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确保其有效供给及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第二章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程序
第一条每月20日前,各部门要使用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综合平衡,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综合部按时间先后顺序有计划的采购,其它部门不得任意采购。
第二条综合部购置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应遵循质优价廉和必须、节约的原则。
第三章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程序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根据质检员检验后填写的质检单,并核对质量和数量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 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一条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必须由部门经理同意、综合部经理
签字后,仓管员方可发货,单价在100元以上的还需总经理签字。
第二条单价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仓管员必须登记低值易耗品备查帐,但个人使用的工具都需登备查帐,仓管员需按照数量、品种规格和使用部门或个人进行明细登记(领用人在备查帐须签名),保证资产的严格管理。
第三条公司员工辞退、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时 ,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由该部分人员领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预防资产流失。
第四条综合部必须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在年度终了前的'清仓查库'中必须对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第五章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方法和处置程序
第一条 领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时,采用一次性摊销的方法将全部价值计入成本费用科目。
第二条单价在100元(含1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处理必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第六章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一条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后,造成闲置的,综合部经理和财务部负责人各承担闲置金额的30%,计划使用部门负责人承担40%。
第二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购买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如箱包、手提电脑等),否则将处以该项资产金额的1-2倍罚款。
第三条对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验收过程中不负责,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的,处以质检员、仓管员、采购员各1000-5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第四条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50%。
第五条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对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进行帐务处理的,对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各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将帐务进行调整。
第七章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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