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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理规定办法(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7-02 热度:56

供水管理规定办法

第1篇 供水管理规定办法

供水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用水管理,保证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及供水的连续性。

2、 内容

1)水池、水箱盖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启箱盖应得到部门领导的许可。

2)每半年清洗水池、水箱一次,清洗后送样品到防疫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并将检验结果存档。

3)定期保养水泵、阀门及管道,定期刷漆防止生锈。

4)经常巡查供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抢修,杜绝浪费。

5)尽量保障对商户供水的连续性,若确需短时停水,应提前出示通告通知商户停水时间,以便商户作好准备。遇突发性事故导致停水,应用广播向商户作出解释。

二次给水管理规定

1.二次供水由指定的给排水维修工负责管理。

2.给排水维修工负责水池(水箱)的管理工作,要求每个水池(水箱),包括地下和楼顶的都须结构完整,加盖,加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3.新建、扩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和竣工验收。

4.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机电人员,须持健康证、培训证并经卫生防疫站认可。

水箱管理规定

1.水箱设施由专人负责设备维护保养。

2.水箱间钥匙由专人保管,其他人不得私自使用。

3.每天进行巡视,发现设备、水质问题及时与医务室联系。

4.做好日常巡视记录。

5.水箱每半年与卫生防疫站联系消毒一次。

6.水箱中的水质每年检验两次。

7.负责人及巡视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准予上岗。

第2篇 物业园区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物业园区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一、工作程序

(一) 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1. 给排水工作人员负责水池(箱)的管理,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整,加盖、加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2. 新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审定和工程验收。

(二). 每年至少两次水池(箱)进行清洗及消毒

(三) 通知维修部在每次水池(箱)清洗消毒计划实施前一天张贴停水通知。

(四) 放水为确保用户的正常用水,放水时间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并记录在《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表》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时间。

(五) 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程序通过外委方进行,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工作程序和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保证清洗后的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向管理处提供清洗后水质的国家卫生防疫机构的检测报告;

(六) 注水在清洗工作结束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以达到标定水位高度。

并加盖加锁。

(七) 记录和报告1. 由工程主管负责安排整个清洗消毒的工作的协调配合,并负责记录清洗、消毒工作的。

全过程监控;2. 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水池(箱)清洗检测报告单》原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备。

第3篇 zz花园供水管理规定

花园的供水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用水管理,确保小区正常供水及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jl花园的供水管理。

3.内容

3.1地下水池及屋顶水箱的管理。

3.1.1地下水池及屋顶水箱检修人孔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启锁匙应得到机电管理的许可。

3.1.2地下水池及屋顶水箱应每年清洗消毒二次,清洗单位应持有深圳市水务局颁发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清洗后取水样送市卫生防疫检测站化验取证。

3.1.3水池(箱)内发现红虫或业户投诉水质有问题时,应及时查证,必要时取水样送市卫生防疫检测站化验。水质确实存在问题时,二天内应组织对水池(箱)的清洗消毒。

3.1.4机电值班人员应每周一次巡视地下水池与屋顶水箱,发现水池(箱)漏水、盖锁损坏、液压自动水位控制阀失灵、溢流管跑水等现象时,应立即报告机电班长安排处理。

3.2水泵与管路的管理

3.2.1按《水泵维修保养规程》和《给水管路系统维护保养规程》定期保养水泵、阀门及管道。

3.2.2经常巡查供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抢修,杜绝浪费。

3.3停水的管理

3.3.1维修停水

3.3.1.1小区内供水管网、设施维修需停水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业户,可采用在首层张贴栏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

3.3.1.2停水时间应尽是控制在2小时以内,且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停水。

3.3.1.3若停水时间超过2小时,应尽是安排在晚上12点以后进行,尽量减少停水对业户带来的影响。

3.3.2非受控制停水

市政供水部门因社会性事故向本系统停止供水,机电主管应主动向市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及时向业户做解释,力争取得业户的谅解。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4篇 用水、供水管理规定

为保证向住户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加强供水管理,达到节约用水、满足用户需要之目的,特规定如下:

1、由管理处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技工负责对楼宇水池、水箱钥匙的保管和水池、水箱的清洗工作。

2、在非限水季节(以市政府通知为准),管理处应尽力保证随时向住户供水。在确实需要临时停水时,应先通知住户。

3、地下贮水池、天面水箱每年应彻底清洗两次,由水务局取样检验。水质必须合格。水箱入口应加盖密封并加锁。每年5-10月每个月加药二次(每15天一次);1-4月及11-12月每个月加药一次。

4、在巡查中发现水泵、阀门、供水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水池的水位控制器、浮球阀工作不正常,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杜绝浪费。

5、随时向住户进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6、执行市政府分段收费规定,用经济手段管理,加强节约用水。

7、本规定与'水泵房管理制度'同时执行,互为补充。

第5篇 a物业项目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1.0为保证**物业管理项目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物业二次供水及水池水箱清洗消毒过程与结果的管理。

3.0职责

3.1给排水技工负责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和水池/水箱清洗消毒过程的操作协调检查,跟踪水样的抽取和送检工作,其它工种技工配合,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

3.2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提前二天发:水箱清洗消毒停水告示,工程部主管负责按时组织实施,客服人员负责业户的说明与解释工作。

4.0二次供水管理

4.1安全措施:水池水箱加盖上锁,通气口和溢流口装设防虫网。水池/水箱清洗必须使用安全电压行灯,导线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开关;水箱清洗应保持通风;注意采取防滑等安全措施。

4.2水池清洗:必须按当地政府水质权威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限清洗,清洗人员应具有效的健康证并接受过水池清洗相关专业培训。

4.3水质检测:必须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取得当地水质检测部门的合格报告备案。

5.0水池/水箱的清洗消毒流程

5.1物业物业服务中心发:水箱清洗停水告示。

5.2根据水箱清洗停水告示的日期时间,按水池/水箱清洗消毒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5.3水池/水箱清洗完毕,物业工程现场主管人监督复查:水池/水箱口盖妥上锁,溢水孔网罩是否完好,水池水箱清洗过程及填写清洗消毒记录表,跟进采集水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如水样检测不合格,则必须重新清洗消毒直至检测合格)

6.0相关记录

6.1水池水箱清洗消毒过程记录表

6.2水箱计划清洗与实际清洗记录表

6.3卫生防疫站水样检测报告

6.5水箱清洗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

第6篇 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

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

发文单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号: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

发布日期:2004-8-15

执行日期:2004-8-15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三章保洁管理

第四章卫生监督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经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4日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8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及保洁的管理,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间接供水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水箱、管道、阀门、水泵机组等供水设施。

第三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设计、建设、维修、保洁和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二次供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西安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房产、规划、消防、工商、物价、劳动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范围,协同做好二次供水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五条

建设项目要求的供水压力大于公共供水管网供水保证压力的,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须将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建筑物的位置、标高、用水量等)报送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池(箱)容积及水管管径应满足用水要求;

(二)蓄水池顶部及周围排水畅通,蓄水池顶部须设必要数量的透气孔;

(三)水池壁坚固、光洁、不渗漏,水池(箱)盖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透气孔有防止蚊虫、异物进入池内的装置;

(四)储水池一般应分为两格,以便清洗与检修。兼作消防的水池,生活饮用水与消防用水应布置合理,无死水区;

(五)二次供水设施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有毒、有害、易腐物质,并禁止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

(六)储水、配水、输水、溢水等设施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连接;

(七)建筑材料、管材阀门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

(八)水泵机组运转正常。

第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市自来水公司不予办理装表供水手续。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损坏和侵占二次供水设施。

第三章保洁管理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第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保洁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保洁通知单制度,并由二次供水设施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承担。专业清洗公司应与用户签订保洁合同。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储水池(箱)每半年至少要保洁一次,如一年以上未进行保洁或发生水质污染,应立即暂停供水,及时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

经营二次供水保洁的专业单位,应有固定的清洗消毒人员,有健全的组织和财务制度,并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的技术人员。

第十五条

从事二次供水保洁的专业清洗公司须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第十六条

清洗消毒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从事二次供水保洁的专业清洗公司,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一)建立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保洁资料档案,做好跟踪服务;

(二)每次清洗消毒完毕,须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商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验部门取水样检验;

(三)接到已签订保洁合同的用户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的报告,须立即向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派人处理。

第十八条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按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价格收费。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电器开关须进行维修更换的,工料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九条

当二次供水发生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卫生监督

第二十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与二次供水有关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必须是卫生防疫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施工材料、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投入使用的,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属经营性的可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二次供水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二)经营二次供水保洁的单位不按规定通知水质检验部门取水样检验的;

(三)水质检验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取水样检验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

(二)二次供水保洁经营单位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药剂和原材料的;

(三)使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从事与二次供水有关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第7篇 某写字楼供水管理规定范本

(1)水池、水箱盖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启箱盖应得到部门领导的许可。

(2)每半年清洗水池、水箱一次,清洗后送样品到防疫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并将检验结果存档。

(3)定期保养水泵、阀门及管道,定期刷漆防止生锈。

(4)经常巡查供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抢修,杜绝浪费。

(5)尽量保障对住户供水的连续性,若确需短时停水,应提前出示通告通知住户停水时间,以便住户作好准备。遇突发性事故导致停水,应用广播向住户作出解释。

第8篇 z小区用水供水系统管理规定

小区用水供水系统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保证向住户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加强供水管理,达到节约用水。

2.0范围:

公司管理小区内用水供水系统。

3.0内容:

3.1由工程技术部指派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技工负责楼宇水池、水箱的钥匙的管理以及水池、水箱的清洗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持证上岗。

3.2在非限水季节(以市政府通知为准),工程技术部应尽力保证随时向住户供水。在确实需要临时停水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住户,长时间停水应尽量采取临时供水措施,向住户供水。

3.3贮水池(箱)应定期彻底清洗、消毒,工程技术部应做好清洗记录,并送水质样品到防疫站进行检验,水质必须合格。水池(箱)应加盖加锁,且密封良好;通风透气孔应作好防护措施,防止蚊虫进入。

3.4负责供水系统的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抢修,杜绝浪费。

3.5抄表员每月要对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析,发现用水异常应进户查询,防止大便器水箱长期跑水而造成浪费。

3.6随时进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3.7执行市政府分段收费规定,用经济手段管理,加强节约用水。

3.8本办法与'水泵房管理制度'同时执行,互为补充。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9篇 物业区供水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供水管理规定

1.0目的

加强用水管理,保证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及供水的连续性。

2.0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所辖供水范围。

3.0管理内容

3.1水池、水箱盖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启箱盖应得到部门领导的许可。

3.2每半年清洗水池、水箱一次,清洗后送样品到防疫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并将检验结果存档,详见《水池、水箱清洗规程》。

3.3定期保养水泵、阀门及管道,定期刷漆防止生锈,详见《水泵定期保养规程》。

3.4每2小时巡查供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抢修,杜绝浪费,见《水泵房巡检记录》。

3.5保障对住户供水的连续性,若确需短时停水,应提前发出通知告知住户停水时间,以便住户作好准备。遇突发性事故导致停水,应向住户作出解释。

4.0相关文件

4.1《水池、水箱清洗规程》

4.2《水泵定期保养规程》

5.0相关记录

5.1《水泵房巡检记录》

编写:zz 审批:zz

第10篇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16

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十六)

1目的

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保障用户身体健康。

2范围

适用于接管项目二次供水的管理。二次供水是指从一次配水网引入的水通过二次供水装置再次(或多次)提供给用户使用的生活用水。

3职责

3.1工程主管负责提出年度水池(箱)的清洗消毒申请及二次供排水操作人员的健康体检、业务培训的组织、联系工作。并负责联系卫生部门的水质检查联系工作;

3.2管理处负责发出停水通知,并向用户或单位解释停水原因。

4 工作程序

4.1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

4.1.1给排水工作人员负责水池(箱)的管理,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整,加盖、加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4.1.2新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审定和工程验收。

4.2每年至少两次水池(箱)进行清洗及消毒;

4.3通知

维修部在每次水池(箱)清洗消毒计划实施前一天张贴停水通知;

4.4放水

为确保用户的正常用水,放水时间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并记录在《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表》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时间;

4.5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程序

通过外委方进行,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工作程序和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保证清洗后的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向管理处提供清洗后水质的国家卫生防疫机构的检测报告;

4.6注水

在清洗工作结束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以达到标定水位高度。并加盖加锁;

4.7记录和报告

4.7.1由工程主管负责安排整个清洗消毒的工作的协调配合,并负责记录清洗、消毒工作的全过程监控;

4.7.2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水池(箱)清洗检测报告单》原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bg7.5.1-gc-17 《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表》

**/bg7.5.1-gc-18 《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表》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11篇 物业项目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三)

一、目的规范二次供水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严格执行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二次供水由工程维修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必须加盖,加锁。

3、新建、扩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业主单位授权、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和竣工验收。

4、水池(箱)每季度清洗一次;

5、二次供水清洗的清洗单位,须具有合格的资质及卫生许可证。

6、清洗单位清洗人员,须持'健康证'、'培训证',并经卫生防疫站认可。

7、管理处须提前24小时出停水告示,通知相关业主/用户。

8、如《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结果为不合格时,应由工程维修部主管安排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

必要时请卫生防疫站部门派人监督全过程,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9、《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原件存档。

第12篇 x写字楼供水管理规定

写字楼供水管理规定

(1)水池、水箱盖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启箱盖应得到部门领导的许可。

(2)每半年清洗水池、水箱一次,清洗后送样品到防疫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并将检验结果存档。

(3)定期保养水泵、阀门及管道,定期刷漆防止生锈。

(4)经常巡查供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抢修,杜绝浪费。

(5)尽量保障对住户供水的连续性,若确需短时停水,应提前出示通告通知住户停水时间,以便住户作好准备。遇突发性事故导致停水,应用广播向住户作出解释。

第13篇 写字楼供水管理规定

(1)水池、水箱盖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启箱盖应得到部门领导的许可。

(2)每半年清洗水池、水箱一次,清洗后送样品到防疫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并将检验结果存档。

(3)定期保养水泵、阀门及管道,定期刷漆防止生锈。

(4)经常巡查供水系统,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抢修,杜绝浪费。

(5)尽量保障对住户供水的连续性,若确需短时停水,应提前出示通告通知住户停水时间,以便住户作好准备。遇突发性事故导致停水,应用广播向住户作出解释。

第14篇 供水公司员工工作服发放着装管理规定-4

供水公司员工工作服发放及着装管理规定(4)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着装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服类别

公司员工工作服分为标准工作服、专业工作服(包括营业生产工作服、施工工作服、监察制服)。

二、适用对象

员工标准工作服配发到公司所有在岗人员,专业工作服仅配发到特定岗位工作人员。

三、工作服的配发标准及换发时间

1、标准工作服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标准工作服使用期限为4年。夏装长袖每人2套,短袖每人2套,春秋套装每人1套。

2、专业工作服

(1)营业生产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运行工、供水调度工、收费员、抄表员一线工作人员。

营业生产工作服使用期限为2年。春秋夏季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2)施工工作服

适用范围:厂站维修工、电工、安装施工人员、供水管道工、供水维修工、水表检定、拆装一线工作人员。

施工工作服装使用期限为一年。春秋夏装每年一套,冬季只发上装一件。

(3)监察制服

适用范围:供水管网巡检工作人员。

监察制服使用期限夏装两年一套,春秋装三年一套,冬装上装四年一套。

四、工作服着装及仪表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及分公司、厂、站管理人员每个星期一统一着装,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2、基层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穿专业工作服。

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着标准工作服时,必须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领带、袜子和鞋类,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鞋面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劳务外聘人员只发专业工作服,用人单位根据外聘员工人数上报党群办统一购买,费用自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领用发放。公司范围内的外聘人员服装样式颜色一致,并与公司正式人员服装颜色有所区别。

五、工作服配制说明

1、新进员工,试用期内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服。

2、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两年以上者,不收取服装费用。

3、截止工作服发放之日,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收取50%服装费用;工作不满一年者,收取80%服装费用。

六、着装管理

1、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督促员工遵守本规定,党群办定期抽查。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工资,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调出人员需上交工作胸牌。

4、各单位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的扣罚该单位部门当班负责人100元,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党群办负责解释。

第15篇 as物业园区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物业园区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一、工作程序

(一) 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

1. 给排水工作人员负责水池(箱)的管理,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整,加盖、加锁,水口干净,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2. 新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审定和工程验收。

(二). 每年至少两次水池(箱)进行清洗及消毒

(三) 通知

维修部在每次水池(箱)清洗消毒计划实施前一天张贴停水通知。

(四) 放水

为确保用户的正常用水,放水时间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并记录在《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表》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时间。

(五) 二次供水的清洗消毒程序

通过外委方进行,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工作程序和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保证清洗后的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向管理处提供清洗后水质的国家卫生防疫机构的检测报告;

(六) 注水

在清洗工作结束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以达到标定水位高度。并加盖加锁。

(七) 记录和报告

1. 由工程主管负责安排整个清洗消毒的工作的协调配合,并负责记录清洗、消毒工作的。

全过程监控;

2. 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水池(箱)清洗检测报告单》原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备。

《供水管理规定办法(15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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