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原材料领料管理办法2
公司原材料领料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原材料领用、发放流程,使原材料领发管理有章可循,节约原材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有关生产各部门到仓储部原材料库领料业务,除另有规定,依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权责单位
仓储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草拟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批工作。
第二章原材料领用规定
第四条营销副总助理根据订单及成品库情况,发出生产要求,确定生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期。
第五条运营副总助理根据生产要求及《产品用料明细表》,确定该批产品生产需领原材料的明细,向仓储部发出物料计划。
第六条物料计划应注明原材料的生产批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第七条生产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开具领料单,应注明领料的生产批次,以及领用原材料的产品名称、规格和数量。其数量应该小于或等于物料计划中的数量。
第三章原材料领用流程
第八条领料单经生产部审核后,由生产车间指定人员持单向原材料库领用所需原材料。
第九条领料单一式三联,一联由生产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
第十条但物料计划上核定的原材料数量领用完毕后,生产部不论什么原因需追加原材料时,需开具物料超领单方可领料。
第四章原材料超领
第十一条由生产部相关人员填具物料超领单,注明超领所用原材料的名称、规格及超领数量,并详细阐明超领原因。
第十二条超领权限规定由高层委员会决定。(以下为参考意见。)
a)超领率低于1%时,由生产部主管审核后,可领用原材料。
b)超领率大于1%小于3%时,由生产部主管审核,研发部人员审批,方可领料。
c)超领率大于3%时,除上述人员审核外,需运营副总审核,方可领料。
第十三条物料超领单一式3联,一联由生产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
第五章原材料发放规定
第十四条原材料库管理员接收领料单位的领料单和超领料单
第十五条审核单据是否手续齐全,与物料计划规定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第十六条符合者予以发放原材料,并当面点交完成,除领料单一联退领料单位外,其余两联由仓库接收,其中一联自存,另一联送财务部。
第十七条根据领料单和超领料单录入电脑。
注:研发部制定《产品用料明细表》
第2篇 公司原材料领料管理办法
公司原材料领料管理办法
(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规范原材料领用、发放流程,使原材料领发管理有章可循,节约原材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有关生产各部门到仓储部原材料库领料业务,除另有规定,依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 权责单位仓储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草拟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批工作。第二章原材料领用规定
第四条 营销副总助理根据订单及成品库情况,发出生产要求,确定生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期。
第五条 运营副总助理根据生产要求及《产品用料明细表》,确定该批产品生产需领原材料的明细,向仓储部发出物料计划。
第六条 物料计划应注明原材料的生产批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第七条 生产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开具领料单,应注明领料的生产批次,以及领用原材料的产品名称、规格和数量。其数量应该小于或等于物料计划中的数量。第三章原材料领用流程
第八条 领料单经生产部审核后,由生产车间指定人员持单向原材料库领用所需原材料。
第九条 领料单一式三联,一联由生产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
第十条 但物料计划上核定的原材料数量领用完毕后,生产部不论什么原因需追加原材料时,需开具物料超领单方可领料。第四章原材料超领
第十一条 由生产部相关人员填具物料超领单,注明超领所用原材料的名称、规格及超领数量,并详细阐明超领原因。
第十二条 超领权限规定由高层委员会决定。(以下为参考意见。)a)超领率低于1%时,由生产部主管审核后,可领用原材料。b)超领率大于1%小于3%时,由生产部主管审核,研发部人员审批,方可领料。c)超领率大于3%时,除上述人员审核外,需运营副总审核,方可领料。
第十三条 物料超领单一式3联,一联由生产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第五章原材料发放规定
第十四条 原材料库管理员接收领料单位的领料单和超领料单
第十五条 审核单据是否手续齐全,与物料计划规定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
第十六条 符合者予以发放原材料,并当面点交完成,除领料单一联退领料单位外,其余两联由仓库接收,其中一联自存,另一联送财务部。
第十七条 根据领料单和超领料单录入电脑。注:研发部制定《产品用料明细表》
83位用户关注
2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