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配交易中心库房管理办法
1、货主到交易中心物管部购买入库单和出库单。
2、货主在进、出货物时,必须认真填写入库和出库单(包括填写好货物名称、规格、品牌、颜色、数量等)。
3、货物入库时,货主本人必须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4、货物出库时,出库单上必须要有货主本人签字,并加盖与入库单相同的公章或财务章、联系电话、库房管理员需电话联系核实,才能发货(如委托他人提货,受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方可提货。)。
5、出库单一式三份,除货主已签字外(包括受托人签字),由保管员和保安,分别核实、签字认可后,凭单出库(包括车辆)。
6、入库时,保管员应认真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损,关入库单备注栏里填写好破损数量,同时请货主(或受托人)签字认可。
7、为了杜绝发生差错,发货时,应招待一个保管发货,一个保管复核的制度。
8、库房除保管员、装卸工、叉车工、清洁工、保安外,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9、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和出库单,分别建立整车和配件台帐。(按货主铺位号建台帐),每日与货主对帐一次。
10.台帐及有关物资数据资料属货主业务秘密,除对货主外,任何人无权查帐、看货、保管员不得向外泄露。
11.货物堆放时,高度应限制在__米以内,货物与货物之间必须留出消防通道(包括库位内消防通道和库位之音消防通道)。
12.货主的货物由货主参加保险,由交易中心物管部代办。
13.如因保管、装卸、安全等原因赞成货主货物的损失,应由'交易中心'赔偿。(对责任人'交易中心'制定处理办法)。
14.保管员在下班时,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15.库房内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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