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做到日常工作当中及时发现、消除问题或隐患,是各项工作都处于过程控制当中,根据《**集团有限公司规范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模式指导意见》金集发【2009】95号文件,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
第三条 本办法“跟班班组长”是指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
第四条 平台吊岗位由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负责跟班作业。
第五条 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必须参加并主持班前会,严格按照班前会管理办法进行排班,并保证班前会的质量和时间,对当班计划遗漏的安全事项进行强调和补充,与岗位人员同时在班组安全确认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班前会上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要把“五项准入标准”内容作为排班重点进行认真确认,对当班作业人员的数量、工作内容等具体情况要了解清楚。对不符合“五项准入标准”和未参加班前会的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工作岗位。
第七条 生产作业时,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首先要对岗位安全责任确认内容进行逐项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积极安排岗位人员按照隐患整改核销流程进行整改,对岗位、班组一时不能整改的,上报车间中控室或职能业务组专管人员,由车间中控室或职能业务组专管人员协调整改。
第八条 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当班期间,负责抓好生产现场的过程控制,对各作业岗位要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检。
第九条 班长要对危险程度较大的作业岗位及现场,要加大检查次数和密度。
第十条 跟班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必须与当班员工同上班同下班,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车间**班班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