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管理办法
(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或细砂。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②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③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④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⑤各连接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8) 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 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校正节流阀。
(10)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1)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才能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12)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人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3)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4)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5)作业中,观察机械运转情况,有异常或轴承温度过高现象时,立即停机检查;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16)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人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17)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8)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19)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需将料斗升到轨道上方停放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20)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水管、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1)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为止,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第2篇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项目混凝土搅拌机的安全操作,杜绝人身、机械事故伤害,保证设备的完好率,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项目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上料斗安全挂钩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完好齐全;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二、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三、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四、供水系统水泵、管道部件应齐全完整,供水管道不应有泄露,并采用防锈管件;当水温达到50℃时,供水系统应仍能保证正常工作;供水仪表计量数据应准确,且在有效表定期内。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五、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六、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七、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八、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九、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十、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十一、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十二、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十四、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五、每班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十六、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搅拌机由项目部负责采购,交由施工队使用。若经项目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施工队违反上述规程条款造成设备的非正常维修,由施工队承担搅拌机的维修工料费,并处以20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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