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装管理规定【1】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客服、保安、保洁、工程人员的服装管理。
一、为了塑造公司统一形象,提升服务人员的士气与工作气氛,物业管理中心各部 门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
二、客服及维修新入职员工满一星期后,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服领 用申请。
三、办公室专人分工负责员工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 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办公室内勤汇总物业客服、保安、维修、保洁人员数量及身材信息:,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公司申购人员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办公室内勤负责保管;
3、制服的领取:办公室内勤按照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物业处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五、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客服人员制服包括外套、长裤、衬衫、领花;
保安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衬衫)、夏装(半袖、长裤)、冬季大衣及配件(帽子、帽徽、肩章、领带);
保洁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夏装(半袖、长裤)、配件(头花、无微不至 精心管理 口罩、胸牌、手套)等。
工程人员制服包括冬天:外套、长裤.夏装:长裤 、半袖;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配发时下季节服装一套及所在岗位的必备标志物。
3、客服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工程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保安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帽子、帽徽、领带、肩章等标 志物的使用期限为两年。
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至少两年);
保洁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头花、口罩、胸牌、手套的使用期限为0.5年。
六、着装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需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公司工作人员。
3、身着制服时,需配带工作证。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 走姿式。
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4、员工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 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5、所有人员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工作,保证着装整洁。
(注:制服自行清洁)。
七、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物业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1.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2.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
若无微不至 精心管理 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3.制服有明显污迹或褶皱严重的罚款10元/次。
八、部门负责人一定要自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九、量身定做工作服的员工,若于工作服申购期间离职的,且其工作装已量身,厂 商已在制作的,则该员工应全部缴还公司工服订做金额,并由综合部于领到该员工工作服的当日通知其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
十、各部门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服。
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所领衣物,根据在职时 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服装折旧费计算: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以上者,离职时,收取工新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旧服装折旧费为40元/月,服装未清洗后退回,直接按全额扣款;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一2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2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十一、所有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提前一月上交“辞职报告”,交由相关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离职员工本人将“辞职报告”交由办公室,办公室人员需在“辞职报告”上注明工作装的扣款幅度和金额。
财务人员将根据“辞职报告”上注明的工作服扣款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物业服装管理规定【2】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须穿着保安制服。
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并按照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与保安人员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证章、饰物。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在驻勤单位除执勤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风纪严整,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领带。
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得褶皱或有油渍污迹、异味。
6、着制式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
领带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
领带夹一般位于衬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纽扣之间的位置;裤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裤腰松紧适中。
裤袋内不可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影响裤型的美观。
7、保安制服不能与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时不能戴便帽,不能围围巾;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规范,帽檐与眉同高,松紧带不用时不得露出帽外。
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场合外,应当戴帽。
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
立姿可以将帽子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帽子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洁无破损,制式训练鞋要保持干净无异味。
男性保安鞋跟不超过3厘米,女性保安鞋跟不超过4厘米。
不得穿拖鞋、赤足,要穿着黑色等单一深颜色的袜子。
10、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能佩带公安机关或保安公司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
11、除紧急情况外,驾驶和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保安防护头盔。
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12、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
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
5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