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公司油品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搞好今后油品的调运工作,科学调配车辆,确保调运油品的安全质量和调运计划的顺利完成,现将对各单位的车辆实行制度化管理,使今后对各运输单位从计划分配到安全质量逐步步入科学分配和科学管理的轨道,现将对运输车辆的有关管理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运输单位要对现今正在运营的各个车辆进行审核,符合以下要求的为合格车辆:①车辆 五证齐全;②驾驶员符合合同中的具体要求;③gps安装完好,灭火器已配备;④固定施封锁完好无损;⑤具备调运分公司的审批手续;
二.永炼、榆炼工作站和生产调度室只负责对合格运输车辆进行油品运输任务分配,不得对不合格车辆开票装车;
三.各车队今后对车辆减少或增加更新都要及时上报生产调度室,新增加车辆的审核程序为:生产调度室根据生产计划情况审核后,由安全质量室进行车辆和罐体等的检查验收,最后由主管经理审批;
四.望各运输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展开运输车辆的检查验收工作,油品调运分公司将于20**年4月1日开始对每个运输单位进行逐个检查验收,以确保油品调运计划的完成和油品运输的安全质量。
五.各车队原料油气退出车辆,必须将车体监督标识消除并收回固定铅封及承运标志牌,否则对车队每日计划量进行缩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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