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厦)护管员巡逻管理办法
1.目的
明确护管员在巡逻过程中的工作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辖区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护管员的巡逻管理。
3.职责
3.1护管主管及督查根据小区(大厦)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护管员岗位配置及巡逻路线、巡逻签到点,报管理处经理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巡逻路线,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3.2护管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进行巡逻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签到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3.3治安防范专业委员会有责任对各管理处制定的巡逻路线提出改善意见,并及时拟定预防措施,以杜绝安全隐患。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巡逻的要点
巡逻岗在巡逻时,应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并利用身体五官的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点。
4.1.1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1.2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有缺口、建筑物是否遭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有问题。
4.1.3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存有易燃、易引发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废弃物中是否有燃烧物。
4.1.4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地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4.1.5检查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是否阻碍交通或有异常现象。
4.2巡逻的内容
4.2.1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的绝对安全。
4.2.2检查并及时完善安全防范方面的不足,防止各种治安事故的发生。
4.2.3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异常、可疑情况。
4.2.4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行犯罪分子。
4.2.5加强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
4.2.6平息并记录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故。
4.2.7检查要害部门的门窗、锁具是否完好,内部有无异常声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值班长处理。
4.3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3.1有自然灾害要发生时(如:台风、暴雨、水灾等),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住户关好门窗,把阳台上所摆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3.2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抗灾物资的储备情况。
4.3.3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照明设施和通讯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4.3.4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检查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如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指挥监控中心派专人处理,做好防范措施,制止机动车辆停放在已发现的不牢固公共设施附近。
4.3.5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如发现电线被台风刮断要及时通知指挥监控中心派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4.3.6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监控中心或上级领导报告,并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5.质量记录和表格
《护管员交接班记录表》
《护管员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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