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按照省局对公司年度财务核算要求,保障公司管理和运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公司的费用开支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报销程序
1.各部门零星开支,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分管副总签字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2.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支出等,由行政部编制发放明细单或填制付款凭证,经分管副总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3.设备设施添置费报销时,应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物品入库单'等相关资料,经使用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4.维保费用报销时,须附管理部门确认的'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经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5.外墙清洗费用报销时,须附管理部门确认的'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经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审核签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交财务报销。
6.业务宣传费须事前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凭发票报销。
7.外购物品原则上应使用支票转帐支付,报销凭据应是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三.借款审批程序
借款人应填写借款单,经分管副总签字,由总经理批准,借款应在当月内按报销程序及时到财务报销。
四.银行支票的借用
1.领用转帐支票应到财务领取《借款单》,填写姓名、部门、事由、申领金额,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到财务办理领用支票手续。
2.领用支票后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经办人必须在当月内到财务报销。
五.报销时间规定
每月的10日、25日为统一的财务报销时间,(特殊情况例外),遇节假日顺延。
5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