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距离要求
(1)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煤气发生炉与相邻厂房应满足10m的防火间距,与民事使用的建筑要在25米以上的间距。这是根据严格计算得来的一种安全距离。但是对于小于6000立方/小时的小型煤气站,相邻的厂房之间可以连接,但是要设置防火用墙,阻止燃烧。
(2)煤气发生炉是重点火灾危险场所,在划定的禁火区域内,设立禁火警示标志。
(3)煤气生产区(煤气厂房周围10米内、管道输送沿线为禁火区),严禁吸烟,不准将一切火种带入上述岗位区域,不准设立吸烟室。
(4)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特殊情况须进入上述区域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二、动火要求
(1)因检修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现场应有人监护,并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严禁无动火证作业,没有焊工作业证人员严禁作业。
(2)严格执行煤气岗位检修操作票制度。
三、规范要求
(1)作业人员应认真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指标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2)不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3)禁火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禁止进行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作业。
(4)不准用铁器工具敲击设备管道,不准撞击摩擦、不准将易燃物、硫化物、酸类及其他杂物带入生产岗位。
(5)严禁在发生炉、配电室及设备管道上放置和烘烤衣物,岗位使用的各种易燃材料,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6)巡检时必须由2人共同完成,并佩戴便携式co报警器;2人前后间隔距离为5米。
(7)严禁非本岗位人员进入煤气炉生产区,外来人员必须经同意,在指定人员引导下方可进入,同时做好记录。
四、煤气炉本体及附属设备要求
(1)设备防静电接地系统应保持完好,每年安排检验检测。
(2)空气呼吸器必须按要求保证在25公斤压力以上,以便出现煤气泄漏、发生火情时应急使用。
(3)煤气发生炉场所设置的手持和固定煤气检测报警仪,必须保证完好状态,随时监测区域内co浓度,更好地满足消防安全。
(4)煤气岗位所用电器设备、照明、控制装置,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不得产生明火,不能用普通器材代替
(5)各种消防器材按要求配备,并且处在完好使用状态。
(6)消防通道严禁堆放各种杂物,必须保证畅通。
(7)生产车间、厂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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