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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8

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的制度。夯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我项目部在市场的竞争力。根据国家、总公司及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1项目经理部设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和各职能部门主管组成。

1.2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1名;各施工单位配兼职安全员4人。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有施工现场工作经验并经过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资格证件的职员担任。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组织协调贯彻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帮助和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的计划性,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纳入计划轨道。

(3)掌握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动态,积极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提高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的原则,主持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5)项目经理部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事故,定期组织分析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拟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6)项目经理部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考核及奖罚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2.2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生产的永恒主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

(3)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济合同,认真制定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标准、方针、目标和安全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的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系数。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讲评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讲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5)充分发挥项目经理部安全监察的作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整治,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

(6)依据本项目工程任务特点,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安全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实。

(7)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经理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8)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各类事故和隐患整治,对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刑事责任。

2.3书记(副书记)的安全职责

(1)积极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支持和指导职能部门和安监人员的工作。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骨干作用,解决职工思想问题,消除后顾之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组织广大党、团员在施工现场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党员安全监督岗”、“共青团员安全监督岗”活动,维护职工劳动保护权益。

(4)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宣传工作,对因政治思想工作没跟上、解决矛盾不及时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本项目内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4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审核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保防措施的落实,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全面技术指导责任。

(2)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3)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处理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

(4)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职工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5)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事故,承担技术上的领导责任。

2.5安全监察长职责

(1)在项目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项目经理部的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的助手。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的具体指导。

(2)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制定、审查、修改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职工严格执行。

(3)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主要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并按时落实实施。

(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并将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时提交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各种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遇有不听劝阻者,有权先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

(7)督促检查全体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改善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8)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职工自觉地做好安全生产。

2. 6 施工技术部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3) 对重点工程和技术复杂的新、难、重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和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技术交流,并检查执行情况.

(4)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安全防和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提出解决办法,随时发现影响安全的因素予以排除,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 合同安全部门研究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及安全合理化建设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革新项目,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留后患.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情况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7) 各级调度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通知,文件下放安全施工生产动态及时向上级汇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指示和措施.

2. 7 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及上级的指示,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根据“三同时”原则组织施工生产计划。

(2)在编制下达年、季、月施工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要求,按规定标准编制劳动经费计划,安排工程进度时,应考虑完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人工、材料等。

(3)安排工程项目计划时,应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编制工程项目计划,执行“三同时”规定,并由安全部门予以监督检查。

(4)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计划,将安全专项内容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一项重要内容。

2.8机械设备和运输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和集团公司、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和实施机械、电器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对购置新设备时应对附有必要安全装置的设备优先选购,对无安全装置的设备购后立即配齐,自制式自行改造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定,并在投产前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4)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后持操作证上岗。

(5)负责制定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的防冻、防火措施,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因设备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2.9物资部门安全职责

(1)采购供应的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物品、必须符合建设要求,达到安全标准,不得随意降低等级。

(2)保证并优先供应已批准的企业年度计划项目所需材料,并做到保质保量。

(3)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或腐蚀性物质的请领、运输、储存、发放等严密的管理制度,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4)按劳动保护政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申请、采购、保管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

3.0操作岗位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刻苦学习安全理论,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

(2)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项目经理部安全监察长的领导其他人员的劝告,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同时有责任劝阻和制止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

(3)积极参加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和技术活动,对企业所有使用的设备进行改造,装备先进的装置,确保劳动生产的安全。

(4)抵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上级指示,并有权越级向上级安全质量监察部反映情况。

(5)发生事故后立即进行抢救,积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和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发生的前后情况。

第三章  安全目标

3.1坚决杜绝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年职工重伤率在0.5‰以下,年职工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3.2消灭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3加强对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严防外部劳务队伍职工因工死亡事故的发生。

3.4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管理,职业病的发生率为0。

3.5按公司规定,把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横向各职能部门(人员),纵向各队(职工),并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职工的工资分配及评先相结合,年终认真总结评比,按规定的评比奖罚制度予以兑现。

第四章   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4.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2) 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

(3) 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4) 应改善施工环境,对危险物品、危险源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作业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5) 对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实施重要监控。

4.2参加施工的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施工场所的各种机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4.4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件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交给无本机械有效操作证件的人员操作。

4.5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严格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4.6桥涵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上下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警示牌。

4.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高处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

4.8施工现场的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工地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位置、杆高及杆型应按设计图施工;低压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线。架空线与地面、水面、建筑物、机具设备、公路等,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9工地内的变配电设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安装在室外的变配电装置,均应设有遮栏。

4.10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设在木箱内,并设遮雨棚,必须加锁。

4.11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

4.12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做文明生产、文明施工。

4.13桥梁及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安装:

(1) 梁、板的运输及安装应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各岗位作业人员要精心工作,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大型预制构件、平板车运输时,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3) 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牵引应悬挂安全标志,应有专人照看,并配备适当工具,保证在有障碍物情况下安全通过。

第五章  安全管理

5.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奖罚实施细则,开展“安全风险抵制金”和“安全承包责任制”等有效方式,对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5.2奖励

(1)各队年内未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汽车无等级以上事故;无因我方负主要责任的外部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队年累计事故经济损失不超过1000元,发给各队人均奖金50元。

(2) 汽车司机(含小车、非施工用车司机)实行单车计奖,每安全行车,发给司机奖金300元。

(3) 在预防各类突发性事故过程中做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

5.3处罚

(1) 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轻伤及以下事故的,给予当事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罚款直到1000元为止。

(2) 车辆、机械进出场或车场内发生碰撞,给予当事者50~100元罚款。

(3) 凡下列情况造成事故的,给司机、机械手处直接经济损失的100%罚款,直到2000元为止。

a.酒后开车者;

b.未经领导批准出车办私事者;

c.将车或机械交给非驾驶人员操作者;

d.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又无特殊情况,定车司机、机械手将车或机械交给非定车司机、机械手驾驶者。

(4)凡上述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大及以上经济损失事故,报上级按有关规定处理。

5.4 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奖励及处罚与项目经理部全面安全生产情况挂钩,并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细则、奖罚办法及集团公司项目部经理部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六章  事故报告及处理

6.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及处理。

6.2职工(含外部劳务队伍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按照职权划分组成事故调查组成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第七章  附则

7.1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各单位。

7.2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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