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浴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沐浴行为,维护沐浴秩序,切实加强浴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16:00-20:00为浴室开放时间,星期日全天开放。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发放沐浴票,沐浴票每人每月限领4张。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设浴室管理员1人。浴室管理员负责收票、搞卫生、水阀门开关等现场管理。如遇无法处理的事情或者紧急情况,浴室管理员应当及时向行政部主管领导汇报。
第六条 员工沐浴凭票入室,并接受浴室管理员现场管理;严禁员工在浴室内进行洗衣服、洗裤子等与沐浴无关的事。
损坏沐浴设施,照价或者折价赔偿,赔偿金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提倡文明沐浴、节约用水,爱护沐浴设施,自觉认真维护沐浴秩序。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员工,由行政部酌情给予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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