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检查要求
1、建筑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单位除要求具有在“第六章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用内容”中规定的规章制度外,还需要编制以下规章制度。
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
目标管理台帐
安全技术方案台帐
安全技术交底台帐
安全检查复查台帐
安全教育台帐
班前安全活动台帐
特种作业持证台帐
工伤档案台帐
重要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台帐
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1)一般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材料。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架子工、电工、电焊工、塔吊、电梯司机、信号指挥工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复印件)。安全防护、模板、土方及护坡方案。设备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进场电气设备产品生产(制作)合格证。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
(2)操作规程。每个工种要有操作规程。
(3)临时用电。总、分包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工值班记录、维修记录、检查复查记录。接地电阻、电器绝缘电阻摇测记录。
(4)塔吊、超重机械。塔吊、超重机械出租及安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吊、超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塔吊安拆施工方案、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及审核会签及审批表。验收表(含基础、安装、顶升)及设备统一编号、设备检测报告。三方联合安全技术交底(总包方、使用方、设备出租方联合向塔机组和信号工交底、每方必须签字)塔吊、起重吊装安全技术交底(含安装、顶升附墙、使用过程中、拆除)。塔吊、信号、吊装操作人员的花名册、证件复印件。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外用电梯、电动吊篮。外用电梯、电动吊篮出租及安拆资质。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及安拆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物料提繁荣昌盛机安拆施工方案、审核会签及审批表。验收表(含中小型机械、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及设备统一编号、技术监督局检测报告、物料提升机的生产许可证及检测报告。机械设备安全技术交底(含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中小型机械)
(6)脚手架。架管、扣件、安全网等合格证及检测资料。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方案等。验收记录(含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网、防护棚、马道、模板等)。架子、卸料平台的安全技术交底。基坑支护检测记录。
第2篇 规范日常检查特定检查要求北京发布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该市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者自管房项目应当至少配备一名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员和一名设备设施管理员对所辖房屋建筑进行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对房屋建筑结构、附属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系统进行使用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问题,要求及时向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的实施是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提高该市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落实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实现房屋建筑安全可持续。
房屋建筑的正确使用、安全使用,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房屋建筑自投入使用起至停止使用的整个阶段,需要不断进行养护、维修和改造,以便实现适用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对此,《办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定:首先,建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并按照专业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分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其次,明确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对所管房屋建筑进行日常检查和特定情况检查。并按专业分别对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日常检查和特定情况检查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同时,还明确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对在实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问题的处理要求;对发现的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行为的处理要求等。这些规定能够使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再次,明确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配备要求。为保证房屋安全建筑安全管理员工作切实发挥作用,综合考虑现有物业管理项目的规模,《办法》中分别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者自管房项目的建筑面积为划分标准,规定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数量的配备要求。
第3篇 煤矿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要求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煤矿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标志及组别
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分为10种。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要求其:外壳坚固、封闭,不能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防滴溅、防潮性能好;有电缆引人装置,并能防止电缆扭转、拔脱和损伤;开关手柄和门盖有连锁装置等。外壳明显处有清
晰的永久性凸纹“ky”。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电气设备。
国家标准gb 3836 . 1 一2000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ⅰ、ⅱ 两类,其中i 类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由设备类型、级别、组别,连同防爆电气设备总标志“e* ' ’组成。如“e*dⅰ”在防暴电器设备外壳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标志“e*”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二、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由于使用、管理、维护不善会造成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 l )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 2 )隔爆面锈蚀严重、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 3 )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闲置喇叭口不使用挡板。
( 4 )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部件、维修设备时遗留导体或工具导致短路烧漏外壳。
( 5 )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1 .矿井电气设备的选用
煤矿井下不同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差别较大。因此,
爆型式必须根据使用环境和《 煤矿安全规程》 进行选择。
用于煤矿井下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防设备的选型不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 .隔爆型电气设备
( 1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否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
( 2 )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痕和变形。
( 3 )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
( 4 )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螺纹隔爆经有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是否符合规定。
( 5 )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电缆连接是幼牢固、可靠。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只连接一条电缆;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电缆引人装置是否用钢板堵死。
( 6 )连锁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内部电气元件、喊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动作可靠。
( 7 )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导电芯线是否有毛刺,全口接线螺母时是否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是否随意增加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电气间旅,镇规定值。
( 8 )在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是否在其上装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明“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 9 )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月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
( 10 )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 11 )是否使用失爆设备及失爆的小型电器。
第4篇 炼铁厂安全隐患排查与现场管理综合检查要求
各车间、科室、直属工段: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及省、市、县三级政府检查指导工作,本厂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本月安全生产作业工作安排,以全面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的活动为主题,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综合管理、现场管理标准》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为依据,于10日上午厂检查组对本厂各单位进行了系统的检查,就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需整改的项目通报如下:
一、 现场管理整改部分:
1、一车间槽下返矿皮带托辊缺一个,有两个不转,需更换,责任人:申志有。
2、各配电室原帖纸(名称)需清理干净,责任人:崔景斌。
3、现场各操作柜(箱)上的门存在经常不关现象,为防止灰尘进入操作柜内,各生产单位的操作人员在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关上操作柜的门。责任人:陈海清、刘爱国、李林虎、侯艳军。
4、空压机3#侧门在未开机时,需把门安装到位,责任人:李林虎。
5、空压机排污阀排污阀管道堵,另走管道疏通,责任人:李林虎、李晓光。
6、2车间炉台下吹氧管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责任人:刘爱国、靳贵平。
7、水泵房滤水器平台上有杂物,需清理,责任人:李喜斌。
8、铸铁机东地沟水泵房,需装门保温,责任人:李龙虎。
9、2车间抓渣行车上仍存在漏油现象,需检修,责任人:黄金虎、申双鱼。
10、喷煤斗式皮带运行时不正常(跳动),需尽快解决,责任人:黄金虎、李林虎。
11、1车间槽下备件乱放,需定制摆放,责任人:陈海青、申志有。
12、供料工段场地卫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责任人:侯艳军。
13、2车间净环暖器、排水器水需回收,责任人:李喜斌、黄金虎。
14、1车间槽下返矿改造后的溜槽应尽快完善投入使用,责任人:陈海青、申志有。
二、 安全管理整改部分:
1、铸铁机链条下平台东、西两侧安全防护栏需尽快完善。责任人:陈海青、李晓光。
2、2车间重力除尘爬梯无防护栏,需完善。责任人:刘爱国、申双鱼。
3、1车间铁口除尘管道上经常有检修人员行走(去修炉前行车),应增加防护栏,责任人:黄金虎、王文元。
4、1车间和2车间抓渣行车钢丝绳有断股现象,需重视,加强点检定期更换,责任人:黄金虎、李喜斌。
5、供料工段矿1皮带走廊顶,为防止车辆压塌,需硬化,负责联系实施责任人:李龙虎。
6、1车间热风炉300放散管,外面腐蚀严重,需应引起重视,尽快解决腐蚀问题,责任人:黄金虎、陈海青、黄文兴。
7、各单位管辖区域的消防器材,应引起重视定期更换及灰尘清理干净。责任人:各车间、工段第一责任人。
8、各单位管辖区域警示标志牌上的灰尘及时清理干净,警示标志牌上字迹不清楚的应及时喷写清楚,责任人:各车间、工段第一责任人。
9、2车间炉台下方有积水,按安全要求应经常保持干燥,再说天气很快就要变凉,为预防结冰需尽快解决。责任人:刘爱国、靳贵平。
安全生产维系着我们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安全生产责任重、指标严、力度强,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车间、工段应逐项实施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在本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期间,各车间、工段要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作业时存在的问题,明确各岗位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督促、检查各车间、工段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制度,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构建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而使本厂各项安全生产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厂检查组
2023年9月10日
第5篇 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与检查要求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煤矿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标志及组别
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分为10种。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要求其:外壳坚固、封闭,不能从外部直接触及带电部分;防滴溅、防潮性能好;有电缆引人装置,并能防止电缆扭转、拔脱和损伤;开关手柄和门盖有连锁装置等。外壳明显处有清
晰的永久性凸纹“ky”。
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电气设备。
国家标准gb 3836 . 1 一2000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ⅰ、ⅱ 两类,其中i 类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由设备类型、级别、组别,连同防爆电气设备总标志“ex ' ’组成。如“exd ⅰ”在防暴电器设备外壳明显处均有清晰的永久性标志“ex”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二、矿用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由于使用、管理、维护不善会造成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失爆是指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井下隔爆型电气设备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 l )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 2 )隔爆面锈蚀严重、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 3 )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闲置喇叭口不使用挡板。
( 4 )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部件、维修设备时遗留导体或工具导致短路烧漏外壳。
( 5 )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
1 .矿井电气设备的选用
煤矿井下不同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差别较大。因此,
爆型式必须根据使用环境和《 煤矿安全规程》 进行选择。
用于煤矿井下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防设备的选型不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 .隔爆型电气设备
( 1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否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并取得合格证。
( 2 )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痕和变形。
( 3 )外壳的紧固件、密封件、接地件是否齐全完好.
( 4 )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和有效宽度是否符合规定,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螺纹隔爆经有的拧入深度和啮合扣数是否符合规定。
( 5 )电缆接线盒和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完好,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电缆连接是幼牢固、可靠。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电缆引人装置是否只连接一条电缆;电缆与密封圈之间是否包扎其他物;不用的电缆引人装置是否用钢板堵死。
( 6 )连锁装置功能完整,保证电源接通打不开盖,开盖送不上电;内部电气元件、喊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动作可靠。
( 7 )接线盒内裸露导电芯线之间的电气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导电芯线是否有毛刺,全口接线螺母时是否压住绝缘材料;外壳内部是否随意增加了元部件,是否能防止电气间旅,镇规定值。
( 8 )在设备输出端断电后,壳内仍有带电部件时,是否在其上装设防护绝缘盖板,并标明“带电”字样,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 9 )接线盒内的接地芯线是否比导电芯线长.即使导线被拉脱,接地芯线仍保持连月接线盒内保持清洁,无杂物和导电线丝。
( 10 )隔爆型电气设备安装地点有无滴水、淋水,周围围岩是否坚固.设备放置是否与地平面垂直,最大倾斜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 11 )是否使用失爆设备及失爆的小型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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