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规范广东合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质量管理、质量监督两个主体的责任,促进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水平共同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质量管理、监督工作遵循“质量至上、持续改进”的方针。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安全同等重要。
1.3 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含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是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框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对日常工程管理和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进场管理、现场施工作业过程、质量三级验收等)全过程质量保证管控,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控。
1.4 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是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应指导、监督工程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双安管控”原则开展质量监督体系同步管控,与日常工程管理、施工项目全过程同步开展质量管理评价、质量事故事件问责等质量监督管控。
1.5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系统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及其承接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iso9001:2008
2.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
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q/csg213008-2022)
2.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23年版)
2.5广州供电局《基建工程施工质量三级检验工作指引》(广供电基〔2022〕45号 )
3职责
3.1合鸿达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为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及时配备具备质量管理经验、业务能力的管理人员,数量充足。
3.1.2负责组织各级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各类质量管理制度的宣贯培训,持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至少一次。
3.2合鸿达安全监察部
3.2.1负责制订、实施年度、月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及时分析总结,上报合鸿达公司安委会(可结合合鸿达公司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汇报),每月(年)一次。
3.2.2负责指导、监督公司本部、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制订、实施年度、月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上报合鸿达公司安委办,每月(年)一次。
3.2.3 负责组织对合鸿达电建事业部、各施工类业务公司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安风体系(质量部分)的管理考评、管理督查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3.2.4负责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类业务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作业过程、质量三级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可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同时开展。
3.2.5参加合鸿达电建事业部组织的施工项目质量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3业务公司安全监察部
3.3.1负责制订实施本单位年度、月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本单位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年度、月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并上报合鸿达安全监察部,每月(年)一次。
3.3.2负责牵头组织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安风体系(质量部分)的体系内审、管理评审活动和第三方认证、年审工作,每年至少各一次。
3.3.3参加合鸿达安全监察部组织的对其他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安风体系(质量部分)的管理考评、管理督查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3.3.4负责对本单位承接的施工项目(设计、设备材料进场、现场施工作业、质量三级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现场质量监督。可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同时开展。施工高峰期宜加大对施工现场质量监督频次。
3.3.5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施工项目质量事故事件、违章行为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本单位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和组织机构
4.1.1合鸿达公司系统实行质量监督工作制度一体化。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补充制订本单位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4.1.2根据合鸿达人力资源部制定的质量管理、监督岗位人员任职条件要求,合鸿达安全监察部、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安全监察部按需配备专职或兼职质量监督管理岗位。
4.2 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
4.2.1合鸿达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合鸿达电建事业部、有关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监督,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安全监察部对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监督。
4.2.2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是程序性监督,督促各级质量保证体系的制度建立,督促管理人员履行质量管理工作职责,促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持续提高质量管理制度的适宜性、依从性。具有专业质量工艺作业技能的,可以深入开展质量工艺方面的技术性监督工作。
4.2.3合鸿达安全监察部、各施工类业务公司安全监察部结合工作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同步开展质量自检、三级验收工作的监督。参照合鸿达公司《工作现场安全监察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开展质量监督工作。4.2.4各级质量监督人员开展施工现场质量监督过程中,应认真、如实、规范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监督表单》(附件1)。
4.2.5各级质量监督人员发现施工现场质量工作的违章现象后,应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发出《质量违章整改通知书》(附件2),或当场责令停工整改。违章定性应做到证据真实、充分和制度依据准确,认真查阅书面记录资料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管理工作标准等依据。
4.3 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4.3.1对质量管理制度的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采取组织管理督查、体系管理考评活动,或质量事故事件、违章调查分析等工作方式,监督有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的适宜性、依从性。
4.3.1.1监督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适宜性。核实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上位法(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业主管理制度等三个层级规章制度)要求,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管理现状,是否具备可操作性等。
4.3.1.2监督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依从性。核实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有否对相关制度及时组织宣贯培训,培训有否考核或跟踪实施情况,评价达到要求的效果;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是否经培训具备履行质量工作职责的能力、持证上岗,是否全面、正确执行有关按制度要求。
4.3.2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采取驻点、抽查方式,监督施工现场质量管控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如监督生产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控、各类质量管控工作表单是否齐全等),不需监督质量管控工作表单的正确性。
4.3.2.1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管控。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业主有关制度要求从事相应资格证件的作业活动。
4.3.2.2施工项目图纸设计质量管控。重点监督设计图纸是否满足现场工作,主要有:是否存在设计图不符合施工现场实际而导致关键工序或主要设备设施安装位置、工艺等无法安装、临时变更;设计图审批、交底、变更等管理程序是否正确、完备等。
4.3.2.3设备设施、材料质量管控。进场待安装的设备设施、材料是否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应按规定检验、检测的,是否经检验、检测合格等。
4.3.2.4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是否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施工工艺、质量控制交底;作业人员是否按图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执行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作业表单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现场施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是否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是否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是否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记录是否齐全等。
4.3.2.5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管控。相关工程管理部门是否到位开展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关键工序、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工作是否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及送检记录是否齐全;三级自检、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等。
4.4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
合鸿达人力资源部组织全公司系统质量监督岗位人员有关技能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4.5质量监督工作的考核
合鸿达安全监察部按合鸿达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施工类业务公司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考核。
4.4 回顾总结
4.4.1合鸿达公司安全监察部、合施工类业务各公司安全监察部应在季度、年度工作总结中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总结,监督质量保证体系同步开展总结工作。
4.4.2合鸿达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相关方每年对本规定进行回顾总结与更新,以确保本制度适宜性、依从性持续提高。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合鸿达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试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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