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信息管理办法
(一)、合同信息管理
1、合同信息管理原则:
(1)、信息登记及时、准确
(2)、对已变更的信息更改及时
(3)、各部门之间达到信息共享,及时核对
2、信息分类:
为方便查找,规定商品房预售契约信息按物业类型(soho、半岛公寓、豪宅等)楼号进行分类录入。
在合同按物业类型分类的同时也应按合同类型分类。
信息录入形式与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统一,以达到销售及付款信息共享。
3、合同信息管理:
(1)、合同指售房合同及销售相关的办理贷款过程中的借款合同、房屋收押合同,精装修合同,合同变更协议、退房协议等。
(2)、合同信息指与上述合同相关的信息总称。
(3)、有关合同的信息及时分类进行登记并录入电脑。
为保证合同信息的及时性,应在正签合同转交到开发商客户服务部36小时内进行合同信息登记。
遇合同条款变更导致合同变更或退换房的情况,及时将新合同信息登记,原合同信息作废。
合同信息登记做到每份合同都有登记记录。
(4)、定期提交销售信息分析统计表,如月销售分析统计表、季度(年度)销售分析统计表,分物业类型销售分析统计表等。
(二)、客户信息管理
1、客户信息的收集:
客户信息收集渠道:调查问卷、网络(项目网站)、客户登记表、公关活动等。
客户:为了保障调研资料的真实性、可参考性,主要对
正签客户的资料、信息进行收集。
2、客户信息管理:
客户信息存放形式:客户基本资料(客户正签时所填写的客户调查表,见附件1)实行一人一户的档案存放形式。
在正签后出现的阶段性调查问卷按调查问卷的类型进行分类分析及保存。
随时与客户保持联系,掌握与客户联系的有效方式,对变更的客户信息,如通讯方式、家庭住址等及时更正。
(三)、销控信息管理
1、每日早10点做前一日的正签统计工作,及时调整销控表,与售楼处一线销控保持一致,保证销控信息的及时性与可靠性。
2、遇合同变更和退房的情况及时调整销控表,进行新的销控信息的登记工作。
3、按月提交销售数据统计及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4、按销售策略控制销售节奏,阶段性组织销售代理商对销售速度、各种户型的成交量和速度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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