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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要点(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3 热度:49

工程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要点

第1篇 工程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要点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控制,切实解决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行业以及**公司有关现场安全施工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等制定本管理要点。

1.2.本管理要点只是反映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工作,并不代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国家和**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标准、规程、规定和办法还应严格遵守。

2.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2.1.施工单位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坑池、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2.2.施工单位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2.3.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2.4.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2.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2.6.行人、车辆等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2.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2.8.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2.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2.11.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2.12.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它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机、1211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2.13.工程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4.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傍山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的防强风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2.15.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3.土石方施工

3.1.基坑工程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先支撑后开挖,边施工边监测,边施工边治理的原则。严禁坑边超载,严禁相邻基坑施工不防范相互干扰等做法。

3.2.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以及土质情况进行,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严禁任意改变放坡坡度或不放坡;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雨季施工或长时间施工的边坡和坡顶应有防水设施和挡水设施,防止雨水渗向基坑。

3.3.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米时,坑边应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置人员、材料、土方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设施。

3.4.当基坑深度超过6米,又不能按照标准放坡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

3.5.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3.6.从事石方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按照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并严格遵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

4.高处作业

4.1.凡超过高度2米的作业一律被称作高空作业。凡高空作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网的张挂形式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在安全设施不完善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4.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在高处危险区域施工时,提前完善工作区域的安全设施,提前布置安全水平绳、安全网、速差防坠器、攀登自锁器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坝顶、屋顶等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4.3.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首先对霜雪清理,采取在爬梯口加草包或麻袋片的防滑措施。

5.临边和洞口防护

5.1.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毫米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归结为一句话叫做“有边必有栏”

5.2.在现场所有平面上的孔与洞口上必须设有临时或永久的孔洞盖板,盖板的强度必须经过计算,满足安全要求;对较大的孔洞周边或不宜设置盖板的孔洞可用栏杆封闭,但要用可靠措施防止孔洞坠物。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米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应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归结为一句话叫“有孔必有盖、或有孔必有栏”。

6.攀登作业

6.1.用于登高和攀登的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攀登用具必须牢固可靠。

6.2.大量人员上下的垂直交通,除采用电梯外,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马道,人员从马道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以及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

7.交叉作业

7.1.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物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用双层脚手板搭设可靠的安全隔离层,竖向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7.2.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

7.3.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

8.脚手架

8.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各种脚手架应根据建筑施工的要求选择合理的构架形式,并制定搭设、拆除作业的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当搭设高度超过免计算要求的搭设高度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必须遵守搭设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和使用安全交底,使用中加强监督检查。

8.2.对脚手板的使用要求:

a.木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板宽宜为200~300mm,两端应用镀锌钢丝扎紧。材质不得低于国家ⅱ等材标准的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b.各种形式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宜超过0.3kn,性能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表面应有防滑构造。

c.脚手板必须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00mm,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必须设置防护层。脚手板的两端必须同支撑杆进行牢固绑扎,防止出现探头板。

8.3.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结构用脚手架禁止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架作为支撑;砌筑用脚手架、安装用脚手架、装修用脚手架可以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架,但脚手架材料钢木杆件不得混用。

b.不论是采用那种脚手架形式,脚手架必须是双排以上,单排脚手架禁止使用。

c.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立杆、水平杆、斜撑或剪刀撑材质、直径、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情况下,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米。

d.结构、砌筑、装修、安装用脚手架的外皮架应沿全高设置纵向和横向剪刀撑,纵向剪刀撑于水平面夹角不得大于60度。

e.结构、砌筑、装修、安装用双排或多排脚手架,必须及时与混凝土框架或墙体进行可靠拉结,不能进行可靠拉结时应用杆件支撑,或用钢丝绳与地面固定点拉结,防止脚手架倾倒。特别注意砌筑、装修、安装用脚手架上的堆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

f.在通道上的砌筑、装修、安装脚手架,首层水平杆的高度一般情况为2米,以方便行走。通道外可适当加强。通道上方有人作业处应采取隔离措施。

g.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撑结构应进行设计计算。荷载标准值应分别按使用、升降、坠落三种状况确定。

h.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按要求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严密,脚手板底部应用安全平网及密目网双层网兜底,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0mm。单跨或多跨提升的脚手架,其两端断开处必须加设栏杆并用密目网封严。

i.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且每次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必须进行交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j.附着脚手架在升降、使用时,附着体结构强度必须达到要求,禁止在结构体强度未达到使用强度前强行进行升降和使用。

9.施工用电

9.1.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9.2.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电器设备必须经常进行检测。:

9.3.在建工程不得在高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构件、材料等。

9.4.低压线路不得采用裸导线架设,宜用电缆架设。采用其他绝缘导线架设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规定要求。架空线路应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或其他支撑杆件上。禁止导线直接与金属物相连;

9.5.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应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规定数值;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置警告标志。

9.6.所有配电和用电设施必须设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9.7.配电箱及开关箱要求:

a.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

b.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c.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d.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e.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f.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g.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9.8.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查。在使用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

9.9.室内和夜间施工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220v;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24v。现场禁用碘钨灯照明和取暖。

9.10.施工变压器安装:在地面台上安装时,在变压器周围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和带锁的门,并有警告标志;采用柱式安装,地步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10.焊接作业

10.1.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焊机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

b.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柱上部应有防护罩。

c.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d.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

e.大型电焊作业宜进行隔离,设置电焊防护屏,屏高不低于1.8米。

f.焊接现场配备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有害烟尘浓度应符合规定。

g.高处焊割作业点的周围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可燃、易爆物品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10.2.气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氧气瓶和其它可燃气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车运输和在一起存放。

b.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米,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

c.夏季应防止爆晒。

d.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夏季应防止爆晒。

11.垂直运输机械

11.1.各类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及拆卸,应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11.2.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交付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检验并对各安全装置的可靠度及灵敏度进行测试,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试验资料应纳入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1.3.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11.4.除按规定允许载人的施工升降机外,其它起重机严禁在提升和降落过程中载人。

11.5.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11.6.必须按照垂直运输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11.7.作业中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箱。

11.8.维修更换零部件应与原垂直运输机械零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外购件应有材质、性能说明;材料代用不得降低原设计规定的要求;维修后,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试验合格;机械维修资料应纳入该机设备档案。

11.9.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应符合下列规定:

a.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路基及轨道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已审批同意的作业方案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顶升作业必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d.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行走限位开关及夹轨器等安全装置。

11.10.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及清理障碍物;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b.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c.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d.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e.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f.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g.作业完毕,塔式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11.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1.1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额定荷载、静载、动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1.15.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6.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12.爆破作业

12.1.爆破作业必须向尼日利亚矿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12.2.爆破从业人员均应持相应证件上岗,并且通过尼日利亚矿业部门培训、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的资格。

12.3.炸药库的建造要符合尼日利亚矿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炸药库要设围栏,并派专人昼夜值班。

12.4.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的规定要求,并要符合尼日利亚国家的相关规定。

12.5.爆破作业在爆破前,要确认安全区域,拉好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

12.6.爆破作业的通讯设备要完好,确保通讯畅通。

12.7.爆破作业要配备好警报器。

13.试运

13.1.启动试运前,组织参加试运的人员进行学习。

13.2.试运工作要有统一指挥,做好试运、消缺工作的安全危险点分析,按照规定制定包括爆炸、火灾、机械伤害及介质泄漏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执行。

13.3.试运阶段的操作、消缺等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动火作业严格执行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三制(交接班、巡回检查,操作监护)四项监督(金属、绝缘、化学、仪表),特别是试运期间的消缺及故障排除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操作设备时严格执行试运措施,按操作卡、检查卡的规定进行操作。试运指挥部统一发放试运通行证。已送电的屏(盘)柜、电气设备应设置“已送电”标示牌或围栏。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13.4.消缺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消缺必须服从试运指挥部统一安排,办理工作票;消缺工作不得以口头方式部署,应办理书面的消缺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13.5.施工单位在消缺工作开始前,设备主管人和消缺负责人必须察看现场,必须对压力、温度、介质性质、是否带电等进行再确认,明确工作范围,落实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始工作。工作中要加强联络、协调。

13.6.在高压带电区域工作和对带电设备消缺时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电气工作票,工作区域与运行区域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专人监护,谨防走错间隔,使用绝缘合格的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必须经漏电保护器。

13.7.严禁随意进入电气设备安全警戒线内或试验区域内。严禁乱动配电柜、控制屏上的开关、按钮和停送电标示牌,不得用湿布擦拭已带电的盘柜、设备。操作电气开关和用测电笔验电时,操作者应站在带电体的侧面,防止电弧伤害。

13.8.设备移交代保管前或整套启动试运前,设备试转必须填写送、停电单,送、停电时间要填写准确。施工单位电气、热工人员接到设备送、停电单后,应认真检查核实设备盘号、名称、开关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送、停电时连络信号应明确。设备移交代管后或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设备试运转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执行。

13.9.严禁在安全阀、防爆门、看火孔及高温高压管道、容器的法兰、阀门、水位计附近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介质泄漏伤人的措施。操作带压阀门时,站位应最大限度避开介质可能喷出伤人的方向,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13.10.严肃试运安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试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熟悉试运场所的环境、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明确各自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

13.11.试运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对滴落在地坪、设备和电缆上的油渍及其周围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严禁在有油、氢等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和设备上动用电火焊和用铁器敲打。

13.12.试运检查、消缺中注意保护设备、地坪、保温、油漆、墙面等,防止损坏和二次污染,严禁踩踏仪表、开关柜、阀门、保温层等易损物件。

第2篇 管道防腐蚀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是防腐蚀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影响施工企业的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

(1)管道防腐蚀施工的安全管理重要性

①防腐蚀工程除施工现场固有危险因素外,还有防腐蚀工程生产环境的有害因素。

②防腐蚀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大多数易燃易爆,易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

③安全施工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

④安全施工是实现施工现代化的前提和保证,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分散、流动性大、交叉作业多、高处作业、容器内作业、电气线路和电动工具的使用、运输频繁,同时还要承担石油化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大修项目.这表明了石油化工施工安全的特殊性、多变性和多样性,发生事故多于其他施工企业,所以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现代化的保证。

⑤安全施工是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增加企业效益的保证。

⑥搞好安全施工也是社会安定的需要。

(2)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防腐专业施工队长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全队安全施工,形成安全管理网络,每日班前要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②工程技术人员做好技术交底、按规范、标准、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推广使用现代化施工技术,发现违章人员有权制止和及时向上级汇报,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③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跟班作业、跟班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处理,对违章人员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施工。经常检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防护佩戴,负责现场防火工作、环保、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费使用情况,负责设置安全施工标志。

④每个作业人员要自觉执行安全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参加民主管理、形成安全监督体系,自觉地佩戴好安全防护品,每个作业者要做到工完料尽,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⑤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首长负责制”,形成群众性的安全监督检查岗,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讲,搞好动态安全管理,加强预测和监督工作。

(3)原材料贮存安全技术措施

①防腐蚀工程用的原材料,应由生产厂家提供材料贮存、保管、运输的特殊技术要求,入库贮存要分类存放。

②危险品要选择具有安全措施并与施工现场有相当安全距离的专用仓库贮存。

③每种危险品在库内贮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

④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设置严禁动火标志,在其附近严禁动火。

⑤贮存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明火和热源,防止日光直射。

⑥各种物资分类单独存放,应将酸类、氧化剂等隔离存放。

⑦搬运过程应轻装轻卸,不得撞击、翻滚、倾倒,防止包装容器损坏。

⑧易燃、易爆材料存放间,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

⑨设置防爆型排风机,定期排放有害气体。

(4)除锈及管道、容器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①喷砂作业区,应布置操作监护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场地。

②监护人重点监护内容有喷砂罐、输砂高压胶管、空压机和喷砂作业区。

③喷砂工应穿戴好防护服、保护面罩、长袖手套,要保证喷砂操作者的供气畅通,要有合适气压和气量。

④压缩帆和空气贮罐,按压力容器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要保证安全装置运行正常。

⑤喷砂过程中加强内外联系工作,规定专用联系信号,互相取得一致,方可作业。

⑥封闭式的塔、槽、罐在防腐蚀工程施工时应设置必要的人孔,一般至少两个以上。

⑦进行槽、罐、塔管道内作业,应在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前进行气体分析,合格方可进入作业,要设专人监护作业,设置足够送、排风机。

⑧防腐蚀施工.绝大多数在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环境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有害气体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0.5 k,要佩戴好防毒面具。

⑨在施工作业区严禁明火和吸烟,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对部分有机溶剂要控制浓度。

(5)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①应由电气专业人员作业,必须由两人以上操作,每个电业人员应持安全技术合格证上岗。

②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装置,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加强型绝缘,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设施应设置漏电安全保护装置。

③移动配线应使用橡皮绝缘软线,不得将移动电线置于通道外,要经常检查绝缘,保证接线绝缘良好。

④电气照明应采用低压电源,电压为12 v,最高不得超过24 v,应结合照明点设置并配有低压照明变压器,灯具采用防爆型。

⑤电气开关应设置在各类容器外面,要严防受潮和与易燃气体、腐蚀介质接触。电气设备设置明显标志。

⑥工人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止操作时产生静电引起的易燃气体的爆炸。

⑦检测仪器的电源是否绝缘好,操作者要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6)起重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①高2m以上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工人应佩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

②对高处作业职工应进行定期医务检查,及时掌握职工身体状况,有高、低血压、弱视、听觉不灵者不允许参加高处作业。

③起重操作者必须做到持安全技术操作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参加作业。

④起重和运输过程,应按国家通用的起重信号进行指挥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靠近起重运输工作面。

⑤每日作业前要对起重设备、电源、刹车、各种绳索和滑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和更换后方可使用,起重时不得超载运行。

⑥搭设的脚手架,最上层应形成阶梯平台,并应铺满跳板,设置安全网,便于工人操作。

⑦脚手架立杆间隔为1850 mm以下,第一步横杆在2 m以下,以上各步横杆间隔应为1800 mm,双排架宽在1500mm以内,应在脚手架内外侧设置45°的斜拉杆,最下层应有扫地杆。

⑧脚尹架铺设的人行通道,保证400mm宽,应由2块跳板组成,跳板的探头应在小杆架处用8#铁丝捆扎好,不允许有探头活动跳板。

⑨为保证衬里施工和保护好衬里层,脚手架组装和解体必须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时设专人监护,严格按拆装程序办事。

⑩安全施工防范技术措施,请参照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规范、操作规程执行。

第3篇 煤矿挡土墙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⒈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临时材料堆放点布置等符合有关规定,机具摆放整齐有序,各种标志、标识正确醒目。

如出现危及或可能伤及人员的危险时,所有相关的工作应停止直至危险状态得到消除。

任何表现出不安全因素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直至处于安全状态或从施工区域移出或更换。

晚上施工,获建设单位认可后,项目部提供具有足够强度的照明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控制箱电气开关、闸刀等须放置在防雨棚或防雨罩,设漏电保护器以防漏电。

作业现场应经常打扫并保持清洁,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⒉施工人员

熟悉与安全有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安全程序的有关人员,采取适当的惩罚性措施。违反安全规定并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人员从施工队伍中清除出去。

施工人员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与作业相适应的防护用品,检查作业场地、施工机具及设备的完好情况。

施工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人员在工作前和工作中均不得食用酒精类饮料,不在禁止烟火的场所吸烟。

在施工区域应走指定通道。

注意各种安全标志,不随便拆除或占用各种照明、信号、防雷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检测仪表等。

⒊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由专职电工按规范操作,并负责作业区内各种带电设备及电线的漏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合格劳保服装,戴标准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漏电试验。

雨天或潮湿天气,不在露天使用电气设备,必要时采取适当的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应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开关箱内。

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配电屏(盘)上的各种配电线路应有编号并标明用途。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⒋其它安全措施

机械装卸石料时,要确保作业区域无非工作人员在场;人力搬运石块时要注意配合,步调协调一致,互相用力均匀,保证安全。

搭设上料平台要保证地面的平稳度,确保运输安全。

搅拌机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非岗位人员违章操作。

⒌废物垃圾处理

保持作业带范围内不遗留施工产生的垃圾和碎片。

垃圾应运到施工场地以外的垃圾处理场妥善处理。

不得将垃圾当挡土墙回填物处理。

各种油料应在容器内存放,废油应及时回收集中储存,严禁就地倾倒,对安全施工造成易燃性隐患。

⒍应急急救

⑴触电救护

如电源开关在附近、应迅速关闭电源,否则用绝缘物体挑开电线或分离电器,使患者脱离电源,然后送医院急救处理。

⑵械伤救护

处理械伤的原则是首先抢救伤员的生命,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就地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等。

第4篇 项目工程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砼搅拌机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条件,并不得积水。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洁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3、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操作人员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标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执上橡胶或干燥木板车。

4、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5、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合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6、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控制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出料。

7、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键条扣牢。

8、向搅拌筒内功口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返转出料者除外。

9、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0、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插销扣牢。

砼输送泵

1、泵机运行时,机手不得离岗,并应经常检查各压力表、油温表、真空表等是否正常,电流、电压表、各机构是否正常。

2、泵机运行时,严禁将手及其它异物伸入料斗内,也不得随意打开筛网。

3、任何维修工作,都必须在关闭主机及电源,并使蓄电器具卸荷后方可进行。

4、距离泵操作者3m以内的输送管,接头和弯管应定期更换,该范围内的管路应用木板或金属板加以防护,以免伤人。

5、凡发生意外堵管,拆清管珞时;操作者应戴可视透明防护罩,以免遭管内线残存压力伤害。

卷扬机

1、安装时,其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的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杆关上指标的方向一致。

4、从卷筒中心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就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

5、卷扬机制动操作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能有障碍物。

6、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手拉、踩钢丝绳。

7、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品笼应降至地面。

8、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乍后面,防齿0.10至0.15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棋刀。锯片的轴主半径,应与轴径相同。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0.20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n。

4、启动后,待转这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放置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在0.6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注:现场的中小型施工机械由工程处质安科组织验收。

砼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且不得多于2个弯。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2、平板振捣器的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开关装在把手上。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

钢筋调直切断机

1、在调立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2、钢筋送入后,手不得接近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3、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台应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4、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5、剪切低合金钢筋时,应换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应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头小于400mm时,应使用套管或夫具。

7、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负筋摆动范围和切刀附近停留。

8、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

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平直。

2、芯轴的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和机械转速,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调这等作业,亦不得加油和清扫。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钢筋冷拉设备

1、根据冷拉钢筋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和夹具。

2、卷扬机的设置位置距冷拉中线不小于5m,操作人员能看到全部冷拉场地。

3、冷拉场地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和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

4、卷扬机操作人员看到指挥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上,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

焊接机械

1、电弧焊

(1)焊接设备应有完

整的保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外应有防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铜、铝、传、锡、铅等有色金属时,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4)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不得接在管道、机订设备、建筑的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线和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需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拉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块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业后应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和锁好闸箱。

2、交流电焊机

(1)不可接错初、次级线。

(2)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3)移动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

(1)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第5篇 某某度假酒店一期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1 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工作。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详见下图10-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图10-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网络图

2、将各分包专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纳入总承包管理体系中。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实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重点作好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防止触电、雷击事件发生。

2、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贯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工作。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3、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及安全值班巡视制度。

3.1工人入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建立职工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档案(教育卡、绿色岗位证、安全生产责任书)。

3.2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3.3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会议,布置总结安全工作。班组上班前召开碰头会,安排任务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3.4每日设安全值班员在现场巡回检查,发生问题立即处理。

3.5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检查,保证按部颁标准打分不低于80分,达到优良标准。

4、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领证不得上岗。

5、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安全标志牌。

6、要协调好基坑土方开挖作业面及运输道路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影响。

7、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

7.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全部由有上岗证的电工完成。

7.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机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并一律设安全防护罩,接地、接零。机具操作者应持证上岗。所有进场设备在公司仓库调试完好后才能调入工地。

7.3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电线,电气设备均要严格检查是否安全用电,电箱使用标准铁壳电箱,橡皮绝缘电线要架空搭设;并用瓷瓶固定。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7.4 50kw以上或5台机械以上必须有用电方案措施。(计算施工机具总容量,照明用电量、总箱进线面积,分箱进线面积及分电量,绘制线路走向、电箱位置的单线图,规定日常用电管理措施及应急防火措施)。

7.5通向配电间(箱)的道路必须畅通,电箱位置合理稳固,引出线标明用途。施工照明有专门回路和漏电保护措施。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采用36v电压的照明灯,使用碘钨灯必须有固定基座。

7.6现场电动工机具必须按规定设置保护接地或接零,并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现场使用的电箱、闸刀、触保器必须编号,严格按三级保护用电,做到单机,单闸,单触保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7 电线必须按规定架设或埋设,电线头必须具有抗拉强度,绝缘性能良好,钢筋加工作业区电线宜埋地敷设,室外不得使用花线,塑料护套线,不得拖地使用。

7.8 所有箱内电器元件不得有破损,使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使用铜丝等其它金属丝替代熔丝。

7.9 定期对各漏电保护器、各机械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保养做好记录工作。严格遵守送断电顺序制度,停电停工要拉闸。

7.10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派电工跟班作业。

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

8.1 机具进入现场必须有设备完好合格单,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机操作人员一律要持证上岗。

8.2 中小型设备配置单机标准按钮开关箱,有可靠的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措施,操作开机工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8.3 木工平刨机有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有挡板、防护罩、使用按钮开关。

8.4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或保护接零措施。

8.5 钢筋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保护接零措施,电焊机有可靠接地,一次进线端与开关箱不超过5米,二次出线不超过30米。电线接头、焊把线绝缘性良好,严禁使用钢筋及其它材料代替焊把线、地线。

8.6 砼搅拌机、制动器、离合器性能可靠,钢丝绳符合使用要求,料斗有保险钩,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8.7 砂浆机安装稳固,周围无积水,有安全操作规程牌。进料口、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定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8.8 氧气、乙炔气瓶存放间距必须大于5米,与动火点必须大于10米,瓶体必须有防震圈,防护帽气瓶名称标设清楚。

8.9 现场动火作业,要分级实行'动火证'制度,加强对电焊、气割等有危险性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动态监护。现场的机具设备一律应设安全防护罩。

8.10机具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对井架等大型设备的架设、升节、拆除等工作,事先应编制好拆、装方案及安全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后必须经过公司的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要定期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各附着装置节点、吊索、卡环、起吊设备、刹车等是否完好,使用是否安全可靠。

9、洞口沿边的防护措施。

9.1 地面上各通道口、各作业点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9.2 各楼梯口、统窗口等边缘均设置钢管栏杆。

9.3 井架平台必须按规定搭设牢固。平台四周设置封闭的护身栏杆,外挂密眼安全网。

9.4 清除施工垃圾及拆除模板、脚手时,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避免物体坠落伤人。

第6篇 公司管道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

1.1项目部要设立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1.2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5000万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针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

1.3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做到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1.4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5严格执行《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6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8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有足够的照明;在重点危险部位及路段,夜间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夜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力充沛;夜间作业前,应严格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利作业条件的,必须停止作业;加大夜班的跟踪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险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夜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倒车伤人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夜间作业的用电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用电,严禁私自乱拉 乱接电线。

2、安全防护

2.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2.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安全网封闭。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2.4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5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6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2.7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2.8距地下管线1.5米(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2.9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并设置带有反光标识围挡、警示地锥等警示标志。

二、文明施工

1.1市政管线工程开挖区域必须设置连续围档,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围挡材料应采用金属材质或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

1.2工程造价1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规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工程造价100万以下的工程(含抢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注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1.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1.4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5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当天不能及时回填、清运的渣土应用防尘网覆盖。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

1.6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并佩戴上岗证,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1.8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现场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该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参见《关于下发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年11月13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22。

第7篇 某度假酒店一期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1  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工作。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详见下图10-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图10-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网络图

2、将各分包专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纳入总承包管理体系中。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实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重点作好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防止触电、雷击事件发生。

2、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贯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工作。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3、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及安全值班巡视制度。

3.1工人入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建立职工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档案(教育卡、绿色岗位证、安全生产责任书)。

3.2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3.3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会议,布置总结安全工作。班组上班前召开碰头会,安排任务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3.4每日设安全值班员在现场巡回检查,发生问题立即处理。

3.5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检查,保证按部颁标准打分不低于80分,达到优良标准。

4、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领证不得上岗。

5、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安全标志牌。

6、要协调好基坑土方开挖作业面及运输道路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影响。

7、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

7.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全部由有上岗证的电工完成。

7.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机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并一律设安全防护罩,接地、接零。机具操作者应持证上岗。所有进场设备在公司仓库调试完好后才能调入工地。

7.3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电线,电气设备均要严格检查是否安全用电,电箱使用标准铁壳电箱,橡皮绝缘电线要架空搭设;并用瓷瓶固定。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7.4 50kw以上或5台机械以上必须有用电方案措施。(计算施工机具总容量,照明用电量、总箱进线面积,分箱进线面积及分电量,绘制线路走向、电箱位置的单线图,规定日常用电管理措施及应急防火措施)。

7.5通向配电间(箱)的道路必须畅通,电箱位置合理稳固,引出线标明用途。施工照明有专门回路和漏电保护措施。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采用36v电压的照明灯,使用碘钨灯必须有固定基座。

7.6现场电动工机具必须按规定设置保护接地或接零,并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现场使用的电箱、闸刀、触保器必须编号,严格按三级保护用电,做到单机,单闸,单触保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8篇 工程现场安全技术及管理要点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xxx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控制,切实解决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行业以及xx公司有关现场安全施工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等制定本管理要点。

1.2. 本管理要点只是反映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工作,并不代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国家和xx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标准、规程、规定和办法还应严格遵守。

2. 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2.1. 施工单位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坑池、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2.2. 施工单位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2.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2.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2.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2.6. 行人、车辆等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2.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2.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2.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2.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2.12. 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它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机、1211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2.13. 工程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4.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傍山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的防强风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2.15.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3. 土石方施工

3.1. 基坑工程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先支撑后开挖,边施工边监测,边施工边治理的原则。严禁坑边超载,严禁相邻基坑施工不防范相互干扰等做法。

3.2. 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以及土质情况进行,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严禁任意改变放坡坡度或不放坡;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雨季施工或长时间施工的边坡和坡顶应有防水设施和挡水设施,防止雨水渗向基坑。

3.3. 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米时,坑边应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置人员、材料、土方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设施。

3.4. 当基坑深度超过6米,又不能按照标准放坡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

3.5. 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3.6. 从事石方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按照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并严格遵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

4. 高处作业

4.1. 凡超过高度2米的作业一律被称作高空作业。凡高空作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网的张挂形式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在安全设施不完善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4.2.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在高处危险区域施工时,提前完善工作区域的安全设施,提前布置安全水平绳、安全网、速差防坠器、攀登自锁器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坝顶、屋顶等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4.3.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首先对霜雪清理,采取在爬梯口加草包或麻袋片的防滑措施。

5. 临边和洞口防护

5.1. 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毫米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归结为一句话叫做“有边必有栏”

5.2. 在现场所有平面上的孔与洞口上必须设有临时或永久的孔洞盖板,盖板的强度必须经过计算,满足安全要求;对较大的孔洞周边或不宜设置盖板的孔洞可用栏杆封闭,但要用可靠措施防止孔洞坠物。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米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应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归结为一句话叫“有孔必有盖、或有孔必有栏”。

6. 攀登作业

6.1. 用于登高和攀登的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攀登用具必须牢固可靠。

6.2. 大量人员上下的垂直交通,除采用电梯外,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马道,人员从马道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以及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

7. 交叉作业

7.1. 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物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用双层脚手板搭设可靠的安全隔离层,竖向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7.2. 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

7.3. 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

8. 脚手架

8.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各种脚手架应根据建筑施工的要求选择合理的构架形式,并制定搭设、拆除作业的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当搭设高度超过免计算要求的搭设高度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必须遵守搭设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和使用安全交底,使用中加强监督检查。

8.2. 对脚手板的使用要求:

a. 木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板宽宜为200~300mm,两端应用镀锌钢丝扎紧。材质不得低于国家ⅱ等材标准的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b. 各种形式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宜超过0.3kn,性能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表面应有防滑构造。

c. 脚手板必须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00mm,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必须设置防护层。脚手板的两端必须同支撑杆进行牢固绑扎,防止出现探头板。

8.3.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结构用脚手架禁止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架作为支撑;砌筑用脚手架、安装用脚手架、装修用脚手架可以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架,但脚手架材料钢木杆件不得混用。

b. 不论是采用那种脚手架形式,脚手架必须是双排以上,单排脚手架禁止使用。

c.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立杆、水平杆、斜撑或剪刀撑材质、直径、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情况下,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米。

d. 结构、砌筑、装修、安装用脚手架的外皮架应沿全高设置纵向和横向剪刀撑,纵向剪刀撑于水平面夹角不得大于60度。

e. 结构、砌筑、装修、安装用双排或多排脚手架,必须及时与混凝土框架或墙体进行可靠拉结,不能进行可靠拉结时应用杆件支撑,或用钢丝绳与地面固定点拉结,防止脚手架倾倒。特别注意砌筑、装修、安装用脚手架上的堆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

f. 在通道上的砌筑、装修、安装脚手架,首层水平杆的高度一般情况为2米,以方便行走。通道外可适当加强。通道上方有人作业处应采取隔离措施。

g.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撑结构应进行设计计算。荷载标准值应分别按使用、升降、坠落三种状况确定。

h.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按要求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严密,脚手板底部应用安全平网及密目网双层网兜底,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0mm。单跨或多跨提升的脚手架,其两端断开处必须加设栏杆并用密目网封严。

i.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且每次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必须进行交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j. 附着脚手架在升降、使用时,附着体结构强度必须达到要求,禁止在结构体强度未达到使用强度前强行进行升降和使用。

9. 施工用电

9.1. 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9.2.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电器设备必须经常进行检测。:

9.3.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构件、材料等。

9.4. 低压线路不得采用裸导线架设,宜用电缆架设。采用其他绝缘导线架设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规定要求。架空线路应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或其他支撑杆件上。禁止导线直接与金属物相连;

9.5. 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应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规定数值;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置警告标志。

9.6. 所有配电和用电设施必须设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9.7. 配电箱及开关箱要求:

a. 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

b. 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c. 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d. 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e. 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f. 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g. 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9.8. 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查。在使用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

9.9. 室内和夜间施工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220v;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24v。现场禁用碘钨灯照明和取暖。

9.10. 施工变压器安装:在地面台上安装时,在变压器周围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和带锁的门,并有警告标志;采用柱式安装,地步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10. 焊接作业

10.1. 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焊机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

b. 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柱上部应有防护罩。

c. 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d. 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

e. 大型电焊作业宜进行隔离,设置电焊防护屏,屏高不低于1.8米。

f. 焊接现场配备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有害烟尘浓度应符合规定。

g. 高处焊割作业点的周围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可燃、易爆物品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10.2. 气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严禁氧气瓶和其它可燃气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车运输和在一起存放。

b. 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米,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

c. 夏季应防止爆晒。

d. 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夏季应防止爆晒。

11. 垂直运输机械

11.1. 各类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及拆卸,应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11.2. 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交付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检验并对各安全装置的可靠度及灵敏度进行测试,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试验资料应纳入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1.3. 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11.4. 除按规定允许载人的施工升降机外,其它起重机严禁在提升和降落过程中载人。

11.5. 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11.6. 必须按照垂直运输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11.7. 作业中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箱。

11.8. 维修更换零部件应与原垂直运输机械零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外购件应有材质、性能说明;材料代用不得降低原设计规定的要求;维修后,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试验合格;机械维修资料应纳入该机设备档案。

11.9. 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路基及轨道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 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已审批同意的作业方案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顶升作业必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

c. 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d. 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 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行走限位开关及夹轨器等安全装置。

11.10.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及清理障碍物;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b.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c. 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d. 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e. 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f.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g. 作业完毕,塔式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11.11. 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1.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额定荷载、静载、动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1.15.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6. 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12. 爆破作业

12.1. 爆破作业必须向尼日利亚矿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12.2. 爆破从业人员均应持相应证件上岗,并且通过尼日利亚矿业部门培训、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的资格。

12.3. 炸药库的建造要符合尼日利亚矿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炸药库要设围栏,并派专人昼夜值班。

12.4. 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的规定要求,并要符合尼日利亚国家的相关规定。

12.5. 爆破作业在爆破前,要确认安全区域,拉好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

12.6. 爆破作业的通讯设备要完好,确保通讯畅通。

12.7. 爆破作业要配备好警报器。

13. 试运

13.1. 启动试运前,组织参加试运的人员进行学习。

13.2. 试运工作要有统一指挥,做好试运、消缺工作的安全危险点分析,按照规定制定包括爆炸、火灾、机械伤害及介质泄漏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执行。

13.3. 试运阶段的操作、消缺等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动火作业严格执行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三制(交接班、巡回检查,操作监护)四项监督(金属、绝缘、化学、仪表),特别是试运期间的消缺及故障排除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操作设备时严格执行试运措施,按操作卡、检查卡的规定进行操作。试运指挥部统一发放试运通行证。已送电的屏(盘)柜、电气设备应设置“已送电”标示牌或围栏。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13.4. 消缺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消缺必须服从试运指挥部统一安排,办理工作票;消缺工作不得以口头方式部署,应办理书面的消缺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13.5. 施工单位在消缺工作开始前,设备主管人和消缺负责人必须察看现场,必须对压力、温度、介质性质、是否带电等进行再确认,明确工作范围,落实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始工作。工作中要加强联络、协调。

13.6. 在高压带电区域工作和对带电设备消缺时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电气工作票,工作区域与运行区域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专人监护,谨防走错间隔,使用绝缘合格的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必须经漏电保护器。

13.7. 严禁随意进入电气设备安全警戒线内或试验区域内。严禁乱动配电柜、控制屏上的开关、按钮和停送电标示牌,不得用湿布擦拭已带电的盘柜、设备。操作电气开关和用测电笔验电时,操作者应站在带电体的侧面,防止电弧伤害。

13.8. 设备移交代保管前或整套启动试运前,设备试转必须填写送、停电单,送、停电时间要填写准确。施工单位电气、热工人员接到设备送、停电单后,应认真检查核实设备盘号、名称、开关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送、停电时连络信号应明确。设备移交代管后或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设备试运转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执行。

13.9. 严禁在安全阀、防爆门、看火孔及高温高压管道、容器的法兰、阀门、水位计附近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介质泄漏伤人的措施。操作带压阀门时,站位应最大限度避开介质可能喷出伤人的方向,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13.10. 严肃试运安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试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熟悉试运场所的环境、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明确各自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

13.11. 试运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对滴落在地坪、设备和电缆上的油渍及其周围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严禁在有油、氢等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和设备上动用电火焊和用铁器敲打。

13.12. 试运检查、消缺中注意保护设备、地坪、保温、油漆、墙面等,防止损坏和二次污染,严禁踩踏仪表、开关柜、阀门、保温层等易损物件。

第9篇 配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

1. 责任明确:现场必须公示各参建责任单位。

2. 围蔽标准:施工现场围蔽符合规范要求。

3. 标牌齐全:施工警示标牌、标识和标线设置规范齐全。

4. 施工环保:严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尘飞扬。

5. 物料整齐:分类、整齐堆放物料;标牌清楚,走道畅通。

6. 用电可靠:施工用电机具和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可靠接地。

7. 操作规范:按规范和流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8. 防护有效:安全防护用品配置齐全并正确使用。

9. 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现场严禁吸烟。

10.现场清洁:严禁直接在路面砂浆搅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投诉电话:95598

第10篇 工程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管理措施7

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管理措施(七)

1.安全防护管理

除了要建立健全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纪律的教育外,要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深基础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安全防护:

1)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立两道护身栏,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放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井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槽、坑,在雨后、解冻或复工前,应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有裂缝、鼓包、滑动等现象,应及时排除险情后方能施工。

5)必须在雨期施工的深基础,应在距坑边1m远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坑底四周应设集水坑和引水沟,以便用抽水机将积水抽出。当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坑开挖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

6)深基开挖应尽量不放坡。当采取挡土桩、地下连续墙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当超过―定深度,应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拉桩、支撑或锚杆支护等措施。

7)人工挖大直径孔桩,要防止土块下坠及孔下窒息。可先挖至1.5m处安放钢套筒,筒外缘填土夯实或做混凝土护壁。然后由上向下逐层挖土,每层不超过900mm,支钢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当挖到3~5m深时,孔内应放置钢网板,并配置小型电动抽风机。在洞内操作时娶经常通风。

8)大直径钻孔扩底桩采用人工扩孔时,为了防止孔壁塌方,在机械成孔后要及时放安全钢筋笼。在人工下孔前,应先用气泵向孔下输气或用提土桶在孔内上下提放,使孔内空气流通,换出有害气体。必要时可先用小动物或仪器放人孔内做试验,如无反应,人才可下孔作业。下孔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并备有联系信号,以防一旦发生问题立即能联系,将人提出孔外。

9)各种灌注桩在成孔后,浇筑混凝土前,必须保护好洞口,并加盖或设护栏,防止有人坠入孔内。

(2)脚手架等使用安全防护:

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般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lm.一般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2)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时,必须以15~18m高度为一段,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5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应以钢管为主。

3)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5)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k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kn/m2.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要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7)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架空电气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应按有关规定支搭使用:脚手架板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脚手架与建筑物应拉接牢固,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应兜过脚手板下方后封严。外挂架必须用有防脱钩装置的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桥式架必须有灵敏、有效的防脱钩自锁装置,其立柱必须随层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

9)插口架别杠应用10cm×10cm木方,别杠每端应长于所别实墙体20cm,其上端的钢管应用双扣件锁牢,在别杠未别好或松动时,严禁上人。吊篮靠建筑物一侧应设1.2m高护身栏杆,使用时应与建筑物拉牢。

10)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随升降调整。吊篮保险绳应兜底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

11)桥式脚手架只适用外装修和结构外防护,且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桥架的跨度不得大于12m.外装修使用时,应保证施工活荷载不超过1.2kn/m2;外防护使用时,应保证防护高度超出操作面1.2m,超出部分应绑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

12)井字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高度在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拉接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绑捆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其长度。

井字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外三个侧面应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井字架吊笼出人口应有安全门,两侧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井字架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于遮护。

井字架天轮与最高―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并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垂直距离不小于2m.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l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应支搭防护棚。

3)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连接严密,与建筑物间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时,必须逐层立封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直到确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5)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6)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由专人看管。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八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9)楼层安全防护:

①1.5m×1.5m以下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孔洞,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其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应设―道安全网,安全网宜封闭严密。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③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杆或用安全网立挂防护。回转式楼梯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增设一道。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时,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汁,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屯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污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卷扬机、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5)机动翻斗车行驶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6)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7)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回火防止器应保持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上沾油。氧气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cm.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8)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ra,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9)钢丝绳使用应石是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10)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保卫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第11篇 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研究规范

1、工程施工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与建筑工程虽然都存在施工过程,但是电力建设工程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1.1高空交叉作业多。高空交叉作业是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最常见的作业过程之一,也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无论是框架平台,还是塔器劳动保护,或者大型管网、烟囱,从几米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高。由于作业空间有限,从钢结构框架、到工艺管道、到电气仪表安装,各工种间的交叉作业是不可避免的。

1.2大型吊装作业多。因为电贺建设工程主要以钢结构框架为主。塔器、容器、压缩机等大型设备较多,因此吊装作业比较频繁。同时吊装机械也越来越大型化,从25吨到1250吨吊车,吊车的性能明显提高,对作业要求也相应提高。

1.3临时用电作业多。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是钢结构焊接,还是管线焊接,以及试压吹扫,防腐除锈都需要用电,现场几乎布满了电焊把线、电源线。

1.4切割作业多。由于要大量使用型钢、钢板、钢管等材料,切割作业也是比较多的,需要大量使用氧气、乙炔、氩气等工业气体,由于在检修中,由于残留极少易燃易爆物质,切割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测,一旦防护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5作业环境要求高。由于许多新设备都位于厂区内,邻近设备都处于运转中,因此对作业环境要求非常严格。从车辆行使路线,到作业票办理,再到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2、工程现场安全生常见问题

2.1入场安全教育形式化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开工前,都要求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入厂安全考试,只有参加考试并合格者,才准予发放入场证。但是由于行业保护、市场准入不严格等因素影响,入厂安全教育泛泛而谈,考核不严格,并没有真正赶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2安全投入不足、防护用品发放不到位

为了追求利润,许多施工单位对安全投入相当少,虽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了案例投入资金的数目或比例,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很难严格控制。常见的问题包括:

(1)种类不全。有些施工单位只发放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帽,而专业的防护用品如口罩、防护眼镜等就不发放;

(2)数量不足。由于施工单位经常从当地招用临时工,人员流动性大,发放的防护用品也随之带走,因此防护用品干脆不发放;

(3)以次充好。有的施工单位给作业人员发放质量不合格的防护用品,很容易损坏,起不到保护作用。

2.3设备落后,达不到安全要求

现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人员审查相对严格,但是经常忽略对施工单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导致一些已报废的设备、机具在施工现场投入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

2.4安全监督存在漏洞

对于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企业应急反应机制可行,但施工生产主要集中在外埠项目部,这就容易产生公司的安全措施不能在项目部得到很好的落实,使得公司公司的安全管理打折扣。对于众多的小型企业和“包工头”式的施工队伍,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和人员制约,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缺少专业安全员,要么从作业人员中随意指定,要么干脆没有安全员。

2.5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章作业成顽习

在施工过程中最常见的违章作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相关作业票未办理好之前擅自开工。例如在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票,但有时为了赶进度,可能在作业票办理过程中就进行施工。

(2)吊装作业安全隐患多。很多施工现场,受场地影响,没有足够的空间,容易形成交叉作业;在吊装过程中,吊装口令不规范、手势不正确、不设警戒绳都比较常见;吊装卡具达不到安全要求也是隐患之一。

(3)随意乱接电。临时用电在施工现场非常普通。经常出现随意接线、电焊机不接地、电线破旧等问题。还有施工队伍没有专业电工。

(4)作业过程不规范。虽然现在都有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作业习惯等因素,经常出现违规施工。例如,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但是现场不佩戴安全带,或有安全带却不

系挂在牢固处,或安全带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现象依然普遍。

(5)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时有发生。现场施工队伍多、作业人员多,因此有些人的思想比较松懈、擅自脱岗、睡觉或酒后上岗。

2.6应急反映机制不健全

虽然许多单位都编制了应急应急预案,但是各种应急预案中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相互抄袭。

3、工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策

3.1健全市场准入制,严格资质审查

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就是从源头加强控制,严格队伍引进,提高市场进入的门槛,尽量减少或杜绝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承包工程,除了对企业资质、施工能力、财务状况、业绩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核,还必须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审核,包括: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持证上岗、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往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等等方面。对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一律禁止承包工程。

3.2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全员参与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和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就是要明确管理职责,项目经理就是第一责任人,将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分解到科室、班组和分包单位,各科室、班组和分包单位再分解落实到每个职工,形成“安全包保、逐级负责”机制。同时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与收益挂钩,并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只有全员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去,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3改善培训形式,注重培训效果

事实上,现在每个单位开展安全培训,但是培训的效果却不理想,主要的原因是缺乏针对性。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增强培训人员的责任感;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用于记录职工每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内容、培训人以及考核成绩;设立安全培训专项经费,公开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2)增强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同施工阶段、不同设备、不同工种、不同季节或气候都具有各自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实事求是地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3)培训形式多样化。安全培训不应只是局限于课堂理论教育,这样很难起到效果。除了集中的理论教育外,可以通过安全标识、宣传画、黑板报、安全事故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还可以组织作业人员参加讨论会,结合自身实际,交流畅谈。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演练。

(4)加强安全知识考核。目前安全培训难以奏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只培训不考核。因此每次培训必须认真组织,严肃对待,严格考核,必须持证上岗。对于考核不及格者严禁上岗作业。只有将培训和考核联系起来,才能提高培训效果。

3.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

发生安全事故大多数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通过安全检查.则可以提前发现隐患.避免或消除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现场安全检查必须将经常检查、专项监管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经常检查指由多名专业安全员在现场不间断地进行巡视,对违章作业及时予以制止,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专项监管指对危险大的大型吊装、吹扫爆破、有限空间作业等工序派专人进行监督和控制;定期检查指综合性地大检查,组织各有关科室长、班组长对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整体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讲话记录、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和现场施工行为等。

3.5增加资金投入,实行保险制度

虽然国家《建筑法》和《关于加强与规范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都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但在实际中,由于片面追求利润、安全经费不足、监管不严等因素影响,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因此,首先必须保证一定的资金投入。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建筑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按规律办事,使施工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平”的经济环境中良性运行,健康发展,保证企业的安全经费来源。其次强制实行建筑意外保险制度和推行风险抵押制度。但是必须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安全投入的关系,不能一概而论,由投保方、承包方、监管管理部门三方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险机制,承保方要出让一定的经济利益给投保方,才能从根本上激励投保方主动投保。

3.6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

应急反应机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可以尽快组织抢险,疏散人员,尽量减少事故损失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反应机制。

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仔细研究本工程的特点,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建立危险源清单,认真编制本工程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规定报警、联络方式和报告内容,确定指挥者、参与者及其责任和义务以及信息沟通的方式,保证预案内部的协调。

(2)确定与外部的联系,包括有关当局、近邻单位的居民、消防、医院等应急相关部门,请求外部援助或及时通知外部人员疏散。

(3)明确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急救、医疗援助、消防等应急人员的疏散方式的途经。

(4)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应急照明、消防设备、急救设备、通信设备等。

应急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施工企业通过举行演练活动,一方面可以让所有人清楚应急反应步骤,学会应急保护,而不是发生事故后慌慌张张;另一方面可以检验应急反应计划是否可行、是否具有针对性,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

4、结论

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能靠几个人、几个部门、几个行业就可以做好的,它需要我们全社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某某工程现场坡道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现场坡道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南侧的现场坡道是材料、设备进场的唯一通道,也是施工作业人员进出现场的唯一通道,因此交通密度非常大,且由于坡陡、路窄,所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具休的管理安全措施如下:

(1)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要进行检查,要有完好的方向控制和刹车系统;

(2)加强现场车辆的疏导和指挥,特别是在混凝土浇筑作业期间,由于面大点多,进出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将非常频繁,必须投入人员加强交通的疏导,施工坡道上严禁停车卸料;

(3)加强对现场坡道的监测;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要求进出现场的工人一律靠右行走,并注意来往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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