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条例:
(一)软件操作:
1、每位计算机用户须安装软件,填写《软件安装申请单》至管理部,经审批后,由网管负责安装。
2、禁止用户私自安装软件。
3、严禁安装游戏软件;
(二)硬件保护:
1、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2、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3、除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4、所有人员不得无故搬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5、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6、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7、不得擅自携带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离开,若有特殊需要,书面申请至管理部,经审核后方可带离。
(三)互联网操作:
1、用户负责本人帐号、口令管理,并自行保密,不得擅自转让帐户,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2、用户不得擅自下载软件。
3、用户只浏览与工作相关网页,如在网上发表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后果自负。
(四)文件存储:
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2、数据的备份由相关网络管理员管理,备份用的u盘由网络管理员提供;
3、各类盘片(u盘、光盘等)做到先杀毒、后使用,确保无病毒。
4、除苹果机外,所有计算机内数据存储在公司服务器内相应位置上。
5、计算机管理人员每逢双月中旬将服务器内数据刻入光盘内。
6、刻录光盘需至管理部登记备案,备份光盘由管理部保管,需借出时,填写《借盘单》经借入方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方能带离。
7、文稿打印由服务器实行监控,以打印稿方式外泄,经查证后,必将严惩不贷。
8、打印文稿优先考虑用再生纸。
二、处罚细则
1、私自安装软件,罚款:100元
2、发现在计算机内安装有游戏软件,罚款:300元。
3、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参与者罚款:300元,围观者罚款:100元
4、未经保管人同意,私自使用他人计算机,罚款:100元
5、私自拆卸计算机而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接受行政处分,并处已损硬件本身价值两倍的罚款。
6、擅自带离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罚款:500元
7、擅自将本人帐号泄露与他人,当事双方各罚款:100元
8、擅自下载软件,罚款:100元
9、u盘使用前未经杀毒处理,罚款:100元
10、使用盘片前未杀毒,罚款:50元。
11、通过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外泄公司机密将接受公司行政处分,后果严重者将受法律起诉。
11、不爱惜公司计算机设备,野蛮使用,违背常规操作方式的,罚款:200元。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自即日起升效,上述条例中未详尽之处日后随时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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