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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办公室管理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25 热度:21

员工办公室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办公室管理规定办法

办公室员工礼仪管理规定【1】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⒈头发:头发要经常清晰,保持清洁,不宜太长。

男性员工头发应经常注意修剪;

⒉指甲:指甲不能太长,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⒊胡子:男性员工胡子不能太长,注意经常修剪;⒋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⒌女性员工化装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华丽。

具体要求是:

⒈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渍;⒉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

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⒊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⒋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⒌员工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员工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具体要求是:⒈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外开约45度,腰背挺直,挺胸收腹,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两臂自然下垂,不耸肩,身体中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的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⒉坐姿:坐下后,应尽量保持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⒊公司内与同时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⒋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伸手,异性间女方应先向男方伸手。

⒌出入办公室的礼貌:进入办公室,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

进入后,随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进入办公室后,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话,也要选择时机,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你们的谈话”。

⒍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如是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⒎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能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第四条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⒈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或挪为私用。

⒉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墨水瓶、印章盒等使用后及时关紧。

⒊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物品,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⒋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⒌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

同时、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相称。

⒍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⒈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

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

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

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再放话筒。

⒉通话应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⒊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

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地告诉接收人。

⒋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第六条接待工作要求⒈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⒉有客户来访,马上起立迎接并让座。

⒊来客多时以先后顺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⒋对事前已预约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⒌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⒍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⒈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都要认真负责。

⒉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

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者介绍给年长者。

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酌情而定。

⒊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

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名片的接受和保管⒈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⒉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⒊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⒋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2】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

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

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

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

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

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

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

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

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

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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