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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电管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3 热度:15

安全供电管理

第1篇 安全供电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队供电安全管理,确保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降低电力消耗,达到供电平衡,保证供电设备和设施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井下供电做到“三无、两齐、三坚持、十不准”,严禁失爆。出现一处,考核责任人100~500元,考核主管队长100~300元。

二、井下供电设备三大保护齐全,并定期试验,做好记录。保护不全,考核包机人100~300元,考核主管队长100~200元。

三、短接或甩掉井下供电设备上检漏设施,考核责任人100~500元。

四、变电所供电设备接地极必须使用合格接地极且装设完好,并且每班变电工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装设不合格,考核该设备包机人100元/处,不巡查或不做记录考核当班变电工50元。

五、变电所供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可靠,每班由变电工巡查一次,并如实做好记录。不巡查、不做记录或记录填写虚假,对责任人考核100元/次。

六、变电工停送电,必须有调度命令,并且必须填写操作票,穿戴防护用品。无命令停送电,对变电工考核100~500元,不填写操作票或不穿戴防护用品,考核100元/次。

七、严禁擅自更改或调整变电所高开柜的整定值和各种保护元件。若是发现,对主管队长和责任人各考核200元/次。

八、本队需用电气设备和设施,提前由主管队长提出,由设备管理员提出书面计划,经技术队长和队长同意后,方可报送机运部。无计划,对主管队长或设备管理员考核100元/次。

九、本队回收的电气设备和设施,必须及时与设备管理员联系,先由回收人或回收班组交到回收单位,由技术员办理回收手续。若是未能回收,产生的费用和考核均由回收人或班组承担,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对设备员考核50元/次。

十、需要停电检修设备,停电申请提前一天由主管队长或技术员批好,未能及时办理考核主管队长或技术员50元/次。

十一、主绞、副绞、北主扇、南主扇、压风机房、配电室等处为双回路供电,严禁擅自接负荷。正常情况下,保持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路完好带电备用。备用回路不完好,考核主管队长200元/次。

十二、每个月必须对输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一次,每个月对避雷器、变压器油质、绝缘保护用具、高压开关保护机构进行预防性试验和防雷测试。不按规定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十三、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每月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且做好记录。不按规定进行巡查或不做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十四、办公室、各机房及各工房,未取得机运部同意,擅自使用电炉子取暖,按照500元/kw对使用者予以考核。

十五、中央水泵房、西下水泵房必须严格执行〈机电队中央大泵开泵规定〉和〈机电队西下大泵开泵规定〉,否则造成的考核由当班水泵工全部承担。

十六、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机运部下发的规定。

十七、不得擅自动用主井箕斗提升人员,否则对乘坐人员和绞车工各考核100元/次,并由绞车工承担所产生的电费。

第2篇 建井处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井上、下安全供电管理,杜绝在供电系统上巡视、检修、施工等作业时的习惯性违章和矿井设备失爆现象的发生,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矿井的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防爆电气标准》、《煤矿井下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和《煤矿机电常见检修工程一般安全规定和工时定额》的要求,特制定《建井处安全供电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使每一位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都能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程序遵章作业,从而提高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我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凡发现作业人员不按规定进行作业的,一经查出,对所在的单位及个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严厉处罚。

一、高压电气设备的巡视

l、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有2人进行,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严禁解锁,带电打开高压电气设备的门、腔盖等进行目测检查;

巡视变压器时,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在巡视中发现问题时,必须认真填写有关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不得擅自处理。如发现危及系统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时,必须采取停(倒)电、验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悬挂警示牌等应急措施并经处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按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按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6、高压电气设备每月至少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检查规定

1、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

1)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前,有关人员应先到现场观察了解具体情况,编制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准备好相应材料、工具,明确分工。严格按照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作业;

2)打开井下高压防爆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该地点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可打开箱体,进行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设安全栅栏、挂警示牌后,方可工作;

3)检修高压防爆电气设备控制回路或箱体内部回路时,必须将高压防爆开关的隔离拉开并闭锁,拉出手车并确认隔离绝缘板已挡好,在开关的把手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检修高压开关柜时,必须将高压开关柜的上、下隔离开关拉开,使其有明显的断开点。隔离开关拉开后必须将操作手柄锁死,在电源侧刀闸加装隔离绝缘板并在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要将反送电的上一级电源开关切断,在相关的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检修高压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或高爆开关接线腔时,必须将相应侧的总开关和母联开关断开,使母线电源切断;

6)在检修单电源高压开关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时,应将三相短路接地线挂在隔离开关下方、断路器上方;对具有反送电可能的开关,应在断路器上下两侧各挂接一组三相短路接地线;

7)严禁打开开关门、防爆盖试送电和带电检查、排除故障,禁止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8)在检修变压器时,必须将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拉切、闭锁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9)检修带pt的高压开关柜时,停电后必须拆除pt的一次侧、二次侧保险,以防反送电;

10)检修时,停、送电操作应做好验电、放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等工作;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停电开关应设专人看管。停、送电工作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警示牌由停、送电操作人员负责悬挂、摘取;

11)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佩带高压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验电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且合格的验电器;

12)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一人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

2、井下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及故障处理

1)处理井下低压电气设备故障时,检修人员必须配带瓦斯检测仪,并有停电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2)井下严禁带电处理故障,处理故障前,必须停掉上级电源。

3)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电钳工资格证并经年审合格。非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严禁打开设备进行检查,非维护人员不得帮助维护人员从事检查、处理电气设备的故障工作。

4)维护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用工具及仪表,并熟知该电气设备的原理、性能及结构,否则,不能对该设备进行故障处理。

5)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现场瓦斯浓度。

6)在对开关的故障处理中,仪表的量程应合理,档位应正确,特别在测量电压时切记不要打错档位,以免发生短路事故。

7) 严禁打开防爆盖试送电和带电检查、排除故障,禁止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8)检修处理的步骤:

⑴首先根据上级开关及本开关故障指示所显示的故障情况及开关的现状来判断故障的性质和范围,在检修排除故障时,应将上级开关停电并闭锁。

⑵在停电的上级开关隔离合闸手把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看管,并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制度。

⑶在现场环境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打开电气设备,并验电、放电,然后进行检修处理。验电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且合格的验电笔。

⑷排除故障需要更换元件时,应用同型号的元件进行更换。

⑸恢复原有的线路。

⑹检查开关是否有遗留工具或其他物件,确认无误后,将开关盖好,送电试运行,并对开关的一些保护功能进行试验,严禁甩掉各种保护。

⑺在试送电后又需停电继续处理故障时,应再次进行停电闭锁挂牌、验电及放电工序。

9)检修电气开关试送电前,必须检查被控设备无其它施工或人员靠近,确无问题方可送电。

10)打开移动变电站及干式变压器的高压调节端子盖用兆欧表测量绝缘前,应先测量设备现场瓦斯浓度小于1%,并让端盖内有害气体充分挥发,以防引起设备周围或腔体内可燃性气体的爆炸。

11)施工完毕,应及时详细填写故障检修处理情况,包括故障原因、更换的零部件、开关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处理意见、参加施工的人员等。

三、供电其他管理规定

1、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定值,由项目部机电技术人员负责提供,并将保护整定值联系单或整定卡片,送交维修人员,由专职电工负责整定,不得出现越级跳闸。当供电系统变更后要及时计算、调整整定值,并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将修改后的供电系统图及时上报处机电科。

2、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小型电器)必须有编号,并与上报的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相符。

3、每天必须由专门的维修电工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远程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4、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季度对接地电阻测定一次,每6个月对开关的定值检查校核一次,并将记录存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应在投入运行前进行,不合格不得投入运行。

5、主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及接地连接线应按规定安装,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6、认真、规范填写各种检查记录资料,确保记录资料的完善、及时、准确。

7、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二坚持:

8、井下防爆开关、变压器要摆放整齐,台台上架。

9、井下局部通风机应做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二闭锁”,主备用局扇自动切换。

10、井下停电检修要有计划性,对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事故,应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1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12、开关内不得挂明保险,保险丝不得用铜丝、铁丝替代。

13、项目部应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14、井下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压、浸水、盘圈、相互缠绕、铁丝吊挂。通讯信号监测电缆原则上不可与动力电缆悬挂于井巷的同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邻电缆吊钩间距不得大于3米。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米,同种电压等级的电缆间距应不小于0.05米。

15、掘进巷道应对迎头的电缆线进行保护,防止放炮崩坏电缆,迎头喷浆时应保护好电缆、开关、小型电器。

四、井下常见的失爆现象鉴别

在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列为失爆。

1、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或对其壳体进行切割焊补的。

2、防爆结合面有严重锈蚀,用棉纱清除后仍存在明显锈迹的,或者有油漆和杂物的。

3、结合面间隙超过规定值的。

4、40、25、15毫米结合面上,出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的;在10毫米结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的。

5、产生机械伤痕,其宽度达到0.5毫米,其无伤结合面的有长度达不到规定长度2/3的。

6、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毫米;其外径小于进线装置(联通节)内径2毫米的;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或最小宽度达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平方毫米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达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破裂、老化变质、失去弹性或切开套放在电缆上的。

8、带电闲置进线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属挡板的;金属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大于2毫米的;密封圈、挡板、抗圈顺序放反的。

9、进线嘴内沿与密封圈外端接触不实;密封圈里端与器壁接触不实;其进线嘴压实后电缆、密封圈轻易拉动的。

10、压盘式进线嘴缺少固定螺丝的;或压紧螺母线嘴的有效丝扣没有上进四扣的

11、螺母式进线咀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少于6扣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12、缺螺栓或弹簧垫圈、弹簧垫圈失效、未压平或虽压平但与螺栓不配套的

13、控制设备缺少停电闭锁的,或闭锁装置损坏不起作用的。

14、隔爆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或者不闭锁均为失爆。

15、矿灯头破裂和缺少隔离橡胶垫圈的;缺少闭锁螺丝或闭锁螺丝不起作用的;灯线毁坏露铜丝的;进出线无护套或缺少密封的。

16、隔爆型灯具设置的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五、奖罚规定

1、作业人员不执行现场停送电制度或在设备上检修时,隔离刀闸不打零位闭锁,对所在单位的机电经理、机电技术人员分别按不覆职考核并处500元罚款;对作业人员罚款200元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2、不按规定对防爆电器进行检查的,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

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检查中发现失爆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对经上级主管部门及处组织的大检查中未发现失爆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该单位嘉奖500元。

3、井下短路、过流保护装置无整定卡片,罚责任人200元。现场实际整定值与卡片不符的,罚责任人200元。

4、当供电系统变更后,没有及时计算调整过流整定值并修改供电系统图中的相关内容,罚分管机电技术人员100元。

5、开关内挂明保险,缺少保险管,保险挂铜丝、铁丝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200元。

6、没有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装置做试验的(以记录为准) ,罚责任人100元。

7、局部接地极安装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无接地极或接地极和连接导线的材质、截面以及连接形式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2)接地极埋设失效、露出水沟的、钢管垂直于地面偏差大于15°的,罚责任人50元。

(3)接地极与开关、电机连线松动,每发现一处罚款责任人50元。

(4)接地极缺少标牌或标牌填写不规范的。罚款责任人50元。

(5)采用镀锌铁管的局部接地极单根打入地下不足1.5米、双根打入地下不足0.75米,或接地极松动的,罚责任人50元。

(6)主、辅局部接地极两点之间距离小于5米的,罚责任人50元。

8、没有实现“双电源、双局扇、三专二闭锁”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主、备局扇不能自动切换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9、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断电装置不起作用、断电范围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10、局部通风系统发生无计划停电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由机电科、安全部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罚款。

11、发生电气着火、烧电机、烧开关、电缆打炮等电气事故,由机电科、安全部组织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罚款。

12、井下电钳工没有持证上岗或没有携带便携仪进行检修的,罚责任人100元。

13、变电所内没有配齐测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接地棒、停电牌等,罚责任单位500元。

14、地面变电所未按要求填写“两票”的,罚责任人100元,未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定,罚责任人200元。

15、“四小线”有明接头和羊尾巴的,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16、井下电缆吊挂不合格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缆吊挂在风水管路上,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电缆受物体挤压、缠绕、受淋水,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3)电缆落地、浸水、铁丝吊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4)电缆外护套损坏,或有感应电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7、迎头放炮前,未对电缆线进行保护,造成电缆损坏或喷浆时未对电缆、开关、小型电器进行防护致使被喷上浆渣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8、电气设备没有上架、小型电器落地没有上板的,罚责任人100元。

19、对井下电气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嘉奖。嘉奖的资金从罚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处。

2023年1月25日

第3篇 供电所线损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线路上无功补偿设备的安全运行。

2、配合所安全员做好所内的安全工作。

3、爱护自己的安全工器具,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效验。

4、在外勤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安规》的要求去做,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在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

5、外出工作时,严禁私车公用,确保交通安全。

6、对线路上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和处理。

7、做好所包村到户的安全用电宣传工作,确保所包片区安全无事故,及时发现线路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及时消除隐患。

第4篇 县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了标准要求和法律依据。实践证明,常规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必须研究、探讨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好坏起关键作用的是主要领导干部,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和做法却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能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

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甚至对'三违'现象视而不见;以感情代政策,拿原则做交易,有的还隐瞒未遂事故,从而导致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消除;把责任制度和各项措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开起会来讲的头头是道,贯彻落实很少过问;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个别干部不懂装懂,违反自然规律及客观实际胡干、蛮干、瞎指挥,不出事故靠侥幸,出了事故推责任。

安全管理的形式主义不容忽视。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没有针对性,不能联系本班组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甚至没有活动,而由专人虚构了一个记录应付检查。

工区领导不深入进行检查,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编制检修施工'三措'只是用于应付上级检查,与规定不符,与现场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施工前不组织技术交底,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成立组织,下发文件,编制检查提纲、检查计划,直到进行检查反馈,已经形成模式,但查出问题整改的怎么样?有没有整改?如何落实考核?领导部门不管,光靠安监部门监督,使检查流于形式。

上级的安全文件、领导讲话要求是层层传达到班组和个人,其中的要求由谁去落实?落实的怎么样?无人过问;'两票'的执行和管理,为了保证合格率,有重票证、轻操作的现象;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现场考问、技术问答、技术讲座很多时候是抄写有关培训教材,没有实际效果。

生产一线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不能适应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职工缺乏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存在着'谁的技术好,谁干的活多,那么谁出事故的几率就大'这样一种糊涂认识。有些工种(如线路检修)在技术上存在脱节、在人员上出现青黄不接,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多年来的减人增效、机构精简,把一些技术好、学历高的生产骨干调到了机关科室,使生产单位用人捉襟见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从社会上临时招用一些临时工、农民工去干正式工不愿干或干不了的活,这样就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农电安全管理对县级供电企业至关重要。在农村电网实行'两改一同价'之后,农电安全管理范围从10 千伏延伸到农村220 伏,改制后用户的供电服务要求提高了,即使正常的设备检修也要承诺保证停电时间,因而安全与生产关系的处理难度增大。

农村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发生,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赔偿问题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给供电企业带来损失;农村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例行工作有明显的应付现象,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不合乎标准要求;农网改造工程遗留问题急需整改,如有的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不全,给运行管理带来困难,改造后的线路杆塔名称杆号牌、警示牌没有按规范悬挂,施工质量没有严格验收,线路通道、交叉跨越存在较多隐患等等。

多经单位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多经企业普遍存在着'效益第一'的思想,而把工作中的安全放到了次要的地位。平时对安全工作强调不够,按规定该配备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配备,日常的业务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开展得不正常,以及涉及到安全的劳动保护、工器具、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等等。

由于人员构成、技术力量等种种因素,多经企业的班组管理工作远远不如主业的班组管理。这种差距导致了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质量、规程的学习,执行、施quot;三措'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存在大量的问题。现在很多电力安装、改造工程是县局所属实业公司负责施工,如'两网'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队伍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工程施工多头管理,施工质量验收不及时、不严格等,给以后的运行管理留下很多后遗症。

'两个体系'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有些人(包括有的领导同志)对安全保证、安全监督两个体系没有正确的认识,将两个体系混为一谈,往往将所有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都归于安全监察部门统一去做。

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组织检查落实整改这些属于保证体系的工作大多是由安监部门去做;而电力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材料设备的选购、招标、定货等却没有安全监督体系的参与和监督。还有人对安全规章制度不屑一顾,认为碍手碍脚,影响工作。企业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措'项目没有专门立项,资金不能保证。工区、班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所干的安全工作又都是管理工作,谈不上监督、监察。正是由于对两个体系的作用没有区分,造成了两个体系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对策与措施

必须把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让他们在政治上受到很强的约束。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他们认真地克服官僚主义,使他们真正成为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责任者,真正履行安全工作的神圣职责。同时把反对官僚主义与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克服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有效地制约官僚主义的蔓延。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专业管理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要认识到搞好安全管理是自身工作的需要,而决不仅仅是应付上级检查。要坚持做到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每一步都要落到实处。及时协调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便于落实责任追究,做到对布置的安全工作不落实不罢休。

各级安全员要把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各项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形式主义苗头,提出整改措施;实行安全管理公示制度,对领导干部安全工作到职到位情况和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在各基层单位布置、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公布,对管理性违章进行考核,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活动、尤其是班组安全活动的质量。

在安全学习上采取'拿来主义',把简报上通报的事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工区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学习内容,落实考核奖惩,使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供电企业要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尤其对生产一线职工要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某一项技术专门学习。发给职工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材,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组织学习,定期考试,学习成绩一定要与奖惩挂钩。要真正建立完善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各尽所能、各展其才,同时也要使他们都有危机感。

党政工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切实加强农村供电所的安全基础管理,对他们要经常进行具体、细致地指导,如安全活动、'两票'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等等。不能强求一下子就搞的很好,但标准要高,可以借鉴变电、线路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使他们逐步走向正轨。

对农电人员要进行强化安全教育。一是安全意识教育,利用各级安全简报、安全文件以及事故案例的学习,使之牢固树quot;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安全知识教育,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建立培训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尽快使农电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掌握安全规章制度,摆脱以往纪律涣散、素质较差的'土八路'形象。

让多经企业从领导到职工普遍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认识到安全是基础、是保证,只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安全、质量、效益统筹兼顾,才能使企业长足发展。

加强班组建设,抓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教育,不断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规定强化现场管理,严防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使安全在班组就得到根本的保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保证金,让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要使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两个体系的安全职责。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责是保证企业安全、可靠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安全监督体系则是监督、监察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是否保证了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两者间的关系是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安全监督体系是制约者,安全保证体系是被制约者。两者之间既要独立运行,又要有机配合,优势互补,在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面发挥整体防护作用。

对一个企业来讲,除了安全监察体系人员以外的所有企业员工都包括在安全保证体系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要使每个科室、每个工区、每个岗位都明确自身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并且对某科室、某岗位是否尽职尽责应有人去督促、去监察、去考核,这样才能做好安全工作。

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首先使安全监察体系相对的独立出来,使其有充分的时间去熟悉各项规章制度,有时间依照各项规章制度去进行监察工作。因此,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在各项工作上都有自身的特点和侧重面,只有各自做好自身的工作,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应有的作用,才能保证企业各项生产行为的安全。

第5篇 如何做好供电所安全管理

农电体制改革完成后,乡(镇)电管站改为供电所,划归当地供电企业管理,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与用电管理,成为供电企业实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用电管理的最基层单位。长期以来,农电安全管理薄弱,农电人员技术素质较低以致农村电网安全事故不断,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更加迫切地要求农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因此,抓好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电所安全生产水平,对促进农村电力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树立供电企业的良好企业形象意义重大。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问题,供电企业很难对农村供电所实施严格管理,使得供电所缺乏必要的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导致了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供电所管理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严重,造成农村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现象长期存在。要做好供电所的安全管理,首先要扭转安全意识不到位的现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执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使安全工作在整个农电工作中置于首位。

2 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近年来,通过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得到很大的改善,农网结构趋于合理,供电能力得到提高,基本满足安全运行条件。但是,由于供电所安全管理基础仍然薄弱,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安全活动和安全分析浮于表面、反违章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不高等情况,管理水平没有跟上设备水平,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规程、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供电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在安全生产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为失误占较大的比例,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造成事故的重要途径。目前,各地供电所的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文化水平偏低,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农电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是农村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提高供电所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心教育,安全活动日学习等方法,帮助供电所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使职工熟悉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操作技能,把安全生产的理念融入职工的思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将安全潜移默化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使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

4 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制度

由于历史原因,供电所作为乡镇的集体企业,人事上归乡镇政府机构管理,业务上则受当地供电企业指导,而经济上却是采取“以电养电”、“自给自足”的方式维持。多头的管理最终导致的却是无从管理,从而使供电所一度处在“三不管”的尴尬境地。因而也就造成了供电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落实不好的情况,如:安全目标没有层层分解,责任没有到人;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不够,没有严格的考核;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机制薄弱,安全监督、安全保证和安全激励机制不到位,以制度约束人、激励人的良好机制没有很好地形成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全面、完善、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运用相应的考核制度来保证责任制的严格执行,使每个部门、每个职工都能明确知道本部门、本岗位应负的安全责任并且认真地履行。

5 把农电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两改一同价”后,大部分供电所都已移交给当地供电企业负责管理,由于各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与供电企业本部各级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有较大的差距,许多供电企业把接管后的供电所与企业原有的各级机构区别对待,没有把接管后的供电所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严格管理,这不利于供电所管理的逐步规范,难以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生产水平。因此,各供电企业要把农电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对供电所实施与本单位相一致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加大农电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的工作力度,制定和实施农电各类事故总体目标,逐步扭转农电事故率居高不下的状况。

6 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工作

事故的发生是因为生产场所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危险点,要杜绝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控制安全隐患、消灭危险点上下功夫。安全隐患和危险点无处不在,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水平,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控制安全隐患和危险点。首先要了解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存在位置,进行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是发现安全隐患和危险点的有效方法。各供电企业在进行本单位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的同时,可选择部分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供电所同步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工作。取得效果之后再推广到所有供电所,全面提高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农电安全管理者应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树立忧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从提高认识抓起,从领导抓起,从反违章抓起,从教育培训抓起,从规范化管理抓起,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电力服务。

第6篇 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介绍

〔摘  要〕 阐述了建立一套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供电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继承创新的客观需要,更是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介绍了吉林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开发、建立、内容、特点以及体系运行的情况与效果,从提升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出发,推进安全工作的“三个转变”。

〔关键词〕 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现代安全理论认为,一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失误)、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所致。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需要在总结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培训等方法来提高人的意识和能力;物的不安全状态需要用安全技术来改善。直接影响安全的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的组织管理,已经成为复杂工业系统是否发生事故的最深层原因。为此,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以系统安全的思想为基础,从组织整体出发,把安全管理放在预防事故发生的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系统达到安全状态。近年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应用,它被认为是安全工作最为有效的管理办法。现在,我国也大力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2001年国家制订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28001-2001),为改善我国的职业安全状况,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标准。

1  供电企业安全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不仅包含着人身安全健康问题,同时还涉及电网和设备安全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供电企业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管理办法等,保证了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需要。但是,安全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与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理念上不能与国际接轨。现行的安全工作方法,只注重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规律的研究,虽然保证了各项防范措施的目的性与针对性,但在超前控制和风险分析、评估与控制方面缺乏实效,被动式的安全管理思想与模式已经不能充分适应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2) 管理方式上缺少科学性。管理技术不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以支持企业的运行,表面上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标准、制度完善,但是由于缺少系统的安全思想的指导和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在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与企业发展、安全工作需要相比差距较大;

(3) 管理手段上方法单一。现在的安全工作主要依靠人治的管理和员工的自觉行为,人的因素在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以绩效考核代替过程管理,以奖惩机制代替激励机制,抓班组安全建设多,抓管理层的责任落实少,管理失去重心,出现“两张皮”现象,缺少创新的动力。

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为了使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国际上现代企业的管理接轨,增强企业的竞争、生存和发展能力,建立一整套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供电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继承创新的客观需要,更是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2.1  体系的开发

近年来,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始终把强化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和目标,在实现事故超前控制,切实保证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人身和设备事故仍然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控制。在总结和分析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事故规律后认为,供电企业虽然在多年的工作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管理办法,但是在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各级人员主观能动性方面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尤其是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和安全生产形势需要相比,过去的一些管理方法就显得不够适应,需要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系统的新型安全管理机制,彻底打破固有的结果型管理、经验型管理模式,吸取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此,吉林省电力公司于2003年10月拟定了一套以整合目前供电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为基本框架,以国际和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指导的现代的、先进的、完善的、系统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方案。

2.2  体系的建立

2003年末完成了体系模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审核,2004年1月对省公司系统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知识培训,至此体系开发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部结束。从2004年2月开始,体系开发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经过全体开发人员的共同努力,3月末完成了全部开发任务,并通过省公司和咨询公司的审核。4月初,“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管理体系”)在白城供电公司投入试运行。

2.3  体系的内容

“管理体系”是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国际通行的“戴明模型”管理模式,按照供电企业自身的管理流程、危险源控制方法等传统模式中的有效方法,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建立对企业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体系的建立不是对现行的供电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办法的否定,而是以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指导,整合现行的供电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办法,使之形成具备现代管理理念、代表先进管理模式、动态循环并可自我持续改进的先进管理体系,并兼容供电企业现行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春秋检等全部工作。

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是整个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内容涵盖了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各个方面。为防止和避免把体系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作标准、制度汇编,从而失去对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在体系开发前就明确了体系建立后不进行认证的工作思路。

2.4  体系的特点

(1) 依据国际、国家、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标准和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经验的系统化整合,建立健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

(2)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建立和运行体系。规范为体系的开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和标准,使体系在原有基础上更加完善和细化。

(3) 程序文件的建立主要是从3个方面进行考虑,即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只注重于人身安全管理及控制的基础上,根据供电企业特点增加和补充了电网和设备安全管理及控制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覆盖了生产、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保证了体系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3  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

2004年4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管理体系”,首先在白城供电公司试运行。供电企业和基层单位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在目标管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运行控制程序文件的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体系运作方面积累了经验。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实践,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系统化的新型管理机制在各级人员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基本建立,并随着体系的深入、持续运行逐步体现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实效性。具体体现在:

(1) 过去安全管理工作中重结果管理、轻预防控制的传统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使各类事故的超前控制得以真正执行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实现了对危险点、危险源的可控在控,并且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2) pdca循环方式实现了安全生产全过程的闭环式管理,为安全生产工作从单一的经验型管理向全面的、系统的制度化管理转变提供了保证和空间。事实证明,经验型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能够发挥一定作用,收到一定效果,但是按照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体系实施后,通过安全生产的计划、实施、查找与改进等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达到了安全管理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改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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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3) 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得到有效加强,充分体现了安全为经济效益服务的管理理念。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管理在体系中有机结合,从组织整体出发,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得到切实理顺和加强,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协调统一和相互支持,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安全工作的目标就是降低风险,“管理体系”在控制人身、电网、设备事故,降低各类风险方面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人性化的管理机制,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生产为经济效益服务的宗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和生产分工的进一步明确为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 建立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系统的安全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人为本”、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局面。特别是促进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和强化小型、分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效果尤为显著,过去一些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生产班组通过体系的有效运作,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5) “管理体系”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实施后,其科学性、先进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各部门、各方面、各级人员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目前供电企业尚未建立“三标一体”式管理机制的客观形势下,“管理体系”的实施由于缺少其他体系的有力支持,系统化管理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局限,这需在体系实施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第7篇 供电所安全工作要抓施工现场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工作事关企业财产、职工生命安全。农电体制改革之后,乡镇供电所就成为我国农村统一、规范、有效的电力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也是目前安全基础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乡镇供电所作为县级供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虽然规模小,但职能齐全,责任重大,在“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建设中承担了相当重的生产任务,是公司发展壮大的脊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在作风,着力点在基层供电所,危险点就在生产现场。供电所要强化安全生产“始于现场、终于现场”意识,紧盯施工现场不放松。

防违章 安全管理要加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内容,施工现场是供电所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场所,是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表现载体。长期以来,施工作业现场管控一直是制约农电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瓶颈。如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乡镇供电所安全管理水平,是供电所应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当前供电所从事生产人员大多为招聘的农村电工。农村电工工作随意性较大,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导致供电所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

管理缺位,工作负责人现场召开站班会对作业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后,较少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管理,施工现场没有得到很好的管控。

管理错位,在施工任务较重、难度较高的情况下,通常会设置专责监护人对现场一特定人员、特定地段、特定任务进行监护。部份专责监护人在现场未能履行自已管理职责,造成现场安全监护在一定程度失控。

管理越位,有些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时,权责不分明,有随意指挥的现象。他们经常替代了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干扰了施工作业步骤,分散作业人员的注意力。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缺失给习惯性违章行为提供了滋生漫延的土壤和温床。在施工生产中有些员工犯有经验主义的错误,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的行事。如在进行倒闸操作时部份员工自认为对所管辖的线路、设备比较熟悉,不认真核对线路、设备名称及杆号便直接操作;在现场作业时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在高空作业中安全带后备绳不系在牢固构架上;在工作现场虽悬挂接地线但接地棒未深埋入地中等现象。这些习惯性违章现象极易酿成祸害。因此,供电所必须抓好每一个环节,提升供电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

五项机制抓好供电所施工安全管理

在目前农电系统人员素质、技术力量等诸多方面尚待提高的前提下,要想每一步骤作业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来进行,真正做到施工作业结束时“工完、料尽、场清”,制止违章,使施工安全得到保障,供电所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供电所坚持安全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常规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并确立一种科学的安全管理思想。首先,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并与学习事故通报相结合,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扎实实开展“学安全、讲安全”的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其次,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对各生产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强化培训教育。第三,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模拟操作,重点加强供电所及生产一线农村电工安全素质培训,紧紧围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技术比武、现场问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作业性、管理性和指挥性违章。供电所通过安全教育,让电力职工认识到,要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必须杜绝麻痹思想,筑牢安全生产防范的堤坝。

二、建立安全风险预控机制

现场施工是供电所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点。工作负责人是现场的直接指挥者,也是保证现场安全的决定因素。抓好现场安全监护管理,首先要使工作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把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停留在表面上;在召开班前会时,作为工作负责人对现场情况认识要清、情况要明;工作负责人做到对员工当日精神状态、现场情况心中有数,对作业区域内安全管理和工作任务要全面了解,充分利用班前会为员工出谋划策,对安全管理和作业措施必须认真给员工贯彻落实,让每位员工都明确各自的任务。其次,供电所要加强对工作负责人安全意识的培养,不能拿其现场作业技能的高低当成衡量工作负责人优劣的唯一标尺,要杜绝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只是埋头苦干、至于别人干什么,干的怎样,现场安全状况如何,一概不知现象的发生。最后要积极主动地排查作业现场隐患,监护好现场作业人员,认真纠正作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三、建立安全责任落实机制

供电所要加强安全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明确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做到安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强化供电所长和安全员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心。作为供电所长首先到现场后应该是查隐患纠违章,不能使现场违章问题长期存在;其次是不能把到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理解成应付公司制度,纵容包庇违章行为;最后供电所长在现场监督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解决问题入手,尤其注重抓习惯性违章行为,大事小事都要严肃认真对待。

四、建立安全监督制约机制

供电所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安全督查队监督体系作用。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有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安监人员在现场查处违章时,要保证制度的刚性。制度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究”。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人的生命和电力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抓严管。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是造成事故多发的最主要根源;安全监督管理上的心慈手软,又是助长事故频繁发生的另一根源。供电所安全监督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章现象,要认事不认人,决不心慈手软,不能采取“下不为例”的做法,要让违章人既丢面子又丢票子,让其长记性。只有如此才能遏制住违章现象、才能激发出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积极性。

五、建立安全作业考评机制

在生产过程中按照供电所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来开展工作,是用更科学、更合理的手段来代替以往粗放的安全管理方法,用更精细的检查和量化的分析来取代传统的工作方法,弥补传统管理上的不足,更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供电所生产员工在工作时要求实行“一停二看三工作”的步骤,即工作前先停下来核实工作地点,检查相关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到位,然后才可以开始工作。不能无端抛弃程序走捷径,失去程序和要求的监督,想当然地开展工作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所现场施工人员应在每次收工后召开班后会对当天施工的整体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并根据现场点评结果进行奖惩。

抓好供电所施工现场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应当积极地从正面抓“苗头”、从事前控制等方面入手,通过安全思想教育、责任心教育、技能培训和加强监督等手段,使我们的广大职工知章懂纪,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自觉做到“意识自省、心理自衡、行为自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违章乃至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第8篇 建立电力安全三级联动体系提高农村供电安全管理水平

农电体制改革后,随着农村集体及个人电力资产的移交,使得农村供电所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其安全责任也随着产权延伸到用户。而农村供电网络分散,线路及设备维护面广,管理范围及管理成本成倍增加,从而加大了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风险及成本负担。因此,如何加强农电安全管理,正确处理电力安全与电力发展、电力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规避安全责任风险,强化安全营销管理理念, 建立电力安全三级联动体系,提高农村供电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建立健全组织,完善规程及制度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按安全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消除辖区内中低压电网中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确保农村供电网络安全、经济运行。

结合实际成立安全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工作的开展,并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各级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严格对其工作情况监督考核,按考核情况兑现其工资。

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由辖区综治办、城建、国土、公安、林业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的成员变动保证在一个月内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成员基本情况、电力设施基本情况、各类案(事)件登记、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登记台帐。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农村电力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使农村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实行计划到人目标到人,将配电线路事故率、“两措”计划完成率、两票合格率、缺陷消除率、配电台区设备完好率等指标细化到人,考核到人。

修订完善线路操作规程,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 立足标准,强化责任,落实计划

按规程要求通过电工、村组、用户三结合的方式清除线路树障,提高供电可靠性。采取每月20日的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及互帮互学的方式,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变更安全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制订落实防洪抢险预案、事故处理工作预案。坚持“三铁”反“三违”,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安全员深入现场,加大安全稽查力度,对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逐步规范职工工作行为。

扎扎实实开展安全例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分析会,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的处理,对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对农改工程中配电台区所用的破股旧导线定期更换,安全距离不够的线路增加电杆,有计划的开展调杆、调线工作,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结合现场制定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在各个方面纠错防错,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执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对安全工器具按要求进行保管和试验。认真开展标准化作业,实行运行操作标准化,检修作业程序化和行业行风规范化。

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及用电秩序管理,在落实乡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基础上,将电力安全管理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步考核,在辖区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行政组为单元,以农户为“细胞”,将进入到农户承包土地范围内和村级公共土地范围内的高低压线路、杆塔、配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监护、维护线路通道砍伐清障、险情及安全隐患情况报告等内容按所属地段进行分段编号,划分到行政村,细分到农户,责任到农户个人,明确政府与村级组织、村级组织与农户个人、政府与供电所、供电所与村级组织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采取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与村级组织、供电所企业分别签订《电力设施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村与农户签订《输配电线路维护协议》,制定严格的百分制量化及奖惩细则,政府年终抽出专人,组织专班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8个先进村及12个先进个人给予奖励,使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人,全面系统地实现“村包片、组包段、户包杆”的电力安全管理村、组、户三级保护维管模式。

加强台区三级保护及用户漏保管理,实施用户责任到杆,电工责任到户。加大用户用电情况检查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加大电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繁华地段沿线路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在乡村公路电杆、配电台区上悬挂警示牌以及刷涂宣传标语。并组织供电员工深入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讲解违章用电的危害,使村民普遍受到教育。经常深入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检查其用电线路及设备健康情况,对危及安全的要求用户整改。

三、强化优质服务理念,提高电力安全营销管理水平

以开展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开拓电力市场,以公开服务承诺的内容,取得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以搞好优质服务提高电力安全及营销管理水平。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的内容,真正做到“五统一”、“四到户”、“三公开”。公开故障报修、业扩报装等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和制度,做到集镇故障报修服务不超过45分钟,偏远地区故障报修服务不超过2小时。业扩报装程序规范化,及时对新增客户的报装接电申请进行审查后接电,避免私拉乱接。建立特殊服务,对农忙时间无法来所办理用电手续的客户,由管片电工代其办理。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建立特殊客户档案,定期上门服务,提高客户参与电力管理的热情。

加强内部约束,通过教育学习和制度约束提高职工的优质服务意识及安全管理意识,让职工真正从内心认识到开展工作的现实意义,从而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安全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上门服务”,变“粗犷服务”为“规范服务”,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临时用户采取临时接线供其道模及抽水使用方便用户,同时管片电工现场监护,降低临时用电的安全风险。

逐步健全完善停电制度,减少因停电抢修造成客户的损失。制定科学的停电检修计划,从时间上避开用电大户的用电高峰期,从技术措施上,各线路适当安装分支控制设备,做到有针对性、区域性的停电,同时故障查询时,减少停电时间和面积,提高供电可靠率。

通过开展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年活动,使各项工作程序化、流程化、标准化,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在极大程度上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供用电秩序,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营销管理水平,逐步取得安全、效益双丰收。

第9篇 供电公司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供电公司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的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公司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国电集团公司《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公司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的工作监督检查。

3.2 各部门是所辖区域或分管设备安全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规范

4.1.1 禁止标志牌的悬挂

4.1.1.1 “禁止烟火”——悬挂在油罐区域、油库大门旁和有人出入通道旁及周围墙壁上,蓄电池室、公司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油处理室入口处,保护仪表盘室等门口和室内,电缆夹层、隧道、竖井、主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等入口处;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4.1.1.2 “禁止带火种”——悬挂在油库大门旁和入口处,公司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入口处;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4.1.1.3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悬挂在主变压器、高压备用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升压站构架、架空电力线路杆塔等设备的爬梯上;标志底边距地面1.5m高。

4.1.1.4 “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悬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控制室内已停电检修(施工)设备的电源开关或合闸按钮上。

4.1.1.5 “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悬挂在已停电检修(施工)架空电力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

4.1.1.6 “禁止吸烟”——悬挂在其它有丙类火灾危险物质和禁止吸烟的地方。

4.1.1.7 “禁止戴手套”——悬挂在车床、钻床、铣床等所有旋转机床和所有旋转机械的作业场所。

4.1.1.8 “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悬挂在主控、集控、计算机、通信室出入口的门上。

4.1.1.9 “禁止游泳”——悬挂在禁止游泳的大坝管理区域内。

4.1.1.10 “禁止使用无线通信”——悬挂在具有微机保护、微机励磁调节器的附近醒目处。

4.1.2 警告标志牌的悬挂

4.1.2.1 “止步, 高压危险!”——悬挂在室外工作地点的安全围栏、高压危险禁止通行的过道、高压试验地点的安全围栏、室外构架、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栏和室外设备固定围栏上。

4.1.2.2 “当心触电”——悬挂在临时电源配电箱、生产现场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上,如配电室、断路器上等。

4.1.2.3 “当心坑洞”——悬挂在生产现场和通道临时开启或挖掘孔洞四周的围栏上。

4.1.2.4 “当心腐蚀”——悬挂在装有酸、碱物品的容器上以及存放和装卸酸、碱物品的场所。

4.1.2.5 “当心坠落”——悬挂在高处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栏杆上和易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地点。

4.1.2.6 “当心落物”——悬挂在易发生落物的地点。

4.1.3 指令标志牌的悬挂

4.1.3.1 “必须戴安全帽”——悬挂在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处。

4.1.3.2 “必须系安全带”——悬挂在高差1.5-2m周围没有设置防护围栏的作业地点和高空作业场所。

4.1.3.3 “必须戴防护眼镜”——悬挂在车床、钻床、砂轮机旁以及焊接和金属切割工作场所。

4.1.3.4 “必须戴防护帽”——悬挂在机加工现场入口处。

4.1.3.5 “进入密闭场所注意通风”——悬挂在作业涵洞、电缆隧道、地下室外入口处和密闭工作场所入口。

4.1.3.6 “配戴防护手套”——悬挂在易伤害手部的作业场所,如具有腐蚀、污染、灼伤及触电等危险的作业地点。

4.1.4 提示标志的悬挂

4.1.4.1 “从此上下”——悬挂在检修设备或构架上下的爬梯上。

4.1.4.2 “在此工作”——悬挂在工作地点或检修设备上。

4.1.5 消防及其他标志牌的悬挂

4.1.5.1 “地上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应固定在距离消火栓1m的范围内,不得影响消火栓的使用。标志牌应固定在标志杆上,标志杆高度1.2m。

4.1.5.2 “灭火器”——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的上方或悬挂在灭火器、灭火器箱存放的通道上。泡沫灭火器器身上应标志“不适应电火”字样。

4.1.5.4 “灭火器箱”——灭火器前面部示范:灭火器箱、火警电话、公司内火警电话号码、编号等字样、泡沫灭火器箱上应在其顶部标志“不适应电火”字样。

4.1.6 导向箭头标志牌的悬挂

“紧急出口”——用于事故情况下安全紧急撤离的出口。

4.1.7 限速标志牌的悬挂

“限速行驶”——悬挂在限速行驶的道路上,如:公司入口转弯处、公司房屋入口等。

4.2 安全警示线配置规范

4.2.1 禁止阻塞线

4.2.1.1 标注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

4.2.1.2 标注在灭火器存放处

4.2.1.3 标注在厂房通道旁边的配电室、仓库门口。

4.2.2 减速提示线

4.2.2.1 标注在限速区域入口处。

4.2.2.2 标注在弯道、交叉路口处。

4.2.3 安全警戒线

4.2.3.1 发电机组周围(距离为1m)。

4.2.3.2 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0.8m)。

4.2.3.3 控制盘(台)前(0.8m)。

4.2.3.4 配电盘(屏)前(0.8m)。

4.2.4 防止踏空线

4.2.4.1 标注在楼梯第一级台阶上。

4.2.4.2 标注在人行通道高差0.3m以上的边缘处。

4.2.4.3 防止踏空标志应采用黄色油漆涂到第一级台阶地面边缘处。

4.2.5 防止碰头线

4.2.5.1 标注在人行通道高度不足1.8m的障碍物上。

4.2.5.2 黄黑相间条纹,两色宽度相等一般为0.1 m,面积较小时可适当缩小,斜度45度。

4.2.6 防止绊跤线

4.2.6.1 标志在人行通道地面上高差0.3 m以上的管线或其他障碍物上。

4.2.6.2 黄黑相间警示线。

4.3 安全防护配置规范

4.3.1 安全帽

4.3.1.1 红色安全帽为管理人员使用

4.3.1.2 桔黄色安全帽为检修人员使用

4.3.1.3 黄色安全帽为运行人员使用

4.3.1.4 白色安全帽为外来参观人员使用

4.3.1.5 蓝色为临时用工人员使用

4.3.2 安全工具(示范性)

4.3.2.1 配置在放置安全工器具的场所。

4.3.2.2 安全工器箱有相应存放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棒、绝缘档板、验电器和接地线的间隔。

4.3.3 固定防护围栏

4.3.3.1 适用于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

4.3.4 临时防护遮栏

4.3.4.1 适用于临时升降口、孔洞。

4.3.4.2 安全通道或沿平台等边缘、因检修取下常设栏杆的场所。

4.3.4.3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4.3.5 临时提示遮栏

4.3.5.1 适用于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场所。

4.3.5.2 检修试验工作现场规范工作人员活动范围。

4.3.5.3 检修现场安全通道。

4.3.5.4 检修现场临时起吊场地。

4.3.5.5 防止其他人员靠近高压试验场所。

4.3.5.6 事故现场防护。

4.3.5.7 需临时打开的平台、地沟盖板周围。

4.3.6 孔洞盖板

4.3.6.1 生产现场需打开的起吊口,需打开的电缆沟出入口,需打开的管沟出入口。

4.3.6.2 其他平台、地面需打开的出入口、阀门井或地沟。

4.3.6.3 孔洞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0.1m,并与地面齐平。

4.3.7 爬梯遮栏

4.3.7.1 设置在禁止攀登的架构爬梯上。

4.3.7.2 爬梯遮栏下边缘安装在距地面1.5m处。

4.3.7.3 框架与钢网应焊接牢固,防护门应刷红色油漆

4.3.7.4 防小动物板

4.3.7.5 配置在开关室(6kv、400v)、配电室、主控室、电缆夹层、电子设备间等进出门上。

4.3.7.6 防小动物板材料应为塑料板、金属板或木板制作,高度不小于<, span lang=en-us>0.5m,安装方式为插入式。

4.3.7.7 防小动物板上部刷防止绊跤线。

4.4 设备及安全工器具设施规范

4.4.1 电气设备

4.4.1.1 主变压器—— 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电压等级及相别。

4.4.1.2 断路器—— 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4.4.1.3 隔离开关—— 标明设备名称、编号。凡涉及到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4.1.4 电流、电压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等—— 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相别。高压设备标牌凡涉及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4.1.5 控制箱、端子箱—— 凡涉及到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4.1.6 接地刀闸—— 凡涉及到母线设备都要加电压等级。

4.4.1.7 室内配电装置—— 母线pt,加电压等级。

4.4.1.8 控制、保护、直流等盘柜—— 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4.4.2 机组设备

4.4.2.1 水轮(发电)机标志牌—— 标明机组顺序编号和名称。

4.4.2.2 主要辅机标志牌—— 标明辅机编号和名称。

4.4.2.3 主要辅机控制箱标志牌—— 标明辅机控制箱编号和名称。

4.4.2.4 一般辅机标志牌—— 标明辅机控制箱编号和名称。

4.4.2.5 一般辅机控制箱标志牌—— 标明间隔或设备 名称、编号。

4.4.2.6 阀门标志牌—— 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和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4.4.2.7 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 标注在转动设备的壳体上或者标注在靠背轮的防护罩上。

4.4.2.8 管道着色、介质流向用名称—— 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4.4.3 安全工器具合格证标志—— 贴在经试验合格的工器具上。

4.4.3.1 接地线标志牌及接地线存放地点标志牌—— 固定在地线地端线夹把手上。

4.4.3.2 防误闭锁解锁钥匙盒—— 发电厂主控制室。

5.检查与考核

5.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办法与曲阳县供电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5.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的主要内容为安全风险管理的意义、涵义和原则等。

“安全第一”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要求时时处处把安全摆在第一位,决不是一句口号,当安全和效益、质量、进度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执行“不能安全地做就坚决不做”的原则。“预防为主”就是要把现场检查转变到超前预防上来,通过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实施超前防范、过程控制,促进作业岗位和设备质量达标,达到消除安全风险目的,实现闭环管理和良性循环。

第一条 为推进铁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加强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持续稳定。依据铁道部和路局有关规定,制定西安铁路局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二条 铁路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对安全风险源、风险点的识别、研判和分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风险加以防范和处置,把风险程度减至最低或消除风险,达到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人身伤亡、行车事故、路外伤亡等各类事故风险,保障运输生产经营安全和供电畅通。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专业管理、分级负责;强化基础、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定期评价的原则。前提是要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基础是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核心是超前防范、过程控制,关键是作业岗位和设备质量达标,目的是要消除安全风险。

第二章 安全风险管理责任

第二章为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主要明确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各供电段、车间和班组承担的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和实施主体,明确各级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第四条 局供电处是系统安全风险的专业管理主体,负责本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建立系统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定期指导、评价系统各供电段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各供电段解决安全风险源的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重点要管控以下7个风险源和25个风险点。

1.供电作业人身安全:防触电、高坠和车辆伤害3个高度风险点;

2.高铁供电设备安全:正馈线绝缘子、27.5kv电缆、西安北站电力单电源运行3个中度风险点;

3.轨道车辆安全:调车转线、防火防溜2个高度风险点和多机连挂1个中度风险点;

4.供电施工安全:施工组织、施工监管2个高度风险点和施工计划、安全协议2个中度风险点;

5.新线设备安全:包西线弹簧补偿装置、接触网刚性悬挂2个高度风险点和变电所分区所房建、27.5kv电缆接地2个中度风险点;

6.接触网断线、倒杆、塌网:防接触网断线、倒杆、塌网3个高度风险点;

7.供电外部环境:支柱防护、隧道结冰2个高度风险点和危树、跨网电线路、跨线桥3个中度风险点。

1.制定本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文件。修订系统安委会及安全分析会制度文件。

2.风险源的确定、风险点的分级、逐项制定控制措施。

第五条 各供电段是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的落实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的制度和实施细则,动态分析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明确各生产岗位技术标准、作业规程、风险控制责任、措施和处置流程。做好职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全员安全风险意识,提升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定期对车间、班组的安全风险管理进行指导、评价,规范现场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点控制。

1.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文件。修订本单位安委会及安全分析会制度文件。

2.分析导致风险的各种因素。

3.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地逐项制定控制措施。

4.将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制作成考核表,并落实到车间。

第六条 车间、班组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点,把技术标准、作业规程、风险控制责任、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到各岗位和作业环节,严格抓好落实,促进岗位作业、设备质量达标,使现场各岗位、各个作业环节、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

1.车间、班组,要将段制定的《安全风险控制表》进行进一步细化,

2. 将《安全风险控制表》发至各岗位,并抓好落实。

第七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修订完善各级管理岗位的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将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车间和岗位,重点要规范领导、科室、车间的职责范围,解决主管领导职责不清,管事务的多、管生产的多,不琢磨本系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不督促本系统文件执行及落实情况;段领导、检查组不清楚到底应该检查车间还是班组,车间完全把班组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整改寄希望于段上的检查,车间形同虚设;科室、车间职责范围不清、岗位标准不清,该科室干的工作推给车间、该车间干的工作又推给科室;科室、车间对路局、段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效果不佳;路局、段所发的文件、规定除少数人清楚外,大部分管理干部不关心、不研究,干部作用不发挥,文件落实不到位,车间没有起到承上启下的管理作用,工作无成效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形成全员覆盖的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体系,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将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分解到每个岗位,并以《安全风险控制表》的形式下发执行。

第三章 安全风险研判

第三章是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核心,因为只要风险存在,有可能性,不管概率多大,都可能发生事故。最大的风险就是不知道风险,所以做好风险研判至关重要,是抓好安全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做好风险研判,就抓住了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

危险源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它影响事故发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根源;它可以永久地存在,也可以完全的消除,它的存在就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源可分为劳动安全、高铁设备、轨道车辆安全、施工作业、新线运行、外部环境等安全风险。

第九条 根据事故、故障、违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点分高度、中度、低度三个级别,实行分级分层管理。

高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容忍严重事件可能性大的安全风险点。由供电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1.接触网、变电专业风险点由牵引供电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2.电力、配电专业风险点由电力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3.轨道车辆专业风险点由安全设备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中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导致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接受较严重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安全风险点。由供电处指导,各供电段采取措施予以重点控制。

低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能导致发生设备故障、高风险问题或不期望出现事件的安全风险点。由各供电段负责督导,车间、班组加强现场作业标准化落实予以防范。

1. 确定风险点风险因素的原则:根据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确定。

2. 将系统确定的七个风险源分解为若干个风险点。

3.将风险点按危害程度和发生频次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

4.针对确定的高、中、低风险点,逐一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条 局供电处建立系统周统计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各专业事故故障、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结合系统实际,通过风险问题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按月、百日、年度对系统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源和风险点进行全面辨识,明确系统安全风险源和高、中度安全风险点,并进行公布。

1.周统计分析制度。供电处各科室按照专业分工和管理职责,对每周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以及风险问题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下一周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措施,于每周五12时前将书面材料交安全设备科,由安全设备科进行系统周安全风险分析汇总。每周一召开由供电处全体人员参加的周安全风险分析会,并结合路局周一大交班会上部署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对系统周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补充和安排。

2.月度风险研判制度。供电处每月5日前由处长(主管副处长)组织召开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研判分析会,参加人员为供电处领导、各科科长及各供电段主管安全副段长、安全科长。参会人员共同对月度系统发生的事故、故障以及严重违章、现场检查信息等安全风险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路局部署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季节性安全风险控制关键,研究确定月度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措施,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月度风险控制分析和风险控制安排。

3.百日风险研判制度。按照路局百日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和供电设备安全风险综合监测要求,对百日内安全风险控制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路局百日目标管理要求,制定系统百日风险控制目标和具体措施。

第十一条 各供电段要建立日、周统计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本单位的事故故障、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系统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按月自下而上分析、识别、研判本单位存在的表面及潜在的安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利用月度安全例会、专题安全分析会等会议对本单位风险管理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风险源和风险点控制情况,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点,并在本单位公布。

第十二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围绕高铁、客车运行等安全重点风险源,做好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研判,将安全风险点按高、中、低度三个级别纳入风险控制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在公布月度、百日、年度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时,要明确风险源名称和风险点等级、控制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消除或降低风险点的期限。

第十三条 局供电处、供电段、车间和每个岗位都要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表,重点包括风险名称、控制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各供电段要按照“简明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逐级、逐岗位制定安全风险源(点)分布图和各作业岗位风险控制手册。

第四章 安全风险管理

第四章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数据库管理、动态管理、全员管理、目标管理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 根据路局建立的安全风险数据管理系统,对供电安全风险实行分层、分级、动态管理,综合反映主要行车设备、职工素质、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等安全风险源和安全风险点的控制情况。在既有安全问题库的基础上,分层分级建立系统、站段安全风险数据库,分层设专人负责管理。安全风险数据库主要依据路局、供电处、各供电段存在的安全风险源,确定安全风险点,并按高度、中度、低度三个等级纳入动态管理,分级制定控制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期限。

1.局供电处负责本系统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管理。各供电段每月25日前要向供电处上报安全风险源和高度、中度风险点信息,由供电处安全设备科结合系统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高度、中度安全风险点,纳入本部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进行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局安监室提供系统高度安全风险点信息。

2.各供电段负责将本单位安全风险源和低度及以上安全风险点纳入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管理,设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导车间、班组健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

3.各供电段要畅通职工群众参与安全风险管理的渠道,要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中设置职工群众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平台,并明确意见和建议的日常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使职工群众积极广泛参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为路局安全风险管理进言献策。

4.各供电段对职工群众反馈新的安全风险源(点)或可能升级的安全风险点,要及时组织研判,确定安全风险点等级,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并按月汇总于25日上报供电处。对发现的重大风险源或高度安全风险点要及时上报供电处,由供电处向路局安监室提报信息,纳入路局安全风险数据库管理。

第十五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健全完善百日安全风险目标管理,按百日风险研判制度要求和路局百日确定的安全风险控制目标,明确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对重大风险源和高风险点组织专题攻关。并按风险级别将安全风险点和控制目标逐级立项分解,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梯次责任目标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逐级控制。

第十六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动态掌握风险点控制情况,防止安全风险点升级。当出现低度安全风险点上升为中度时,由供电处负责分析研判,确定为安全攻关课题,以公文形式公布下发,纳入路局百日安全风险目标管理。

第五章 安全风险控制和阻断

第五章为安全风险控制,主要对路局业务处、供电段的安全风险控制、阻断的方法、形式及应急处置进行了明确。

在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时,一定要具体可行,让职工知道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第十七条 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原则,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针对风险源(点)的性质和等级,运用现场检查、设备监测、动态检测等方式,逐级、逐项落实风险消除、事件预防、后果降低、事故应急等控制措施,及时控制、阻断安全风险。

第十八条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控制要以确保动车、客车和人身安全为核心,突出人员、设备、管理三大要素,围绕设备质量、业务技能、规章制度、职工作业、安全环境及施工质量等关键部位,严格落实“十五三”对规、跟班作业、干部“五定三率”三项制度,紧盯劳动安全、高铁、车辆运行、新线、现场作业、营业线施工、外部环境、道口和路外、春暑运、自然灾害等安全风险源控制,重点加强高风险岗位和关键作业环节等高风险点的检查、卡控,落实安全风险点管控措施,强化对非正常情况下的作业风险控制。完善现场作业中联控、互控制度,明确接触网、电力高空作业以及轨道车辆调车、运行、连挂、解体等环节的岗位互控责任,做到高风险岗位人员作业过程互相提醒,共同防范,实现对现场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十九条 局供电处每月组织对各供电段月度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以及重点设备整修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结合安全风险控制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并分专业评比排序,下发月度安全风险控制分析通报。

第二十条 路局每个安全百日开行接触网试验车对全局供电设备安全风险进行综合监测,对各条线供电主要设备技术状态及现场作业情况进行动态综合检测,由局供电检测所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在供电处主页发布百日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以及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根据路局安监室统一发布的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安全预警信息,依据预警等级,黄色预警信息由责任供电段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橙色预警信息由责任供电段主要领导组织分析、红色预警信息由供电处组织分析,分别研究制定风险阻断措施,防范风险升级。

第二十二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坚持对安全风险的控制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动态调整风险点级别和控制措施。对已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点,要加强检查和监控,确保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尤其对结合部的安全风险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安全风险点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并紧盯落实。

第二十三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加大安全风险管理的帮促力度,按周、月对安全风险管理问题突出的单位、车间实行预警帮促。每周由供电段确定安全风险控制重点车间并组织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实施帮促;路局安委会(安全分析会)每月确定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单位(系统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单位),由供电处组织分析责任单位的安全风险管理情况,制定措施进行跟踪帮促。

第二十四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按照“应急有备、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原则,规范和完善安全风险信息管理机制,达到快速报告、快速响应、快速阻断目的,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最大限度阻断安全风险或降低风险等级。

1.对接触网、电力、变配电所、轨道车辆等行车设备出现安全隐患时,各供电段要迅速启动安全风险阻断预案,组织消除设备病害、查处设备故障,保证运输安全畅通。

2.各供电段要按照路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安全设备大检查活动,组织进行设备补强,对春、秋检中发现的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阻滞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3.对安全风险度较高的重点运输、非正常作业、关键环节作业等,按要求落实干部安全包保和高风险点、关键作业环节现场盯控措施,实施安全风险预先控制和过程控制。

4.按照“细分供电单元、缩小供电范围、准确判断故障、压缩故障延时”的抢修原则,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抢修预案,突出“图、项、表”三要素的运用(应急处置流程图、关键作业项点、人员分工和作业联系表),使繁杂的预案在抢修现场更加实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培训,积极拓展应急演练的深度和广度,编制标准化演练课件,巩固和提高演练效果,全面提高职工应对恶劣天气、设备事故故障、救援抢险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第六章 安全风险评价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六章为安全风险评价考核及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局、段安全风险评价考核的周期、方法,明确了安全风险预警、挂牌督办和帮促的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风险管理实际,制定定期安全风险评价办法。

第二十五条 路局供电处以月、百日、年为周期,对系统安全风险过程控制及管理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1.月度考核。供电处根据月度系统发生的事故、故障以及严重违章、现场检查信息等安全风险数据分析研判资料,按月对各供电段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确定优秀单位,评出较差单位,分别纳入路局月度安全风险考核。

2.百日评价。供电处、各供电段根据路局百日评价检查安排,开行接触网监测车,实行地面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对各供电段的安全管理、专业管理、设备质量、现场作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价,按照百日安全风险评价考核标准对系统各供电段进行打分评定,总结安全风险控制好的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将百日评价资料按时提报安监室。

3.年度评比。每年末供电处对年度安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和交流系统供电段在安全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评选系统安全风险控制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纳入路局年度表彰奖励,不断提升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十六条 各供电段按照专业负责的原则,对既有的安全考核系统进行修订完善,对各类安全风险问题信息分高、中、低三类风险问题纳入安全考核系统进行归类管理,按月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要体现科室中层和车间中层、科室一般干部和车间一般干部的挡序,不同工种间的考核分配,对防止各类事故、故障的奖励以及对发生问题的班组和个人考核,防止考核均摊、上报的奖励兑现与实际结果不一致、考核标准不统一,同样问题考核力度不一致,班组“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发生。安全风险考核信息主要来源为各种监测监控装置预警风险信息、各级干部现场检查发现的影响安全的风险问题、主要行车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各供电段可建立安全风险控制激励机制,对发现新的安全风险源、安全风险点或安全风险点升级的人员给予奖励,增强全员控制安全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性质严重的责任铁路交通事故和设备故障的责任单位,由局供电处提出挂牌督办建议,经路局安委会审定同意,向责任单位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和采取切实措施,完成督办事项,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第二十八条 对安全风险控制不力,导致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西安铁路局干部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安全风险管理基础建设

第七章为安全风险管理基础建设,主要从规章管理、专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新线管理、设备质量、干部作风、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人的问题永远是安全的核心问题,是人,就会有失误。

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观与行为准则的总和。 他的先进性最终表现在从上到下真正把安全作为一切活动的否决标准。一个安全管理优秀的企业,必定有优秀的安全文化。只有在生产实践中通过文化的教养和熏陶,才能使职工在防范风险、预防事故中起到积极作用。

第二十九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加强专业技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发布和培训程序,严格遵循技术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批、修订、补充与废止等规定。每季度对技术规章制度清理一次,各供电段将清理结果于次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供电处;每年12月底对全年本系统、本单位的技术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各供电段将清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供电处,供电处汇总系统有效规章制度目录报路局总工室统一公布。

第三十条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控制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局供电处要组织系统各供电段对重大风险源和高度安全风险点进行技术攻关,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同时加强对各供电段专业技术、安全管理的指导帮促,利用月度检查、百日评价等手段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强化关键性、倾向性问题和风险源(点)分析,促进专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全面落实。

第三十一条 各供电段在3月底前对现有干部队伍结构进行分析,在干部使用上要任人唯贤,杜绝任人唯亲;对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把对工班长队伍的分析纳入月度安委会,对不合格、不放心的车间主任、工班长该调整的坚决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 各供电段要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在待遇上要对关键部门、主要工种绝对倾斜。要制定、完善干部职工外出培训考核办法,杜绝把参加培训班当完成任务、当消遣。定期组织各段之间的单项技术交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到大专院校、厂家进行培训。

第三十三条 各供电段要做好新线开通人才储备工作,按照铁道部、路局对在建项目的开通节点安排,提早对新线开通人员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尽早和局劳资部门沟通联系。同时要针对高铁特殊技术要求和检修工艺,要尽早考虑、安排干部职工深度预介入,并安排到有高铁运行管理经验的单位或院校进行学习、培训。

第三十四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严格按照高铁、新线开通运营安全质量条件,认真评估工程相关设计、安全装备标准,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设计缺陷和源头安全风险。新建铁路开通运营必须做到“六不准”,即:新建工程未完工不准进行动态验收;静态验收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进行动态验收;动态验收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试运行;试运行暴露出的问题没有解决不准初期运营。同时要加强新线安全和专业管理,大力开展设备专项整治达标,全面提升新线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新线运行安全稳定。

第三十五条 各供电段要加强设备质量源头控制,严格落实设备、材料、零部件审批、准入、采购、验收责任制度,认真执行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及目录管理,依法对物资设备实行招投标,突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和追溯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供电段要规范会议制度,梳理段、车间、班组已有的会议制度,该增加的增加,该废除的废除。做到该开的会必须开,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做到资料不齐不开,人员不全不开;做到开短会、开高质量的会。促使干部职工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安全风险管控的全过程。

第三十七条 各供电段要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用文化的力量激发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路局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教育,牢固树立“三点共识”,做到任何时候都把安全作为大事来抓;任何情况下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任何影响安全的问题都要立即解决,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以文化生态建设为龙头,全方位改善运输一线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争取路局投资立项,进一步完善新线和条件艰苦站区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提高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解决沿线职工住宿、吃饭等生活实际难题。要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广泛开展评先树模、立功竞赛等活动,加强以安全文化、服务文化、经营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建设,完善职工代表检查巡视制度,深化厂务公开,为职工代表有效履行职责搭建好平台。深入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做好离退休工作,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组织职工健康休养,营造齐心协力、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安全文化发展良好氛围。

第三十八条 各级干部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和首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组织安全风险研判,督促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住“全面排查、问题整治、过程盯控、应急处置”四个环节,增强安全风险管理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点,全程追踪重点事项落实进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从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管理制度建设、实施闭环管理等进行了强调。

第三十九条 各供电段要按照“强化意识、加强研判、控制过程、突出应急”的安全风险管理理念,把安全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事故管理、问题管理向风险控制、超前防范转变,把安全风险管理理念与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把风险管理建立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加强风险掌控,优化工作思路,强化安全基础建设。

第四十条 各供电段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对办法涉及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符合路局实际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局供电处负责解释。

第11篇 某供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 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 工区管理职责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 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 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 安全工器具计划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 安全工器具的验收

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第12篇 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了标准要求和法律依据。实践证明,常规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必须研究、探讨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现状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好坏起关键作用的是主要领导干部,然而有些领导干部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和做法却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能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

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甚至对'三违'现象视而不见;以感情代政策,拿原则做交易,有的还隐瞒未遂事故,从而导致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消除;把责任制度和各项措施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开起会来讲的头头是道,贯彻落实很少过问;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个别干部不懂装懂,违反自然规律及客观实际胡干、蛮干、瞎指挥,不出事故靠侥幸,出了事故推责任。

安全管理的形式主义不容忽视。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没有针对性,不能联系本班组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甚至没有活动,而由专人虚构了一个记录应付检查。

工区领导不深入进行检查,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编制检修施工'三措'只是用于应付上级检查,与规定不符,与现场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施工前不组织技术交底,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成立组织,下发文件,编制检查提纲、检查计划,直到进行检查反馈,已经形成模式,但查出问题整改的怎么样有没有整改如何落实考核领导部门不管,光靠安监部门监督,使检查流于形式。

上级的安全文件、领导讲话要求是层层传达到班组和个人,其中的要求由谁去落实落实的怎么样无人过问;'两票'的执行和管理,为了保证合格率,有重票证、轻操作的现象;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现场考问、技术问答、技术讲座很多时候是抄写有关培训教材,没有实际效果。

生产一线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不能适应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职工缺乏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存在着'谁的技术好,谁干的活多,那么谁出事故的几率就大'这样一种糊涂认识。有些工种(如线路检修)在技术上存在脱节、在人员上出现青黄不接,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多年来的减人增效、机构精简,把一些技术好、学历高的生产骨干调到了机关科室,使生产单位用人捉襟见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从社会上临时招用一些临时工、农民工去干正式工不愿干或干不了的活,这样就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农电安全管理对县级供电企业至关重要。在农村电网实行'两改一同价'之后,农电安全管理范围从10 千伏延伸到农村220 伏,改制后用户的供电服务要求提高了,即使正常的设备检修也要承诺保证停电时间,因而安全与生产关系的处理难度增大。

农村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发生,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赔偿问题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给供电企业带来损失;农村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例行工作有明显的应付现象,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不合乎标准要求;农网改造工程遗留问题急需整改,如有的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不全,给运行管理带来困难,改造后的线路杆塔名称杆号牌、警示牌没有按规范悬挂,施工质量没有严格验收,线路通道、交叉跨越存在较多隐患等等。

多经单位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多经企业普遍存在着'效益第一'的思想,而把工作中的安全放到了次要的地位。平时对安全工作强调不够,按规定该配备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配备,日常的业务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开展得不正常,以及涉及到安全的劳动保护、工器具、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等等。

由于人员构成、技术力量等种种因素,多经企业的班组管理工作远远不如主业的班组管理。这种差距导致了在

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质量、规程的学习,执行、施quot;三措'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存在大量的问题。现在很多电力安装、改造工程是县局所属实业公司负责施工,如'两网'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队伍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工程施工多头管理,施工质量验收不及时、不严格等,给以后的运行管理留下很多后遗症。

'两个体系'没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有些人(包括有的领导同志)对安全保证、安全监督两个体系没有正确的认识,将两个体系混为一谈,往往将所有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都归于安全监察部门统一去做。

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组织检查落实整改这些属于保证体系的工作大多是由安监部门去做;而电力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材料设备的选购、招标、定货等却没有安全监督体系的参与和监督。还有人对安全规章制度不屑一顾,认为碍手碍脚,影响工作。企业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措'项目没有专门立项,资金不能保证。工区、班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所干的安全工作又都是管理工作,谈不上监督、监察。正是由于对两个体系的作用没有区分,造成了两个体系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对策与措施

必须把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让他们在政治上受到很强的约束。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他们认真地克服官僚主义,使他们真正成为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责任者,真正履行安全工作的神圣职责。同时把反对官僚主义与深化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克服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有效地制约官僚主义的蔓延。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专业管理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要认识到搞好安全管理是自身工作的需要,而决不仅仅是应付上级检查。要坚持做到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每一步都要落到实处。及时协调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便于落实责任追究,做到对布置的安全工作不落实不罢休。

各级安全员要把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各项安全工作要求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形式主义苗头,提出整改措施;实行安全管理公示制度,对领导干部安全工作到职到位情况和上级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在各基层单位布置、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公布,对管理性违章进行考核,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活动、尤其是班组安全活动的质量。

在安全学习上采取'拿来主义',把简报上通报的事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工区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检查学习内容,落实考核奖惩,使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供电企业要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尤其对生产一线职工要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某一项技术专门学习。发给职工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教材,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组织学习,定期考试,学习成绩一定要与奖惩挂钩。要真正建立完善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各尽所能、各展其才,同时也要使他们都有危机感。

党政工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切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切实加强农村供电所的安全基础管理,对他们要经常进行具体、细致地指导,如安全活动、'两票'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等等。不能强求一下子就搞的很好,但标准要高,可以借鉴变电、线路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使他们逐步走向正轨。

对农电人员要进行强化安全教育。一是安全意识教育,利用各级安全简报、安全文件以及事故案例的学习,使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安全知识教育,举办各种类型的

培训班,建立培训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尽快使农电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水平,掌握安全规章制度,摆脱以往纪律涣散、素质较差的'土八路'形象。

让多经企业从领导到职工普遍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认识到安全是基础、是保证,只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安全、质量、效益统筹兼顾,才能使企业长足发展。

加强班组建设,抓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教育,不断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规定强化现场管理,严防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使安全在班组就得到根本的保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保证金,让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要使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两个体系的安全职责。安全保证体系的职责是保证企业安全、可靠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安全监督体系则是监督、监察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是否保证了企业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两者间的关系是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安全监督体系是制约者,安全保证体系是被制约者。两者之间既要独立运行,又要有机配合,优势互补,在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面发挥整体防护作用。

对一个企业来讲,除了安全监察体系人员以外的所有企业员工都包括在安全保证体系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要使每个科室、每个工区、每个岗位都明确自身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并且对某科室、某岗位是否尽职尽责应有人去督促、去监察、去考核,这样才能做好安全工作。

要做到这一步,就必须首先使安全监察体系相对的独立出来,使其有充分的时间去熟悉各项规章制度,有时间依照各项规章制度去进行监察工作。因此,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在各项工作上都有自身的特点和侧重面,只有各自做好自身的工作,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应有的作用,才能保证企业各项生产行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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