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团公司资产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资产购置管理工作,做到经济合理,科学节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满足职能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日前集团公司成立了资产管理部,出台了资产采购、验收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产由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集团公司办公性固定资产(汽车、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管理,包括购置、转让、报废、维修、清理;负责房产(包括临时设施)经营管理,包括房产购置与转让、内外部租赁等;负责办理房产、地产的相关证照工作;生产性资产管理,包括购置、转让、处置、经营;负责集团公司资产的盘点、登记、造册、封存、折旧等管理工作。
今后需购置上述物品时,应严格按照审批制度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职能部门/司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置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资产管理部。
2、资产管理部审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资产购置授权批准人批准,经批准后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集团公司综合办。
3、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或二级单位根据批示意见办理采购,完成采购后,凭发票及实物到资产管理部办理验收登记入库手续。
4、验收完毕后,采购单位执采购合同或凭证(票据及说明书等)在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资产采购、验收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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