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总则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安全生产,保障健康;群策群力,争创双优”。 3、企业环境方针:“保护环境,文明施工;节能降效,和谐发展”。
4、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
5、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提醒帮助他人不被伤害。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定期年审。
7、做好“三宝保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8、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落实。
9、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施工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0、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好安全用电措施。
1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按照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实施。作业必须按照“工完场地清”的原则实施,对周边必须落实不扰民措施,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改进。任何人不得乱扔垃圾、杂物等。
1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3、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制度,落实责任制度。
14、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宿舍、出行管理制度)。严禁酒后作业。
1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6、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规章制度。
17、部门主管要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督促其下属人员做好本人安全生产职责。
18、所有施工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杜绝因操作不当、违章指挥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19、非工作需要,非专业驾驶员禁止私自用车,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0、下班后所有人员非工作需要,外出人员必须在晚上11点之前回宿舍。女同志尽量不要单独外出,外出时尽量不要和外部发生争吵。
21、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2、宿舍内严禁赌博,卖淫,嫖娼,聚众斗殴等违法事件,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置。
第2篇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 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部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现场上。
(4)项目部经理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施工各阶段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其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作业。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为宗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监督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按时对施工各阶段的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并认真填写监督档案。
(四)参加会议各方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1、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3、施工围墙、进出口大门、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设置。
4、“五牌两图”(其中效果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执行。
5、施工用电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6、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是否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实施。
7、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五)凡未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若强行施工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及阶段核验评定
(一)定期检查阶段及重点要求。
1、基础阶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施工机械状况、施工用电、基础支护、边坡处理。
2、主体结构阶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脚手架的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的情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用电、脚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市政工程项目按工程量分三个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验。
5、各阶段重点要求的项目,在核验中必须达到合格。
(二)不定期检查: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核评方法:核验等级采取各阶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施工项目部施工到相应阶段时,报企业有关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jgj59-99标准自评打分评定等级,企业盖章后与《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核验申请表》一同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对施工项目进行等级核验。
(四)核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1、阶段核验为合格和优良时,该项目可继续进行施工。
2、阶段核验为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企业申请第二次核验,核验合格后,恢复施工。
3、对拒不申请阶段核验的项目,视该阶段等级核验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一)评定条件
1、单位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机械、防护设施等,已按规定撤离。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评定等级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向业主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及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三)评定方式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出验收时间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各阶段检查核定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项目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安全总站申报,区县(市)项目施工单位向所属区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申报手续。
(二)因故终止施工的项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终止施工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终止施工报告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间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留守人员数量、留守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终止施工报告还必须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级或二级事故2小时内、三级事故4小时内、四级事故8小时内将事故快报表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施工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状况上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必须列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内,作为核验评分内容之一。
第3篇 项目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修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位一体体系有效运行;
2、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投标前对投标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能力、资源及经验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向领导汇报;
4、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条款中要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方案的会审,从合同安全生产条款方面提出意见。
6、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调度工作,在下达月、季、年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具体要求。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避免赶工增加不安全因素。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和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投资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8、下达公司自有资金安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须执行“三同时”原则,计划中要同时安排防尘、防毒、防噪声振动及安全设施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资金,一并下达实施。
责任人签字: 日期:
第4篇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5篇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1、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与综合管理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
2、以我为主的原则,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强调从我做起,自我控制,努力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4、施工现场应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有序便于操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规定,优化施工现场的容貌。
第6篇 爆破作业项目安全评估的管理
第一 条 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爆破作业项目:xx市内进行的所有爆破工程项目均需进行爆破安全评估。
第二条 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在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00-2012),要求具有一、二级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一级资质单位可进行所有级别爆破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二级资质单位可进行b级(含)以下级别的爆破工程项目安全评估。
第七条 爆破安全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单位、人员的资质等级以及其有效期的评估认证;
2. 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相关规定;
3. 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完整:根据目前执行的爆破及施工领域相关行为规程、规范和标准,以及专业技术成果进行评估;
4. 设计方法、设计参数是否合理;
5. 起爆网络是否可靠;
6. 设计选择方案是否可行;
7. 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全面;
8. 保证工程环境安全的措施是否可行;
9. 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适当。
第三条 爆破安全评估的主要受理方式和步骤:
1. 针对承担的爆破作业项目类型,应由委托单位选择具有相应爆破资质等级与作业范围的评估单位,并提供爆破作业合同、设计施工组织方案等有关资料;
2. 经评估单位受理后与委托单位签订安全评估合同,指定3名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相应级别与作业范围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评估活动。
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工程、环境十分复杂或建(构)筑物特殊的爆破项目,必要时应要请相关专业的知名爆破庄家参加咨询;
评估前,a级爆破项目需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爆破方案评审会,b级以下项目根据需要也可进行相应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由相关专业和爆破专家库成员组成,一般为3-7人;
方案评审会和安全评估会可合并进行,会前应组织参与评审、评估的各方人员踏勘爆破作业现场;
由评估单位确定评估时间、地点,通知评估人员出席评估会,邀请爆破作业所在地辖区公安机关、行业协会、委托单位、监理单位、承担项目设计的爆破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各方列席评估会;
评估会议由公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组长主持,委托单位承办。首先由承担项目的爆破作业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设计施工方案,必要时通过投影出示图表、影视等视听资料配合说明。再由评估人员发表评估意见或建议,与会各方可提出质询或表达建议。会后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由专家组人员逐一签名据证(盖公章);
在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评估单位组织评估人员评议后,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应该翔实,结论应当明确,由评估人员逐一签名据证(盖公章);
8. 对较为单一或对安全影响不大的一般c、d级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评估,可简化评估程序。由评估单位指定2名评估人员对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提出评估报告(盖章);
第四条 爆破安全评估不得由承担项目的爆破作业单位或委托单位不经申请程序或步骤,随意指定个人走过场签名盖章。一经发现其评估无效。
第五条 经安全评估的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单位不得任意更改。经安全评估否定的爆破设计,应重新评估。施工中若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提交的资料不符,需修改原设计的,对重大修改部分应重新上报评估。
第六条 安全评估单位和人员有权直接对承担项目的爆破作业单位的最终设计施工方案进行监督,或建议安全监理单位实施监督。
第七条 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如果不按最终设计方案施工的,应责令停止施工或监督修改。
第7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8篇 项目部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㈠、项目经理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项目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㈡、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㈢、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㈣、安全总监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督导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督导、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督导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职业病病例立即上报,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病例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五)、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⒉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⒊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六)、施工员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⒉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依照安全员下发的针对生产人物特点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⒊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⒋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⒌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症状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安置部门及安全总监。
(七)、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负责编制下发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交底,指导施工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的定期体检。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主责职业病病例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管理资料的整理。
(八)、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9篇 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着我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和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提高电力建设企业职工,特别是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安全素质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安全生产管理在水利水电建设事业当中的分量是越来越重要了,尤其是对于施工企业单位来说,安全生产已经成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所以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一个环节。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 水利电力工程 重要性
1引言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包括两个方面:预知危险和消除危险,二者缺一不可。从广义上讲,安全是预知人类活动各个领域里所存在的固有或潜在的危险,并且为消除这些危险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和行动的总称。从生产的角度讲,安全所表征的是一种不发生死亡、伤害、职业病以及设备财产损失的状况。在一定意义上讲,安全就是防止灾害,消除最终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以及各种损失发生的条件。我国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它高度概括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指针。作为生产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必须清楚了解;而作为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更应对其有较深刻的理解,以便在生产实际中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内涵
在“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主要是由前四个方面按照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构成安全生产管理的宏观体制,这四个方面要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国家监察即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它是由国家授权某政府部门对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用法律的强制力量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因此,国家监察是由法定的监察机构,以国家的名义,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来开展的。
行业管理就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实施本行业宏观管理中,帮助、指导和监督本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业安全管理与国家监察的性质不同,它不被授予代表政府处理违法行为的权利,行业主管部门也不设立具有政府监督性质的监察机构。
企业负责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内部安全调控与监督检查的机制。
群众监督就是广大员工通过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等自己的组织,监督和协助企业各级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切实保障员工享有生命与健康的合法权益。群众监督属于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的四个方面,不能相互替代,而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发挥出最大的管理效能。
3.水电建设项目的特点
目前,全国电力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地电力工程建设也进入施工高峰。施工企业面临新开工建设的电力工程技术要求高、工期紧的压力,施工机械老化或不足,施工一线技术力量不足,以及在安全文明施工和规范化作业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薄弱环节,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3.1施工作业区集中而场地狭小
水利发电设备,尤其是机组安装设备都很沉重高大,所有的设备都要在厂房里安装,对重达几百吨的机组构件,要吊装在设备空间极为紧凑的刚架中,其场地就显得十分萧萧,而水电建设的施工高峰的时间以及人员与各种机械配备又很集中,同时又要在高处、交叉、重叠的复杂作业环境中施工。没有科学的施工组织和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设施)和强有力的监察与管理员是很难保证安全施工的。
3.2“人自为战”,施工人员作业位置多变
水电施工不同于生产单位,工人作业环境稳定;也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安装,工人活动范围小,工具比较单一。水电施工范围大、施工人员“人自为战”,施工作业环境、位置、工具使用多变,随机性强,而且施工条件差,有时甚至挤在或躺、坐在设备夹缝中施工,稍有不甚就会导致事故发生。
3.3不安全因素多
具体表现为“十多”,即高处作业多,重叠作业多,其重运输多,设备构件吊装多,焊接明火多,施工机械多,临时设施多,预留孔洞多,外包队伍及临时工多,多工种、多单位在同一现场交叉作业多。
水电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水电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由于水电施工危险区域以及危险因素多,危险源和要害部位分布广,使得水电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也出现点多面广、头绪多、任务重的特点。仅常规性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就有安全健康管理,安监人员,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档案和帐表册卡、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等,同时还要注意用各种新的安全技术和先进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法。而每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基础上又包括许多纷繁复杂细致的工作。可以说,要做好水电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绝非易事,所以这需要我们广大安全工作者和水电企业职工的不断努力。
4.水电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随着社会日趋活跃和复杂,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多样化、经济利益多元化、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社会阶层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我国又正处于大规模建设转轨期、发展期。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不一性,建筑主体的多元流动性,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危险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极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施工企业在政府的计划指令下进行施工,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简单,从业人员相对固定,其技能和素质相对稳定,国家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还能得到贯彻落实。当前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相当一部分未经过系统教育培训的非专业人员负责施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其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安全技术管理为例,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是两张皮,不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究其原因是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未能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的环境、施工的方法、劳动力的组织而制定全面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而是照搬规范规程用语。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指导施工生产,导致了施工的习惯性、无序性、盲目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合理、充分地发挥作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其意义十分深远。
5.如何做好水电建设的安全管理。
根据水电建设项目的特点,要作好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科学的安全理念。
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目标,使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赋予其足够的权利开展工作。
制定开工前的安全检查清单。
制定完善的安全计划。
对所有上岗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
遵守国家、行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与健康的规定,还要遵守业主提出的安全要求。
在开工前要进行安全交底。
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持续安全生产措施的有利执行
6.总结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方针,它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在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地位,也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目的和措施。建设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安全管理有深刻的认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改进现有的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只有安全了,企业才会有市场,也只有安全了,企业才能有效益。
参考文献:
[1] 崔国璋.安全管理.北京:海洋出版社,1997.5
[2] 金磊,许德蜀,罗云.中国现代安全管理新编.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5.2
[3] 汪元辉主编.安全系统工程.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9.10
[4]刘东明,孙桂林主编.安全人机工程学.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3.1
[5]《管理干部安全教育读本》编写组.管理干部安全教育读本.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4
[6]秦春芳主编.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2
[7]黄长征主编.电力安全监察员培训教材.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5.10
[8]吴宗之,高进东,魏利军.危险评价方法及应用.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1.6
第10篇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措施,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现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安全目标
本年度总承包部所属各项目安全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年轻伤负伤率不大于10‰;避免重大火灾、机械事故。
(2)现场安全目标: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时、齐全、有效,合格率达到100%,严格管控'三违'现象、火灾隐患。
(3)绿色施工目标:落实节材、节水、节能、接地措施,杜绝资源浪费;控制与杜绝环境污染,积极进行绿色施工达标管理。
落实责任人:项目经理。
2.安全生产责任
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总承包部与各项目经理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奖罚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工长(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策划安全达标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保证项目安全管理各项要求、管理责任、奖罚措施落实到各分包单位、班组长、各管理人员名下,并签字确认。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考核,及时总结改进工作,抓好过程管理, 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3.分包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各分包单位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与奖罚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安排现场负责人(最少一人)、班组安全协管员配合项目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4.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到位:
分包单位进场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项目工长主持,项目部和分包单位一同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杜绝不懂不会、错误操作、麻痹大意、故意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签订《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后上岗。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到位: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由项目工长安排、指挥、过程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对不同施工阶段需采取防护的部位,提前按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护,保证生产环境安全。安全防护任务安排统一使用《施工任务安排通知单》,项目经理、分包现场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签字负责。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项目:
① 通用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悬)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施工场地应分区隔离;临电设施应防护齐全;施工机械传(转)动部位应防护齐全;架杆、挡脚板、洞口盖板、工具式防护设施提前加工制作刷漆;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机械安拆等危险作业部位设置警戒线;防护设施维护与拆除;其它必须的安全防护工作、绿色施工工作。
②地基处理及土方施工阶段:基坑周边搭设防护栏、上下基坑搭设安全通道、基坑内坑、槽、井、孔及时用护栏盖板防护;
③基础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施工阶段:基坑周边完善临边防护、基坑上下完善安全通道;主体结构周边搭设外脚手架、搭设水平隔离防护网、防护硬架;外围砌体、构造柱、构件施工搭设吊篮架或水平安全防护网;主体结构中所有水平竖向洞口、井口搭设护栏、护网、盖板进行防护;各种结构悬空临边搭设防护栏;搭设安全通道、梯道;塔吊臂转动范围内与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一级风险区)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搭设硬防护棚与围挡隔离;对受施工影响的外电线路变配电设备进行防护;对塔吊基坑进行覆盖、入口进行封闭、搭设附强操作平台;施工升降机搭设楼层接料平台、防护栏、安装防护门、安装通讯联络系统,搭设地面入口处防护棚;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楼层转料安装专用钢制转料平台;
④外保温、装饰、屋面、防水、安装、室外工程施工阶段:外围施工搭设吊篮架或外脚手架;完善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的防护与围挡隔离;建筑物一层除安全通道口外其它部位严密封闭;现场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存在危险的坑、槽、池临边、洞口搭设防护栏、防护盖板;搭设必要的安全通道、梯道、水平或竖向防护网;
⑤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同一部位上下同时交叉施工,上部施工其下部坠落范围内有人通行、停车、放物或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与围挡。既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人、物向下坠落,也要防止落物对下方人、物的伤害。
对以上安全防护项目,项目部必须提前对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安排布置,明确内容、做法、时间,做到书面通知、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杜绝责任不落实,防护不到位,出了事互相推诿不承担应负的责任。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
(3) 安全监管到位。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监管关键要预防发生人员高空坠落、物体高空坠落打击事故,特别要杜绝发生脚手架、高支模坍塌而引发的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由项目工长(安全员)主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配合,共同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工作。严格管控现场安全防护缺失、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格管控塔吊安拆、顶升、脚手架、高支模安拆等风险较大的作业过程,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有责任随时协助项目工长进行监管。监管人在现场发现违章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项目部每天必须有夜班值班人员在岗处理好施工中的生产问题。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配合责任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员。
(4)设备设施监管与验收。
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施工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设备所有单位负责组织安装、检测验收、备案登记、检修维护、拆除工作。不得带病运行,不得超载、超速、违规运行。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要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工长(安全员)参与日常监管。项目部使用租赁的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在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人: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
项目部监管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及一般机械设备的监管与验收。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转料平台、施工吊篮、临时用电设施、施工机械等,由项目工长(安全员)和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部或分包单位的机电管理员分别负责对各自的临电设施、一般施工机械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日常管理。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临电设施、施工机械等必需经过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等重要安全设施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其它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由项目工长(安全员)负责验收。验收要有书面记录,需交接的设施设备由安装搭设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等双方验收交接人员共同签字认可,以便划清责任。现场安全标志、标牌由项目工长负责设置、维护。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配合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机电管理员。
(5)施工方法安全。项目部、分包单位不得采用以下违规方法指挥施工:
1)深基坑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规定进行基坑监测、支护、放坡,坑边荷载超过规定;
2)高支模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专项方案或规定进行验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无人监护,集中荷载超过规定;
3)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脚手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脚手架搭设拆除未设有效隔离区,无人指挥,无专人监护;
4)不搭架就先进行结构施工,楼层模板未拆除就先拆除外围防护脚手架;后浇带未浇筑提前拆除两侧立杆;
5)乱搭钢管转料平台违规转料或直接从楼内、外架上往外斜拉吊料;
6)高空临边、阳台或窗口处登高作业、楼外悬空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
7)上下同一部位交叉作业,没有设置可靠隔离措施;
8)吊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吊篮作业不设独立安全绳,吊篮安全防护装置缺失,作业人员从空中出入吊篮,使用简易吊篮、单板独绳悬空作业;
9)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缺失而运行,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吊装作业乱人司索、指挥,不是指定司机乱人开动塔吊、施工升降机;
10)直接从高空或楼上向下乱扔乱倒垃圾、材料或工具。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现场负责人。
(6)消防安全管理。现场消防管理由项目工长(安全员)主管,责任落实到分包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每周安全检查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项目材料员负责保管和维护好消防器材。要加强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用火防护监护措施。现场设置吸烟室,作业现场严禁随意吸烟,乱扔烟头。现场易燃废料每日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出工地。不得违规动火、用电,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损坏、遮挡消防器材,积极预防发生火灾事故。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7)项目动态管理。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与管理例会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对现场安全、绿色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召开管理例会,分析解决问题,形成整改决议。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8) 封闭管理。项目工地实施封闭管理, 实行人员车辆出入询问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出示上岗证, 外来办事检查人员经被找人同意后进行登记并借戴安全帽进门。禁止不戴安全帽的人员随便进入作业现场。门卫人员负责做好此项管理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特别是进入作业现场造成伤害或事故。
实施责任人:门卫人员。
(9)绿色施工。绿色施工是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应执行《绿色施工导则》,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策划,由项目工长按策划安排指挥、监督检查,分包单位配合完成。现场卫生由项目部安排落实到各分包单位包干完成,现场分区卫生责任人应挂牌上墙,公众监督。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10)项目经理带班生产。项目经理应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重点监控,亲自做好现场巡查检查工作及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11)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应落实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及设备,组织进行救援演练,落实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做出紧急处置措施、应急有效,不发生事故扩大与不良负面影响。发生事故要积极作好应急处置、事故报告、事故善后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好事故。项目部发生大小事故及处理结果应向总承包部报告。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5.安全技术管理
(1)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理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编制,项目工长在现场挂牌公告,做到人人皆知,预防事故。
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根据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在开工前负责编制, 由项目工长逐项安排实施。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项目施工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专项方案的编制、组织专家论证、报审、施工前的交底,并重点监督和主持相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交底。做到事前书面交底,有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交底明确、到位,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做好班前交底与执行人签字落实工作,关键要保证作业前落实到班组。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人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4)安全资料。项目安全资料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资料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11的要求。保证应该有的资料收集齐全、及时。不得在上级检查时找不到、拿不出。项目安全资料不齐全、弄虚作假代签字,受到上级单位的批评或处罚,或影响到安检站对工程的安全评价,由项目安全资料员承担全部不良后果与责任。
实施责任人:安全资料员。
6.安全经费管理。
(1)安全生产经费项目: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见国家财政部〔2012〕16号文件)
(2)安全经费管理:项目经理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有效投入,合理使用,保障安全。分包单位使用的安全经费,项目经理应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项目、单价、总价,以便分项使用与管理。分包单位对安全经费的使用与结算应建立在所做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项目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再行结算,不得浪费与不合理占用安全经费。安全经费由项目经理提出投入计划,总承包部部长审批后执行。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总承包部总经理。
7.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1)项目经理与总承包部负责贯彻落实本管理办法。总承包部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与服务。配合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创建标准化工地推进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部、分包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或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处罚。
(2)为保证本管理办法能有效实施,进行过程管理,项目部由项目工长用《项目部安全考核评分表》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自考评价,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报总承包部一份,自留一份,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总结与改进工作、促进管理,保障安全。项目部考核表由项目经理在每月25日审核填好后报回总承包部。当月不报表,总承包部按不合格统计。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3)总承包部每月对照项目部考核结果与现场情况对项目部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及时纠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进行通报。
(4)年终由总承包部领导确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与处罚。
实施责任人:总承包部。
8.奖励与处罚
(1)日常安全处罚:
1)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2)分包单位违反双方《安全生产协议书》中有关条款的,按《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因项目部或分包单位原因由上级单位下达的处罚,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4)项目部安全考核每月核定为优良进行表扬,核定为不合格进行批评。
(2)全年安全奖罚:
1)项目部发生死亡、重伤或其它重大事故,对项目部处罚 ~ 元;
2)项目部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对项目部奖励 ~ 元。
项目部发生的各项奖罚金由项目经理按相关人员或单位责任合理分配。
本管理办法发到项目部相关执行人员和分包单位,希认真执行。
总承包部
2023年3月1日
第11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7、 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6、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及卫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标识齐全,必要时设专人守护。
18、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9、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第12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鉴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相关制度;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参与或主持本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文件等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7、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8、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9、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10、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行交底和演练;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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