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活动,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z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纲要》、《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司招标管理办法》,结合油品调运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信誉、技术能力和价格合理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物资采购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适用集团公司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二)分权制衡:将各层次、各阶段的职能划分各级职能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
(三)归口审查: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四条 物资采购工作要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五条 物资采购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物资采购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物资采购活动;
(二)人员回避: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与供应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必须回避。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油品调运分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物资采购责任和组织实施的主体,根据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组织实施公司设备及物资采购等项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樊矿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白志刚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安全质监部、调度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制定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组织和协调,接受上级物资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向上级单位汇报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七条 工贸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三个职能小组。
(一)物资采购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职责是:
1.依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方案,开展物资采购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建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4.处理公司物资采购工作中其他有关事项,定期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询价组(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
2.对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
3.完成采购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
(三)质量技术组(公司安全质监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对物资采购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2.检查落实对物资采购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物资采购申请
物资采购申请由项目单位以文件或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采购方式、推荐供应单位等。项目部门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3个月报申请计划,并经公司调度管理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物资采购办公室;非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2个月报申请计划。
第九条 物资采购前期准备和后期工作程序
(一)如需采购的是生产性物资,由调度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申请采购项目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询价组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三)质量技术组对物资采购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四)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项目,按照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结束后,由物资采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供应单位进行;
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范围
第十条 物资采购的管理范围:油品调运分公司的生产性物资和非生产性物资(如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保障用品等)。凡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设备、物资、生产消耗性材料等项目的采购,均按本办法执行。采购方式分为竞争性谈判、比选、磋商、拍卖竞买、订单采购等,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其他非物资性项目(如服务、工程、设计、安装等)的采购,参照上款,一并由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为保证生产性物资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企业生产要求,维护企业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对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小批量试用的,采购计划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采购价格按不高于试用阶段统一中标价格执行,并将试用结果报公司质量安全室备案。
第十二条 批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由项目部门提交申请,经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授权后,启动物资采购简易程序,委派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监督组成员与项目申请单位直接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料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实施。物资采购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如下:
(一)项目部门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交的采购申请;
(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意见;
(三)其它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参于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建议有关部门按
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收受供应单位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与物资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物资采购工作的,以及其它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三)物资采购单位违反本办法,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潜在供应单位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物资采购的其它情况的;
(四)物资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怠于行使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它违反国家有关律的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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