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检修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检修安全管理,防止检修事故发生,特制订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四、职责
(一)检修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检修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检修施工单位的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检修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三)使用单位应采取措施,积极为检修施工单位创造安全的检修环境和条件。
五、内容与要求
(一)检修前,检修单位与使用单位检修负责人应对检修现场能源介质管网、供电系统等进行确认,符合检修条件时,方可进入现场。
(二)检修前,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应根据检修中应负的职责制订相应的检修安全措施。
(三)检修、使用单位应根据检修任务、检修现场作业环境,安排专人负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
(四)绘制检修安全管理网络图,明确检修职责。
(五)检修交接班时,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专(兼)职安
全员应根据检修的任务、安全措施、现场情况对施工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职工对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六)检修作业,应尽可能避免交叉作业。确需交叉作业时,应采
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重点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应将拆除的物件、备品备件、工具等定置安放,防止落物伤人。
(七)电气设备检修时,应执行挂牌制度。严格按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程序进行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
(八)检修前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工作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九)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十)检修人员应按规定联接水、电、气(汽)等能源动力介质,严禁私接乱挂。
(十一)检修中遇电线、管道都应视为通电、通有能源动力介质,应经专业人员确认关停后,方可按有关规定作业。
(十二)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专人指挥;对吊具与索具专项检查;遵守“十不吊”。
(十三)在煤气、氧气管道上动火之前,应办理动火手续。专人检测气体浓度、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十四)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系安全带位置要牢固可靠。
(十五)施工管理人员应加强检修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做到现场设备、材料按指定点堆放,确保检修现场安全有序。
(十六)检修完毕应指派专人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试车。
(十七)试车过程应派专人指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试车指令。
第2篇 吊车检修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吊车检修作业中的联系确认,规范信息传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实现检修安全顺行,特作如下规定:
1、吊车停死车检修时,必须在两侧吊车轨道上打道卡,在司机操作室对面一侧挂红旗、安警示红灯,以防被其余的吊车碰撞。
2、检修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厂调度室、本车操作司机联系停车事宜;钳工负责打道卡、挂红旗,电工负责安红灯;本车司机负责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凡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符合要求,应立即向值班调度汇报,由值班调度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3、相邻吊车司机行车时必须做好确认,严禁碰撞道卡、红旗、红灯。
4、检修吊车时,严禁从高空落物。凡从车上往下吊物件,地面必须设专人监护,设安全防护圈,以防坠物伤人。
5、窜车时,检修位置清除各种障碍,必须达到通车条件,以防发生意外。
6、检修吊车结束后,安全措施谁设置、谁拆除;经操作司机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
7、检修吊车遇特殊情况由设备科临时研究决定。
第3篇 生产装置大检修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2023年度惠州炼油分公司生产装置大检修的hse监督管理,规范各种检修行为,保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度生产装置相关设备检修施工作业。
(三)本规定所称检修是指对惠州炼油分公司生产装置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检维修、拆除、停开车的各类施工作业项目。
二、一般规定
(一)检修项目管理
1.每项装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外单位施工队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同时交待安全措施,并签订hse责任协议书。
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作业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
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三)动火安全要求
1.装置检修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不动火。
3.在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安全可靠的隔绝方式确保与外部物料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绝,并经吹扫、清洗、置换等作业程序,使可燃介质含量降低到安全动火作业允许范围之内。动火前必须对设备、容器、管道内可燃介质作取样检测分析,动火持续时间较长或有可能发生工况变化的应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动火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4.装置动火现场不得搭设毛竹架、雨布等易燃物,确有需要,须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5.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封闭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等保护措施。
6.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禁止排放任何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8.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保持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保持5米以上,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或接近火源。
(四)电气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2.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3.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5.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6.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7.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8.临时用电线路架空布线时,不得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临时用电的电缆横穿马路路面的保护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10.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11.载重车辆、25吨以上吊车进入现场,原则上只允许停在检修道上,严禁压坏地下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
12.对立体交叉作业、大型吊车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13.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与其它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造成碰撞、损坏。
14.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搭设须符合规范要求,经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挂有准许使用的标识牌后,方可使用。在雨天脚手架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5.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16.禁止高空抛扔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自行车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三、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一)装置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装置停工后交付检修前,生产技术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对装置停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各检修单位安全负责人按停工和检修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并做好装置检修前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2.装置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的清洗、封闭,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点)检查。下水井井盖必须严密封闭,泵沟等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水封。
3.须对装置内电缆沟做出明显标志,禁止载重车辆及吊车通行及停放。
(二)装置检修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并退出装置区
1.应将物料全部回收到指定的容器内,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料。
2.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4.具有制冷特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等设施,停工时要先退干净物料再泄压,防止产生低温损坏设备。
(三)检修装置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合格
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要制定工艺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有步骤地开关阀门。
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须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得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置换过程中,应将各设备与管线上的阀全部打开,保证蒸汽、氮气和水等介质的压力和蒸塔、蒸罐时间,防止短路,确保不留死角。
4.吹扫置换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及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5.吹扫前应关闭液面计、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安全阀,关严或脱开机泵的前后截止阀及放空阀,防止杂质吹入泵体。应将换热器内的存水放尽,以防水击损坏设备。
6.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不水击,确保吹扫、置换质量。
(四)盲板的加、拆管理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图,执行加、拆盲板作业。
3.加、拆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堵漏拆。
4.盲板的厚度必须符合工艺压力等级的要求。
5.与运行的设备、管道及系统相连处,须加盲板隔离,并做好明显标识。
6.对槽、罐、塔、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上警示牌。
四、检修期间的安全要求
(一)装置检修施工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监督。重点部位要进行安全旁站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二)对装置现场固定式报警仪探头,要进行妥善保护。
(三)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设备、管线等施工作业时,须使用防爆(如:木、铜质等无火花)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四)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符合安全要求,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要防止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
(五)禁止使用汽油或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洗工作服。严禁将可燃污液、有毒有害物质排入下水道、明沟和地面。
(六)对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处,须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应恢复原样。
(七)检修现场设备拆卸后敞开的管口应注意保护,严防异物落入,要有严密牢固的封堵安全措施。
(八)遇有异常情况,如物料泄漏、设施损坏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九)进入装置检修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别通行证),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检修完成交付开车安全要求
(一)生产指挥中心经理是开车方案的组织者,对装置安全开车全面负责。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对装置进行全面系统地开车前检查,并签字确认。
(二)确保装置所有检修项目已完工,尾项和存在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得到验证确认。
(三)已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并经考试合格。
(四)装置内通信、通道、通风、梯子、平台栏杆、照明和消防器具等一切安全和劳动保护设施已处于备用、完好状态。
(五)安全阀、压力表、报警仪和静电接地、连接件及静电消除器等设备安全附件完好、进入投用状态。
(六)装置吹扫置换、贯通、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机、泵等传动设备须完成单机试运,每一步骤都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过试压、验收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设备安全投运。
(七)确认各塔、容器的人孔封闭和隔离盲板拆装、单向阀的方向正确。催化剂、吸附剂等装填完毕。
(八)凡需要投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各铭牌证件齐全。
(九)进料前,确认水、汽、风、电进装置,投用所有仪表及控制点进行核对,对现场所有控制阀进行开关信号确认,保证所有控制阀均正常使用。
(十)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必须保持通畅,并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检查。明沟、平台、设备、管线外表的油污、物料必须冲洗干净,避免开车过程中出现意外。
(十一)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物品、摆放施工机具等,所有障碍物已清理。
(十二)开车场地严禁存放爆炸物,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资的贮存,遇有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三)装置开车后,按开车方案进出装置物料。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置换,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再引开车介质。
(十四)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出现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十五)引易燃易爆物料时,严格控制动火作业、车辆通行。
(十六)装置开车应做到不跑、不冒、不窜、不漏,不随地排放余气、残渣和化学品。垃圾废物料等应集中堆放、处理。
第4篇 钢铁企业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办法
1 概述
对某钢铁企业近10年来的工伤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发现有2个显著的特点:
(1)与设备相关的工伤事故,占到了事故总数的70%以上。所谓与设备相关的事故,指的是由于设备缺陷与人们在操作、使用、维护、检查和检修设备时发生的工伤事故。
(2)近些年来,非常规生产作业情况下发生的工伤事故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就钢铁企业而言,所谓非常规生产作业,指的是除炼铁、炼钢、轧钢等主流程以外的作业,它与常规生产作业的最大不同点,是作业的不连续性。如设备检修等。
基于上述的2个特点,不难看出:随着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事故的规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职工个人安全素质差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越来越少,与设备相关的事故越来越多;主要生产作业流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逐渐减少,而辅助作业流程中发生的事故却逐渐增多。这一现象,表明了当前钢铁企业安全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设备检修是企业设备管理和生产组织中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近些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的重点管控作业。如何搞好设备检修作业期间内的安全管理,研究出1套系统有效的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对搞好新时期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设备的检修,过去通常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在钢铁企业,随着点检定修制度的推行,企业根据各工序的生产与设备的特点,逐渐形成了一种更为有效的“定修模式”,一般是每周或每月、甚至为2-3个月进行1次项目检修。
为了恢复和提高设备的性能,在日常的点检定修基础上,钢铁企业一般每年进行1次停产时间较长的年度检修,通常称之为年修。考虑到生产工序的平衡,一般年度检修为多工序联合停产检修。
钢铁企业的设备年修工程可概括为如下特点①检修时间长,通常在10-30天之间;②施工队伍多,参检人员多。因为要在统一的时间内对各工序同时进行检修施工,一般要组织施工队伍多达十几个,参加年修的检修作业人员达上千人;③检修场地狭小,立体交*作业点位多,被检修设备多。许多设备问题需要在年修时处置,且年修要集中在设备的周围,进行部件更换、网管修复等作业,施工作业区域较为集中;由于时间紧,任务繁重,主要设备的检修多为立体交*作业;④与生产交*进行。对于多炉座、多台套设备的检修,通常的安排是对逐个炉座依次进行停产检修,所以除个别天数为全线停产外,大部分时间为部分设备在正常生产.部分设备在进行检修,生产与检修在同一区域交*进行;⑤气候条件恶劣。考虑到产品销售的淡季以及生产工人劳动条件等原因,很多钢铁企业通常把年修时间安排到严寒或酷暑。
以上这些特点,给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研究适合于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3 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方法
根据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分析以往检修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险肇事故及事故隐患的原因和对策,结合安全管理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了1套适合钢铁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1165”安全管理模式。
设备检修作业的“1165”安全管理模式,即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牢牢抓住检修作业过程中的“6个重点”;认真落实检修作业的“5项安全保障措施”。
3.1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业务流程的11个步骤
(1)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计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检修安全的前提;检修作业计划由设备点检员提出,经逐级多次讨论和审核形成。
(2)检修作业方案。设备点检员根据设备检修计划和检修作业标准,制订具体的检修作业方案。
(3)危害因素辨识。根据检修作业方案中各检修项目和细分作业流程,对各项作业进行危害因素的辨识。危害辨识的信息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oshms体系中相关工序检修方面的数据资料;二是以往检修作业的危害辨识信息;三是根据设备点检与运行信息重新组织危害辨识。
(4)风险评价与控制策略。根据检修项目的危害辨识信息,组织风险评价、制订风险控制策略和安全施工作业措施,这些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
(5)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棱。设备管理部门主要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协调以及设备本质安全化的角度,对各工序上报的检修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棱并提出修改意见。检修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对原计划进行调整。
(6)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对检修项目危害因素辨识的充分程度和控制措施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达不到要求的,检修部门应重新进行检修项目的危害辨识,直到合格为止。
(7)检修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会。由检修方向施工作业方
就项目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这是检修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只有让施工作业方充分理解了项目内容和技术难度,施工安全措施才会完整和充分,检修作业安全才能有保障。安全拄术交底会由点检员或检修技术负责人按检修项目逐项讲解并移交项目计划、危害辨识、风险控制策略等相关资料。
(8)检修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方根据检修方委托的检修项目任务书和检修作业方案,在充分的安全技术交底前提下,结合自己的施工作业经验,制订具体、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主要包括:编写施工网络计划、施工作业步骤、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调配、资材准备、安全监督与安全防护工作等。
(9)检修作业的现场实施。对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和检修组织措施的落实是检修现场实施控制的重点。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着重检查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检修单位、施工作业单位要明确每个检修项目、检修作业点的安全负责人,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形成以区域负责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分责监督控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持牌制度、确认制度。检修与生产交*的,要划分明确的作业范围,做好施工区防护和隔离,加强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做到检修物品摆放有序,通道顺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同时,检修涉及的区域责任单位,建立“4级”安全监控体系,即厂督查体系、专职人员监查体系、专业人员现场检查体系、区域岗位安全检查体系,分别确定各级监控体系的责任、检查频次、检查要求等,并阶段性验证4级检查体制的运作情况,及各级检查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10)及时处置和纠正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人员查出的现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在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之前,要采取可*的防护措施;同时,在公司局域网上设置专项栏目,对检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各检修单位举一反三,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11)评价和总结。检修结束后,参检各方要认真总结检修工作,重点是检修安全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客观总结,对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制定进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由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检修总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
3.2 检修作业的6个重点
(1)能源介质的停、送环节。在以往检修作业中,停送电,停送水,停送气等环节是最容易出事故的作业。抓住这个重点应做到:方案明确,人人皆知;统一指挥,忙而不乱;责任到人,对口报告;挂牌确认,措施到位;列表检查,签字落实;步骤清晰,及时记录。
(2)电焊、气割(焊)作业。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电气焊(割)的作业任务多、时间长、范围广,最容易引发的事故是火灾和触电。因此,应重点抓好焊接和切割作业的相关安全要点。
(3)临时电源线管理。检修作业时所需用的临时灯、电动工具等用电设备需要配接临时电源、临时线。在检修现场,因乱拉乱接临时线,或临时线配制不规范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临时电源线的管理是设备检修作业的一个重点。需要重点做好临时线装设手续的审批,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工段、科室、厂(部)逐级审核把关。
(4)起重作业。起重机械在进行吊装作业时,由于吊运作业人员和地面作业人员的直接接触,潜在着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决定了起重伤害事故较多、危害程度较大。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分类,主要有吊物坠落、挤压碰撞、触电、高处坠落和机体倾翻等5类。据统计,这5类事故占全部起重伤害事故总数的87%。
(5)主体交*作业。由于工期、工序等原因,必须进行主体交*作业,应采取重点安全控制措施,确保交*作业安全。
(6)保持维修作业现场整洁。因作业现场杂乱无章、垃圾乱堆、物品乱摆放、没有安全通道、没有作业场地,进而造**员跌倒、碰伤而发生事故在以往的检修施工作业中也是常见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这类不必要事故的发生。
3.3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5项措施
(1)建立有效的组织指挥与协调联络机制。设备的检修关系到公司关键设备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组织好影响面较大的设备检修或年度检修工作,公司成立“检修指挥部”,全面领导协调全公司的设备年修工程。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区域指挥部”。设备、安全、生产、消防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了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在各检修区域,派专人进驻区域指挥部,协助组织管理安全、检修和生产事宜。检修现场要做到24小时受控,现场监督检查和突发事故的处理到位,为年修安全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安全重点。各检修区域每天召开检修协调会,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2)区域负责制。为确保检修工程的安全、工期、质量和费用的达标可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实行“区域负责制”。所谓“区域负责制”是指:不论检修施工单位是谁委托的,不论施工单位有多少,施工作业在哪个区域进行,其安全管理工作就由所在区域全面负责管理,并将检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所在检修区域的管理体系。设备检修区域指挥部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制定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工期进度网络,并在检修期间定时召开区域检修协调会,协调解决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问题,保证检修的顺利进行。
(3)检修项目的“点检员负责制”。“点检员负责制”是指点检员全面承担所管区域内设备检修具体项目的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全部工作。从检修计划申报到检修方案确定;从备件计划的上报到备件的监制、验收、预装;从危害环境因素辨识到安全措施的制定;从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到质量控制;从检修进度计划的制定到检修现场进度的控制;从现场设备验收、试车到检修过程控制的记录及技术资料的归档;从检修的费用控制到检修后的总结,全部由负责该项目的点检员组织实施。点检员负责制关键是做好检修过程控制,在检修过程中,点检员负责各自区域内现场的问题处理、组织协调、安全条件、安全确认、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在每天下午的检修协调会上,及时通报当天的安全、进度以及检修的质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每检修完1个项目,由点检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验收,对验收不迭标的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确保检修质量。
(4)《安全协议书》。为了加强对受委托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在进入检修现场之前,施工作业方与检修方签署《安全协议》,协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检修方要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并指派专人负责联络协调和检查作业中的相关工作;施工作业方要服从检修方的区域领导,统一安排、统一作业计划,遵守检修方的区域安全规程,接受检修方的安全检查,参加检修协调会。
(5)风险抵押金。为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违章作业,减少不安全隐患,消除工伤事故,对施工单位实行“检修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施工单位向检修管理方缴纳一定数额安全抵押金,检修作业期内无事故、无违章、无重大隐患,返还抵押金并给予同倍奖励,发现违章和隐患及隐患整改不及时的,相应的安全处罚从抵押金中扣除。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和风险抵押的方式,促进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的提高。
4 结语
设备检修的“1165安全管理模式”是多年来钢铁企业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实践的归纳和总结。虽然它还有待在今后的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但应该看到:关注和解决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当今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十分突出和重要的课题。
设备的检修作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共同作业和交*管理。相信无论是企业的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还是外委施工单位,在这一交*领蛾的任何努力,对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将是十分有意义的。
第5篇 配网状态检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配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在《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湖北省电力公司配网设备开展状态检修的安全管理考核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10 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的状态检修工作。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电网或设备事故、障碍的,纳入本办法考核范围:
1、基础资料和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导致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出现重大偏差;
2、执行《配网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不到位;
3、配网设备状态评价流程执行不完整;
4、未考虑成本、环境、安全等要素导致状态检修策略出现重大偏差;
5、未按确定的状态检修策略实施检修;
6、未按确定的检修计划实施检修导致检修超期;
7、未执行标准化作业,出现检修质量问题。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实施配网状态检修的单位凡出现考核范围内的障碍、事故,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事故调查,认定其性质并根据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实施考核。
第六条实施配网状态检修中因工作不当引发考核范围内的事故、障碍,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七条实施配网状态检修的单位发生非人员责任事故,并且未违反国家电网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配网状态检修有关规定的,免予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考核。
第八条由于单位或人员责任原因,虽未构成事故或一类障碍,但造成配网主设备重大异常和紧急缺陷的,按照《配网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内容实施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湖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检修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一、目的
为加强检修安全管理,防止检修事故发生,特制订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四、职责
(一)检修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检修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检修施工单位的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检修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三)使用单位应采取措施,积极为检修施工单位创造安全的检修环境和条件。
五、内容与要求
(一)检修前,检修单位与使用单位检修负责人应对检修现场能源介质管网、供电系统等进行确认,符合检修条件时,方可进入现场。
(二)检修前,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应根据检修中应负的职责制订相应的检修安全措施。
(三)检修、使用单位应根据检修任务、检修现场作业环境,安排专人负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
(四)绘制检修安全管理网络图,明确检修职责。
(五)检修交接班时,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专(兼)职安
全员应根据检修的任务、安全措施、现场情况对施工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职工对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六)检修作业,应尽可能避免交叉作业。确需交叉作业时,应采
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重点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应将拆除的物件、备品备件、工具等定置安放,防止落物伤人。
(七)电气设备检修时,应执行挂牌制度。严格按停电、验电、放电、接地程序进行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
(八)检修前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工作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九)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十)检修人员应按规定联接水、电、气(汽)等能源动力介质,严禁私接乱挂。
(十一)检修中遇电线、管道都应视为通电、通有能源动力介质,应经专业人员确认关停后,方可按有关规定作业。
(十二)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专人指挥;对吊具与索具专项检查;遵守“十不吊”。
(十三)在煤气、氧气管道上动火之前,应办理动火手续。专人检测气体浓度、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十四)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系安全带位置要牢固可靠。
(十五)施工管理人员应加强检修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做到现场设备、材料按指定点堆放,确保检修现场安全有序。
(十六)检修完毕应指派专人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试车。
(十七)试车过程应派专人指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试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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