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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程序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8

叉车安全程序管理实施办法

叉车安全程序管理实施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xx叉车安全管理, 促进叉车司机的安全驾驶, 有效的预防叉车造成的各类事故和伤害, 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x厂的厂内运输、起重设备

3.定义:

4.职责与授权:

4.1各部门负责人

4.1.1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上岗证。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上岗证。

4.1.2确保操作人员经过正规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上岗证。

4.1.3调查叉车相关的事故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向管理支持处申报。

4.1.4确保各部门内使用的叉车都经过政府部门的检测,持有有效的牌照。

4.1.5确保叉车操作人员得到定期的安全培训。

5.相关公司文件

5.1《xx全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相关章节

5.2《xx全球职业健康安全审核标准》相关章节

5.3《xx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程序》 lgl-ohs-me-012叉车安全程序

6.相关当地法律法规标准或外部要求:

7.实施细则:

7.1 叉车检测

7.1.1凡新购买新的叉车,由生产技术处设备组将通知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申报、检验,合格后上牌。 只有检测合格的叉车才可以使用。

7.1.2 对租用的叉车, 需求部门应确保租用的叉车已经过检测、上牌, 并确保叉车操作人员持有有效的操作证。

7.1.3 每年生产技术处设备组将通知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对叉车进行年度检测。检测不合格的由部门负责改进或更换。

7.2 驾驶人员的资格

7.2.1 只有经过正确培训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人员才能操作机动车辆。

7.2.2 驾驶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医疗检查。

7.2.3 只允许操作人员驾驶许可类型的车辆。许可类型由部门考核后确定。

7.2.4 操作车辆时,许可证应随时可以出示

7.2.5 新的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还应接受相应的实践操作考核, 直到监督者或是主管确认其已完全胜任。(实践考核建议为一个月)。

7.2.6 所有叉车的上岗证从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更新许可证须经过温故培训和医疗检查。

7.2.7 六个月内未操作车辆的员工进行温故培训。

7.2.8 部门应每年对叉车司机进行一次内部温故培训

7.3电动叉车操作步骤

7.3.1 把蓄电池插头插入叉车的插座上,此时蓄电池放电指示器会亮;

7.3.2 坐在司机座上,只有这样才能触发在司机座下的座椅开关;

7.3.3 把钥匙插入开关锁并顺时针转动钥匙,此时功能指示器会亮,工作小时计数器将工作;

7.3.4 把货叉微微提起并后倾门架;

7.3.5 释放停车制动器;

7.3.6 平缓地压下左侧运行踏板,车辆前进,踏板下压的深浅将决定叉车的速度;

7.3.7 压下右侧运行踏板,车辆后退运行,踏板下压的深浅将决定叉车的后退速度;

7.3.8 在驱动时,压下stop踏板可实现机械制动;

7.3.9 要制动时,尽量使用反向电流制动,紧急情况下方可用脚踩下刹车板,以减少机械磨损。

7.3.10 对于起升装置、门架及金属属具(如侧移叉、夹具等)的操作和使用必须是在经过认可的场所,操作控制杆时必须始终平稳和缓慢,控制杆的行程决定升、降和倾斜的速度。在释放时控制杆自动回到其初始位置。

7.4电动叉车注意事项

7.4.1 只有授权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使用电动叉车;

7.4.2 不能把叉车停放在有坡度的地方;

7.4.3 叉车不能超载,额定载荷为1500kg;

7.4.4 叉车只能使用专用液压油;

7.4.5 叉车需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7.4.6 当维护维修时,需断开电源;

7.4.7 货物装载重物时,应尽量朝后居中,防止重物滑动;

7.4.8 货物装载时,严禁一边重,一边轻,以防倾覆;

7.4.9 装载危险品或易燃易碎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险防范措施和紧固措施;

7.4.10 行车过程中,叉车叉把与地面高度不能超过300mm;

7.4.11 货物装载应遵循重物在下,轻物在上之规则;

7.4.12 散件物品装载时,必须用装箱盛装;

7.4.13 物品运输前应用胶带,绳等捆扎成一个整体后,方可搬移;

7.4.14 物品堆放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m,以免发生意外;

7.4.15 运行时,应缓慢轻放,以免加速过快而导致物品滑落;

7.4.16 行至狭道时,弯道式作业场所中应减速慢行,以免与人与物或其他车辆相撞;

7.4.17 叉车上下坡道,严禁冲行,以免发生意外;

7.4.18 装载重物,上下坡时,应该增加人手护物;

7.4.19 叉车载货运行时,严禁急转弯,以免倾覆,发生意外;

7.4.20 严禁叉车载人和玩耍性行驶;

7.4.21 叉车严禁乱摆乱放;

7.4.22 叉车出现故障,应及时向设备组报修,严禁擅自拆装设备,以免损坏;

7.4.23 当叉车充电时间已到时,操作人员应对蓄电池及时进行充电。

7.5充电操作步骤

7.5.1 当方向盘下的蓄电池放电指示器的黄色发光二极管发亮,说明蓄电池只剩50%的蓄电量,蓄电池必须重新充电;如果下面的红色发光二极管发亮,说明蓄电池已放电80%,蓄电池的重新充电已经是绝对必须的。

7.5.2 把货叉降下;

7.5.3 用钥匙将叉车电源关闭;

7.5.4 拔出车上的蓄电池插头;

7.5.5 给蓄电池盖板开闩并打开盖板;

7.5.6 把充电器插头插入蓄电池插座上,注意极性之正确;

7.5.7 接通蓄电池充电器电源;

7.5.8 蓄电池接到充电机8秒钟后,充电过程自动开始。充电机会在这段时间内进行自检。如果出现错误,必须立即上报或与设备维修组联系。一般充电时间约为8-9小时;

7.5.9 当电池已充饱时,充电机自动停止充电;

7.5.10 充电负责人在充电机自动关闭后,拆除充电线,然后拔掉充电机的电源线;

7.5.11 为保证蓄电池使用寿命,一般情况下,充电过程不能被中止,因工作需要而必须中止的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的充电必须填写《电动叉车充电记录表》。

注意:每周必须对叉车电瓶进行一次均衡充电,自动均�充电会在有效充电过程开始30小时后自动启动,当充电机显示充电电流为零时均衡充电结束(一般情况下45分钟结束),填写《电动叉车充电记录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均�充电。

7.6充电注意事项

7.6.1 充电时,必须隔离火源或火花,以防引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

7.6.2 蓄电池上不得放置外来的物体或工具,以防电池短路发生;

7.6.3 放电不要超过标准容量的80%,此时,电解液密度不低于1.13 g/cm3;

7.6.4 当连接或拆除充电线时,确保充电器电源关闭;

7.6.5 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行使,切误伤级人员及物品;

7.7其他注意事项

7.7.1操作人员给蓄电池加水只能在完全充电后方能进行,必须采用去离子水或合格蒸馏水,注意不要使用金属容器加水。

7.8 叉车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7.8.1 叉车司机在每班使用前按检查表的要求对叉车进行例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叉车应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组。 检查点检记录由设备保留,以备检查

7.8.2 按制造商的意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8.流程图

9.附件:

10.记录

电动叉车清洁、点检、保养、润滑作业指导表

《电动叉车日常点检表》

《电动叉车定期维护表》

《电动叉车充电记录表》

《叉车安全程序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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