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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管理规定办法(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01 热度:25

假期管理规定办法

第1篇 假期管理规定办法

不同的公司,休假管理制度也有所不同。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假期管理规定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明确公司的假期管理流程及相关问题,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确保公司员工请假休假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则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一、休假种类及其规定

职工休假包含有薪假和无薪假两种:

(一)有薪假

1、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需要请假的,必须凭盐港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等社保局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请假,凡到深圳市外医院、部队、私人医院、私人诊所或非社保局指定医院就医的病假条,不能销假,按由事假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要凭社保局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请假,请病假时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劳务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非特殊情况一个月请病假不得超过1天,一年内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供参考)

3、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另增加晚婚假10天;

4、产假,女员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增加15天;

5、丧假,员工的父母,夫妻,祖父母,子,女等死亡者,给予3天的丧假;

(二)无薪假,无薪假主要是指员工因私事请事假,凡请无薪假者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的节日在内,并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二、假期工资待遇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有薪假

1、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等正常休假时,在规定的假期发全部的标准工资;

2、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和治疗期间,工伤假按《工伤保险法》有关规定执行;

3、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公司支付所在城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4、请婚假、丧假等还需请路程假的员工,其中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三)无薪假

1、员工因吵架,打架斗殴致伤,停止工作请假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待遇;

2、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在事假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待遇。

三、加班工资待遇

员工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待遇如下:

1、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待遇;

2、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待遇;

3、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待遇;

四、准假权限和请销假制度

(一)准假权限

1、 部门经理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部门经理审批。

2、凡请假超过十五天以上的员工(含十五天),必须由总经理理审批。

(二)请销假制度

1、为及时准确掌握人员流动态势,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员工请假原则上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部门审核(批准)后到相应的考勤管理部门登记,并按准假权限和程序逐级报批;

2、所有人员无论休何种假,无论休假时间长短,应按照程序填写请假申请单后向相应准假权限领导审批,将同意休假的请假报告单交到财务部,各部门也必须自行做好考勤和登记,每月末报财务部核实。所有休假期满之后必须于上班当日凭相关证明材料销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3、请工伤假及病假员工凭医院病假条销假,请婚假员工凭请假期间签发的结婚证销假,请产假的员工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销假时必须凭产妇病历本,产妇出院证明,小孩出生证明等销假。

4、请丧假员工,必须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予以销假。

(三)请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2、婚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2周提出并通过申请,并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3、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并在事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请假员工必须在休假前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本单位财务部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员工1个自然年内累计旷工3天(含)者视为自动离职;

5、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6、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如特殊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三天或病假天数累计超过六天者,可予以辞退;转正后员工事假连续超过15天,累计每自然年超过30天的,公司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处罚。

8、各部门安排员工休假,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另增人员加班的前提下作统筹考虑。

9、员工享受节假日休假期间,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按标准本工资发放。

(四)对违反规定处理

1、员工请事假必须按照程序填写请假报告单,履行有关手续,擅自离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休假超假,所超天数,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假期间,接到单位因特殊情况发至的召回通知,应立即返回,知不归岗者按旷工处理。

4、员工休假不按规定时间销假的,按事假员工处理。

5、违反请销假规定的员工,扣除旷工天数的所有工资待遇,当月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年休假

1、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进入本公司工龄计算,工作一年未满十年者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的特点,每年春节时,公司统一放年假,公司依据每位员工的入厂时间给予年休假期间工资。

2、员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取消当年年休假权利。

3、员工年休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计,当年未能休假的,不得转入下年度使用。

六、附则

1、本规定自2008年7月16日起实施,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2、本规定提及休假薪资均指基本工资部分,休假期间不享受其他福利。

3、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第2篇 地产控股考勤与假期管理办法

地产控股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

第一节考勤规定

总部的考勤按下列规定执行,各单位在遵照本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上报总部审批。

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工作制(如: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作制)。

三、员工上下班亲自考勤制度,不得代替别人或让别人代替考勤。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考勤管理,考勤记录须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违者按照规定处罚。

四、加班管理

1.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控加班,确需加班时员工不得推诿;

2.加班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特殊情况的应于加班后三个工作日内完备手续,逾期不计加班;

3.加班申请起计时为4小时,须有考勤记录,不定时工作制员工(高级经理级以上人员及特殊工种员工)不计加班;

4.休息日加班,原则上在当月补休,当月不能补休,则在当季度补休;当季度不能补休,则在当年度补休;确实无法补休的,则按照200%支付工资,同时根据考勤记录享受餐贴;

5.法定休假节日加班,按照300%支付工资,同时根据考勤记录享受餐贴。

五、考勤管理: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考勤方式如下:

1.副总裁、中心总经理:以到岗核算出勤,不需刷卡;

2.中心副总: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两次(上、下班各一次);

3.其他员工: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三次(上、下班、午餐时间各一次);

4.特殊岗位(司机):以签到方式核算出勤。

迟到、早退、旷工、未刷卡、临时外出等异常考勤规定:

类别描述细则

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入公司作迟到情况处理10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每迟到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10元

早退正常下班时间30分钟内提前离开公司作早退情况处理10分钟为一个计算单位,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每早退10分钟扣除当月工资10元

旷工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至4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4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将被扣除工资,按员工日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连续旷工3天,将被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未刷卡允许员工当月因正当理由,忘记1次打卡,并在3日内填写《未刷卡确认单》,写明未刷卡的原因,逾期视为旷工当月未刷卡第2次起,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元;当月超过5次未刷卡,按旷工1天处理

临时外出员工遇突发或紧急且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事情时,经征得上级领导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允许员工临时外出外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

注:异常考勤审批权责请按《zz地产权责手册》执行。

六、员工个人当月出勤迟到或早退超过5次、未刷卡超过3次、旷工超过1天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按照《员工手册》给予辞退处理。同时,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脱岗情况者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员工个人出勤、行为规范将纳入员工个人季度及年终绩效考核;各中心员工出勤、行为规范也将纳入各中心季度及年终绩效考核(10%的综合管理分)。

第二节假期管理

七、总部的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各单位在遵照本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上报总部审批。

八、总部的假期分为“带薪假期”和“无薪假期”两类,“带薪假期”有的假期是全薪,有的是部分带薪(具体见第九章第一节《薪酬管理工作指引》),“无薪假期”则不计发工资。

1.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

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d)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f)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g)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h)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女性员工放假半天。

2.年休假: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性全薪假期,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或对员工提出的年休假时间做出调整。

a)年假标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者,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20年以上)者,年休假15天。

b)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休年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c)员工入职满半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享受公司年休假待遇;可休假时间依照入司时间及可享受休假时间折算,以天为单位。

d)员工首次申请休假时须向公司出具具有公信力的证明其社会工龄的书面材料。

e)休年假至少提前一周申请,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年休假有效期为半年,如有效期内员工未主动申请休假,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因公司原因不能同意员工休年假的,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后仍不能休假的,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劳动报酬。

f)年休假折算方法统一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g)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将视为旷工行为,并依照本制度第八章第一节《考勤规定》处理。

3.病假

a)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内(含3天),可获得全额工资。年中加入或离开公司员工的全薪病假天数,按当年实际工作天数的比例给予,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计。

b)员工年度内累计病假3天以上,或需要进行长期治疗的,医疗期根据医嘱证明、员工在公司的服务期长短及相关法规确定,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c)员工请病假原则上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卡》及医生建议的休假证明等)。

4.婚假

a)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登记结婚后方可享受婚假。

b)初婚可休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7天晚婚假(含休息日

和法定假日)。

c)再婚员工可休婚假3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d)婚假应在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产假

a)女员工产假为98天(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难产或多胞胎再增加15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最多15天。符合晚育(女满24周岁且是第一胎),可再增加晚育假30天。

b)妊娠期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给予0.5天检查假。

c)流产、节育假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6.授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个工作日再给予1小时的授乳假,多胞胎再增加1小时。

7.晚育护理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属晚育的,本公司男员工可给予晚育护理假3天。

8.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给予3天带薪丧假。

9.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的假期和待遇,根据上海市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九、无薪假期是指下列假期

事假:员工请事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事假期间不再发放工资,相关的福利待遇也会酌情调整。

十、请假程序及假期批准权限

1.员工休假根据《zz地产权责手册》并填写《请假审批表》申请。

2.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时,须电话通知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代为履行请假程序。

3.员工提请带薪假期时,应向本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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