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例
一、基本原则
1、门店总体提成原则。即奖励政策、提成品种的提成比例对门店执行,各门店店长在综合考虑管理需要、收银人员的奖励、管理人员的奖励及日常管理考核等因素后,确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并在门店内部进行公示。
2、店长、组长二次分配原则。各门店店长、组长(仅限****、****、****、****、****)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和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在报经营运部同意后,正式执行。
3、销售任务优先原则。即本方案中的提成、奖励兑现的前提是整体销售任务指标完成率在80%以上;任务量确定原则为20**年度任务量的80%等于20**年度同期的销售总额,个别门店可以进行调整。整体销售任务完成率超过100%的,商品销售提成按照超额情况同比例兑现。整体销售任务指标由营运部根据20**年度实际销售情况及门店发展潜力情况在 20**年12月26日前确定。
二、门店员工报酬
1、门店员工报酬构成:基本工资+商品销售提成+辅助整体奖励+管理处罚+岗位津贴(限收银员)。
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星级确定,详见星级管理制度。
3、商品销售提成:根据公司商品总体规划,在现有商品中确定部分品种为a类商品和b类商品,其中a类商品的提成为销售额的6%,b类商品的提成为销售额的3%。
a类和b类品种的明细在每月24日前确定后下发给门店,自当月26日起执行。没有下发的,继续沿用上月品种明细。
4、辅助整体奖励。主要分成客单数(期间总计发生交易的来客数,以小票流水数为准)超额提成、客单价(期间总计销售额除以期间小票数)超额提成、客单量(期间总计销售件数除以期间小票数,中药方剂除外)超额提成三个类别。凡客单数、客品数超过上一年度同期水平的,按照每单(品)0.2元奖励门店;销售额超过上一年度同期水平的,按照超额部分0.1%奖励门店。
各门店兑现到班组或员工的标准,由各门店自行确定。此项提成以三项指标均不低于门店标准要求为前提,单项指标低于门店标准的,不提成。
5、管理处罚。主要是由营运部根据门店商品陈列、员工培训、促销政策宣传到位情况、安全情况等,确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并监督执行,扣罚到门店。
三、绩效奖金计发流程
1、营运部自系统中导出各门店相关数据。时间为当月28日――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营运部将数据交财务部核查,同时下发各门店店长核对。1工作日内。
3、财务部及各门店根据营运部数据核对数据。 5工作日内。
4、营运部根据反馈意见查明情况,调整数据。5工作日内。
5、营运部根据整理完毕的数据与财务部共同计算绩效奖金。2工作日内。
6、营运部将各门店绩效奖金总额数据给各门店店长。1工作日内。
7、各门店根据绩效奖金总额确定班组或者员工的分配方案,交营运部。2工作日内。
8、营运部审查通过各门店员工奖金分配方案。2工作日。
9、营运部将各门店员工奖金分配方案交财务部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等门店店长的绩效奖金按照员工的3倍计算,组长按照员工的2倍计算。例,门店总人数9人,其中组长2人,店长1人,绩效奖金总额13000元,则店人均绩效奖金为13000/(1*3+2*2+6*1) =13000/13=1000,店长的绩效奖金为3000元,组长的绩效奖金为2000元。
2、其他门店店长的绩效奖金按照员工的2倍计算,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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