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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的激励(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1 热度:12

安全目标管理的激励

第1篇 安全目标管理的激励

由洛克(j.locke)提出的目标设置理论是一种过程型激励理论,此理论的基本要点是,目标是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是完成工作的最直接的动机,也是提高激励水平的重要过程。

心理学家将目标作为诱因,它是激发动机的外在条件。通过科学研究和工作实践发现,外在的刺激因素如奖励、工作反馈、监督和压力等,均是通过目标来影响人的动机的。因此,重视目标的作用,设置合宜的目标和努力争取实现目标,是激发动机的重要过程。

在一个良性的心理循环中,目标的作用可概括为,目标导致人们努力去创造绩效,绩效增强人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责任感,从而产生更高目标的需求,如此循环反复,促使人们不断努力前进。

美国学者杜拉克(p.drucker)曾指出:“一个领域没有特定的目标,这个领域必然会被忽视”。这提示设置目标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20世纪50年代中期,杜拉克令明确地提出目标管理的概念,把目标作为企业内一切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目标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激励方法,经三十余年的研究、实践,在理论和应用上不断完善,已成为一种科学的管理体系,并在企业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域广泛应用。我国近十余年的实践证明,它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激励方法。

目标管理引入安全工作领域,形成了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管理是将企业的安全目标渗透到企业的总目标中,应用目标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目标管理的本质特点是,强调以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目标为中心,重视人和绩效的系统整体管理,即把企业的安全工作任务转化为安全目标体系,使每个职工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有关安全的目标,并以目标激发安全动机以指导行动,使企业各层次、各部门的职工在企业安全工作中处于“自我控制”状态,注重最终的安全目标的实现。

所谓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控制”,是指企业各部门、基层和职工在安全产活动中能充分了解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和要求,充分了解自己做的工作现状,当出现差错时,有自我调节的能力。企业各级部门通过目标展开过程,明确安全工作的共同目标及其主次分工,并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人,分工负责,从而达到自我控制的目的。

安全目标管理是以目标设置理论为依据,广泛吸取了科学管理的系统论观点和观代组织理论,重视系统的整体性原则和目标的作用,并将其作为企业组织行为高效运转的关键。

一、企业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具有下列作用

1.指引作用。企业一旦确定了安全目标,并层层落实时,就促使企业各层次管理部门和职工明确各自的责任,规定着人们的行动方向,围绕着各自的目标,统一意志,努力去创造绩效。

2.激励作用。在安全目标合适时,可激发职工安全动机,驱使人们的积极行动。职工对安全目标的效价越大,期望值越高,激励作用越大。

3.调节作用。在安全目标管理过程中,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和活动,围绕着预定的目标有效地运转。对于实现目标要求的工作,则加以鼓励和积极强化。对不符合目标要求的,则加以控制,从而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

4.监督作用。企业安全目标为有效的安全监察提供了可靠的量化数据,因此,安全目标管理有利于企业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由于安全目标管理重视职工及其绩效的管理,并围绕确定安全目标和实现此目标开展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因此,整个过程均涉及人的行为。

二、安全目标管理中应注意的心理因素

1.目标确定阶段。安全目标的确定和设置是安全目标管理的中心内容,也是极其重要的阶段。在此阶段应充分沟通信息、掌握信息,并在提高对企业安全问题的认知水平的基础上,进行企业总的安全目标的拟定,再逐步确定各个分目标和个人目标。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目标越具体,就越能给职工为完成目标而进行充分的心理准备,就越能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在制定安全目标时,应尽量做到量化,并确定明确的目标值,例如,工伤事故频率和严重率的数值水平、百日无事故等。目标抽象化对职工的激励作用则不大。

2)所制定安全目标要合理适当,目标值太高,会使人感到“高不可攀”,目标值太低,则会使人感到“轻而易举”,激励作用均不会力大。因此,应建立适宜的目标值,不仅可加大职工对完成安全目标的期望值,而且可对职工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具有挑战性,又具可接受性,从而易于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要发动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的设置,企业安全目标不应单纯由企业领导规定,更不应任意强加于职工,必须让广大职工参与,以增强职工对目标的理解和愿意接受的程度。

2.安全目标实施过程阶段

此阶段应进一步制定为完成目标值的管理方法和要求,并采用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如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和激励手段激励职工的意愿。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设置目标的效果,将会因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弱,因此,定期反馈目标执行情况的信息,肯定已取得的成绩,可增加职工的信心,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安全动机,还可迅速发现问题,把矛盾和冲突解决在萌芽状态。

2)在目标实施过程中,应重视企业各部门、各班组有关责、权、效、利相统一统的原则,以目标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以加强自我控制,从而可促使人们在实现目标中的协调性和主动性。

3)在目标实施过程中,要尽力满足职工的合理需要,并与企业的总目标协调一致。

4)在执行安全目标时,要启发和诱导职工为实现目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并对职工的绩效及时肯定,给予积极强化。

3.成果评定阶段

这是安全目标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在目标实施期限结束时,要按安全目标值对企业和下属各部门及职工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评定。在评定时,要注重职工的各种心理需要,例如,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和公平合理的心理状态。因此,无论对企业、各部门或职工执行目标的评定,应尽量采取定量的方法进行考核评定,并充分考虑完成目标的难易程度、目标责任者的努力程度和绩效,对难以定量的指标,应慎重对待,以免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准绳,无章可循就容易出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岗位上的每位劳动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因无人负责而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实践证明,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执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项目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了这个目标,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给予处罚。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要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员及班组长、操作工人的安全责任予以规定。

第3篇 安全责任目标风险管理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责任目标风险考核办法。

2.2 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责任目标风险考核办法。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本办法的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2 根据安全生产难易程度将各车间(部门)划分为三类进行考核。

一类: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四车间、厂办公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二类:、技术质检部;三类:、财务部、党委工作部、销售部,驻渝办。

3.3 风险金的收取

3.3.1 车间(部门)安全风险金按其风险类别、风险责任的不同进行收取,在各车间(部门)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后,于每年年初按照《安全风险金收取标准》进行收取。

3.3.2 《安全风险金收取标准》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在每年年底由安全环保部编制,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3.3 对出现员工新进、离职、退休以及岗位、职务发生变化等变更情况,各车间(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厂安全环保部,并由安全环保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汇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对已收取的安全风险金作出相应的调整或处理。

3.4 考核标准

3.4.1 安全责任目标风险考核以年初各车间(部门)与总经理签订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日常安全工作为依据。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打分,满分为100分,年终平均计算考核得分。

3.4.2 考核采用评分制,总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的为全面完成,80~89分的为完成,70~79分的为基本完成,60~69分的为部分完成,60分以下的为未完成。

3.4.3 考核细则

3.4.3.1 事故否决考核

⑴、凡发生以下事故,否决公司全年全员安全风险奖励,扣除公司全员风险金,并对发生事故的车间(部门)责任人及员工,按上级和厂部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罚;

①、因工死亡事故;

②、重大、特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③、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④、重大、特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

⑤、负主要责任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

⑥、重伤事故。

⑵、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中毒事故或火灾燃爆、交通事故人(次)数超过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指标的为未完成单位,否决该单位全年全员安全风险奖励,扣除该单位全员安全风险金。

3.4.3.2 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满分为100分。

⑴、发生生产性一般人身伤害事故,每人次扣20分。

⑵、发生非生产性一般人身伤害事故,每人次扣10分。

⑶、凡发生人身伤害、中毒、火灾燃爆、交通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在24小时内报告安全环保部、调度室或其他相关部门,超过24小时的按瞒报进行处理。凡瞒报事故一次,除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和扣除该车间(部门)和安全员所缴纳的安全风险金外,每人次扣20分。

⑷、对未与工段、班组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车间(部门)扣10分,每少签一人扣2分。

⑸、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审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人扣2分。

⑹、安全检查、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缺少一次扣5分。

⑻、对所有发生的事故除按以上进行扣分处罚外,另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⑼、其它工作扣分标准以每季度检查考核表为准。

3.5 考核奖惩

对考核结果为全面完成的单位按照缴纳的安全风险金的2倍进行奖励,同时返还安全风险金本金;对考核结果为完成的单位按照缴纳的安全风险金的1倍进行奖励,同时返还安全风险金本金;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的单位按照缴纳的安全风险金的0.5倍进行奖励,同时返还安全风险金本金;对考核结果为部分完成的单位只返还安全风险金本金;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单位扣除其缴纳的安全风险金本金。

3.6 附则

3.6.1对发生人身伤害、中毒事故的单位除按照以上细则进行考核外,还应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3.6.2对发生一般火灾燃爆、交通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或生产事故,但未造成人身伤害、中毒事故的单位,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同时造成了人身伤害、中毒事故的还应按以上细则进行考核。

3.6.3车间(部门)可根据此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4篇 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目标管理

〔摘 要〕 叙述了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设定依据、原则及内容,对如何开展与实施目标管理做了说明。探讨了安全目标管理的效果、对目标管理实施全过程的检查、结果评价及进一步搞好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

〔关键词〕 安全目标;管理;设定;检查;评价

安全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把“以作业技术为中心”和“以人的因素为中心”的2种管理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人和目标的实现紧密地扣在一起,激发各级责任者为实现目标而自觉地采取措施,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目标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层层设定目标,建立起完整的、纵横方向的目标联锁体系,通过目标的层层展开,措施计划的层层落实,保证企业安全工作总目标的实现。

从管理过程上讲,安全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有目标的设定、目标的实施、目标成果的检查与评价3个部分。

1 目标体系设定

目标设定是安全目标管理的核心。设定的目标是否得当,关系着安全管理的成效,影响着职工参加管理的积极性。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1.1 目标设定的依据

(1) 国家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

(2) 电力系统及本单位的中长期劳动保护规划。

(3)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资料与数据。

(4) 单位的安全工作和施工现场劳动条件的现状与问题。

(5) 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

1.2 目标设定的原则

(1) 突出重点。目标应切实体现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关键问题,集中控制发生频率高、后果严重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分项目标要少而精,以免影响对关键问题的控制。

(2) 目标先进。所谓先进,一是指要相对高于本单位前一阶段的指标;二是指标要尽可能高于国内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3) 目标可行。所谓可行,是指目标必须切合实际,要结合本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参照本单位历年来的安全生产统计资料,通过分析论证,确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先进目标。

(4) 尽可能量化。目标要尽可能做到具体、量化。这既有利于检查、评比和控制,又有利于调动职工实现目标的积极性。对于有些难于量化的目标,也应尽量规定具体要求。

(5) 目标的综合性。 施工单位制定的总目标,既要保证上级指标的完成,又要兼顾各个管理环节、部门并为职工所能接受和实现。为使决策成为最佳的目标方案,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6) 激励先进。在制定目标时,特别要注意激励先进人物,使之能突破所制定的目标,为下一年度制定新目标提供实践经验。

(7) 目标与措施的对应性。目标必须有措施作保证,目标与措施必须相对应,否则,就失去了安全目标管理的科学性。

1.3 目标设定的内容

目标设定的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保证措施两部分。这里的目标是指职工在计划期内预计完成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工作成果。如工伤事故率、降低事故严重度、职业病发病率、尘毒作业点达标率、提高隐患整改率以及全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比例等,都可以作为阶段目标的项目。 所谓保证措施,是指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计划。

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目标管理表格(卡片)。其项目有:

(1) 目标要求及实现的问题和现状;

(2) 主要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措施进度、责任者;

(3) 检查时间、检查者;

(4) 总结和处理(评价)。

目标管理表格(卡片)具有简单明了、便于确认、便于检查、便于管理等优点,同时又是纵向(上下级)和横向(同级的车间或班组)相互沟通、协调、对话的主要依据。

1.4 目标展开

总目标设定以后,必须按层次逐级进行目标的分解落实,使目标越来越具体。这种对总目标的逐级分解或细分称为目标展开。目标展开的目的在于最后形成完整的纵横方向的目标网络体系。

单位中各级目标的作用和地位是有区别的,一般愈是上层,其目标愈带有战略性、指导性和概括性;愈是下层,其目标愈带有战术性,其内容愈加具体。目标展开的方法,一是按目标设定的程序图所规定的层次级进行;二是把上一级的措施作为下一级的基础目标。

2 目标实施的管理

目标实施的管理是指在落实保证措施计划,促使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目标实施的管理,主要实行以各级目标责任者的自主管理或自我控制为主,同时辅之以上级的组织、指挥、控制与协调。

在目标体系建立以后,各级目标的实现,主要依靠各级目标责任者根据设定的目标,在实施相应的保证措施计划过程中,围绕有关薄弱环节主动进行各种自我控制活动来完成。这种主动的自我控制活动,通常称之为自主管理。自主管理应遵照以下基本原则:

(1) 以实现既定目标为目的;

(2) 在不违背单位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不强调目标责任者对目标实施过程采取统一的格式;

(3) 鼓励目标责任者在管理技术和专业上创新;

(4) 具有共同目标或相关的责任者,要主动协调关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5) 遇有影响目标实施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请示协助解决;

(6) 目标实施的进程及效果,要按月作好记录,并进行分析评价,不断修正措施计划。

3 目标实施结果的检查与评价

3.1 目标实施结果的检查

安全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都要进行检查。检查的方式有自我检查和上级检查2种。自我检查可以随时进行;上级检查一般在目标完成后或者在月、季、年终工作总结时进行。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坚持既定目标的标准,以便为后来的目标评价打下良好基础。

3.2 目标实施结果的评价及步骤

在一个循环周期结束后,必须对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评价,使达标者更加增强信心,未达标者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推进安全目标管理不断深入。

(1) 评价内容。一般包括:各执行层次对目标完成的情况、存在的各类问题、目标管理的思路和办法的优劣等。

(2) 评价步骤。一般先由目标执行者对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评价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自我评定,对完成目标所实施的方案、进度、手段、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其次是上级指导,上级以检查结果和目标卡为依据,在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对目标执行者进行指导。正确评价其结果,找出成功经验,指出挫折原因。评价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并要切实兑现,使安全目标管理具有持久性和严肃性。

4 搞好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

(1) 企业领导对安全目标管理要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好企业的总体目标,并亲自参与全过程的管理,负责对目标实施进行指挥、组织、监督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加强对中、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和技能,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检查;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目标管理的认识;要普及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技术,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目标管理中的智慧和热情。

(2) 企业要有完善的、系统的安全基础工作。因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安全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企业必须要有历年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分析数据等资料。只有建立和健全了这方面的基础工作,才能把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3) 安全目标管理必须全员参加。 由于安全目标管理是以目标责任者的“自主管理”(自我控制)为主,实行全员、全过程参与,并通过目标的层层分解、措施的层层落实来实现的。所以,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将企业的全体职工都严密地、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内。没有广大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就失去其真正意义。

(4) 要责、权、利相结合。企业在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时,要明确职工在目标管理上的职责,赋予他们相应的管理权,还要给予他们应得的利益。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就能调动广大职工在安全目标管理上的积极性和持久性。

(5) 处理好安全目标管理与其它基本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关系。安全目标管理是企业劳动保护管理的“纲”,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劳动保护管理的集中体现,安全目标管理在开展活动、实现安全目标的过程中,要依靠和发挥各种基本劳动保护管理方法的作用。例如:要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管理等基本劳动保护管理的作用。 不能以为有了安全目标管理就可以代替各种行之有效的基本劳动保护管理方法。

安全目标管理是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改革的结果。通过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必将推动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实现长周期安全文明施工。

第5篇 放射线工程安全目标管理措施

放射线工程安全目标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

a、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5‰。

b、杜绝火灾,机械设备事故。

(2)达标目标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次检查均达到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目标

本项目必须创市安全文明工地。

2、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1)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考核到人。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分项目终结考核、年度、月度考核三种,项目经理由上级考核,项目其它人员由项目考核组考核。

(2)月度考核时间定为次月2日,年度考核定为次年元月15日前,项目终结考核为项目竣工退场后一个月内。

(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总目标分解后的项目管理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的安全工作。

(5)项目管理人员各自安全责任目标和具体的工作内容逐一检查,并结合项目部和上级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评价,没有达到目标的为不合格,达到目标的为合格,良好地达到目标的为优良。

(6)结果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存档。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1)项目经理

a、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b、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c、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d、每月组织定期检查并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评价和协调;

e、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

(2)项目工程师

a、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c、 审批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d、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3)安全员

a、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b、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c、坚持日常检查,参加月度安全大检查,协助项目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月度达标任务进行评价;

d、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和验收;

e、参加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

f、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g、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4)工长

a、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b、严格监督实施所辖工种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认真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d、具体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5)技术员

a、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b、协助项目其它管理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c、认真落实月度达标任务。

第6篇 中学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戍上中学教师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拟定教师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各教师签订。

1、教师上课期间或配班带班期间与班主任教师同为班级的安全直接责任人。

2、每节上课时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特别是在教室外上课的,教师每节课都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便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得讽刺、挖苦、辱骂、殴打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的人格。课上发生的事故,应由教师自行处理。

4、教师应科学地布置课后作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或有偿带生。

5、教师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劳动技能活动,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

6、体育教师上课前严格检查体育锻炼场地、器械。学生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监督下使用体育器械。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外借。

7、科学教师在教授实验课时,涉及到电、毒、腐蚀、可能爆炸等教学内容方面,教师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指导与防范。

8、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参观,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私自组织学生郊游等各种活动。

9、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违规或做不安全的游戏、活动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

10、要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有发现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要留心盘问,并动员其离开校园。要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

11、教师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等。

12、本责任书以学年度为限,对目标责任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学校:教师:

年 月 日

第7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增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安全发展理念,结合道路运输特点和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我厂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奖惩,适用于本制度;

(三)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和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健全我厂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每年初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二、安全生产的考核与评比

(一)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实施我厂安全生产奖惩方面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我厂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年初制定我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我厂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和评比。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各项先进评比表彰资格。

1、部门内员工发生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2、发生火灾、爆炸责任事故的;

3、发生因企业源头管理原因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

4、部门内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5、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其它严重问题的。

(三)从业人员在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加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资格。

1、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较大维修质量事故、污染事故、爆炸事故等各类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2、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3、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4、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的

三、奖励

(一)我厂每年应预提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经费,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定期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专项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3、举报反映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事故线索、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有利于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

4、安全生产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或改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

5、其它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予以表彰奖励的。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厂每年将按照年度安全综合考核情况评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集体,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200-1000元。

1、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和措施,有布置和组织,有落实和检查,有总结和评比,有效地开展安全预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2、坚持抓好员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宣传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安全培训有计划,有落实;安全学习制度逗硬,内容丰富,效果显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强;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资料齐全规范,统计报表及时、真实;

4、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制度、责任和措施,不断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运、限运物品的规定;

5、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全年无火灾事故,无员工死亡或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无较大或较有影响的责任行车事故,无违法违规现象,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达标。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个人,纳入本部门年度先进评比范畴。表现优秀的,授予先进生产者(工作者)等称号,并进行荣誉和物质奖励200-500元;表现特别突出,达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评比、表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推荐和上报。

1、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认真搞好本质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自觉参加我厂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优异,模范带头作用强;

3、爱护车辆、机具设备和安全设施,坚持对使用管理的车辆实行“三检查”制度,勤保养、勤检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生质量事故和机械事故;

4、服从管理,配合检查,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部门抓好事故防范,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5、敢于坚持原则,能及时制止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反映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部门抓好安全生产;

6、工作出色,成效显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其它不良记录。

四、罚则

我厂适用于安全生产的违规处罚种类包括:适用于管理人员的处罚包括警告、批评教育、降级、撤职、调离岗位、留用察看、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适用于全厂的处罚包括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告诫、责令整改、责令停岗学习、违约处罚、调离本岗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提请有关部门注销上岗操作证或从业资格证等,部分处罚种类可以并处。

(一)我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部门负责人500元-1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100-300元违约金;

2、全年安全指标实绩考核,死亡指标或其它指标两项以上超过控制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200-500元违约金;

3、未认真坚持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走过场或对缺席人员处罚不逗硬,导致教育培训面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门安全生产风气不良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4、未认真及时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自查、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管理失控,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失察,或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或者整改力度不够,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5、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研究处理,或者处理力度不够,致使事故频繁发生,违章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6、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设备、经费得不到落实或者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基础记录混乱缺失,迟报漏报资料现象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责任人1000-2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

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接报事故后救援不及时、指挥失误造成事故损害、损失程度加大,或者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责任人2000-5000元违约金;同时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情节严重的,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二)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修理工在厂区无证驾驶车辆的,扣责任人100元;

(2)、酒后上岗的,扣责任人100元;

(3)、未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扣责任人100元;

(4)、顶起修车未加防护措施的,扣责任人100元;

(5)、赤足、赤膊、穿拖鞋上岗的,扣责任人50元;

(6)、进入车底检修底盘时发动机示熄火的,扣责任人100元;

(7)、未正确使用修理机具的,扣责任人50元;

(8)、禁烟区内吸烟的,扣责任人100元;

(9)、修理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清理修理场地的,扣责任人50元;

(10)、特殊工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责任人50元;

(11)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0-20000元违约金。肇事后逃逸,导致加大事故伤亡或损失程度,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解聘处理,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五、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我厂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本办法由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8篇 m物业项目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所属各管理处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确保各管理处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是所属各管理处年度管理工作考评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范要点,是对安全奖惩制度的细化,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对未完成安全工作指标及发生一般事故案件的管理处按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与公司签定安全责任书的管理处、个人均应遵守本考核办法。

3.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考核工作以安全工作目标为基础,实行百分达标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

1.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2.考核以《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结果为依据,以历次检查得分为基数采取年终综合评定的办法。

3.安全检查办法按《安全检查制度》执行。

4.考评工作分月检查、半年考评、年终评比。

5.考试评分办法:

(1)评分标准分值为:优、良、差。

优:各项安全工作内容95%以上达标为先进。

良:各项安全工作内容85%以上达标为合格。

差:各项安全工作内容85%以下为不合格。

(2)评分依据:

《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

安全秩序部月检查记录。

公司级安全检查记录.

6.考评组组长:z

副组长:z

孝评组成员:公司所属各管理处负责人

7.本办法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三、考评奖罚办法:

1.奖励:

(1)经考核评比:历次检查成绩为良以上者为达标管理处,奖励管理处正职100元,副职70元,主管50元,领班30元,员工20元奖励。

(2)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部门、班组、个人(事迹参照安全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实行特殊奖励(奖金待订)。

2.扣罚:

(1)经考核评比:历次检查成绩为差的管理处为不达标管理处,给予管理处正、副职相应处罚(参照安全奖惩制度相关条款)。

(2)未能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案件为成绩差,按《安全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对管理处正副职及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第9篇 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要求

1、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

(1)杜绝重大伤害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2、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

(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领导的主要责任;

(2) 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不安全的因素,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及人的安全和健康;

(3) 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控制的管理原则;

(4)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失误,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加强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做好机械设备的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率,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包括爆破、振动、粉尘、噪音、有害物质等,引起的不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因素。

第10篇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23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与标准自评得分考评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

(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

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 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未按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第11篇 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措施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针对我公司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的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伤亡控制指标

1、伤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1‰;

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

措施:

1、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伤亡控制指标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程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考核工作。

6、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达标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

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3、新工人教育达到百分之百。

4、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到百分之百。

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百分之百。

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到百分之百。

7、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签订合同达到百分之百。

措施:

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条:由项目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三条: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四条:由本项目电气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整改。

第五、六条:由本项目设备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整改。

第七条:由本项目经理及项目预算员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三、文明施工目标

1、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档。

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百分之百。

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4、材料零放整齐率达到百分之百。

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百分之百。

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措施:

1、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4、力争创省安全文明施工优良工程。

四、奖罚制度

年终全面实现各项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予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技术人员1000元奖励,没有完成指标将给予1000元的处罚。

第12篇 做好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认识

部门领导对安全目标管理要有深刻的认识,

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的总目标,并参加全过程的管理,负责对目标实施进行指挥、协调;加强对中层和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目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这是总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还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充分发挥职工在目标管理中的作用。

2.要有完善的系统的安全基础工作

安全基础工作的水平,直接关系着安全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客观性。如:要制定可行的伤亡事故频率指标和保证措施,需要有完善的工伤事故管理资料和管理制度;控制作业点尘毒达标率,需要有毒、有害作业的监测数据。只有建立和健全了安全基础工作,才能建立科学的、可行的安全目标。

3.安全目标管理需要全员参与

安全目标管理是以目标责任者为主的自主管理,是通过目标的层层分解、措施的层层落实来实现的。将目标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渗透到每个环节,使每个操作者在安全管理上都承担一定目标责任。因此,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将全体人员科学地组织起来,实行全员、全过程参与,才能保证安全目标的有效实施。

4.安全目标管理需要责、权、利相结合

实施安全目标管理时要明确操作者在目标管理中的职责,没有职责的责任制只是流于形式。同时,要赋予他们在日常管理上的权力。权限的大小,应根据目标责任大小和完成任务的需要来确定。还要给予他们应得的利益,责、权、利的有机结合才能调动广大人员的积极性和持久性。

5.安全目标管理要与其他安全管理方法相结合

安全目标管理是综合性很强的科学管理方法,它是安全管理的“纲”,是一定时期内安全管理的集中体现。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要依靠和发挥各种安全管理方法的作用,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等。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安全目标管理的激励(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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