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实施等级管理的原则。为充分利用安质效考核机制,激发轨道车司机爱岗敬业、学习技术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动力,提高职工素质保安全的能力,体现培训提高素质、素质决定岗位等级、岗位等级决定待遇,实行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
2.实施竞争上岗的原则。根据职工素质与业绩考核结果实行竞争上岗。
3.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每月进行岗位等级动态升降管理,待遇随之变化,形成激励机制。
4.实施岗责相符的原则。将司机等级与个人待遇挂钩,实行不同的等级,给予不同的安质效考核系数,岗位等级决定待遇。
5.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轨道车司乘人员进行考评,岗前公示。
二、实施范围及等级设定
1.考评范围。全段所有在岗的轨道车司机。提职、转岗人员从劳人科下达定职令起参加等级考评,提职、转岗人员初次等级均定为 d 类。
2.比例设置。轨道车司机实行“a、b、c、d”四个等级进行管理分类。a 类为优秀,b 类为良好,c 类为重点人,d 类为关键人。以车辆配属车间为单位,a 类最高按 35%设置、b 类最高按 50%设置、c 类最低按 10%设置、d 类最低按 5%设置。以车间为主体进行设置,司机总数超过 10 人的车间原则上每月必须有 c、d 类人员各不少于 1 人。司机总数不足10人的车间原则上每月必须有c类或d类人员1人。
3.分类标准。
3.1 a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业务技术掌握精,自觉执行标准化作业,自控、互控能力强,是指导司机的后备人选。
3.2 b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专业业务知识较好,能自觉执行标准化作业,具有较强的自控、互控能力,是转化 a 类司机的主要人员。
3.3 c 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较强,业务技术能力一般,自控、互控能力不够强,能较好执行标准化作业,通过帮教、激励,可以提高、转变的人员或季度内临近退休人员。
3.4 d 类人员(关键人):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能较差,执行标准化不认真,“两违”现象时有发生,在自控方面缺乏自我约束力,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者。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司乘人员应列为d类人员,即:轨道车关键人。
3.4.1转岗、新职、新换车辆人员(第一个月);
3.4.2上月工作有严重失误或严重违章违纪(段发安质效a类问题主要责任者)的司乘人员;
3.4.3因家庭生活或其它原因,影响工作情绪的司乘人员;
3.4.4轨道车辆操纵方面有较严重的失误造成设备故障的司乘人员;
3.4.5运监装置知识掌握较差或操作问题频发的司乘人员;
3.4.6实施兼职并岗单独操作的司乘人员(第一个月);
3.4.7各种业务考试成绩排名最后的司乘人员;
3.4.8请假离岗超过15天及其以上的司乘人员;
3.4.9掌握的存在其它影响行车安全因素的司乘人员;
3.4.10除上述确定原因外,指导司机应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全面掌握车辆配属车间司乘人员状况。若月内没有人员发生上述问题或同一指导组有两人及其以上发生上述相同问题时,指导司机应对派驻车辆配属车间司乘人员的车辆操作能力、运记使用水平、劳动纪律、技术纪律执行情况、业务学习考试成绩、出勤率以及思想动态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排名最后的人员应列为车间当月轨道车司机c、d 类人员(关键人)进行重点卡控。
4.等级标准。
a级,综合考评结果在90分及以上;b级,综合考评结果在80-89分;c级,综合考评结果在70-79分;d级,综合考评结果在69分以下或月安质效考核结果在750分以下。
5.等级确定。初次岗位等级按照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安全业绩、车间评价四个项目的总分得出综合评价分。考试鉴定总成绩为 100 分,其中业务理论占 20 分,实作技能占 30 分,安全业绩占 30 分,车间评价占 20 分。按综合评价得分和比例设置,确定出 a 类、b 类、c 类、d 类人员。
6.挂牌上岗。指导司机、a 类、b 类、c 类、d 类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轨道车司机(包括指导司机)在值乘期间,必须统一佩戴印有等级类别、数字编号的标志牌。各车辆配属车间负责标志牌日常的管理工作,每月根据轨道车司机等级变化情况调配标志牌,并做好标志牌编号的更新、记录工作,保证人员等级与标志牌一致。
三、等级考评
1.考评周期。每月为一个考评周期,即每月由车间组织对本部门轨道车司机进行岗位等级综合考评。
2.等级考评。等级考评实行分级管理,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和安全业绩统一由车间组织考评,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安全业绩考评均采用百分制。
(1)理论、实作考试:理论、实作试题由车间统一命题、制卷,理论、实作考试由车间组织。理论、实作考试必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
(2)安全业绩考评:考核期内,车间对每名轨道车司机按照《安全业绩考核标准》(附表1)进行考评。安全业绩考评必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
3.等级评定。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评定由车间组织实施,其程序为:
(1)各车间组织理论考试后,3日内将职工的考试成绩集中汇总。
(2)车间按轨道车司机本人业务理论考试成绩的20%、实作技能考试成绩的30%、安全业绩考核成绩的30%、车间评价成绩的20%记入个人综合考评,车间在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车间依据“等级标准”和“岗位等级设置”,按照择优的原则拟任本车间a级、b级、c级、d级轨道车司机方案,报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
(4)职教科、劳人科初审后,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方案由设备管理科审核,经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由车间负责对系数进行调整。
四、任职条件及岗位配乘
1.任职条件。轨道车指导司机必须由a类司机担当;担当轨道车司机职务的必须是 a 类、b 类司机;学习司机、兼职轨道车助手最高只能作为 c 类司机认定,担当轨道车副司机职务;d 类司机无操纵权。
2.岗位配乘。各车辆配属车间要全面掌握管内轨道车司乘人员的动态情况,根据不同线路条件、施工作业环境的状况,合理搭配司乘人员。避免出现等级高低不均�,司乘人员“弱弱搭配”的不合理配班现象。努力实现高等级领头、低等级跟进、素质整体提高的目的。轨道车司机岗位配乘的原则为:a 类司机可以和任何等级司机搭配出车;b 类司机不能与 d 类司机搭配出车;c 类司机只能与 a、b 类司机搭配出车;d 类司机只能与 a 类司机搭配出车。
五、等级待遇
a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增浮0.2进行奖励;b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增浮0.1进行奖励;c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不变;d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下浮0.2进行考核(月安质效考核结果在750分以下时,进入待岗程序)。
六、人员控制及等级转化
1.人员等级控制的原则。
1.1各车辆配属车间要本着巩固 a 类人,引导 b 类人,帮教转化 c 类人,盯控并限期转变 d 类人的原则,以 c、d 类人员的帮教、转化为重点。
1.2各车辆配属车间安全分析会后对确定的c、d 类人员必须纳入当月的安全工作重点,下发至所属班组,以便做到协调统一、共同卡控。
2.c、d 类人员的确定程序。每月25日前,由派驻车间指导司机根据综合考评成绩预确定c、d 类人员,车管干部对指导司机预确定的关键人进行审核并在车间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经车间主任同意,由车管干部填写《轨道车司机“cd”类人员审批表》(附表2)。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达c、d 类人员本人。
3.c、d 类人员的转化程序。
3.1 c、d 类人员确定后,派驻车间指导司机应根据确定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和帮教计划,每月5日前报设备管理科审核。
3.2 派驻车间指导司机月度对 c 类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2次,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2次;对 d 类重点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4次,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4次。并填写《指导司机 c、d 类人员帮教转化记录表》(附表3),由车间车管干部签署意见后留存并上报设备管理科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备查。
3.3 设备管理科专业干部每月对 d 类重点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1次,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1次。同时对指导司机添乘、谈话、检查、运记抽调情况全面进行审核,并填写《专业干部 d 类人员帮教转化记录表》(附表4)。
3.4 d类人员经过帮教达到预期目的,安全成绩有明显好转,单项业务技能有明显提高时,经车间上报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审核后,可转化为 c 类人员,但仍应注意盯控防止反弹。d 类人员帮教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2 个月,经帮教 2 个月仍然未转变的,车间主任或书记亲自谈话,下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重新上岗。
4. a、b 类人员的转化程序。
4.1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每月对 a、b 类人员添乘业务指导不少于 1 次。设备管理科专业干部每月对 a、b 类人员添乘业务抽查指导不少于5人次。
4.2 a 类人员发生逆变转化为 c、d 类人员时,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要分别对其进行重点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状态,一个月帮教转化效果较好时,按转化程序上报审核后,可直接转入 a 类人员。
4.3 b 类人员发生逆变转化为 d 类人员时,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要分别对其进行重点谈话帮教、添乘指导,一个月帮教转化效果较好时,按转化程序上报审核后,可直接转入b 类人员。
七、日常管理
1.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段长担任, 组员由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安全科、各车辆配属车间主任担任。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设备管理科:负责制订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协助职教科做好岗位等级培训工作。负责下达各车间岗位等级设岗数量,落实日常对各等级司乘人员的添乘检查、谈话指导及各车辆配属车间月度关键人的确定、转化审核工作。
职教科:负责组织轨道车司机进行岗位等级培训,按规定处理车间日常岗位等级管理审报事宜,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
劳人科:负责制订岗位等级管理后,班组安质效分配具体操作办法,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防止出现考核不严、资料不全、收入拉不开档次、兑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落实不力、存在问题的车间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考核,按权限审批车间日常岗位等级管理审报事宜。
安全科: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协助职教科做好岗位等级培训工作。
各车辆配属车间:负责本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考评及日常动态管理工作,积极实施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培训,建立健全司乘人员动态管理台帐(附表5),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报表记录,落实日常对各等级司乘人员的添乘检查、谈话指导及车间月度轨道车司机关键人的确定、转化工作。
2.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变更规定。
(1)岗位等级的提升不得越级(即c级不得直接晋升为a级等)。
(2)待岗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确定岗位等级为d级。
(3)从局劳调中心回段的轨道车司机,如工种不变按待岗人员规定确定岗位等级。
(4)对转岗、复岗、待岗和从局劳调中心回段的轨道车司机,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变更处理程序:若出现某一台轨道车辆包乘的3名司乘人员未达到上述配乘等级要求或班组因职工变动,a、b级缺岗,确因影响生产时,车间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报职教科,并对拟报人员进行安全业绩考核,职教科审核后,对车间拟报人员进行理论、实作考试,其综合考评成绩符合“等级标准”a或b级时,由职教科以书面通知车间安排人员上岗,并报劳人科。
3.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日常考核。
(1)轨道车司机在考评期内凡发生下列任何一条,均降一个等级。
①参加外委(部、局、其他)培训不合格者。
②段(含办班、抽考)及上级业务考试不及格者。
由职教科、劳人科共同确认,职教科负责通知相关车间,变更职工的岗位等级事宜。
(2)轨道车司机在考评期内符合有下列任何一条,直接晋升为a级:
①获得段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前3名,获得路局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前10名的。
②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被段及上级通令嘉奖的。
③获得路局双文明和安全先进个人的。
④合理化建议或技改被路局及以上采用的或获奖的。
职工符合晋升条件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料或证书报车间,由车间负责到职教科办理晋升事宜。
八、岗位等级培训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严格落实《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加强对轨道车司机的环流培训。
1.路局培训:路局按技能等级重点对高级技师、技师、部分高级工分层统一组织进行脱产培训及轨道车司机年审脱产培训。
2.段培训:
2.1段每年举办2期轨道车司机脱产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轨道车专业练功比武活动。
2.2对d类轨道车司机,段按内部待岗进行培训。
2.3班组按职工教育工作标准执行,严格落实标准,实施对轨道车司乘人员的日常培训。
九、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工作的考核规定
1.以下问题纳入安质效a类问题考核:
1.1轨道车司乘人员等级搭配不合理,出现“c、c”级或“c、d”级司机配乘出车的;
1.2车辆配属车间对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工作不重视,对月度等级考评工作不认真,考试、评价成绩弄虚作假,发生不良反映,影响司乘人员队伍稳定及行车安全的。
2.以下问题纳入安质效b类问题考核:
2.1车辆配属车间未建立健全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工作基础台帐的;
2.2 车辆配属车间未按时组织进行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月度考评工作的;
2.3各车辆配属车间、班组未认真落实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待遇规定的;
2.4“c、d”级轨道车司机确定、转化程序不规范,且相关管理人员未完成帮教指导工作量化指标的。
3.以下问题纳入安质效c类问题考核:
3.1车辆配属车间月度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考评成绩未及时在车间主页公示,公示期不足3天的;
3.2“a、b”级轨道车司机的转化程序不规范,且相关管理人员未完成帮教指导工作量化指标的。
3.3指导司机、a 类、b 类、c 类、d 类轨道车司机值乘作业中,未佩戴等级标牌的;
3.4轨道车司机未按时参加路局、段相关培训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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