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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0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1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管理和使用等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以及结合扬巴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述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1、按保管方式分为个人保管和部门保管两类。部门保管类是指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拆箱或其它危险作业时,根据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作业条件和防护措施而向部门领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当作业完毕后交回部门保管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按国家规定和标准划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置与验收:

1、计划

1.1项目部根据个人劳动用品配备要求以及根据各类作业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2技术部定期对物资仓库存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盘点,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适量补充计划。

2、审批

项目部的采购计划和技术部的适量补充计划必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审批。

3、购置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由技术部统一采购。技术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1]65号)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专用发票。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通过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的厂家生产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获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放的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并必须到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证的单位购买。在确定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以及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后方可购入,同时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资料以及供应商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送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备案。

4、验收

技术部应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个人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1项目部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种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经项目经理签名确认后,向物资仓库领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2物资仓库应建立台帐和登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附表二)并存档。

1.3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按其每年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需临时增发的或一次性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和购置计划,由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审核后购置。

1.4由于生产业务发展或生产工艺流程的变化,原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品种或使用年限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人力资源及安全部根据实际情况和使用部门的意见并参考有关标准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修订,并按发放程序发放,原先发放的不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停止使用,由各部门回收后交回物资仓库统一处理。

1.5员工从事的工种改变必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在其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盖章证明,新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发放程序发放。

1..6员工离开生产岗位半年以上(请长假、病假或休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的确认,其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按离开岗位的实际时间相应延长;员工辞职、调离的由人力资源及安全部经理签名确认,技术部物资仓库凭人力资源及安全部的确认资料,注销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

2、部门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部门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其发放办法与员工个人保管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程序相同。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1、项目部应培训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

2、进行各种作业时,使用部门、员工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3、管理人员都有监督和指导属下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挥应有效用。

4、使用部门和员工必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每次使用前后均需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及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5、凡是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劳动防护用品,离开作业现场后,必须集中消毒后存放,严禁带到生活区。

6、项目部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制止和纠正不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8、对实习、外来参观等人员由项目部安全人员带入指定区域,按照《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

9、技术部和其他存放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制订进出仓(库)、保管、维护和保养等的管理制度,同时按照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库存,并定期清查库存,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不损坏、变质。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1、项目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劳保用品使用记录,统一为本部门员工及时更换到期的劳保用品。

2、遭受撞击、撕裂、刺穿、腐蚀等意外情况并已损坏的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报废并更换。

3、使用的劳保用品由于质量原因或紧急抢修情况下损坏的,以及其他可解释的特殊原因造成未到换领期就损坏的,需由更换人在领料单或附页上注明原因,并经所属部门的经理认可签字后,办理相关更换手续。

4、凡属个人责任造成损坏、丢失劳保用品的,申领者必须支付更换、补领劳保用品的成本。申领者凭采购单确定劳保用品的成本到财务部交款后方能重新领用。

5、劳保用品到期或损坏后由项目部统一处理,不得继续使用。但涉及安全要求或公司形象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所有特殊防护用品报废后必须统一退回技术部物资仓库处理。

第2篇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办法

1  范围

为规范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术语及定义、工种序列、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护品配备、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使用及报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2.1 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 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2.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1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2.3.2 呼吸护具类: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

2.3.3 眼(面)部护具类:电焊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2.3.4 听觉器官防护类: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等。

2.3.5 防护服装类: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应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作业服、阻燃防护服等。

2.3.6 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防静电鞋、导电鞋、防砸鞋、防刺穿鞋和各种劳动防护专业护肤品等。

2.3.7 防坠落类:安全带(含差速式自动控制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3.8 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它特殊护品。

2.4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其中,包括一般劳动防护服。

2.5 典型工种: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共 66个,见表1)。

2.6 相近工种:与相应类别的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近、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共246个,见表2)。

2.7护品品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护品的名称(94种护品,见表3)。

2.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2.9 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3  职责

3.1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

3.1.1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的护品管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护品发放标准。

3.1.2 审核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

3.1.3 组织审定油田公司年度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3.1.4 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田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 审查进入油田公司准入市场承包商相关资质。

3.1.6 参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3.2 物资装备处主要职责

3.2.1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2.2 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报送安全环保处及财务处审核,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2.3根据标准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3 企业文化处主要负责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的有关规定,建立《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并组织推动与落实。

3.4 企管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品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3.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对护品质量进行监督。

3.6 工会主要职责

3.6.1 负责组织对护品质量、配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6.2 有权对员工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3.7 财务处主要职责

3.7.1 负责对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3.7.2 按护品年度计划,检查本年度护品费用管理和支出情况。

3.8 物资供销公司主要职责

3.8.1负责按油田公司要求,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8.2 依据采购合同,对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实施采购。

3.8.3 负责组织建立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护品发放台帐,保存相关资料。

3.9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3.9.1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和对应的资金预算计划。

3.9.2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对代号b5护品实施(所属单位自定护品)采购;具体负责对各类护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

3.9.2 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员工个人护品台帐及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3.10 油田公司全体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对本单位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以满足生产为前提,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及条件,为员工配发具有不同功能和不同数量的护品。

4.1.2 配发的护品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防护服的款式和质量,应以符合安全生产为主,兼顾穿戴方便,结构实用,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岗位操作。

4.1.3 护品颜色、款式、标识按照《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 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及有关标准执行。

4.1.4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均由物资装备处按照批准计划,组织统一订购,分级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代号b5的护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4.1.5采购的特种护品,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

4.1.6各单位应安排足够的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应缩小配发范围,不应降低配发标准,不应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护品的配备。

4.2护品计划与采购

4.2.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编制本单位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物资装备处。

第3篇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配备办法

1 范围

为规范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术语及定义、工种序列、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护品配备、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使用及报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2.1 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 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2.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1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2.3.2 呼吸护具类: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

2.3.3 眼(面)部护具类:电焊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2.3.4 听觉器官防护类: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等。

2.3.5 防护服装类: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应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作业服、阻燃防护服等。

2.3.6 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防静电鞋、导电鞋、防砸鞋、防刺穿鞋和各种劳动防护专业护肤品等。

2.3.7 防坠落类:安全带(含差速式自动控制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3.8 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它特殊护品。

2.4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其中,包括一般劳动防护服。

2.5 典型工种: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共 66个,见表1)。

2.6 相近工种:与相应类别的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近、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共246个,见表2)。

2.7护品品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护品的名称(94种护品,见表3)。

2.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2.9 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3 职责

3.1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

3.1.1 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的护品管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护品发放标准。

3.1.2 审核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

3.1.3 组织审定油田公司年度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3.1.4 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田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 审查进入油田公司准入市场承包商相关资质。

3.1.6 参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3.2 物资装备处主要职责

3.2.1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2.2 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报送安全环保处及财务处审核,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2.3根据标准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3 企业文化处主要负责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的有关规定,建立《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并组织推动与落实。

3.4 企管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品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3.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对护品质量进行监督。

3.6 工会主要职责

3.6.1 负责组织对护品质量、配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6.2 有权对员工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3.7 财务处主要职责

3.7.1 负责对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3.7.2 按护品年度计划,检查本年度护品费用管理和支出情况。

3.8 物资供销公司主要职责

3.8.1负责按油田公司要求,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8.2 依据采购合同,对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实施采购。

3.8.3 负责组织建立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护品发放台帐,保存相关资料。

3.9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3.9.1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和对应的资金预算计划。

3.9.2 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对代号b5护品实施(所属单位自定护品)采购;具体负责对各类护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

3.9.2 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员工个人护品台帐及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3.10 油田公司全体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对本单位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以满足生产为前提,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及条件,为员工配发具有不同功能和不同数量的护品。

4.1.2 配发的护品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防护服的款式和质量,应以符合安全生产为主,兼顾穿戴方便,结构实用,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岗位操作。

4.1.3 护品颜色、款式、标识按照《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 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及有关标准执行。

4.1.4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均由物资装备处按照批准计划,组织统一订购,分级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代号b5的护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4.1.5采购的特种护品,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

4.1.6各单位应安排足够的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应缩小配发范围,不应降低配发标准,不应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护品的配备。

4.2护品计划与采购

4.2.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编制本单位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物资装备处。

4.2.2物资装备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汇总并形成油田公司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交安全环保处、财务处审查后,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2.3依据审批后的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物资装备处委托物资供销公司实施招商工作,并落实采购。

4.2.4物资供销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供应商写准、写全产品名称和相应有效的产品标准;要求供货商依据标准,在护品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报废日期及执行标准等。

4.2.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4.3 护品配备

4.3.1 员工护品按照油田公司发布的标准配备(见表4 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标准,见表5 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见表6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帽及其它护品配备规定)。其中,境外作业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本标准执行。跨区域作业员工(三个月以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集团公司区域配备规定执行。

4.3.2 油田公司对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规定的配备标准属于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4.1.1、4.1.2等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4.3.3 油田公司对代号b5(所属单位自定护品)的护品没有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区分工种、工作环境及条件,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3.4 油田公司对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夏季、春秋、冬季)、管理服(夏季、春秋)应按《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的有关规定统一款式、结构及颜色。

4.3.5因工作需要,凡配备国家统一制式服装的部门或单位,需要在安全环保处、企业文化处审批并备案。同时,不再按标准配备公司统一的防护服装。

4.3.6 员工第一次配发护品时,工服、工鞋均应配发两套,以满足替换需要。

4.3.7 配备防护眼镜的工种员工,如患有近视等眼疾者,经医院证明,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配购适宜的防护眼镜。

4.3.8 本办法未涵盖的工种,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依照实际自行配备。

4.3.9 物资供应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护品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4.3.10油田公司两级机关员工的护品配备,按照“减量增质”的原则,合理确定护品配备种类和配发标准,避免积压浪费。

4.4 护品管理

4.4.1 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应建立员工护品配发表(卡),油田公司开发使用员工护品网络管理软件,各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录入、维护与使用4.4.2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护品使用的基层单位应针对特殊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护品,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gy01jl7.28.17-02)。并按特种护品使用标准定期强制检验和报废。

4.4.3员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对于工种变化的员工应按照现岗位护品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4.4.4 离岗六个月的员工停止护品的配备。

4.4.5 因公造成报废的护品,如,抢险、自然灾害、放射物质污染等特殊原因,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物资供应部门给予补发。由个人原因造成护品损失(丢失)的,按护品剩余使用年限折价,由员工本人交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并对应调整该员工护品发放周期的计算年限。

4.4.6 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集体用应急防护用品(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救生衣等),以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员工使用,具体执行油田公司有关应急管理规定。

4.4.7 特殊危险作业需要的护品,应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生产和经营的单位采购。

4.5 护品使用

4.5.1使用单位对员工开展特种护品使用前的培训,保证护品的正确使用。其中,使用单位对呼吸护具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坠落类及防护服装类的培训,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gy01jl7.28.17-01)。

4.5.2员工上岗工作时按规定正确穿(配)戴护品。不准穿戴超过报废期或已经损坏,影响防护功能的护品。

4.5.3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4.6 护品报废管理

4.6.1下列情况之一的护品应报废

a) 破损、变形或受到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影响护品防护功能时。

b) 达到护品自身报废期限时。

4.6.2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处理。

4.7护品供应商的管理

4.7.1 供应商的条件

a)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b) 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c) 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d) 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e) 建立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f) 产品符合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g)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h)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i) 有效的市场准入证。

4.7.2 供应商的审核

a) 实行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

b) 审核方法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c) 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资格。

d) 企管法规处应对合格供应商建立管理档案,安全环保处、物资装备处、内控与风险管理处共同备案。

4.7.3 供应商的选择

a) 以“质量为主,价格合理”为原则,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优选符合条件的供货商。

b) 对工作服、管理服等主要护品面向国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扩大优选范围,按程序采购,保证产品质量。

5 更改

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 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 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7.19 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gy01/f7.28 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gy01/f8.2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6.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q/sy 178-2009《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6.3 相关技术文件

6.4 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7.28.17-0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

gy01jl7.28.17-0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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