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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20

车辆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车辆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主持车辆管理组的全面工作。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

第三条 对本组的全体人员要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驾车作风。

第四条 加强对本组员工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与学习,强化全组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

第五条 严格要求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第六条 经常性地检查车辆有无事故隐患及驾驶员有无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条 合理调派生产车辆,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需要及人员上下井乘车。

第八条 负责小车的管理,提高小车的利用率,保证办事效率。

第九条 负责辅运平硐路面洒水的管理,保证按时洒水。

第十条 负责矸石防灭火的管理。

第十一条因安排不到位或工作漏洞,造成井下停产或平硐路面起尘,应负管理责任。

第2篇 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最基本的出行问题,直接关系民生利益,是一项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系统优化和完善健全将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由于我旗经济、交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旗的城市交通体系的建设也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也不断提高。

营运车辆总体交通安全状况

我旗现有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三轮车等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大公交、小公交、出租车由于有明确的的管理单位和营运公司,我大队在旗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工作目标,经过对其从业资格的严格把关、营运车辆状况的固定年检、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连续不断的交通安全教育、各种专项行动和活动的展开,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以上车种在交通管理中主要问题为:营运车辆为了抢拉乘客快拉快走而产生了大量交通违法行为,且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较难。例如: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为此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以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的管控,加大科技设备投入力争在3~5年为完成××交警指挥中心“三圈一线”规划建设,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实现网上巡逻、实现快速抓拍取证,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车辆的交通安全情况

在我旗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到一些载客三轮车在人群车流中穿梭,大约700余辆。这些车机动灵活,车费便宜,确实给居民出行带来一定的方便,但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这类车辆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一、正三轮车的从业资格情况

我大队从06年一直认真贯彻旗政府文件,不为正三轮摩托落户,所以现在的营运的三轮车有一些是在五原、中旗落户或是无牌假牌的车辆。由于从事三轮车运输的经营者,普遍为下岗职工、城镇无业人员、周边乡镇农民,安全驾驶意识薄弱,缺乏营运管理单位也会有一些无证驾驶人员从事营运。

二、三轮车的车辆安全状况

由于设计目标不同,所以三轮车在安全方面却存在着先天缺陷,并且由于车辆的日常营运、维护都由车主自己管理,所以很多三轮车都灯光不全、反光标识不清的情况,夜间行车相当不安全。

三、交通违法

由于三轮车是营运主体的特殊性,所以为了拉乘客产生的随意掉头、抢占车道、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很多,也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取证较难,在现有警力条件下很难对其进行管理。

四、交通安全教育

由于没有三轮车没有主管单位,所以很难对其进行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三轮车营业人员没有进行过专门的营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也没有形成定期教育的机制。

五、交通事故承受能力

由于三轮车辆的管理的自主性,并且一台三轮车背后往往维系着一个困难家庭,所以三轮车一般是没有保险的或者是只有强险,导致三轮车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往往没有能力支付费用。

载客三轮车管理措施

一、 加强三轮车辆管理。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坚决打击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控制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条例,按照规定检查车辆灯光情况并为其粘贴反光标识,并且为其强制购买保险。

二、 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科技设备的不断投入,非现场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用严管重罚来保障交通行为秩序。

三、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营运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于在××从事营运三轮车的车主进行常态化的定期教育,并将其联系方式列入短信平台定期为其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第3篇 当前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难点及对策探析

纵观2023年以来的客运车辆事故,死伤人数动辄数十人,现场惨状令人触目惊心,社会影响巨大。特别是2023年10月7日国庆假日最后一天,河南、安徽、天津三省相继发生特大事故,致死56人,震惊全国。为什么在各部门大力整治的背景下,仍出现客运车辆事故频发的势头?为什么交通事故总走不出“车祸-整治-车祸”的怪圈?为什么基层交警心力交瘁却难以让安全形势出现根本改观?在当前我国汽车保有量突破1亿大关的情况下,我们很有必要对我国的汽车文明进行反思,很有必要从客运行业的经营方式探寻深层次的原因,很有必要从内因外因相互作用的角度来审视我们的方法和措施的科学性。

一、 客运车辆事故频发的原因及管理难点分析

客运车辆事故形态千差万别,每一起事故都有其特点,但从“人、车、路、环境”四要素来分析,我们可以把事故原因分为“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人”和“车”是内因,“路”和“环境”是外因。客运企业、驾驶人是导致绝大多数客运车辆事故的根本原因。公安交警所做的许多工作都是为了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防止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从而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如果不从加强企业自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驾驶员素质的方向去努力,单靠路面严管重罚去解决客运安全问题是不现实的。从内外因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客运车管理存在哪些难点呢?

(一)客运企业现行的经营方式导致大量车辆脱离企业监管,从根本上造成了安全形势的恶化

笔者将这一点总结为“经营方式决定安全形势”,近期连续发生的恶性事故是经营方式导致的安全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设计缺陷等因素影响,当前客运公司大量的挂靠车、承包车与客运公司的关系仅限于一纸合同,客运企业对名下车辆根本无力制约。车辆的控制权实际上完全控制在经营业主手中,其车辆保养、上下乘客、线路选择、驾驶人安排等完全由业主一手操办。而经营业主往往是个人、家庭或者联营车队,其关心的是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如何让这一趟装满客人,如何逃避检查和处罚。特别是在暑运、春运、国庆这样的客运高峰时期,在利润的刺激之下,驾驶员为提高效率,满负荷运转,将乘客的生命置于“疯狂的车轮”之上。这样,客车企业对车辆的制约基本丧失。笔者曾带着《湖北经视》的记者走访某县汽运公司,该公司没有一辆自有车辆,长途客运车业主自搭售票台,自上乘客,对安全经理视而不见。这也是企业对车辆脱管的真实写照。另外,当前的旅游客运公司大量采取挂靠、联营的形式经营,其营运大体上处于脱管失控状态,仅在湖北省就已经造成了“7·4”、“10·1”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我们应当从宏观的层面考虑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旅游客车的经营方式。

(二)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低门槛导致大量交通道德素质低下的“冒险者”掌握客运车辆的方向盘,严重威胁公共交通安全

客运行业是高危行业,其从业人员理应有严格的准入门槛,特别是安全驾驶的意识、文明礼让的素质、驾驶技能、安全记录,但我们在现实中看到,不少素质低下的驾驶人把握着客运车的方向盘,驾车打手机、超速、争道抢行、冒险超车、违停上下乘客,有时甚至帮忙拉客揽客。在这个行业,评价一个优秀驾驶员的标准往往不是安全意识有多高,而是抢客快,装客多,不误班。老老实实按部就班驾驶的驾驶人往往被经营业主所唾弃,因为他不能让业主获得更大的利益。更要命的是,许多驾驶员本身就是经营业主,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劣币驱逐良币,安全第一,守法经营难以维计,为了生存和发展,如同被绑上一辆飞驰的战车,不得不随大流放弃安全,追逐利润,否则就会被残酷的社会竞争所淘汰。

(三)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让本来可以发现的安全隐患、苗头和征兆被放过,最终导致发生事故

客运行业引入自由竞争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大大提高了效率,但这种模式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安全问题。客运企业、经营业主对利润的追求减少了安全管理的投入,压缩了安全管理的空间。为节约成本,该换的轮胎不换,该修的机械故障不修,该购置的安检器材不购置,强制安装的gps定位监控系统不维护、不使用。必然导致大量的安全隐患上路,发生事故自然就难以避免。笔者曾到某县客<<< 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 运站检查安全防范工作,站方人员为了说明对危险品进行了检查,竟派几名工作人员在检查组面前拦住乘客用手摸几下行李,而另一侧则大门洞开,乘客随意进出。询问原因,他们根本就没钱购买安检器材。另外,在很多客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处于可有可无的弱势地位,经费少,权力小,领导不重视,事故防范的能力极为有限。不少公司的安全经理更多的时候是在发生事故之后去处理善后。 (四)老套的管理制度难以堵住比比皆是的安全漏洞和常发多发的安全隐患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达,信息传递变得异常便捷,长途客运车为拉生意,四处散发小卡片。各种小广告遍布乡镇村落,有出行需求的人们只需一个电话预约,在居所附近公路上等候即可顺利上车,而且票价比客运站要便宜得多,因此站外上客现象是遍地开花,比比皆是。这种形势下,怎么防止危险品上车?怎么防止超员营运?怎样落实监管措施?尽管我们有很多制度,有很多“安全关”,但实际上,很多制度不切实际,不适应形势,而且往往是不同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相互矛盾,“安全关”关关不严,漏洞百出,结果执行起来制度是形同虚设。以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为例,交警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角度禁止所有机动车违停,往往劝客运车驾驶员到收费站外或服务区停车;而交通运管部门根据运管法规禁止客车中途上下乘客,但现实中要下车的乘客已经到了目的地,怎么办?只能是偷偷摸摸在高速公路主道上违停上下乘客,这样又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现有的客运管理制度如果不创新变革,不与时俱进,不破旧立新,很难改变当前混乱的客运市场秩序,很难从根本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如大量存在的“地下客运站”问题、旅游车非法经营问题、站外揽客问题、客运车挂靠问题、客车载货问题、超长客运线路审批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

二、预防客运车辆事故的对策探析

德国人帕布斯·海恩从飞机飞行安全事故的角度分析提出了“海恩法则”,又称“事故法则”。他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后面又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事故苗头后面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际上是各种不安全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交警部门提出“事故可防,事故必防”是有科学依据的,但怎么防?笔者认为还是应当从内外因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入手,从消除客运车事故隐患的角度去防,既不能过分夸大交警路面监管的作用,又不能消极应对,无所作为。

(一)借鉴山西煤矿改革经验,禁止各种形式的承包挂靠经营,彻底改变客运车辆实际上的个体经营模式

前几年山西矿乱不断,国家下决心将大量小煤矿兼并重组,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让安全形势出现极大改观。笔者认为,客运车辆管理可以借鉴这一做法,从经营方式上动刀。“一车乘客交给你,分分秒秒莫儿戏”,这是2023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征集活动中一位群众创作的,反映了群众的心声。笔者认为,从制度设计层面应当将乘客的生命安全交给负责任的公司去维护和保障。名为公司实则个体的经营方式无异于打了“潘多拉”盒子,将几十条人命交给这样的经营者是靠不住的,在安全和利润面前,个体的经营者永远只会把后者放在第一位。尽管国务院、交通运输部于2004年至2005年明令禁止客运车挂靠经营,许多省市对挂靠现象进行了清理,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清理很不彻底。挂靠经营方式仍大量存在,许多不过是“挂靠协议”改为了“联营协议”,换汤不换药,实质并没有丝毫改变。这种形势下,必然形成“车祸-整治-车祸”的怪圈,政府部门的整治往往只到企业层面,而企业又支配不了客运车辆。整治之风过后,该怎样还怎样,一切照旧,事故照发。因此,要以极大的决心和勇气向挂靠经营开刀,让客运企业不仅仅是车辆的所有者,也是真真正正的经营者。笔者认为政策层面可以分两步走,首先颁布禁令,禁止产生新的挂靠现象;其次是对现有的经营业主可以将其车辆以作价入股的方式享受财产性权益,定期分红,逐步令其退出客车的经营。

(二)探索旅游客车管理方式,固定景点,固定线路,禁止跨省营运,禁止从事旅游客运之外的普通客运业务

近年来,旅游客车的脱管失控尤其严重,2023年湖北发生的三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就有两起是旅游客车,教训深刻。这些车辆比普通公路客运公司的车辆管理更为松散,且没有固定线路,其营运完全是由经营业主负责,往往是一个驾驶员一个售票员一辆车,向“地下客运站”揽客非法营运。以“7·4”事故为例,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非法从事跨省长途普通客运,从广州至湖北天门市,在高速公路违法占道停车,被后方货车撞上,致2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司居然不知道车辆去向。如果对旅游客车活动范围不加限制,极有可能再酿惨剧。笔者认为,首先旅游客运企业设置不应当过多过滥,一辆客车的经营范围至少应当限制在省内。同一样客车应当固定若干个景点,不能总往路况不熟的路段跑。因为只有长期行驶同一线路,对线形、路况、环境比较熟悉,出事故的几率才会大大降低。

(三)停止超长客运线路审批,杜绝疲劳驾驶现象

超长的客运班线审批,是造成客车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安全隐患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在美国,长途客运采取的是把旅客一站一站地送至远方,这种“接力棒”模式的好处是可以让驾驶人得到充分的休息,有助于预防疲劳驾驶,同时对车辆的保养和隐患的排除也有好处。而我国的长途车线路往往是几百公里,上千公里,驾驶员长途驾驶,得不到很好的休息,车辆则是夜以继日,得不到及时的检修和保养,隐患突出,往往造成恶性事故。因此,笔者认为,与其推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行”,不如改革长途客车营运线路设计,禁止审批八百公里以上的班线,这将大大降低疲劳驾驶现象发生的几率。这一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应当尽快推广。

(四)提高客运行业准入门槛,实行一定程度的垄断经营,保障企业强化安全投入

自由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的确实现了公平和效率,但作为一个高度危险的行业,这种模式往往又容易降低安全投入,忽视交通安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我国的客运经营体制经历了“国营-承包-挂靠”的发展历程,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公平,却失去了安全,并不是一条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德国,交通运输行业是垄断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高,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严,经营的安全投入高,企业垄断经营的利润为安全投入提供了保障。让大型客运企业在gps监控、安全设施、安全监管上加大投入,同时给予其垄断经营地位,确保其不致亏损,能够健康营运,将大大改变交通安全形势。笔者在武当山景区看到,进入景区后游客上山使用的大巴由景区指定的公司提供,其他公司的大巴禁止上山,这种垄断经营确保了交通安全。这种模式如果推广到全省,让全省旅游客车由一到两家大型旅游客运公司垄断经营,固定其景点、线路,那么旅游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局面必然会得到有效遏制。

(五)强化公安机关省际卡口建设,通过严格的监管减少和杜绝交通安全隐患

客车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事故隐患的表象,而这些表象的根源在于客运企业、经营业主及客车驾驶员。公安交管部门外在监管可以促使企业、经营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外在的压力内化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动力。因此,公安交管部门路途的监管要按照“海恩法则”,重在消除事故隐患。笔者认为,高速公路省际卡口是车流进出的“总阀门”,应当建设检查站,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制止各种安全隐患,让卡口发挥“护城河”、“过滤”作用,为客运交通安全筑起防护屏障。最近,公安部交管局专门发文要求加强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的检查登记工作,就是为了及时发现纠正事故隐患。为了让检查登记更高效,笔者认为应当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安检设施,改建扩建检查场地,真正把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打造成发现纠正交通安全隐患的战斗堡垒。

总之,客运安全涉及方方面面,惨烈的车祸由各种隐患积累而来,客运安全面临的困扰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没有人愿意发生事故,包括广大客运驾驶员和经营业主,但如何从宏观上构建客运行业健康安全发展的机制,需要付出智慧、心血和勇气去改革现有的业态,为客车驾驶员创造一个按部就班安心驾车的工作环境,让他们不用心力交瘁考虑怎样揽客,怎样躲交警,而是有尊严地作为一个专业的司机而工作。要做到这一点,唯有按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内因入手,调整产业结构、理顺利益关系,规范运营秩序,调整经营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脱管失控的问题。

第4篇 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 本公司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及装截容器、工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之规定条件,经道路运政、质检局等部门审验合格。

二、 驾驶员须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掌握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及消防局培训合格,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消防证及公司准驾证,可上岗作业。

三、 在装运危险品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装卸货场地及运行途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五、 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六、 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及当地交通管理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七、 发生重大交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车属单位及公司要立即赶扑现场协助有关 组织抢救,将损失压缩到最低限度。

八、 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高度警惕、严禁违章造成事故,同时严防“它方”违章造成重大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九、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加入高额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损险,驾乘险等有关险种,以便在万一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得到经济补偿和经营保障。

第5篇 机械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车辆安全、文明运行水平,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实际状况,现制定项目施工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筑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车辆的安全文明行驶,直接关系到我项目施工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及文明有序。项目部主管部门及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将施工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机驾作业人员管理,切实改善车辆车况,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着力防范施工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维护我公司安全、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和施工形象。

二、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运输车辆管理。

为防止因管理责任不明造成交叉影响和现场失管,明确以下责任:项目经理为施工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物设部为施工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安质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1、项目物设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应项目物设部应定期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台帐,掌握安全动态,通报交通安全情况。每半年对施工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切实抓好施工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项目安质部要对各施工队伍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并适时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在各施工便道及s207省道上布置满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加强项目部自有运输车辆管理。

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登记和使用台帐,做好运输计划编订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输性能,改善车况、车貌。要定期召开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防范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和野蛮驾驶。

3、加强外包运输车辆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包运输队伍的资格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要认真签订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行车责任书,落实双方的管理责任。对运输单位派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等基本信息,要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查验车辆的安全运行性能和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无牌的施工车辆和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运输作业。

4、制定场内有组织车辆行驶和停靠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车辆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要进行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指挥,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嬉笑打闹。严禁酒后驾驶。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特殊情况装卸大件时,应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6、车辆应定期维修保养,车架必须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7、气制动的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15公斤/cm2时,不得发动。

8、气温在0℃以下时,应加防冻液,下班后应放净冷却水,放水时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伤人,每天放净贮气筒积水,以免刹车失灵。

9、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在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0、全体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从指挥,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11、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视倾卸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出车;配合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要拉紧手刹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周围有无障碍物以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卸料;卸料后车斗要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2、自卸汽车检修倾卸装置时,必须支撑牢固车箱后,方可工作,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倾斜完毕后,应用保险板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站人;

13、铲车操作前,驾驶员应认真观察地形地貌及周围情况,铲运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情况及来往行人;向车上卸土应待车停稳后进行,向沟槽或坑内填土应听从指挥,在槽内、坑内无人的情况下卸土;行驶中,驾驶室外及铲斗内不得载人。

四、奖罚措施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将依据集团公司事故处罚办法及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坚决执行“一不进,三不出”的管理规定。“一不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或驾驶员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车况不良、驾驶员身体状况不佳(疲劳驾驶)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

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车辆指: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砼运输车、材料物资设备运输车、砼泵车、装载机、土方车辆、汽车吊、项目部及各队伍管理人员乘坐车辆、其他驶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车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3年6月

第6篇 车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车辆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按每25辆车不少于1人配备。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车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每月组织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活动二次以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车辆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车辆安全竞赛等活动。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车辆安全系统监督检查,实施车辆每天出车门检制,督促检查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阻止病车、故障车上路,并落实、督促修理部门检修,直至排除故障和隐患,保障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对危及车辆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

4、负责本公司车辆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建立、记录各类台帐,并及时登录车辆安全信息,做好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5、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车辆检查监督和职业道德教育,协助做好驾驶员的审验、评比和上岗前技术考查工作等。

6、树立“车辆安全管理,以人为本”的思想,工作廉洁奉公,及时为驾驶员排忧解难,做好思想沟通,使驾驶员保持有一个良好心态出车。

7、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抢险,了解事故性质,控制事故损失,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处理和调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不隐瞒、谎报、拖延报告。

8、根据车辆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本单位车辆维修制度和维护、修理计划的落实。

9、配合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车辆维护、修理后的质量验收工作。

第7篇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2、认真贯彻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明确机动车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3、制订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对机动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机动车辆安全性能完好。

4、制订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驾驶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

5、坚持机动车驾驶员的内部操作证制度,严禁非职业驾驶员驾驶系统内机动车辆。

6、对安全行车优秀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

7、负责机动车辆责任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8篇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办法9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九)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第9篇 交通安全、车辆管理规定

2023年,本系统将以预防特重大交通事故为重点,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完成2023年本系统全面工作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我区的科技、经济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分工

2023年的交通安全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为确保我系统不发生交通违章及事故,加强领导,提高对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工作制度有落实、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并把交通管理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检查、管理、监督力度,促进系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区2023年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和要求,成立###委副主任####为安委会主任、办公室主任###、促进中心主任###、#####基地主任####、车管干部####及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本系统安委会,具体负责本系统的交通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副主任###负责安委会全面工作,同时对本系统的交通安全的宣传、安排、检查、落实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党组汇报区安委会会议精神和本系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好本系统安委会的例会和日常工作。

2、办公室主任###负责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教育研讨活动,每月组织制作交通宣传板报。

3、车管干部###协助安委会主任开展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责任制的签定,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负责向机关干部职工传达区安委会交通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指示精神,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司机例会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协助组织好安委会例会及车辆的调度工作。负责本系统司机班的日常管理、车辆调度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4、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和部门的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按时参加本系统的安全会议和例会,督促科室司机和私车人员参加例会和机动车月检,做好非机动车的检验工作。

(二)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情况分析专题会议,听取安委会成员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本系统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违章及事故做出处理决定。

2、实施交通安全承包责任制,逐级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以提高各科室和部门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

3、认真执行安委会制度,每月5日上午为安委会的例会日,遇节假日改为次日进行,总结本系统前一阶段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传达上级精神,制定阶段性的交通安全措施和贯彻落实区交通安委会精神。

3、严格遵守司机例会制度,每月5日下午为司机例会时间,遇节假日改为次日进行。传达贯彻有关区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学习新交通法规知识,交流安全驾驶经验和体会。

4、坚持机动车月检制度。每月司机例会要求参加例会的司机到、车辆到,对本系统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合格车辆填写登记卡,对不合格车辆限期进行维修保养,到检率达100%。

5、坚持私家车司机检查制度。做到人到、车辆到,对本系统的私家机动车进行检验,合格车辆填写登记卡,对不合格车辆限期进行维修保养,到检率达100%。

6、坚持非机动车检验制度。对本系统的非机动车每月进行一次合格登记,不合格限期维修,每月25日为非机动车辆检验日,遇有节假日,改为次日。

7、严格用车审批制度。无论公用、私用一律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车管干部审批后方可出车。遇有特殊天气非特急情况一律不派车。

8、开展“违章事故公布栏”公示制度。使全体干部职工清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状况。

9、提高行人、非机动车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每季度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定期进行考核,加强和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

10、对离退休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二、驾驶员教育与管理制度

(一)专职驾驶员职责

1、必须按照“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树立形象”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做到爱岗敬业,争做“文明驾驶员”。

2、服从领导、服从调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每一次出车任务。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人员的指挥,确保交通安全、杜绝违章行为。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出车。

3、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保证联络畅通,有事提前请假,以便及时调剂安排车辆。值班司机应按时到岗,服从带班领导安排。

4、爱护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整洁良好,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为安全行车提供良好保障。

6、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和转借其它单位。

7、专职司机应在每月初上报上月行车公里数,以便考核燃油情况。

8、班车由单位选派驾龄在三年以上,思想、技术过硬的专职司机驾驶。

(二)兼职司机的职责

1、兼职司机和各部门配备的工作用车科室负责人和驾驶人,兼职司机由科室负责人和车管员共同指定,并报办公室备案。

2、配备给科室工作用车由本科室负责人统一调配使用,并及时填写“出车记录”以便查考。

3、兼职司机擅自动用本单位机动车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其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和转借其它单位。

5、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整洁良好,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早发现故障早排除,为安全行车提供良好保障。

6、兼职司机应在每月初上报上月行车公里数,以便考核燃油情况。

(三)驾驶员教育管理

1、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管理办法》,遵守单位内部的各项安全制度,提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接受单位的检查监督。

2、驾驶员应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和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车时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不开违章车、英雄车、斗气车和带病车,严禁三超(超载、超速、违章超车),严禁疲劳驾驶车辆,做到中速行驶、安全礼让,确保安全。

4、严禁酒后开车,对酒后开车被举报的或被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本单位将给予同样的惩罚。发生重大事故者,经单位研究决定将予以严肃处理。

5、驾驶员出车前要仔细的检查车辆的技术质量,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开带病车上路。收车后检查车辆当天运行状况并做好相关的安全记录。

6、驾驶员要长期保持车内外清洁,严禁随意拆卸或损坏车内设施。教育乘员不准随意吐痰、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案(122或)、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找好证人,等候处理。

三、车辆管理规定

1、单位对所属机动车要逐车建立车辆档案,由管理部门(科、室)按规定对车辆的使用、存放、保养、维修进行检查与考核。

2、本单位的机动车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在外停放过夜,不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按内部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3、节日期间,所有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各科室在节、假日因公用车时,原则上使用值班车辆,由带班领导批准。由管理部门开具“派车单”,安排用车。

4、单位实行派车[单]登记制度,司机应按指定时间、路线、地点行驶,收车后及时汇报。因私使用车辆的及时说明原因,经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

5、班车司机严格遵守定点上下车的原则,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在非指定地点存放或动用班车办私事,否则,后果自负。

6、单位及驾驶员按时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检测,应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售出的车辆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并及时注消。

7、本单位所属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需要时,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管员审核同意,并开具“维修保养申请单”后,再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或保养。如遇突发故障,经请示车管员同意后,可先维修后补办手续。

四、私有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规定

1、单位领导必须重视私有机动车辆的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的议事日程,做到严格管理、落实到位。

2、所属干部、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如实向单位申报、进行登记备案。

3、个人拥有机动车的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按时参加安全日的学习,定期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卫生,安全行车。

4、私有机动车必须手续齐全,未办理车辆有关手续的,一律不准使用,严禁驾驶报废和未经检验机动车辆。私有机动车辆必须办理第三者车辆保险。

5、个人拥有机动车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内部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杜绝开违章车、带病车、非司机开车,严禁酒后开车。对于酒后开车,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纠正处理的,单位应对司机进行严肃处理。

6、个人拥有机动车的干部、职工因违反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自负,如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影响的,经单位研究后将对其严肃处理。

7、各单位领导要加大对私有机动车辆的教育管理力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的教育,督促维修保养车辆,确保安全,因单位领导忽视教育、管理,发生问题时,将按内部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行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1、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利用不同形式每月对广大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2、单位要管理好所属自行车,做到登记造册,按期检验,停放有序。

3、单位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交通安全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4、骑车人应遵守路口信号,不穿插、不抢行、不逆行、不猛拐、需拐弯伸手示意,不违章载物,醉酒后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5、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行人横穿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能进入高速公路。

6、行人要按交通信号靠右行走,横穿路口,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7、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

六、奖励、惩罚措施

为把2023年度本系统交通安全工作做好,本系统继续实行下列奖惩措施:

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系统各项制度的司机,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当月效益奖金全额发放。

2、如因交通违章及事故扣分的司机,适当扣除部分当月效益奖。

3、本系统年终被评为区级交通安全优秀系统、优秀驾驶员者在本委全体会上给与通报表彰。

5、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违章,按罚款扣发当事人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的适当扣除部分当月效益奖。

6、非机动车发生一般性事故或严重违章,视情节扣发当事人部分或全部效益奖。

7、发生交通违章

(1)、发生交通违章的,其违章罚款由违章驾驶员自行承担。一个月内违章二次以上(含二次)的,责任司机应向本单位交通安全委员会提交书面检查,并罚款100元。

(2)、严禁酒后驾驶,凡发现酒后开车一次,属临时工的,应予以辞退;属正式工的,给予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间停发绩效奖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负,并按单位酒后驾车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司机凡行车闯红灯一次,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8、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被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罚款后,将按罚款比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如未被交通管理部门列入严重交通事故而又未达到罚款责任单位规定并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一般性交通事故,按该次交通事故总支出费用的5%对当事人进行罚款。

9、不准时参加司机例会和车辆月、季检的司机,在全体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10、发生违章和事故后,对主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车管干部追究责任。

11、违反交通法规、酒后开车、闯红灯,非司机开车造成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七、考核制度

1、交通安全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年四次。

2、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机构、宣传教育、基础工作、单位管理规定、上级精神传达落实和违规违章等情况。

3、考核细则每季终了下发到各单位。

4、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即:95-100分为优秀、90-95分为良好、85-90分为达标、84分以下为不达标。

5、每季度考核成绩评定后,及时以简报形式通报单位。以便各单位记入工作效率。

第10篇 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是指部队为防范和处置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活动。

安全管理职责

部队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般职责:

(一)遵守安全法规制度;

(二)熟悉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三)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

(四)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五)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军政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指示;

(二)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建设;

(五)领导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11篇 石灰石车辆安全运输管理办法

由公司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环境与健康安全部、矿山管理部等部门专题研究了石灰石车辆超载安全隐患治理事宜,并制定出以下措施:

一、治理原则

1. 严格控制载荷明显超出车箱平面的车辆严禁入厂的原则;

2. 核定单车平箱载荷作为安全载荷基数,单车检斤后超出安全载荷基数一吨以上的,以减去核定安全载荷基数后的载荷量的供货金额(矿山承包商的石灰石供货价)作为对矿山承包商的安全处罚,罚款作为为公司安全基金。

3. 对于单车连续或出现三次以上安全处罚情况的,将被视为藐视三岭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将取消其在三岭公司从事运输的资格;对于新增或未完成核定安全载荷的车辆发现运输超平箱的,处罚按:首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取消资格。

二、分工和责任

1. 由矿山管理部负责通知矿山承包商关于公司治理石灰石运输车辆超载安全隐患的处罚措施;

2. 由门卫负责检查车辆载荷状况,禁止装载明显超平箱的车辆入厂。对符合载荷平箱的车辆入厂时,由门卫签发载荷检查合格单,车辆凭此单方可入厂进行检斤;

3. 由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和矿山部共同确认现有运输车辆的装载平箱标准,然后由地中衡记录标定为单车的安全载荷基数;

4. 由磅秤房负责对持有门卫签发的载荷检查合格单的石灰石运输车辆进行检斤,在记录单上标记实际载荷与安全载荷基数的差额,并报矿山部石灰石管理员;

5. 由矿山管理部石灰石管理员统计单车的检斤记录,统计出单车安全处罚结果后报送财务部(对矿山承包商进行处罚)、矿山承包商、采购部,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6. 对于因违规,被取消三岭公司石灰石运输资格的车辆,由矿山部管理部向矿山承包商通告取消该车运输资格的通知,并报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7. 此方案自发布之日实施。

三、罚则

管理石灰石运输车辆超载安全隐患的各相关部门,严格按各自的分工履行职责,若发生渎职行为,将严肃处理。

2011-4-15

第12篇 市烟草公司客户服务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市烟草公司客户服务部车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强化对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的规范管理,确保车辆交通安全。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安全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

1、客户服务部主任为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送货车辆安全行驶的教育管理。

2、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方可驾驶车辆。

3、客户服务部车辆为送货专用车,除因公配送卷烟外,不准运送其它物品,不准借给外单位使用。

4、因公和配送卷烟用车,由客户服务部主任派车,并作好派车登记,以便备查。

5、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途中随意带客或绕道为他人办私事;严禁为他人运带其它物品;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或酒后驾车;严禁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家中过夜。

6、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并关闭电路,锁好车门,以防发生意外。途中送货临时停车,严禁逆向停车。

7、客户服务部主任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以身作则,自觉遵章守纪,不准公车私用;严禁强迫驾驶员为其出私车,驾驶员遇到此类情况应拒绝,并及时报告公司职能部门或直接向领导报告。

8、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并要积极按时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确保行车安全。

9、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技能,精心维护保养车辆,严禁带故障行驶。

10、加强途中送货安全防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掌握各种应急措施,并配备必要防卫工具,确保人身货款安全。

二、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1、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公司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3、车辆维修必须提前向客户服务部主任报告,并填报车辆维修单,经办公室(车队)审核批准后,方可送厂修理,特殊情况可电话报批,先送厂后填报维修单。

4、平时车辆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客户服务部车管组组长确认,并报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服务部不得报销,由驾驶员自负。

5、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公司车辆维修单,由(车队长)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经理室审批。

6、车队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徇私情,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要严格把关,对更换材料清单要逐项核实,从严控制,严防虚假。

7、办公室(车队)要每月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考核检查,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制度,对检查、维修保养不到位的进行逐项扣分,并与工资兑现挂钩。

三、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1、车辆耗油标准:东南车为9.5公升/百公里,允许上浮4.5公升/百公里,7-9月可上浮6.5公升/百公里;五菱车为6.5公升/百公里,允许上浮3.5公升/百公里。

2、客户服务部要在当地选择信誉较好的加油站购买燃油,并逐台登记,同时要定期对车辆用油进行审核,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燃油发票报销必须经公司车队长签字登记后,呈报经理室审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车队长应每月对单车耗油进行核算,对超过标准或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办公室,严格按规定处罚。

四、车辆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1、公车私用的,主任、副主任一次处罚200元,驾驶员处罚100元,同时按考核细则相应扣分;私自将车开回家过夜一次处罚300元,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再犯不改的,主任、副主任调离岗位,驾驶员一律辞退。

2、凡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3、驾驶员因公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责任区分作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赔偿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3000元;负主要责任的赔偿费用的60%,最高不超过××××元;负同等责任的赔偿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500;负次要责任的赔偿费用30%,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因驾驶员对车辆检查不周、缺机油、冷却液而造成发动机粘缸事故的,其大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作辞退处理。

5、驾驶员一年内发生两次主责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6、驾驶员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罚款或刑事拘留的,作辞退处理。

7、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照规定赔偿外,作辞退处理。

8、车辆不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发生意外的,驾驶员应负赔偿责任,同时要追究服务部主任的责任,并作相应的处罚。

9、工作时间酗酒或酒后驾车的,除按考核细则扣分外,并处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作辞退处理。

10、驾驶员弄虚作假、耗油严重超标发生异常的,按超标数量全额处罚,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外,对服务部主任要追究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罚。

12、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每月奖励100元,车管组组长奖励150元,并实行安全行驶公里补贴制度,按百公里补贴4分计算。

13、安全奖及公里补贴发放,需经车队审核签字后报经理室审批。

五、本规定自××××年12月1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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