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科学规范和严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参与管理、操作、维修及乘车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本措施,做到人人懂人人知。
二、斜井人车在运行前,各工种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对人车、提升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部件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密切配合处理,以确保人车安全运行。
三、人员上下井乘车时,每班设立一名专职跟车工,其他人员不得越权指挥,跟车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中交接班。
四、严格控制人车运行速度,按公司规定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5米/秒,人车通过交岔点岔道时,必须低速通过,升降人员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5m/s2。
五、检修人员在斜井人车及提升机日常检查维护中,严格执行设备点检制,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在实际操作中,跟车工、绞车司机、信号工及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联系制及信号联系制。如果多水平运送人员,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在井筒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都有信号显示;
七、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八、人车相关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并安排合格的顶岗人员后,方可离岗。
九、斜井人车所运行的井筒中,必须实现“一坡三挡”,人车即将进入井筒时方准打开阻车器及跑车防护装置。
十、各工种工作人员及乘坐人车人员必须遵守乘车纪律,共同维护人车及工作场所卫生,严禁在斜井人车运行范围内乱扔物品,以防出现伤人、阻车事故发生。
十一、跟车操作工必须在每车次人员全部上车后,并检查各种连接装置及保险装置安全可靠后,方可上车,打点开车。
十二、人车与提升钩头固定必须采取双保险固定,即人行车在提升钩头固定的同时,采用6~8′钢丝绳将整车缠绕两圈后,将绳头与提升钩头二次固定,以确保连接部位牢固可靠。
十三、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每天检查如有超标(钢丝绳直径磨损量达到10%,钢丝绳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5%时)立即更换,自使用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并且升降人员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7时,立即更换钢丝绳。
十四、人行车下部停车场10m范围内必须清理干净,并在停车位置设立固定信号装置。
十五、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规矩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轨道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第2篇 m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科学规范和严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参与管理、操作、维修及乘车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本措施,做到人人懂人人知。
二、斜井人车在运行前,各工种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对人车、提升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部件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密切配合处理,以确保人车安全运行。
三、人员上下井乘车时,每班设立一名专职跟车工,其他人员不得越权指挥,跟车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中交接班。
四、严格控制人车运行速度,按公司规定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5米/秒,人车通过交岔点岔道时,必须低速通过,升降人员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5m/s2。
五、检修人员在斜井人车及提升机日常检查维护中,严格执行设备点检制,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在实际操作中,跟车工、绞车司机、信号工及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联系制及信号联系制。如果多水平运送人员,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在井筒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都有信号显示;
七、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八、人车相关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并安排合格的顶岗人员后,方可离岗。
九、斜井人车所运行的井筒中,必须实现“一坡三挡”,人车即将进入井筒时方准打开阻车器及跑车防护装置。
十、各工种工作人员及乘坐人车人员必须遵守乘车纪律,共同维护人车及工作场所卫生,严禁在斜井人车运行范围内乱扔物品,以防出现伤人、阻车事故发生。
十一、跟车操作工必须在每车次人员全部上车后,并检查各种连接装置及保险装置安全可靠后,方可上车,打点开车。
十二、人车与提升钩头固定必须采取双保险固定,即人行车在提升钩头固定的同时,采用6~8′钢丝绳将整车缠绕两圈后,将绳头与提升钩头二次固定,以确保连接部位牢固可靠。
十三、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每天检查如有超标(钢丝绳直径磨损量达到10%,钢丝绳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5%时)立即更换,自使用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并且升降人员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7时,立即更换钢丝绳。
十四、人行车下部停车场10m范围内必须清理干净,并在停车位置设立固定信号装置。
十五、轨道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规矩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轨道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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