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线对查修维护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公司“夯实基础管理,创新经营增效益”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省公司“经营投资”、“经营网络”的理念,盘活网络资源,发挥资源效能,使电缆线路障碍线对能得到及时修复利用,增强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各社区、支局查修坏线对办法
对通过查修坏线对即可实现装机能力的区域,社区、支局根据本单位情况可自行查修,每修复一对坏线对按3元计算报酬(包括工具、仪表、材料以外的所有费用),查修范围为*月份各单位上报的坏线对范围。查修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维护中心确定查修段落、坏线对数、可装户数、所在网点交接箱,经维护中心认可后方可进行查修,查修完毕由维护中心核实验收其查修质量和数量,月底计算出查修坏线对应得报酬,实得报酬与实际在该区域内新装电话数量挂钩,实际新装电话数量比上报可装户数,每少完成10%,按比例扣发应得查线报酬的20%。
二、查修小组查修坏线对办法
(一)组织机构
县公司成立电缆坏线对查修小组,由维护中心负责归口管理,查修小组负责指定的社区、支局、网点电缆坏线对的查修工作。
(二)工具仪表及车辆管理
1、公司配备必要的查修工具及维修材料,查修工具及仪表由该小组负责维修保管,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该小组照价赔偿。
2、交通工具由公司提供,燃油根据出勤情况核发。
(三)、查修范围:
1、 原则上所有电缆坏线对由各支局负责查修(社区负责架空电缆坏线对查修),确实无能力查修的障碍可向维护中心请求技术援助,维护中心根据障碍情况确定是否派修、以及派修的先后顺序,在查修小组未进行查修之前,维护责任仍有由各社区、支局承担。
2、查修小组主要负责100对以上电缆(不含100对)障碍查修。
(四)、管理与考核:
1、查修小组委代办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核定**元,以修复400对坏线对为基数,在完成基数情况下每多查修一对奖励2元。否则,每少修复一对倒扣1.5元。
2、在查修坏线对时,如发现其他线对存在障碍隐患,应对其采取维护防范措施,每维护一对奖励0.5元(需有随工人员签字证明)。
3、查修好的线对质量必须符合电缆线路技术标准。
4、查修坏线对时,因故造成在用电话不通的,每出现一户扣罚20元。
5、查修线对时遇有其他接头没有封焊时,每封焊一个接头奖励5元。
6、查修好的线对经验收发现该接头没有及时保护封焊的,一处扣罚10元,并返工做好接头封焊。
7、查修线对时严禁利用用户线私自接打电话,发现用户申告一次,除赔尝用户损失外,并扣罚责任单位50元。
8、查修好的线对数量必须有社区、支局及维护中心检查验收认证后方可生效。对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扣罚20元。
9、查修单位每星期五上午上报当周查修情况,否者视情况扣罚30―50元。
10、遇有线路突发事件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修。
(五)、电缆坏线对查修流程
1、电缆一旦出现障碍,各支局、社区线务人员必须认真查修,确实本单位无法修复的,报县公司维护中心,请求技术支援,由维护中心视情况通知查修小组安排查修。请求支援查修时必须报清电缆规格、起止地点、故障段距离、所在网点或交接箱等详细情况。对填报不清的,维护中心退回补充,对弄虚作假、不经核查即上报的,每发现一次处罚所在社区支局100元。
2、在查修小组查修期间,各社区、支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查修小组工作,同时进行监工。对不积极配合的单位,查修小组有权拒绝查修,中止对该单位进行技术援助。
3、电缆故障修复后由支局所、社区负责人或监工人员签署修复质量意见,方予认可,回单交维护中心核查,如发现虚报数字,除不核算费用外,另扣罚小组负责人200元。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维护中心,维护中心根据试行情况在适当时间可以修改。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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