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强化我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责任机制,加强过程控制,规范各项工作管理,优化矿井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和经营目标。
2、对员工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奖惩、薪酬、调迁、晋升、退职、培训等的依据。
二、考核范围及考核周期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科室、区队。
1、月度考核: (考核细则)
2、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1月-12月,次年1月开展上年考核汇总评定,1月10号发放考核结果。作为上年度评优依据。
三、组织架构
1、成立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矿长负责批准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结果,考核办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组织机构职责划分
机构名称
职责
考核管理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1、对考核办拟定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2、对最终执行方案进行审批;
3、评定各专业绩效考核成绩;
4、绩效考核数据的收集、整理、评价与审批;
5、处理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企管科考核办公室
1、拟定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流程;
2、根据考核管理小组的指示及各绩效考核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定期对绩效考核制度、流程等进行修改、完善;
3、解释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流程,并对具体操作方案进行培训,保证考核方案顺利实施;
4、组织实施被考核人绩效考核;
5、组织处理被考核人绩考核申诉;
6、归档被考核人绩效考核资料。
各相关科室
1、按照绩效考核表要求提供相关记录与数据;
2、月底统计职能范围内各项数据;
3、落实与实施本考核制度。
五、考核原则
1.考核程序合理、考核标准公平、考核内容公开;
2.实施考核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3.指标确定、考核辅导、结果反馈整个过程注重沟通;
4.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
六、绩效考核细则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矿井正常生产,停产停工另行规定。
2、提取科室、区队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80%作为基数进行考核。
3、综采队绩效工资=(月度完成产量×吨煤工资)×80%×绩效考核得分%。
4、掘进队绩效工资=(月度完成进尺×每米单价)×80%×绩效考核得分%)。
5、科室、辅助队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总额×80%×绩效考核得分%
6、月度工作计划绩效考核评价,根据从事工种和工作重点不同分为生产一线,辅助二线,地面三线。考核内容分三项指标执行,kpi指标、月度重点工作事项、特殊加分项。(生产一线包括综采队、掘进队,辅助二线包括机电队、皮带队、下料队、通风队、安全科(质标办)、生产调度、技术科、机电科 、通防科、企管科(考核办),地面三线包括人力资源科、综合办(含社会化服务人员)、外联、储运科。
见附件1***煤矿2023年月度工作计划评价表
七、月度绩效考核要求
㈠月度绩效考核编制
1、月度kpi指标和重点工作事项
⑴以月度矿安全生产计划排定的工作事项为主要依据,结合分管业务科室月度的重要工作事项制定。
⑵技术科牵头,会同其他分管业务科室编制下月安全生产计划,于当月25日前经总工、生产矿长审批后报企管科。
⑶各分管业务职能科室于27日前上报上月度工作总结及下月度工作计划。否则在kpi考核中按相应比例予以扣分,并在调度会通报,上报内容重点突出下月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⑷企管科每月28日根据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和业务科室月度计划编制各下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表。28日晚7点召开绩效考核专题会议,初步制定下月计划、通报当月结果(公司计划下发的第二天参照公司重点工作,正式下发当月绩效考核计划与上月考核结果)。
2、各业务科室下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由分管科队长对下属员工进行贯彻学习,并有计划性分解执行,每月30日完成。由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办监督执行。
3、考评依据考核指标在当月考核周期内对被考核单位展开工作监督,绩效辅导,并对工作行为与表现做好考核记录,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
㈡月度绩效考核评价
1、根据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表,各相关业务科室必须实事求是统计考核周期有关数据,保证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提供考核评分表及书面解释说明,经分管矿级领导审批签字后于每月1日前上报企管科,凡逾期不交或数据不真实准确影响矿总体考核的,在当月kpi分值(2分)中扣除相应分值,并全矿通报。
2、各单位月度工作计划评价绩效考核分数核对,每月5日前完成,不按时核对的以考核办汇总得分为准。
3、被考核科队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有异议时,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企管科考核办申诉。考核管理委员会是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机构。企管科考核办是考核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申诉由考核办负责调查协调,提出建议。
(1)提交申诉
科队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办公室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申诉事项、申诉理由(数据性佐证)。
(2)申诉受理
考核办公室接到单位申诉后,应在当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考核办公室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考核单位对被考核单位提出的异议做出书面回复,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考核办交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裁决,并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如需更改考核结果,考核单位需提供详细考核依据(数据支持),并提交书面的解释说明,上缴绩效管理领导组,由于工作不严谨造成的误差,追究考核单位责任,并在考核单位当月重点工作中扣除相应分。
详细流程见附件《申诉流程图》。
4、考核资料每月7日前由考核办负责整理汇总,报矿长批准后在当月薪酬结算中执行。
5、各单位分管科队长绩效考核得分以单位月度绩效考核得分为准。
(三)中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科队长、副总年度考核得分=全年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值90%+年度测评分10%
中层管理人员正职任务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直接上级评分表(年终)
考核期间:年月至年月
姓名
岗位
绩
效
100%
序号
指标
权重
完成情况
考核单位
月度绩效
1
月度平均值
90
综合评定
2
对应考核平均值
10
考核人
签字:
年月日
九、附则
1、本办法考核期限为2023年。
2、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考核办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矿内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经绩效管理小组审议修改。
4、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和矿内相关规定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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