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建设集团公司计算机局域网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网络的管理工作,促进计算机局域的充分应用,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局域网包括机关各部室、各单位的计算机主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含网络线路)和软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接入的网络资源为电信4兆光纤。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宣传部是局域网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网络管理员负责局域网的日常安全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安装在各部门内的计算机设备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其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其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每台计算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使用安全负责。
第七条局域网内出现arp攻击、伪造ip地址、超大流量等情况,管理员有权利暂停其网络服务。
第三章 网络接入
第八条各部门计算机如需接入局域网,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由网络管理员分配固定ip地址,并记录主机物理(mac)地址。
第九条入网用户的ip地址是计算机用户在局域网上的唯一合法标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严禁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进行下载、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有正常需求,可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严禁利用网络从事违反企业相关制度、危害企业安全、泄露企业机密、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的活动。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拆卸和移动局域网的设备、设施和线路。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局域网中运行任何恶意黑客程序,不得利用恶意网管软件限制他人网速,复制、扩散、制造病毒导致局域网瘫痪。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攻击局域网内的其他计算机系统。
第五章管理员职责
第十六条管理员负责对集团公司局域网内计算机进行正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局域网中路由器、交换机等硬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护理,使其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管理员负责对局域网内各计算机流量进行定期监控,发现异常,有权利暂停其使用。
第十九条 局域网线路出现故障,由管理员联系服务商共同解决。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条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即处以下处罚:
暂停其网络接入;
普通员工每次处罚人民币50元;
中层干部每次处罚100元;
高层管理人员每次处罚200元;
部门共用电脑的,则处罚共用该电脑的员工每人每次50元,同时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二十一条非法盗用ip地址,或非法将计算机设备接入局域网,干扰和破坏局域网正常运行,除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外,处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二条情节严重的予以中止上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宣传部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组织员工学习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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