相成的,施工安全生产不但要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井然有序,改变过去脏乱差的面貌,对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也有深远的意义。

2.3安全监督管理改善措施

(1)预防职能。“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补救职能。补救是要彻底消除已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产品生产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3)评价职能。建筑生产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方法和应达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是综合评价一个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组织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质高低等。

(4)教育职能。施工安全检查是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的情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通过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推广正面的经验和吸取反面的教训。

(5)信息职能。建筑施工安全信息是政府和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一项十分宝贵的资源,一旦失灵,会引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混乱。研究生产系统中的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部门提供,加强控制与反馈,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生产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段。这不仅使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遭到巨大损失,还给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对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如何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第8篇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分析及安全管理对策探析

1、建筑施工安全问题

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对工程的要求由原来的三“控”(质量,工期,成本)变成“四控”(质量,工期, 成本,安全),特别增加了对安全的控制,可见安全越来越成为建筑业一个不可忽视的要素。

1.1 施工安全

安全(safety),通常是指各种(指天然的或人为的)事物对人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进展顺利等状态,近年来,随着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的创立及其研究领域的扩展,安全科学(技术)所研究的问题己不再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的狭义安全内容,而是包括人们从事生产、生活以及可能活动的一切领域、场所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即称为广义的安全。这是因为,在人的各种活动领域或场所中,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的潜在危险和外部环境有害因素始终是存在的,即事故发生的普遍性不受时空的限制,只要有人和危害人身心安全与健康的外部因素同时存在的地方,就始终存在着安全与否的问题。换句话说,安全问题存在于人的一切活动领域中,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始终存在,人类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也永远存在。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如图1.1所示,近十年来我国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一直呈下降趋势,然而从绝对数上看死亡人数和事故发生数却一直居高不下。

图1.1  1994-2004年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百亿元产值死亡率

1.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本文笔者以2004年全国的建筑施工事故为例进行统计和分析,使我们可以更加深入了解和分析其中的一些内在的规律,并且找出那些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内在规律,可以对我们安全工作的方法和重点、方向提供一定的参考。

1.2.1 建筑施工事故类别

2004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等类型,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2.00%,它们具体分布见图1.2。

图1.2全国2004年建筑施工事故主要类型分布

1.2.2  建筑施工事故部位

2004年,事故主要发生在临边洞口处作业,在各类脚手架上作业,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塔吊,土石方坍塌事故,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施工机具。它们具体的分布见图1.3。

图1.3全国2004年建筑施工事故发生部位分布

第9篇 建筑施工不安全因素及安全管理

一、建筑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能够使系统发生故障或发生性能不良的事件的个人的不安全因素和违背安全要求的错误行为。

1、个人的不安全因素

包括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安全的因素。

(1)心理上的不安全因素有影响安全的性格、气质和情绪(如急躁、懒散、粗心等)。

(2)生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大致有5个方面。

1)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不能适应作业岗位要求的因素。

2)体能不能适应作业岗位要求的因素。

3)年龄不能适应作业岗位要求的因素。

4)有不适合作业岗位要求的疾病。

5)疲劳和酒醉或感觉朦胧。

(3)能力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资格等不能适应工作和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2、人的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是人为地使系统发生故障或发生性能不良事件,是违背设计和操作规程的错误行为。

(1)不安全行为的类型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10)有分散注意行为。

11)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2)产生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

1)系统、组织上的原因。

2)思想上责任性的原因。

3)工作上的原因。

(3)产生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

1)工作知识的不足或工作方法不适当。

2)技能不熟练或经验不足。

3)作业的速度不适当。

4)工作不当,但又不注意警示标志。

(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组织管理上的缺陷,它也是事故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作为间接的原因共有以下方面。

1、技术上的缺陷。

2、教育上的缺陷。

3、生理上的缺陷。

4、心理上的缺陷。

5、管理工作上的缺陷。

6、学校教育和社会、历史上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三)物的不安全状态

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机构设备或环境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1、物不安全状态的内容

(1)物本身存在的缺陷。

(2)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3)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4)作业环境场所的缺陷。

(5)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

(6)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7)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2、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类型

(1)防护等装置缺陷。

(2)设备、设施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陷。

(4)生产场地环境的缺陷。

二、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和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1、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搞好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工作

(5)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

(6)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8)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2、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10篇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城镇化加速阶段,是建筑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安全监管的薄弱以及企业安全工作基础差等主要特点决定了目前国内建筑安全管理水平与国外同行业差距较大,建筑现场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和坍塌等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强化管理,构建有效的建筑现场安全保障体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1 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要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由于人、机、料高度集中,存在着众多危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筑现场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持续性等。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主要特点有:

(1)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加大,危险性也增大。近几年我国固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建筑业总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市场以高容量状态向前发展,专家预测这种状态至少要保持25~30年。

(2)建筑投资主体的成分日趋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原国有、集体经济成分为主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行为不规范,投资的项目刻意逃避政府监管。

(3)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工程建设分工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一些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状况不相适应。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目前全国建筑业的3 90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58%,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工人的安全意识差,防护技能低,而职业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

1、2 企业管理不到位

针对建筑现场的安全管理,国家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建设部也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调查程序规定》等部门规章。但有些企业和部门漠视国家法律法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监管力度不够,忽视安全生产这一基础性工作,再加上一些项目经理及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知识,不执行国家标准和规定,违章违规操作,且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从而成为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这些都对建筑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 构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的理论依据

2、1 安全系统管理

安全系统管理是以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结合现代管理工程的新内容,吸收传统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实行教育的、法制的、经济的、技术的、行政的安全管理手段,其目的是调节人与其所处环境中相应的物质条件(设备、工具、产品、材料等)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谐、安全、高效,以实现劳动生产及社会活动正常运转,从而保护劳动者及公众的身心安全与健康。安全系统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不但具有系统的共同特性,即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有序性、环境适应性,而且有其特殊性或个性,比如人本原理、预防原理、强制原理等。

2、2 本质安全化

本质安全化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在方法论上讲求安全的主动、超前,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包括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严重程度。

2、3 事故预测与风险分析

传统的安全管理是被动的安全管理,多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措施或者在事故后总结经验教训,进行“亡羊补牢”式的管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量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使用,要求人们不仅是要重视已有已知的危险,而且更要主动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掌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从而对症下药,积极地进行风险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在进行事故风险分析的同时,要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预案。这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3、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软件建设

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工程项目各职能部门都是安全管理网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各部门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使项目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才能保证安全管理更顺畅,更有力度。

安全规程、制度和纪律是过去人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宝贵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因此建筑现场安全管理就应该在认真学习、参照安全规程和制度的基础上,编制一系列诸如生产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验收制度、奖罚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等安全规程,并将其汇编成手册。

通过安全管理资料的不断完善,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安全施工,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积极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在部门内,还应设置专职安全资料管理员,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jgj 59-99)相结合,分门别类,建档管理,使之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切实起到指导安全施工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3、2 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增强人们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并顺利实现安全工作总体目标的前提保障。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强弱和安全技能的高低影响着项目的整体安全工作。因此,除了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培训、考核外,项目部经理还应围绕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经常举办一些相关内容的专题讲座或讨论会,邀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加安全工作座谈,以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技能水平,保证安全工作在各领域的积极开展。

作业工人安全意识的强弱和安全技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安全工作的实效。通常建筑一线的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差,因而应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比如入场教育是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的常规教育,它由公司、队伍、班组三级教育组成,重点是普及安全知识法规,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剖析典型事故案例。三级教育完毕,安保部组织工人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办理了上岗证,才许可进场作业。

3、3 建筑施工现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作业面比较集中,作业人员密度大,安全管理难度大。为了能更及时、更充分地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了解和改进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应在施工难度高、危险性大的区域安装电子信息监控系统。通过使用监控系统,可以全天候、不留死角地记录监控区域的生产活动和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有效地检测和控制安全重点和难点部位,随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分析查找(未遂)事故原因,弥补管理漏洞,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安全管理手段,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另外,施工现场安全文化建设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等也是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 结语

建筑现场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良好运行不仅需要信息、技术、管理、教育、安全文化等多种内在因素的力量,还需要政府监管、舆论力量以及全社会的支持等多种外界因素的积极作用。只有通过这些因素的优化组合,构建起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才能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生产环境。

第11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管理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贵州卓越建设(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部门交底人交底日期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第12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对策

1. 前言

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已成为现代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主要施工机械,它的主要特点是工作高度高、幅度大、服务范围广、适用性强,通过吊钩、吊笼取物装置,对重物进行起升、下降或水平移动,是高层建筑施工的关键设备。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广泛使用,也暴露了诸多安全管理问题,埋下了事故隐患,在安装、使用、拆卸等管理上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

2. 起重机械设备存在的问题

2.1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

2.1.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但安全职责不够明确,仅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部分企业虽然设置了专门的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但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工作没有落实下去。

2.1.2 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台帐资料不完善,装拆专项方案的编审不重视,方案内容的针对性不强、无实质性措施;部分方案还有明显错误,不能指导现场装拆,操作人员仅仅凭“经验”装拆;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调试流于形式,未能查找出事故隐患。

2.1.3 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装拆单位相对较少,有些施工现场借用或挂靠有资质的装拆单位,导致实际装拆过程中的起重工、安装钳工、机械技术员、电气技术员、安全员与装拆备案中的人员不符。

2.1.4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后、使用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及时进行检测检验,施工现场有相当一部分起重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另外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申请检测迟、特种设备检测单位从检测到发放检测合格报告时间长,起重机械设备凭操作人员的“感觉”在工作。

2.2 监理单位现场监管不到位

2.2.1 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出台,客观上增加了监理单位的责任。但是,监理单位虽然参与了安全生产监管,但督促施工企业安全整改的主动性不够;多数监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不熟悉,业务水平不高,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起重机械设备,对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流于形式,未能找出事故隐患。

2.2.2 对于装拆单位、使用单位报送的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未按施工现场实际使用条件、机械设备性能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详细审核。对关键部位、重点部位没有进行重点监管,发现隐患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2.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2.3.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未能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有效检测,安装后自检不严格,使用中的检查、检验、调试不认真;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规定的基础混凝土强度、机械设备的行走限位、幅度限位、起升高度限位、回转限制、小车断绳保护装置的安全距离不了解,限定的安全距离随意;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调试不正确,超载现象时有发生;起重吊钩保险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的损坏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3.2 塔式起重机机吊物悬挑平台未定型化设置,设计计算马虎,搭设交底不认真;有的工程还在使用钢管悬挑平台;有的起重机械未配备设备的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造成谁使用、谁捆绑、谁指挥,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2.3.3 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楼层停靠装置、防坠落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吊篮防护门、自落门不齐全或失灵时,没有及时进行修理或调试。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有的未独立设置,两侧防护、底板铺设不严。另外,31米以上的高架物料提升机它的整体稳定性、刚性连接的设置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3.4 人货两用梯的限速器检测不及时,上下联络信号设置不齐全等。

2.3.5 起重机械设备专用配电箱内电器元件设置不规范,tn-s接零保护系统不正确,重复接地设置随意,接地电阻值大于规范要求。

3. 对策与措施

3.1 强化施工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1.1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要求企业把工作重心下移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中去。强化项目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严禁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强调特种作业人员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100%持有效证件上岗;并认真履行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3.1.2 改善民工的作业及生活环境。针对季节气候环境变化,施工企业应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要突出改善民工的生活环境和饮食卫生,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3.1.3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控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针对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在工地醒目位置挂出重大危险源的预控牌,便于各方监督。

3.2 强化监理企业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

3.2.1 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认真按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要求进行审查确认。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

3.2.2 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危险点、关键工序必须实施旁站监理;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查找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并认真落履行复查工作。

3.2.3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活动,并旁站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及报告建设单位,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复查,确认安全隐患真正整改后,方可复工。

3.3 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3.3.1 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自觉抓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3.3.2 认真组织复查及落实整改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整改,对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复查,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3.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和管理。对施工现场危险源、危险点进行排查,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定重点管理;要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方案实施,同时还要抓好临时施工用电的管理,确保安全用电。

3.3.4 要确实抓好创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活动。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形式,把创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结合在一起,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向深入,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整体水平。

4. 结束语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多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工程的危险点和危险源,要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本着对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为经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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