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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管理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6 热度:29

供电管理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篇 供电管理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的日常工作,全面掌握全矿供配电设备运行状况;

第二条 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设计管理,并对工区的供电增容进行审批。严格执行负荷增容申请制度,合理调整用电负荷。

第三条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的业务管理,根据全矿生产计划,提供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方案;

第四条 负责全矿每月电量统计、考核。对月、季、年度的用电量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结论,并计算下一年的预计用电量。

第五条 填绘井上、下供电系统、井下电气设备布置,按周期进行更新。

第六条 负责井上、下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根据计算的整定值进行调整,严禁各单位私自调整。

第七条 负责与上级供电单位进行日常业务联系,确保线路供电正常。

第八条 负责停送电管理,停送电申请单、工作票审批签发,确定正确的停电范围。

第九条 全面掌握全矿负荷使用情况及变电站供电设备的经济运行参数,并及时汇报。

第十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周、月工作总结,对组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计划。

第十一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2篇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机制、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司属各相关部门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 《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

3 职责与要求

3.1 营销部负责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调度等部门完成客户用电安全管理过程的业务指导及技术服务工作。

3.2 营销部负责履行用电检查职责,并协调组织专业部门开展客户受电装置试验、消缺、以及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计算、整定、传递、校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3.3 积极向客户宣传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用电方面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积极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为提高客户受电装置安全运行及健康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4 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与检验

4.1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应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要求进行,以有关设计安装、试验和运行的标准为依据,积极推行典型设计,倡导采用降低能耗的先进技术和产品。

4.2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将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客户,并督促客户按照审核意见对受电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审核内容包括客户自备保安电源及其投入切换装置。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时间,低压客户不超过10天,高压客户不超过一个月。

4.3 在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期间,用电检查人员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及技术标准等,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及施工质量抽检,包括电缆沟和遂道,电缆直埋敷设工程,接地装置工程,变压器、断路器等到电气设备特性试验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施工工艺及质量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提出消除安全检查隐患的指导意见,提高受电工程的施工质量。

4.4 营销部应及时组织安全、生产、调度及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竣工检验。检验的重点是与电网连接的一次设备安全性能,电气设备特性试验,受电装置进线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其与客户内部保护之间的配合情况,保安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双电源及保安电源闭锁装置的可靠性,以及保证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帮助、指导客户提高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5 受电装置试验与消缺

5.1 营销部用电检查班负责组织实施客户受电装置安全服务的具体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检验规程》等技术规程或技术标准,建立客户受电装置安全服务档案。对高压供电的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告知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试验及检验周期要求,并由客户签收。主动提供安全用电及发现、消除受电装置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的专业技术指导、咨询和帮助。

5.2 对客户委托的受电装置电气试验、保护及通信装置检验等工作,营销部应立即协调生产、调度等专业部门组织安排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安排计划答复客户。

5.3 主动跟踪客户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督促客户消除受电装置的安全隐患。帮助客户分析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5.3.1 对客户受电装置存在的缺陷、没有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电气试验及保护检验等安全隐患,应向客户耐心说明其危害性和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留下整改意见,并由客户签收。

5.3.2 指导帮助并监督高压供电客户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客户不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并危及电网或公共用电安全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予以处理,并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停电。

6 保护和自动装置整定与检验

6.1 与电网相连接的客户进线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备自投电源、同期并列、低周减载等)的服务是客户安全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由营销部统一组织实施。

6.2 生技部负责客户进线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计算,调度所审核计算结果,提交工程设计单位,并下达相关施工单位实施,用电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检查,并向营销部报告现场检查的异常情况,营销部统一组织对异常情况的整改处理。服务管理流程如下:

6.2.1 客户提供定值计算所需的基础资料;

6.2.2 生技部进行定值计算;

6.2.3 调度所进行定值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定值单执行程序;

6.2.4 施工单位根据定值的计算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并将检验报告提交营销部;

6.2.5 营销部用电检查班向客户移交定值检验报告。

6.3 调度所负责审核客户内部继电保护方式与其进线保护方式的相互配合,防止因保护定值配合不当,客户内部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发电网越级跳闸事故。

7 电安全检查

7.1 营销部用电检查班负责客户用电安全检查服务工作。在用电安全检查服务时,必须遵守《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客户有关现场安全工作规定,不得操作客户的电气装置及电气设备。

7.2 用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特殊性检查。定期检查可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7.2.1 定期检查是指根据规定的检查周期和客户安全用电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的检查工作。低压动力客户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10kv客户每一年至少检查一次,35kv客户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7.2.2 专项检查是指每年的春季、秋季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专业性检查,检查重点是客户受电装置的防雷情况、设备电气试验情况、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情况。对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每年必须开展春、秋季安全专项检查。

7.2.3 特殊性检查是指因重要保电任务或其它需要而开展的用电安全检查。

7.3 用电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7.3.1 自备保安电源的配置和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3.2 闭锁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3.3 受电装置及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及缺陷处理情况;

7.3.4 是否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电气试验,试验项目是否齐全,试验结果是否合格,试验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7.3.5 电能计量装置、负荷管理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信等安全运行情况;

7.3.6 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7.3.7 安全用电防护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7.4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电网安全的用户,应责令其停电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供电。

8 附则

8.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2 本规定由营销部负责解释。

第3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难点及对策

供电所作为县级供电企业的分支营业机构,承担着管辖区域内用电客户的报装接电、抄表收费、营销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地位举足轻重,各供电所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在'同网同价'中取消了'村电工'、组织机构定编定员、抄收到户、维护到人后,随着农村电网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直接抄收用户的不断增多,24小时承诺服务责任的加大,因而给供电所安全管理带来新的压力,难度更大,责任更重。笔者就供电所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点多面广难度大。 供电网络遍布乡镇各村、组及农户,地域广,分散性强,有的地方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线路及设备维护面广、难度大。往往步行几里路,抄收的用电户才几户或十几户,用电量只有数十千瓦时,而维护的线路及设备资产达几十万元,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范围加大。

2、隐患缺陷多杂、频繁。 由于农网面广、点多,因施工操作、不可抗力(雷击、狂风、暴雨、泥石流等)因素、设备质量诸多原因,农网的隐患缺陷多而杂,因而,线路、设备的维护工作量大,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难度加大。

3、用电安全意识淡薄,网络毁损现象严重。 农村安全用电宣传不够,安全用电意识淡薄,造成意外伤害或死亡事故时有发生,加之盗窃性、毁损性、工程建设性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私拉滥接、违章建筑、交叉和双(多)、备用电源等违章行为,威胁着农网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进而直接威胁和影响供电所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措施落实不力。 往往在供电岗位上工作时间越长,《电业安全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落实越不力,许多同志嫌手续繁杂,凭借自己多年工作经验人为简化手续,'两票三制'、'标准化作业程序'、'危险点分析'等规程规范在供电所推进难度大。

5、习惯性、懒惰性、逞能性违章屡见不鲜。 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许多老职工,凭工作经验办事,对安全规范管理、严格'票证'不理解、不配合,对安全生产十分不利。遇到紧急抢修或临时任务,拿上安全帽就跑,不习惯换衣换鞋,依旧约时停送电;特别是装表换表,认为问题不大,离配变又远,还得爬上爬下,惰得去停电,直接带电操作;更有的老师傅们在上门优质服务中,经不住客户口中“老电工”一称呼,就忘乎所以,真正的是老电工“不怕嘛,”逞能带电作业,给安全生产带来直接影响。

二、应采取的对策

1、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安全责任、维护管理毫无疑问重点落到各供电所。特别是乡镇供电所,点多面广,交通不便,给日常维护带来极大困难。因此,必须明确责任,划分区域,以台区为单元,把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到职工个人,使每个职工身上有担子、有义务、有责任,促进职工加强日常维护巡视力度。同时,把相应管理人员和值班室的电话告之各用户。这样一旦有问题,可快速反映,迅急作出处理,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健全隐患整改消帐制度,迅急整改安全隐患缺陷。虽然通过农改,已打造了农村供电新网络,网络水平极大提高,但由于农改工期紧,资金有限。在改造时,难免有些缺陷存在,比如拉线地埋深度不够,架空线的对地距离不够,配变的接地电阻没能达标等,加之自然灾害影响使农村供电网络的缺陷较多。为此,彻底消除农网及配电设备的隐患是搞好供电所安全管理的基础。 针对面积大、范围广、隐患多的特点。我们应该建立健全'隐患整改消帐制',也就是把用电户或管片员发现的隐患和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用书面形式通知各整改责任人,供电所统一组织相应的材料,限期各管理责任人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供电所验收后消帐。若供电所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供电公司组织专班整改。这样就能够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从而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保证网络设备的健康、稳定运行。

3、实现政企联手目标管理,共筑电力设施保护屏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建筑如雨后春笋。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或配电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对电力线路及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直接影响了供电安全管理。

为此,要按照县政府与乡镇签定的《电力设施保护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由政府出面,要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在项目申请审批时,必须确保电力设施所规定的安全距离,经县电力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并签定《建筑安全距离协议书》和《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方可批准和施工。同时,对违规审批或擅自违章建筑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这样可以从源头上遏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的现象。同时,要求管片人员加大巡视力度,对危及或破坏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早发现、早告知、早处理,规避供电所的安全风险。

供电所要与当地政府联手,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和农村用电安全常识的宣传,对盗窃性、毁损性、工程建设性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私拉滥接、违章建筑、交叉和双(多)、备用电源的违章行为等要及时报告,并作出处理或按司法程序移交,以确保电力设施保护的规范化、法制化。

4、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措施,实现票证规范化管理考核。供电所要把规范'票证'管理、实施'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危险点'分析作为安全管理的中心来抓,并纳入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考核,使其贯穿于整个供电营销工作之中,使每个职工学会、弄懂、用好。其措施为: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实际,教会各班组长及全体职工具体如何填票,如何把组织措施用于安全工作之中;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把如何申请检修,什么人填票,何种工作填何种票等具体内容用文字的形式下发给职工,起到指导作用;三是以班组为单位、以班组长为责任人纳入考核,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对不规范的进行指导,对不执行的进行处理;五是从改变职工的票证意识入手,让职工认识到'票证'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危险点分析'是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所内形成一种严格执行保安组织措施的氛围,从而有利于安全工作的全面推进。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违规操作。搞好技术措施是确保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但由于供电所人员结构、综合素质、历史原因等情况,在执行时总是难以落实。因此,首先要从硬件上入手,把该用的工器具落实到位,配齐安全工器具。接地线根据每个班组大小要配备不少于两套,高低压验电器、绝缘手套(靴)、绝缘棒等做到人手一支(套),标示牌也应配齐。同时,从软件上要加强职工培训,让职工会做、能做、做好,并加强考核力度,对不执行安全措施的行为要严重查处。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杜绝习惯性、懒惰性、逞能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懒惰性违章、逞能性违章是诱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但要彻底根除这些违章又是难上加难。笔者认为首先要从领导做起,当领导的特别是基层领导要带好头,作好表率,坚持不习惯性违章、懒惰性违章、逞能性违章;管理者抓安全生产多到现场很必要,很务实。现场办工能够将点与面连接一起,把看、听、评、议有机结合,管理者能即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同时使现场工作人员当场寻优纠错,展开剖析,推广经验,批评不足。

安全管理是供电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如安全抓不好,就无效益、稳定和发展之谈。我们只要严格执行规程规范,结合实际,认真抓安全、管安全,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考核,就一定能把供电所安全工作抓好,从而且实现供电所的'双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4篇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的主要内容为安全风险管理的意义、涵义和原则等。

“安全第一”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要求时时处处把安全摆在第一位,决不是一句口号,当安全和效益、质量、进度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执行“不能安全地做就坚决不做”的原则。“预防为主”就是要把现场检查转变到超前预防上来,通过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实施超前防范、过程控制,促进作业岗位和设备质量达标,达到消除安全风险目的,实现闭环管理和良性循环。

第一条 为推进铁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加强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持续稳定。依据铁道部和路局有关规定,制定西安铁路局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二条 铁路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对安全风险源、风险点的识别、研判和分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风险加以防范和处置,把风险程度减至最低或消除风险,达到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人身伤亡、行车事故、路外伤亡等各类事故风险,保障运输生产经营安全和供电畅通。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专业管理、分级负责;强化基础、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定期评价的原则。前提是要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基础是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研判,核心是超前防范、过程控制,关键是作业岗位和设备质量达标,目的是要消除安全风险。

第二章 安全风险管理责任

第二章为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主要明确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各供电段、车间和班组承担的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和实施主体,明确各级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第四条 局供电处是系统安全风险的专业管理主体,负责本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建立系统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定期指导、评价系统各供电段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各供电段解决安全风险源的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风险。重点要管控以下7个风险源和25个风险点。

1.供电作业人身安全:防触电、高坠和车辆伤害3个高度风险点;

2.高铁供电设备安全:正馈线绝缘子、27.5kv电缆、西安北站电力单电源运行3个中度风险点;

3.轨道车辆安全:调车转线、防火防溜2个高度风险点和多机连挂1个中度风险点;

4.供电施工安全:施工组织、施工监管2个高度风险点和施工计划、安全协议2个中度风险点;

5.新线设备安全:包西线弹簧补偿装置、接触网刚性悬挂2个高度风险点和变电所分区所房建、27.5kv电缆接地2个中度风险点;

6.接触网断线、倒杆、塌网:防接触网断线、倒杆、塌网3个高度风险点;

7.供电外部环境:支柱防护、隧道结冰2个高度风险点和危树、跨网电线路、跨线桥3个中度风险点。

1.制定本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文件。修订系统安委会及安全分析会制度文件。

2.风险源的确定、风险点的分级、逐项制定控制措施。

第五条 各供电段是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的落实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的制度和实施细则,动态分析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明确各生产岗位技术标准、作业规程、风险控制责任、措施和处置流程。做好职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全员安全风险意识,提升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定期对车间、班组的安全风险管理进行指导、评价,规范现场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点控制。

1.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文件。修订本单位安委会及安全分析会制度文件。

2.分析导致风险的各种因素。

3.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地逐项制定控制措施。

4.将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制作成考核表,并落实到车间。

第六条 车间、班组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点,把技术标准、作业规程、风险控制责任、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到各岗位和作业环节,严格抓好落实,促进岗位作业、设备质量达标,使现场各岗位、各个作业环节、设备质量安全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

1.车间、班组,要将段制定的《安全风险控制表》进行进一步细化,

2. 将《安全风险控制表》发至各岗位,并抓好落实。

第七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修订完善各级管理岗位的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将安全风险管理责任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科室、车间和岗位,重点要规范领导、科室、车间的职责范围,解决主管领导职责不清,管事务的多、管生产的多,不琢磨本系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不督促本系统文件执行及落实情况;段领导、检查组不清楚到底应该检查车间还是班组,车间完全把班组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整改寄希望于段上的检查,车间形同虚设;科室、车间职责范围不清、岗位标准不清,该科室干的工作推给车间、该车间干的工作又推给科室;科室、车间对路局、段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效果不佳;路局、段所发的文件、规定除少数人清楚外,大部分管理干部不关心、不研究,干部作用不发挥,文件落实不到位,车间没有起到承上启下的管理作用,工作无成效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形成全员覆盖的安全风险管理责任体系,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将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分解到每个岗位,并以《安全风险控制表》的形式下发执行。

第三章 安全风险研判

第三章是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核心,因为只要风险存在,有可能性,不管概率多大,都可能发生事故。最大的风险就是不知道风险,所以做好风险研判至关重要,是抓好安全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做好风险研判,就抓住了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

危险源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它影响事故发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根源;它可以永久地存在,也可以完全的消除,它的存在就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源可分为劳动安全、高铁设备、轨道车辆安全、施工作业、新线运行、外部环境等安全风险。

第九条 根据事故、故障、违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供电系统安全风险点分高度、中度、低度三个级别,实行分级分层管理。

高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容忍严重事件可能性大的安全风险点。由供电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措施予以重点防范。

1.接触网、变电专业风险点由牵引供电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2.电力、配电专业风险点由电力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3.轨道车辆专业风险点由安全设备科负责制定防止导致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的具体控制措施,并组织相关供电段认真落实。

中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导致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接受较严重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安全风险点。由供电处指导,各供电段采取措施予以重点控制。

低度风险点:指在风险源中可能导致发生设备故障、高风险问题或不期望出现事件的安全风险点。由各供电段负责督导,车间、班组加强现场作业标准化落实予以防范。

1. 确定风险点风险因素的原则:根据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确定。

2. 将系统确定的七个风险源分解为若干个风险点。

3.将风险点按危害程度和发生频次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

4.针对确定的高、中、低风险点,逐一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条 局供电处建立系统周统计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各专业事故故障、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结合系统实际,通过风险问题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按月、百日、年度对系统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源和风险点进行全面辨识,明确系统安全风险源和高、中度安全风险点,并进行公布。

1.周统计分析制度。供电处各科室按照专业分工和管理职责,对每周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以及风险问题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下一周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措施,于每周五12时前将书面材料交安全设备科,由安全设备科进行系统周安全风险分析汇总。每周一召开由供电处全体人员参加的周安全风险分析会,并结合路局周一大交班会上部署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对系统周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补充和安排。

2.月度风险研判制度。供电处每月5日前由处长(主管副处长)组织召开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研判分析会,参加人员为供电处领导、各科科长及各供电段主管安全副段长、安全科长。参会人员共同对月度系统发生的事故、故障以及严重违章、现场检查信息等安全风险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路局部署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季节性安全风险控制关键,研究确定月度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和措施,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月度风险控制分析和风险控制安排。

3.百日风险研判制度。按照路局百日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和供电设备安全风险综合监测要求,对百日内安全风险控制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路局百日目标管理要求,制定系统百日风险控制目标和具体措施。

第十一条 各供电段要建立日、周统计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本单位的事故故障、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系统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按月自下而上分析、识别、研判本单位存在的表面及潜在的安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利用月度安全例会、专题安全分析会等会议对本单位风险管理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风险源和风险点控制情况,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点,并在本单位公布。

第十二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围绕高铁、客车运行等安全重点风险源,做好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研判,将安全风险点按高、中、低度三个级别纳入风险控制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在公布月度、百日、年度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时,要明确风险源名称和风险点等级、控制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消除或降低风险点的期限。

第十三条 局供电处、供电段、车间和每个岗位都要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表,重点包括风险名称、控制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各供电段要按照“简明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逐级、逐岗位制定安全风险源(点)分布图和各作业岗位风险控制手册。

第四章 安全风险管理

第四章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数据库管理、动态管理、全员管理、目标管理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 根据路局建立的安全风险数据管理系统,对供电安全风险实行分层、分级、动态管理,综合反映主要行车设备、职工素质、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等安全风险源和安全风险点的控制情况。在既有安全问题库的基础上,分层分级建立系统、站段安全风险数据库,分层设专人负责管理。安全风险数据库主要依据路局、供电处、各供电段存在的安全风险源,确定安全风险点,并按高度、中度、低度三个等级纳入动态管理,分级制定控制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降低或消除安全风险期限。

1.局供电处负责本系统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管理。各供电段每月25日前要向供电处上报安全风险源和高度、中度风险点信息,由供电处安全设备科结合系统确定的安全风险源和高度、中度安全风险点,纳入本部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进行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局安监室提供系统高度安全风险点信息。

2.各供电段负责将本单位安全风险源和低度及以上安全风险点纳入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管理,设专人负责管理。并指导车间、班组健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

3.各供电段要畅通职工群众参与安全风险管理的渠道,要在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中设置职工群众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平台,并明确意见和建议的日常收集、分析、研判、报告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使职工群众积极广泛参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为路局安全风险管理进言献策。

4.各供电段对职工群众反馈新的安全风险源(点)或可能升级的安全风险点,要及时组织研判,确定安全风险点等级,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并按月汇总于25日上报供电处。对发现的重大风险源或高度安全风险点要及时上报供电处,由供电处向路局安监室提报信息,纳入路局安全风险数据库管理。

第十五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健全完善百日安全风险目标管理,按百日风险研判制度要求和路局百日确定的安全风险控制目标,明确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对重大风险源和高风险点组织专题攻关。并按风险级别将安全风险点和控制目标逐级立项分解,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梯次责任目标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逐级控制。

第十六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动态掌握风险点控制情况,防止安全风险点升级。当出现低度安全风险点上升为中度时,由供电处负责分析研判,确定为安全攻关课题,以公文形式公布下发,纳入路局百日安全风险目标管理。

第五章 安全风险控制和阻断

第五章为安全风险控制,主要对路局业务处、供电段的安全风险控制、阻断的方法、形式及应急处置进行了明确。

在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时,一定要具体可行,让职工知道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第十七条 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原则,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针对风险源(点)的性质和等级,运用现场检查、设备监测、动态检测等方式,逐级、逐项落实风险消除、事件预防、后果降低、事故应急等控制措施,及时控制、阻断安全风险。

第十八条 供电系统安全风险控制要以确保动车、客车和人身安全为核心,突出人员、设备、管理三大要素,围绕设备质量、业务技能、规章制度、职工作业、安全环境及施工质量等关键部位,严格落实“十五三”对规、跟班作业、干部“五定三率”三项制度,紧盯劳动安全、高铁、车辆运行、新线、现场作业、营业线施工、外部环境、道口和路外、春暑运、自然灾害等安全风险源控制,重点加强高风险岗位和关键作业环节等高风险点的检查、卡控,落实安全风险点管控措施,强化对非正常情况下的作业风险控制。完善现场作业中联控、互控制度,明确接触网、电力高空作业以及轨道车辆调车、运行、连挂、解体等环节的岗位互控责任,做到高风险岗位人员作业过程互相提醒,共同防范,实现对现场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十九条 局供电处每月组织对各供电段月度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以及重点设备整修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结合安全风险控制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并分专业评比排序,下发月度安全风险控制分析通报。

第二十条 路局每个安全百日开行接触网试验车对全局供电设备安全风险进行综合监测,对各条线供电主要设备技术状态及现场作业情况进行动态综合检测,由局供电检测所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在供电处主页发布百日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以及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根据路局安监室统一发布的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安全预警信息,依据预警等级,黄色预警信息由责任供电段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橙色预警信息由责任供电段主要领导组织分析、红色预警信息由供电处组织分析,分别研究制定风险阻断措施,防范风险升级。

第二十二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坚持对安全风险的控制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动态调整风险点级别和控制措施。对已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点,要加强检查和监控,确保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尤其对结合部的安全风险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安全风险点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并紧盯落实。

第二十三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加大安全风险管理的帮促力度,按周、月对安全风险管理问题突出的单位、车间实行预警帮促。每周由供电段确定安全风险控制重点车间并组织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实施帮促;路局安委会(安全分析会)每月确定的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单位(系统安全风险控制重点单位),由供电处组织分析责任单位的安全风险管理情况,制定措施进行跟踪帮促。

第二十四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按照“应急有备、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原则,规范和完善安全风险信息管理机制,达到快速报告、快速响应、快速阻断目的,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最大限度阻断安全风险或降低风险等级。

1.对接触网、电力、变配电所、轨道车辆等行车设备出现安全隐患时,各供电段要迅速启动安全风险阻断预案,组织消除设备病害、查处设备故障,保证运输安全畅通。

2.各供电段要按照路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安全设备大检查活动,组织进行设备补强,对春、秋检中发现的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阻滞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3.对安全风险度较高的重点运输、非正常作业、关键环节作业等,按要求落实干部安全包保和高风险点、关键作业环节现场盯控措施,实施安全风险预先控制和过程控制。

4.按照“细分供电单元、缩小供电范围、准确判断故障、压缩故障延时”的抢修原则,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抢修预案,突出“图、项、表”三要素的运用(应急处置流程图、关键作业项点、人员分工和作业联系表),使繁杂的预案在抢修现场更加实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培训,积极拓展应急演练的深度和广度,编制标准化演练课件,巩固和提高演练效果,全面提高职工应对恶劣天气、设备事故故障、救援抢险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第六章 安全风险评价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六章为安全风险评价考核及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局、段安全风险评价考核的周期、方法,明确了安全风险预警、挂牌督办和帮促的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风险管理实际,制定定期安全风险评价办法。

第二十五条 路局供电处以月、百日、年为周期,对系统安全风险过程控制及管理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1.月度考核。供电处根据月度系统发生的事故、故障以及严重违章、现场检查信息等安全风险数据分析研判资料,按月对各供电段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确定优秀单位,评出较差单位,分别纳入路局月度安全风险考核。

2.百日评价。供电处、各供电段根据路局百日评价检查安排,开行接触网监测车,实行地面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对各供电段的安全管理、专业管理、设备质量、现场作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价,按照百日安全风险评价考核标准对系统各供电段进行打分评定,总结安全风险控制好的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将百日评价资料按时提报安监室。

3.年度评比。每年末供电处对年度安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和交流系统供电段在安全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评选系统安全风险控制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纳入路局年度表彰奖励,不断提升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十六条 各供电段按照专业负责的原则,对既有的安全考核系统进行修订完善,对各类安全风险问题信息分高、中、低三类风险问题纳入安全考核系统进行归类管理,按月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要体现科室中层和车间中层、科室一般干部和车间一般干部的挡序,不同工种间的考核分配,对防止各类事故、故障的奖励以及对发生问题的班组和个人考核,防止考核均摊、上报的奖励兑现与实际结果不一致、考核标准不统一,同样问题考核力度不一致,班组“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发生。安全风险考核信息主要来源为各种监测监控装置预警风险信息、各级干部现场检查发现的影响安全的风险问题、主要行车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各供电段可建立安全风险控制激励机制,对发现新的安全风险源、安全风险点或安全风险点升级的人员给予奖励,增强全员控制安全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性质严重的责任铁路交通事故和设备故障的责任单位,由局供电处提出挂牌督办建议,经路局安委会审定同意,向责任单位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和采取切实措施,完成督办事项,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第二十八条 对安全风险控制不力,导致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西安铁路局干部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安全风险管理基础建设

第七章为安全风险管理基础建设,主要从规章管理、专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新线管理、设备质量、干部作风、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人的问题永远是安全的核心问题,是人,就会有失误。

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观与行为准则的总和。 他的先进性最终表现在从上到下真正把安全作为一切活动的否决标准。一个安全管理优秀的企业,必定有优秀的安全文化。只有在生产实践中通过文化的教养和熏陶,才能使职工在防范风险、预防事故中起到积极作用。

第二十九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加强专业技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发布和培训程序,严格遵循技术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批、修订、补充与废止等规定。每季度对技术规章制度清理一次,各供电段将清理结果于次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供电处;每年12月底对全年本系统、本单位的技术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各供电段将清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供电处,供电处汇总系统有效规章制度目录报路局总工室统一公布。

第三十条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控制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局供电处要组织系统各供电段对重大风险源和高度安全风险点进行技术攻关,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同时加强对各供电段专业技术、安全管理的指导帮促,利用月度检查、百日评价等手段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强化关键性、倾向性问题和风险源(点)分析,促进专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全面落实。

第三十一条 各供电段在3月底前对现有干部队伍结构进行分析,在干部使用上要任人唯贤,杜绝任人唯亲;对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把对工班长队伍的分析纳入月度安委会,对不合格、不放心的车间主任、工班长该调整的坚决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 各供电段要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在待遇上要对关键部门、主要工种绝对倾斜。要制定、完善干部职工外出培训考核办法,杜绝把参加培训班当完成任务、当消遣。定期组织各段之间的单项技术交流,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到大专院校、厂家进行培训。

第三十三条 各供电段要做好新线开通人才储备工作,按照铁道部、路局对在建项目的开通节点安排,提早对新线开通人员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尽早和局劳资部门沟通联系。同时要针对高铁特殊技术要求和检修工艺,要尽早考虑、安排干部职工深度预介入,并安排到有高铁运行管理经验的单位或院校进行学习、培训。

第三十四条 局供电处、各供电段要严格按照高铁、新线开通运营安全质量条件,认真评估工程相关设计、安全装备标准,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设计缺陷和源头安全风险。新建铁路开通运营必须做到“六不准”,即:新建工程未完工不准进行动态验收;静态验收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进行动态验收;动态验收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有关安全问题未解决不准试运行;试运行暴露出的问题没有解决不准初期运营。同时要加强新线安全和专业管理,大力开展设备专项整治达标,全面提升新线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新线运行安全稳定。

第三十五条 各供电段要加强设备质量源头控制,严格落实设备、材料、零部件审批、准入、采购、验收责任制度,认真执行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及目录管理,依法对物资设备实行招投标,突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和追溯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供电段要规范会议制度,梳理段、车间、班组已有的会议制度,该增加的增加,该废除的废除。做到该开的会必须开,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做到资料不齐不开,人员不全不开;做到开短会、开高质量的会。促使干部职工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安全风险管控的全过程。

第三十七条 各供电段要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用文化的力量激发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路局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教育,牢固树立“三点共识”,做到任何时候都把安全作为大事来抓;任何情况下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任何影响安全的问题都要立即解决,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以文化生态建设为龙头,全方位改善运输一线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争取路局投资立项,进一步完善新线和条件艰苦站区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提高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解决沿线职工住宿、吃饭等生活实际难题。要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广泛开展评先树模、立功竞赛等活动,加强以安全文化、服务文化、经营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建设,完善职工代表检查巡视制度,深化厂务公开,为职工代表有效履行职责搭建好平台。深入开展群众性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做好离退休工作,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组织职工健康休养,营造齐心协力、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安全文化发展良好氛围。

第三十八条 各级干部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和首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组织安全风险研判,督促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住“全面排查、问题整治、过程盯控、应急处置”四个环节,增强安全风险管理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消除运输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点,全程追踪重点事项落实进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从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管理制度建设、实施闭环管理等进行了强调。

第三十九条 各供电段要按照“强化意识、加强研判、控制过程、突出应急”的安全风险管理理念,把安全工作的重心由传统的事故管理、问题管理向风险控制、超前防范转变,把安全风险管理理念与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把风险管理建立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加强风险掌控,优化工作思路,强化安全基础建设。

第四十条 各供电段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对办法涉及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符合路局实际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局供电处负责解释。

第5篇 对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些思考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供电企业因其具有公益性的行业特性,其生产安全不仅关系到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息息相关。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在供电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分析与探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些问题。

一、正确认识事故风险存在的客观性与规避事故风险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安全事故的发生也不例外。引发安全事故的种种隐患得不到控制和消除,一旦出现了某种特定条件,事故就会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自然灾害、地理环境恶劣、供电设备老化、运行检修人员违章作业等,这些风险因素都有各自发生的概率,它们对引发事故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因此“特定条件”的出现又是随机的,事故的发生又具有偶然性。从理论上来说,除了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电网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可以避免的。其实,即使对于有些自然灾害,其发生时点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具体表现为季节性、可预测性,从而可实现提前防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安全事故呢?这是由于人们识别风险、防范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态度和能力不一样。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克服畏难心理、麻痹心理、侥幸心理和偷懒心理,牢固树立“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控制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二、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处理好安全、成本和效益的关系

安全、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安全就是效益。供电企业只有确保安全,才能实现多供少损,保证电能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实现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2、讲安全也有个效益问题,即安全与成本的关系问题。有的生产班站为了省事,以频繁更换设备的办法来确保生产的安全,这是不可取的。为了降低安全生产的成本,在供电工程设计和采购材料设备时,就要选用性能优良的设备,以免留下不必要的隐患,增大以后的改建、维修费用和安全风险。总之,安全生产要有成本观念,在确保安全供电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3、安全生产搞好了不一定就有效益。假设一个供电企业的安全搞好了,但成本却大幅度增加,电力销售款收不回成了呆坏帐,企业的经济效益从哪里来?这样,企业安全生产和设备更新的必要投入就会受到挑战和限制,反过来影响安全生产。

三、以人为本,夯实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人文基础

许多安全事故是由于职工有章不循、循章不严、工作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不高,发生误操作、误调度造成的。因此,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策略,从思想上,技术上、组织上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首先,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人文环境。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深厚的安全文化,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为此,供电企业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安全教育形式和活动,如创建安全文明岗位活动,设立安全光荣榜和曝光栏,制作安全宣传展板;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演讲会、安全征文、安全警句征集以及为安全生产献建议活动;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实际工作中的典型安全事例,举办领导与职工安全生产座谈会;举行反违章、反事故演习等活动,从而营造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其次,建立学习型组织,使职工不仅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而且具有“我会安全”的本领。生产一线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深入学习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学习同事和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技能和专业素质,在学习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学习中不断进行安全管理创新。

最后,要根据生产一线职工的技术水平、健康状况、性格特点和心理素质等合理调配工作,使得他们处于最佳的工作环境。生产一线职工也应尽量避免在思想情绪不稳定或精力难以集中的情况下从事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尤其对于参与供电工程施工和供电生产作业的临时工来说,由于他们本身的素质较低,对现场环境不熟悉,容易出事故,供电企业应特别注意搞好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以及安全监督。

四、拓宽安全生产管理的思维方式,多视角地查找安全隐患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是防止安全事故的前提。但安全隐患的发现,有时会受到习惯性思维方式的阻滞,因此要拓宽安全生产管理的思维方式。

1、要善于运用逆向思维去查找问题。逆向思维是相对正向思维而言的。所谓正向思维是假定设备、线路是好的,现在要检查它有没有缺陷;而逆向思维则是假定设备、线路有缺陷,现在就是要把缺陷找出来,果真找不出来的话,那就表明假定不成立,设备、线路正常。

2、借助横向思维,多视野地查找事故隐患,如在班站之间建立互查制度:当别人发生了安全事故时,由于事故隐患常常具有相似性,自己就要吸取别人的事故教训,积极检查整改,防止同类事故重演,从而树立“别人发生的安全事故,我一定不发生;我没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别人一定不能发现。”的安全防范意识。

3、充分利用外部思维,认真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并将安全评价结论与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达到超前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不仅要注重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还要把关口前移,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战场。在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中,要正确看待生产现场工作质量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生产现场工作质量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虽然生产现场工作质量低劣不一定会导致安全事故,但安全事故大多是由低劣的生产现场工作质量引起的。需要注意的是,一定时期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不能证明生产现场工作质量就是好的。在一定时间、地点和环境下,工作粗心、懒散、不负责任,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并消除,并不一定会发生安全事故,这只是事故隐患的积累没有达到质变的程度而已。所以,我们不能以有没有发生事故作为衡量生产现场工作质量的标准,而要通过建立现场工作质量标准,如线路的维护与检修,变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调度通讯等都要建立统一的现场工作质量标准,以扎扎实实的现场工作来达到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

将安全关口前移,也就是说,要把安全管理的触角追溯到供电设备、线路的规划、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验收上来。这些前期工作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电网规划不合理,供电工程设计考虑欠周或草率行事,采购的物资材料质量不过关,设备的安装不合标准、调试不全面或未能达到要求,工程完工验收时,验收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验收项目不全、不细,甚至以权谋私,隐瞒问题不报。对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应由哪个环节的责任人负责,防止出现安全隐患最终酿成事故时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

六、制定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时的责任、风险与利益的均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作为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在其制定与执行当中,要做到个人承担的责任、风险与个人应享有利益的一致性。一般来说,生产一线职工是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的直接承担者,他们的主要工作是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为了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应当改变“没有安全事故受奖,出了安全事故挨罚”的奖惩制度,而将安全责任与工资挂钩,每月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安全责任保证金,这比单纯的奖惩制度更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在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时应注意拉大部门之间的安全奖金系数,少担责任和风险者少拿奖金;事故责任不能让生产一线职工负担太大,管理层和领导层也应负一定责任,不然一线职工会有“做得多,责任多,风险也多”的想法,而不安心本职工作。

七、注意电力体制改革和发展对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

电力宏观环境变化会对电网安全运行带来一定影响。电力体制改革形成了“厂网分开”,电网调度部门要处理好电网与电源的安全关系,认真做好发用电平衡。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跨大区联网全面实施,全国联网实施进程加快。全国联网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出现新的特点,如频率合格率提高,“小网大机”矛盾也随之得到解决;但联网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弱交流联网带来动态稳定性能恶化的问题,直流联网带来的次同步谐振问题、交直流协调问题等。

第6篇 十项炼钢厂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炼钢厂供电应有两路独立的高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

2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密闭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转炉倾动设备应设有可靠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氧枪、副枪驱动,应设有事故电源(直流驱动采用蓄电池,交流驱动采用ups电源),供事故断电时,将氧枪、副枪提出炉口。

5设在车间内部的变压器室,应设置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设施。

6炼钢车间,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适当配置安全灯插座;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应超过12v。

7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遵守gb50034的规定。

8电炉和lf精炼炉,其变压器室外墙短网开孔和支撑变压器母线排的主变压器墙,应采取防电磁感应发热的措施。

9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管线共沟敷设。

10车间变电所与有火灾、爆炸危险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粉尘的设施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7篇 供电所安全管理九字经

开展基层供电所安全管理年活动,已成为当前供电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企业日益壮大的基础性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以人为本,发挥人员因素的重要作用,没有综合素质良好的安监干部队伍和生产队伍的供电所,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安全第一。本文将结合多年来农电经验,浅谈一下供电所安全管理。

“通、行、正”——发挥供电所所长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供电所所长是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既要组织实施,又要上传下达。同时,安全管理是集业务知识与管理知识的综合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懂业务,还要懂管理。所长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决定整个供电所的绩效,决定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精神状态,有一句俗话“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就很好的概括了所长作为带头人的重要作用。

如何发挥好所长在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导作用呢可以用以下三个字来概括:通、行、正。通:就是要求所长要精通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业务技能,同时要精通一定的管理知识。我们说,干好一个供电所所长首先要精通安全管理知识,这是一个基础。当然掌握了安全业务知识,只能成是一个好的安全员,作为一个所长这还远远不够,供电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供电所所长还应该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识,能够做好相应安全事务及人员的整体调控工作。行:就是要求所长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基层领导“领”的作用。有位供电所所长曾经说出这样一个道理:“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要想成为一名有感染力的领头人,首先在于自己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这里的“行”不仅指在具体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程,还体现在学习中、生活中,要不断学习,不耻下问,要经常深入到生产一线征求意见,使职工意识到“安全第一”不是一句空话。正:《论语》中有一句话被千古传承,“其身正,不令犹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就是要求所长处事公正严明,做“铁面包公”,发挥基层领导“导”的作用,安全管理考核要严格、合理,杜绝心慈手软、感情用事、标准不一的现象。

我们还要明确以上三者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通是行、正的前提和保障,行、正是通的体现和目的,必须三者结合才能发挥供电所所长最大的作用。

“责、权、利”——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中坚作用

安全员是供电所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是安全管理中的关键环节。那么,如何发挥好安全员的中坚力量,做好基层供电所的安全工作呢?我想用泰勒“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理论中的责任、权力、利益来概括是十分恰当的,简练的说就是责、权、利。

责:就是说安全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也就是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具体工作中就是要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当然这里所指的责,不能仅仅停留在熟悉的层面上,关键是落实还有创新,要真正将职责和标准落到实处,还要创新工作;权:就是说供电所安全员在全所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建议权和安全一票否决权,关键是后者。对于搞企业来说,安全是一切工作的第一生命线,所以一定将这个权力下放给安全员,对于安全员来说,要将这个权力理解为对等的义务,真正把权理解透、贯彻好,促进安全生产;利:就是要求供电所根据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提高安全员的待遇,可采用提高岗位补贴、上浮奖金系数等方式。

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有很多安全员盲目的认为自己的职责无非就是读文件、下通知、整资料,此种思想的滋生,造成安全员老好人主义,对于违章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埋下了事故发生的根源。只有将责、权、利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安全员的中坚作用得到很好的发挥。

“分、补、帮”——灵活采用多种教育培训强化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

真正冲在安全第一线的还是一线工作的职工、农电工,因此要灵活采用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将安全常识深深植入他们的头脑中。假如将抽象、枯燥的安全知识、技能知识向农电工脑子里硬“灌”,收获不大且易使农电工形成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逆反心理。如果采用“分、补、帮”的培训方式,可化解以上矛盾。

分:就是因材施教,教育方式和内容要因人而异,如举办安全培训班可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类,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兼报或选报,对年轻化、知识型的职工要加强操作技能的培训,对中年化、经验型的职工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补:就是给落后职工补课,因为职工本身年龄、文化素质的不同,决定职工的接受能力不一样,我们可举办落后职工补习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帮:就是建立职工的团队意识,使职工在学习和工作中能互帮互助。我们可以开展互助组活动,让职工自愿结成帮扶对子,年轻职工给老职工补习文化知识,老职工给年轻职工传授工作经验。

另外,利用现有资源,将培训形式丰富化,可采用演讲、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安全演习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生动化、实用化。例如,开工前的班前会,可以变成最好的现场培训等。

供电所安全管理是一项常规性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就要培养一大批综合素质高的安监队伍,造就一支安全意识强的一线队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良好大局,保障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年活动的扎实开展,保障整个企业的稳步发展。

第8篇 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降低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供电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是现场临时供电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现场临时供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供用电设施的使用维护的管理。

5.2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部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5.3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临时供用电的安全管理。

5.4各专业公司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是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现场临时供电施工组织设计。

6.1.1施工前,根据项目施工图和甲方提供的电源情况,及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备的状况,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平面图。

6.1.2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措施中明确规定各级电源盘的漏电保护器的规格。

6.1.3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备案。

6.1.4相关施工技术措施的管理应符合《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2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施工。

6.2.1项目部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临时供用电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进行控制,确保原材料符合供用电安全要求。

6.2.2项目部按分工组织相关的专业公司进行现场临时供电工程的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控。

6.2.3施工单位在地埋电缆敷设完毕后,在地表按规定做出明显标记,项目完工后,报请项目部组织检查验收,填写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6.2.4施工单位应绘制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针对隐蔽工程应详细说明,特别是埋地电缆的位置、深度应明确记录。

6.2.5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办理临时供用电设施工序交接手续,填写“工序交接单”。并且由施工单位向使用单位的电工班组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6.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6.3.1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制订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运行、维护及操作规程。

6.3.2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3.3各用电单位组织本单位电工班组向施工现场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自我防护技术交底和相关的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6.3.4各用电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操作及记录的安全管理。

6.3.5各相关单位对于现场临时供电设施的更改,应有详细记录。并报项目部备案,由项目部及时在现场临时供电竣工图上标注。

6.3.6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对于不符合项及时以“安全隐患通知单”的形式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6.4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表”对项目部现场临时供电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相关文件

qb 553-18-00——《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

8相关记录

“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检查表”

“工序交接单”

“安全隐患通知单”

第9篇 从六个环节抓好基层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基层供电所进行电力供应始终贯彻的工作方针。长期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是基层供电所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重视生命安全的体现和落实,是基层供电所经济效益、国家资产安全的重要环境基础,更是社会效益、客户利益的重要保障。

农网改造后农村供电工作范围和安全形势的变化,使得基层供电所增加了农村低压电网的维护工作量,拓宽了安全管理范围,如果监控、整改不力,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基层供电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除了采取经济手段、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外,还要抓好以下6个环节。

1加强组织领导

基层供电所是农村安全生产的监督主体,对农村电力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有力保证。各电工组应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

基层供电所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经济发展和供电所进步的总体规划,纳入电工业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基层供电所安全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员要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用电设备进入农村电网市场;要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电工组组长,要依照电力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供电所的有关制度严格追究责任。

2落实主体责任

电工组是基层供电所安全生产落实的责任主体,安全是电工组开展工作的必备条件,对不符合有关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制度者,要停止其开展电力工作。要督促电工组认真搞好建章立制,抓好安全的基础建设,保障安全投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3强调过程管理

对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运行和维护,应严格按照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规定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进行过程管理,并引入标准化作业流程,从细节上堵塞安全隐患。在执行重大检修、下达电网改造任务时,要求供电所安全负责人必须身临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着重抓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凡违反《安规》甚至造成事故的个人和班组一经发现或得到举报,基层供电所均按“三不放过”原则从严处理,达到警示他人、教育本人的目的。

4注重科技兴安

基层供电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科技兴安战略。供电所应组织开展安全科研攻关,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各电工班组要严格执行设备巡视制度,逐步配置先进的检测工具,依靠科技手段,判断输送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健康状况,查找缺陷和隐患,对设备缺陷通过制订《消缺管理办法》实行闭环管理,加强对消缺的全过程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

5重视安全培训

各电工班组应坚持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安规》、《现场运行规程》等,不断强化和提高对安全知识、安全制度的认识,使广大员工自觉地培养安全意识、遵守安全制度。特别针对新进员工,严格把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和定岗安全技能鉴定考试的关口,为电工班组实现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证。培训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采用内培,也可采用外培,还可采用师徒之间传、帮、带,但培训工作决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坚持不懈。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也可进一步提高电工组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电工的安全科技素质。

6强化安全文化

基层供电所开展安全工作要突出“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管理思想,狠抓电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如积极参与安全月、安全日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本地报刊等各种媒体,向广大用户宣传供用电安全知识、电力安全法;利用显眼的山坡坡面、建筑墙面等书写安全宣传标语;在高压供电设施的合适部位及附近突显危险警示标志等,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企业的安全意识,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职工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的同时,使农村用户增长安全知识,提高对电力安全法规是实现供用电双方相互制约和保护的法律意识。

第10篇 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的三个层面

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完成后,供电线路设施大为改善,但安全生产管理上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农网改造后的低压供电线路长、范围广,供电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加重;又如台区电工一般要管理4~5台农村公用变,住所离所辖台区有一定距离,不能处理一些突发性问题。为此,供电所应着重抓好以下3个层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 人员的思想意识层面

(1) 签订《安全责任状》。分别与每个农电职工签订农电《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其职责、权限、义务和奖惩规定,真正把安全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头。

(2) 教育与培训。及时对聘用的农电工进行安全规程和电工基础培训,使他们懂得安全用电常识,掌握用电线路设备管理的基础知识、具备电工常用技能和较好的线路设备安装使用技术,并着重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修养。处理线路设备突发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3) 安全生产例会。要规范安全生产例会的相关内容,强调对班组长和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进而保证安全生产例会的质量,确保通过安全例会能了解问题,解决问题,落实好与安全相关的各类工作。要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各种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并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4) 警示。在职工经常工作的场所、上下班经过的地方、在过去发生事故的地点设立警示牌。选择富有感情色彩、读起来朗朗上口的警示语,时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在宣传橱窗和会议室等处张贴挂图或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注意事项。

2 设备的健康状况层面

(1) 检查隐患。要组织人力对农网改造后接管的农村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线路走廊,查电线杆、导线、绝缘支撑物是否符合标准,对陈旧的用电设备以及不规范的用电接线等设施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人力、物力,分先后缓急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

(2) 实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三级保护。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规程》,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实行规范化管理。定时进行测试并填写记录,及时更换毁损、动作不灵敏的保护器,切实把住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保障关。

(3) 建立设备台帐。建立农村变压器台区、线路设备台帐和用电情况档案,定时检测并形成报表资料。通过对资料的分析,求出各台变压器的最高负荷、线路终端压降情况以及线损,准确评判供电线路设备的健康水平。

(4) 加强台区供用电设备的巡视。按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切实做到对一般用电设备每月巡视1次,对特种杆等设备每月巡视2次,对配变、表计、配电盘等主要设备每月巡视3次。发现缺陷要及时整治,保证供电主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 人员的行为习惯层面

(1) 反习惯性违章。列出生产现场不被重视的常见违章现象,集中进行训戒。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的最大隐患。必须进行切实有效的集中治理。

(2) 按规程操作。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是杜绝人为事故的可靠保证。对此,管理人员应本着“宁在事前流泪,不在事后流血”的精神,对那些安全意识淡薄、“天不怕地不怕”的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甚至处罚。

(3) 检查奖惩。要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检查和奖惩,培养出一支不仅能干,而且会安全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农村供用电安全管理是整个供用电安全的基石。作为基层供电所的管理人员务必克服无关大局的消极思想,全面考虑生产各环节、管理各层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安全水平,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第11篇 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地面、井下供电管理,保证施工供电的安全可靠性,最大限度减少供电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制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地面建筑施工、照明等临时用电

1、总则: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加快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

2、目的和使用范围

实现临时架设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合理配置、满足生产用电安全需要为目的。适用于本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地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配置安装、维护、拆除必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供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4、必须由持市、地劳动安全部门核发的电工证电工上岗操作。

5、配电线路

5.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有隔离开关、总漏电开关、断路器(或空气开关)。

5.2架空线路、电缆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空线的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3.5米,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小于6米。

5.3导线的选择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3、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4、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

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5、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

于10mm2;

5.4临近高压线时,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现之间必须保持足够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持警告牌。

5.5职工宿舍、较潮湿场所的手提行等应使用36v电源。线路架设使用难燃管槽,严禁使用花线。

5.6手持电动工具负荷线不得有接头。

6.配电箱及开关

6.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门(盖)必须齐全有效,安全符合要求,并保持有两人同时工作的通道并接地

6.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6.3 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6.4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7、电器装置的选择

7.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

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分级分段保护。

7.3总配电箱应装的漏电保护开关,一般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25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2s.

7.4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6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7.7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8、电缆的选择

8.1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

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电缆。

8.2每台电动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

8.3电焊机械应放置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

8.5各电动工具、井架、塔吊等与用电设备相连接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接地。

9、防雷与接地

9.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

保护系统。

9.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9.3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9.4 作防雷接地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

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9.5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9.6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7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9.8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10、安全操作要求

10.1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0.2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0.3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10.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二、矿井施工用电

1、各单位机电部门必须有一名机电经理分管井下、地面的供电的组织领导工作,一名电气技术人员分管地面、井下供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没有配备或配备不全的,罚款2000元。

2、机电部要成立井下供电防爆检查组负责各单位井下防爆设备和供电安全保护装置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管、检查不力,出现失爆等机电隐患的,按相关文件给予处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各单位电气技术员负责设计本单位的井上下供电设计、规章制度、供电安全措施等编制及安全保护装置整定工作,并根据生产要求及时调整供电负荷、供电线路及供电设计和整定。现场检查中发现现场和设计不符的一次罚款2000元。

4、各单位机电部门要成立防爆组负责井下供电设备和电缆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检查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发放下井合格证。

5、各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防爆员和井下电工,业务熟练,持证上岗。人员不足或没有持证上岗的一人次罚款1000员。

三、高压供电

1、高压线路(地面变电所和井下变电站形成后高压设备由机电部负责)由机电部负责,主要包括线路的巡查、巡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保证安全供电,各施工单位的高压设备由各单位负责,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供电维护班、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设备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电部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单位的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现场检查发现不按规定试验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罚款1000元。

4、高压保护装置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字,不得随意调整。检查发现保护不全、整定不符的一处罚款1000元。

5、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6、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部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7、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8、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9、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10、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1、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12、电气操作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发现一人次未持证罚款500元。

四、井下供电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要设有专职井下低压供电技术员,配备防暴设备维护人员和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具体负责低压电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防爆性能检查工作。

2、施工单位的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设计,设计中要包括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敷设布置图,图上应标明变压器容量、开关型号、电缆截面、电缆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五凤煤业机电部审核后,方可安装。在投入运行前要检查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置是否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要求相符,否则不准投入生产,并给予2000元罚款。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把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报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部一份备查,改变供电系统应立即上报。

3、严禁井下带电进行迁移、检修电气设备等工作,安装、拆除用电设备要提前提出申请,由各单位机电部门分管技术人员审批,统一安排,严禁擅自改变电气设备使用地点和负荷;安装设备时必须平整稳固放置,严格掌握接线工艺,保证安装质量。发现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的一次罚款2000元。

4、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等技术要求,设备下井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试验和质量验收,持有防爆组签发的下井合格证方准下井。

5、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强制保养,定期检修、质量验收、事故分析追查等制度;防爆组人员至少每周对每台设备每条电缆检查一次,分管技术人员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电工维护员每天都要检查一次分管的设备。检查、维护要有记录,不按规定检查和检修的、没有检修检查记录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井下供电系统保护装置的装设、整定验收、运行、检修、调整工作,必须符合井下供电保护细则的规定,根据要求装设短路、漏电、过负荷、、单相断线、接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煤电钻综合保护等保护装置。要求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改调,严禁甩掉不用,确需改变时必须经分管的技术人员批准,直供井下的馈电线路上,禁止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与井下联系。保护装置不全或保护失效的,一台次罚款1000元。随意甩掉保护装置不用的,一台次罚款1000元。

7、井下高压电气设备每年至少校验一次(雨季前)保护定值,负荷变化时应随时调整,井下试验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低压设备下井前和使用超过6个月的开关检修后其保护装置要校验调整,其过流保护,要根据设计和低压供电系统图中标定的整定值进行过流整定和装设保险,不经专管井下电气技术批准,不得任意改动。过流继电器由井下供电包机人负责,每周检查核对一次。发现整定不符或不检查核对的一次罚款50元。高压电机、动力变压器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机应有短路、过负荷、单相保护和远方控制装置,低压馈出线应有短路和过负荷保护,没有保护或保护不全的,一台次罚款1000元。

8、检漏继电器或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必须使用,每天进行一次动作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试和补偿调整;在井下作远试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主接地母线一季度、辅助接地母线半年测试一次接地电阻,检漏继电器每年上井检修一次,并记录存档备查,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127v系统要安装综合保护,每天要进行一次动作试验,上述试验都要详细记录在漏电继电器检查记录簿内,发现继电器或开关跳闸不灵敏时,要及时检修或更换。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试验或没定期试验的一次罚款200元。

9、井下线路的短路容量必须在断路开关的最大庶断容量之内,非矿用高压开关的遮断容量不应超过其额定值的一半。系统最远点的两相最小短路电流必须能够达到保护装置的动作要求。对不能满足动作要求值的,要采取措施调整短路电流。

10、井下接地保护,必须按规程要求装设,每台设备接地线必须分别和接地母线相接,严禁串联接地,全矿形成接地网,禁止系统接地线甩掉不用。接地保护要符合《煤矿安全规定》规定,要求铜裸线低压不低于25mm2,高压接地线不低于50 mm2,两侧用卡子或螺丝将接地线两侧固定牢靠,发现一处不合规定罚款100元。

11、127伏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应用截面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裸铜线。

12、井下各种电缆的选用、敷设和联接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区低压电缆严禁使用铝芯,橡套电缆应采用非阻燃的,移动式和手持式设备应用专用非阻燃性橡套电缆。高压动力、低压动力、信号、照明、通讯等线路应分开吊挂,高压电缆的联接必须用压接法,严禁采用绑扎法。变电所内馈电开关间的电源联线,截面一律采用70平方毫米,长度不大于2米的橡套电缆,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开关群之间电缆联线按设计执行。

13、井下多余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带电的电缆不准盘成8字形或盘圈。运转设备的控制开关,在设备停运期间,必须将开关手把打零位并闭锁;电煤钻不用时,打眼工应将电缆放到安全地点,并把电源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发现一台次未打停止和闭锁罚款100元。

14、橡套动力电缆修复后(硫化热补或同等效果的冷补)必须进行一次浸水耐压试验,经试验后,绝缘不能低于10兆欧,127伏电缆不能低于5兆欧。对橡套电缆应有专人负责领发、修补、试验,试验要有记录。对不符合要求,下井使用的按失爆处理。

15、电气设备的定期试验:

⑴高压设备的绝缘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⑵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⑶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月一次;

⑷井下接地网电阻值测定每季度一次;

⑸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其中操作频繁的设备

的绝缘油半年应进行一次电气耐压试验;

⑸油断路器经三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一次电气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16、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必须定期试验,达到灵敏、可靠,并做好记录,对不安装或虽然安装但是不能使用的罚款2000元。

17、为加强防爆电气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

环境用防暴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永贵五凤煤业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防

爆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防爆电气的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检修,现

场检查发现一处失爆,按照相关条款罚款2000元。

五、备用电源管理

针对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供电电源的实际情况,在变电所未形成前,不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一类负荷企业必须有双回路供电电源的要求,为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做如下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备有能满足井下通风要求容量的备用电源,保证

停电期间的通风需要,避免工作面瓦斯积聚,防止事故发生。对备用电源不能满足风机运行需要的单位,要立即置备大容量备用电源,以满足生产需要,在通知期限内不予更换的,给单位一天10000元罚款。

2、鉴于一个回路存在停电频繁现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停电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停电时的应急措施,制定本单位的停电期间的组织措施。

3、为保证停电期间备用电源的及时投入,即实现名义上的手工倒台,要求施工单位优化供电系统方案,达到投入迅速,确保在10分钟内启动风机,并运行可靠。

4、备用电源(发电机)或配电房应设置防止向电网反送电措施及装置。

5、各施工单位的发电机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试验,保证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检修、试验要有记录,发电机管理必须编写维修及定期试验制度,不按规定试验的每次罚款1000元。

6、冬季发电机房要做好防冻和采暖措施,保证在停电时发电机能在10分钟内启动供电。

四、停送电制度

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单位机电部门审批。当影响通风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单位安全部门、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审批,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施工单位各持一份。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停电前要同时向机电部、通风安全部门出示停电报告,否则不准停电。

2、根据“一通三防”要求,施工单位在放炮期间必须停掉作业面的一切电源,停送电由跟班维护电工执行,瓦斯检查员监督,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送电前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允许送电,同时做好停送电记录。

3、在瓦斯达到1%及以上的异常区停、送电,除按正常程序办理停、送电手续外,同时办理瓦斯管理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

4、瓦斯异常区验电、放电,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测瓦斯浓度,必须使用煤矿井下专用的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电工在作业现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5、井上下停电作业时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停电。总开关断开后要设专人看管,上锁,必须悬挂有白底红字的'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除停电人外,任何人不得取下送电。

6、井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严禁带电、停错电,忘记验电、不放电等违规行为发生。

7 、供电线路突然停电后,应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并在10分钟内开启发电机向风机供电。

8、故障停电后,应立即启动停电紧急预案,按程序处理好本次停电事故,并做好停、送电记录。

9、各单位供电线路停、送电操作,必须向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联系单,由五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供电部门联系执行,同时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并按照“两票三制”的要求和规定,做好详细记录。

10、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板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手把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11、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线路,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12、停电工作完毕后,经专人详细检查,确认合格无误后拆除接地线,撤离人员,取下停电工作牌,并与有关单位联系,方可专人送电。送电时须试送电一次,若发现异常,须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送电。

13、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专职有证电工执行,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第12篇 浅谈供电企业农电安全管理

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要抓好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动态评价,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对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管理要从各个方位、整个过程进行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体系。确认行政负责制,明确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供电体系的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一步步把供电线路和设备进行划分,以线路及配变台区为单位,层层分配安全负责制,并落实到个人。并推行电力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制,追究各级安全负责人对发生的及未遂事故的责任。除此之外,各级安全负责人要做好电力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汇总工作,对事故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和教训,组织供电系统的全体员工认真进行安全工作学习,举一反三,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加强各级单位的安全保障意识,坚决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想。尤其是供电系统的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理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尽职尽责始终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对生产工作要始终抱有忧患意识,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先做好预防措施,善于发现问题,判断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在不断的发现问题改正问题中杜绝各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网络,将供电系统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管理好安全责任人的管辖范围,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分析危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宣传供电系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性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漏洞,进行及时补救,保证供电系统内部工作人员、电力设备、电网等的安全。只有不断加强各级单位的安全保障意识,处理好内外因素,方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保障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农电工作面向城镇和广大农村,始终面临着倒杆、触电、高空坠落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风险,因此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安全措施来保证农电安全。

笔者认为,要确保农电安全生产,就必须在安全生产领域形成“六个必须到位”筑牢“六道安全防线”的安全管理模式,以此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长周期安全生产。

一是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必须落实到位,筑牢机制防线。及时组织全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针对行业事故通报对照自身岗位组织职工进行讨论、自我反思,总结经验教训;细化、强化安全工作的重点落实,确保机制、组织、管控全面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在控、可控、能控。

二是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安全履职到位,筑牢责任防线。各级管理人员是承上启下,确保政令畅通和上级指示落实的具体承办人、督办人,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当前工作重点,树立“工作到位,风险就能避免”、“制止违章就是为他人着想”的理念,提高警惕,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确保安全履职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做实各项工作。

三是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现场勘察到位,筑牢把关防线。从把好签出的每一张工作票这道关口入手,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字之前必须提前到工作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班成员、任务、交叉跨越情况做到了如指掌,不跳项、不漏项,认真仔细,首先从每一张工作票的签字上把好安全“第一关”。

四是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监护人必须责任到位,筑牢现场防线。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监护人是确保每个现场作业安全的关键人物,不但要对工作班成员的实际状况掌握清楚,而且还要对当日当班工作班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工作许可人要树立为他人服务的思想意识就是负责任的体现,保证安全措施的正确、到位、完备、规范。具体到每个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作区域是否有明显断开点并进行验电、是否有其它线路搭接、t接情况、是否有人员思想和身体状态不佳情况,落实好每个生产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工作开始后,要认真进行监护,切忌麻痹大意,放松监护,开小差或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杜绝现场安全监护“开天窗”,确保每个现场都是标准化作业现场。

五是工作班成员履职到位,筑牢“三不伤害”防线。每个工作班成员是具体工作的具体落实人员,每一个工作细节事关安全、质量和进度,要坚持做到细心、用心、专心,班员和班员要做到协调配合一致,工作前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对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坚持做到“五不开工”。既使工作进行中间,一旦发现有与安全规定不符、与现场安全作业要求条件不符等异常,也有权立即停工并逐级上报,确保每个成员都“安全地工作、工作时安全”。

六是日常与重点结合到位,筑牢应急防线。安排工作任务,合理调配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有机结合、有机协调,推进到位,从而保证农电工作“零事故”目标顺利实现。

面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不同的问题因素下,应采用不同的措施开展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的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把握电力系统内部的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奖惩分明,明确各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人,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确保我国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落到位。因此,做好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将有效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顺利完成。

《供电管理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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